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目是他精瘦白皙的胸膛,没有一丝赘肉,四块腹肌形状稍浅,并不油腻。
林瑾欢:“……”
操。
林可叁只穿了一条灰色的睡裤,腰际还有一小节黑色的内裤布料。他刚被门铃声吵醒,人还没彻底醒来,将门打开后,便半靠在玄关处的墙上,单手撑了额头,费劲睁眼――
“嗯?林瑾欢。”
他的声音还带着睡意与嘶哑,喊她的名字,像是念了一声,向大脑传讯。
林瑾欢一瞬间就觉得他有病。
哦不,就是,生病的意思。
她几步走进门,将手上提着的外卖盒子搁在玄关鞋柜上,踮起脚尖去够他的额头。
中间甩开了他伸到面前碍事的手。
“你发烧了,林可叁。”
“没事。”林可叁咬了咬自己的舌尖,恢复一丝清醒,越过她去把门关上。
转过身,林瑾欢离他又近了几步,几乎要贴在他身上,眼里满是担忧,伸手还想够他。
林可叁看了她大概两秒,认命般叹了口气,微俯身。
“我早上醒过一次,吃了退烧药了。”他幽幽道,“让我再休息半个小时,最多半个小时。”
林瑾欢如愿感受到他的温度,他的发迹微微湿润,额间有些发烫。
“发汗了吗?”她问。
“嗯。”他看见她带来的粥,“给我带的?”
林瑾欢:“对,你吃一点再去睡。”
他顺从,伸手勾住袋子的手袋,提到小茶几上,利落地坐下。
他的手指细长又灵活,解开扣子的速度也很快。
“你愿意的话可以去练习室里玩。”林可叁垂眸,使了点力气将塑料盖子打开,烟气瞬间上漂,香味扑鼻而来,一时勾起他的馋意。
他其实很少喝粥,不爱那粘稠的感觉,不喜欢粥的平淡,但这次确实食指大动。
“你需要学会玩节拍器,”他说,“那是个很好的辅助工具。”
这个林瑾欢知道。
一首歌通常都拥有一段间奏,下一段开启时,如果乐队能够在同一拍子进入,那会是足够令人震撼,也足够令人舒适。
高中时他们还没有用过,一直是靠着熟练进调子,难免有失误的时候。
林可叁对她的能力和天分心中有数。
很明显,在他教之前,林瑾欢没有任何一点乐理基础;但作为一个键盘手,乐理知识很有必要,后来她所展现出来的天赋与勤奋,都让林可叁觉得他们没有选错人。
“等会吧。”林瑾欢换掉鞋子,在他的指示下穿上拖鞋,几步走到他身旁,盘腿坐下,“你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林可叁没说话,指尖捏着塑料勺子的柄,轻轻撩过瘦肉粥的表面,慢吞吞往口中送。
大致两秒,他突然说:
“舅舅的酒吧已经停业了。”
林瑾欢一愣,转头看向他。
他还慢条斯理玩着勺子,微敛眸。
“听说新老板好像也打算做酒吧。”
“嗯……”林瑾欢抿了下唇,心中的惋惜像玫瑰从土里钻出,“那,我们是不是还有机会去?”
她叹了一口气,又说算了。
已经改过的地方,已经是别人名下的地盘,意义不一样了,也不是非去不可。
甚至,去了也不开心。
林可叁借着余光多看了她两眼。
只说:“有的。”
林瑾欢却反应不大。
她只是在可惜,不能最后再在“妄想”演出,她惋惜最后一次,没有成功站在那个台上。
“……”
林可叁往嘴里塞了两口,忽略掉粘稠烫舌的感觉。
他说:“其实就算是新主人,舅舅也是合伙人之一,只是不管事了而已。”
“叮咚――”
有人按门铃。
林瑾欢眨眨眼,伸手按住想要站起身的他的肩膀,边撑着站起来,边嘟囔着:“舅舅肯定也不会完全撒手啊,但是不一样就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