腿上团成一团的冲锋衣被人拽了拽,林瑾欢顺势看过去,就看见某人抿直了唇,语气淡淡的:“不披着就还我。”
林瑾欢一愣,以为他嫌冷,果真捏着衣服递给他:“你冷了?”
林可叁:“……盖着吧。”
他刚刚没有跟着入座,跑去帮忙拿了点的东西过来,这会径直坐在她身边,捏着一根牛肉串递给她:“吃。”
林瑾欢:……
老凶了。
她瞥了一眼刚刚谈话的小男生,后者已经转过头去跟别人说话,便松了口气垂下视线。
嘴角偷偷扬起。
*
聚餐很开心,因为都是之前在“妄想”玩得很嗨的同伴,没有什么顾忌,聊之前的高兴事,聊近况,聊以后。
意料之外的收获是,原来林可叁现在在网上也是小有名气的。
最厉害的是,他拒绝了一个当红音乐小生共组乐队的邀请。
林可叁这事就跟几个要好的人提过,不知已经在他们的小圈子传开了。
小A敲着桌子说:“这事搁我身上,我能吹半年的牛逼。那个人叫啥来着……不是挺火的吗现在,组的乐队商演也好多。”
“潜水动物园?”
“对,就是这个乐队。”
“咱们这些野生乐队,你也知道,一只手数的清的商演,最多混个夜宵钱。”
中间三年的空白平行,林瑾欢没有怎么改变,但林可叁似乎经历了很多。
她不好多问,只是默默记下,打算回去去网上搜搜。
回来也是林可叁开的车,同行的还是张谷鲈和古梨,林瑾欢没多说什么,到了自家楼下后便乖乖跟他们说了再见跟晚安,随后目送黑色的轿车消失在拐角。
简单洗漱后,林可叁跟高中的好朋友白音通了电话。
白音旁观了她与林可叁的整个旅程,从开始交集,到最后连最后一句话都没正经说出口。
她将这几天的事,事无巨细地说给白音听。
白音的男朋友是电竞职业选手,最近她都在那边陪着比赛,这时瘫在酒店阳台的花藤椅上,扫了一眼房间内不断传来水声的浴室,抿了抿唇,问:“还喜欢他吗?”
林瑾欢沉默了两秒,很痛快地承认:“喜欢啊。”
当她推开“妄想”沉重的木门,望向那道熟悉的身影,闻到他靠近时身上熟悉的,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似有似无的气味时,她就是觉得,还喜欢。
目光想追随着他,想跟他多说点话,但也不是很敢跟他对视。
“那你怎么说,要追他吗?”白音晃了晃白净的脚丫。
林瑾欢又是无声了片刻,随后才慢吞吞地说:“不吧。”
“相比起跟他在一起,我有更想要达到的目的。”
“前者太容易一辈子不再相见了。”
“我体会过一次,就是,肯定自己跟他再也没法交集。我不想再来一次。”
……
掐了电话,林瑾欢调出微信,通过了古梨发来的好友邀请,从相册的深处将她想要的照片发给她。
照片的像素不高。林瑾欢蹲在床边,思索了片刻,爬起来开了自己的衣柜。
从柜子最底下扒拉出来一个纸盒。
最上边就是照片里的那顶帽子,底下是一张专辑。
这帽子其实跟着林可叁好几次演出了,被转移到她脑袋上时,林瑾欢很坏地拽下来闻了闻。
没有难闻的味道,是淡淡的,香香的洗发露的味儿。
现在已经消散干净了。
阿德乐队作为晚会的压轴,演唱的曲目是《友情岁月》。
那时他们其实在B中,乃至这篇小区域都小有名气,自己也写过歌,但是还不敢在这种场合上唱。
他们想,总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毫无顾忌地选择演奏他们自己的歌,而不必担心没人听过而尬场。
说是这样说,但这歌的选择,出于前段时间正好蹲在林可叁家里看完了古惑仔,出于对这首歌中传达出的兄弟情怀,几个人都赞同。
黑色的帽檐遮住了她的视线,消去她半数紧张,
数盏灯聚焦在他们身上,放在白色琴块上的手指有些亮得透明。林瑾欢听见台下的欢呼声与喊着他们乐队名字的应援,心脏一阵阵紧缩,手指微弯,有些僵硬。
张谷鲈的鼓棒相交,全场安静,只听清脆的三声敲击声,随后重重敲在檫面上,听过上百次的前奏悠悠响起,低沉又性感的贝斯也加入,一切好像是凭着练习了百来次的肌肉记忆,指尖微动,按下了异常熟悉的按键,涂着明艳唇彩的唇微张――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仿佛想不起再面对
流浪日子/你在伴随/有缘再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