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的留学生 第14章
陆仁从橱柜中挑出一条足足有四斤多的五花肉,肉鲜嫩肥亮,一看就是极品好肉。然后陆仁把红烧肉需要的调料一一挑出,不过他似乎遇到一点问题――柜子的储藏里没有酱油――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有的,但是是日式寿司酱油,并不是陆仁需要的生抽和老抽。
红烧肉怎么可以没有酱油?红烧肉还真可以没有酱油。
陆仁前世的时候学过一道名为毛氏红烧肉的菜,是红烧肉的支系。而这种红烧肉的起源还有一个有趣的小故事。
据传,有一位伟人从小酷爱红烧肉,但是有一天,他见到酱油作坊里面的酱缸上漂浮着一层蛆,从此以后伟人再也吃不下酱油了。
后来,一位大厨得知了此事,他便将红烧肉的配方改良,使用糖色加盐代替酱油为肉着色调味,这样烹制的红烧肉咸鲜不失、甜味兼得。成菜后,色泽金黄,油而不腻。伟人尝过之后很是受用,因而流传开来。
陆仁先将灶台点火,然后将大锅烧热,把五花肉皮朝下放入锅中烫皮,直到猪皮变为焦黄色,再把猪肉拿出,用清水清洗。
这一步破坏了汗腺,减少了皮腥味。然后将肉切成三公分左右胖滚滚的方丁。随后陆仁将肉放入一锅冷水中,再加入葱姜和料酒――这料酒居然是放在酒柜中的!恐怕只有梅林知道格林德沃对这瓶料酒做过什么了。
随后就是焯水。做肉必须要焯水。陆仁将肉焯完水后将肉捞出洗净,然后放到一个小篦子里备用。
他再起了一个锅,加入劝退量的宽油,然后把肉放进去煸了一下,把肉里的油脂煸出,同时也是让肉定型。随后,陆仁把大部分的油倒出,留下一部分底油,等底油再度被烧热,陆仁将几大块冰糖放了进去。
糖色是这道菜的关键所在,陆仁也凝神静气,认真起来了。他的锅铲不停的搅动,很快冰糖就融化在油中,变成了枣红色,还冒起了浓厚的泡泡,有些像刚刚倒出来的啤酒。这时他倒入焯水时顺便准备好的开水,这时糖色就炒好了。
糖色,炒久了会有苦味儿,托前世发达的外卖行业以及出租屋逼仄的公共厨房的福,陆仁前世也没做过几次红烧肉,所以这糖色的水平,陆仁心理也没底――穿越者也是有极限的!
陆仁把糖色舀了出来,将锅简单的涮了涮,再把之前的油倒入一点,加入八角、桂皮、香叶、葱、蒜,干辣椒,下锅炒香。等香气四溢的时候再把肉和糖色加进去翻炒。
在肉色微微变黄的时候,陆仁把一罐啤酒倒了进去。啤酒是陆仁的姥姥教给他的秘方,各种炖肉的菜都可以通过加入啤酒来增香解腻。最后加入清水,再把小葱挽成葱结加进去。
半成品的肉完全没有红烧肉应有的那种亮晶晶的感觉,但是只要收汁完成,一切都会如同魔法一样发生变化――中华料理,简直就是麻瓜界最接近魔法的领域。
陆仁再盖上锅盖前撒了一点盐和料酒进去。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简简单单的盖上锅盖进行焖煮了。焖煮大概要花费一个小时,所以在此期间陆仁还蒸了米饭,凉拌了黄瓜,切了两个柠檬,做了一杯柠檬蜂蜜水。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陆仁打开锅盖,一股浓郁至极的香气直冲陆仁的面庞,让屋子里的肉香更加浓郁。锅里的肉已经是亮晶晶的红色了,陆仁赶紧将各种调料挑出,再大火收汁,一锅毛氏红烧肉就做好了。
‘这颜色,简直和加了色素一样漂亮!亮红色!’陆仁暗自惊叹了一声。
红烧肉的摆盘也是有讲究的,要先把肉一块块的在一个碗里摆好,层层叠叠的不要太凌乱,随后把一个盘子盖在碗上。之后再把碗和盘子颠倒一下就可以了。把碗拿开,就是圆圆的如同小山丘一样的红烧肉了。
陆仁把锅里剩下的一点点肉汤浇在肉上,这道菜就彻底完工了。陆仁把这道菜和米饭,凉拌黄瓜还有冰镇蜂蜜柠檬水带到了楼下格林德沃的卧室。
片刻之后,陆仁先带着一锅米饭回到了卧室,而格林德沃也早已从冥想盆中脱离了出来。
格林德沃指着桌子上的两个盘子说:“我已经把晚饭做好了,熏肉三明治,烤香肠配德国特产酸菜,趁热拿去吃吧。”格林德沃用一种骄傲自豪的语气向陆仁说道,仿佛能与他共进晚餐是极大的荣誉――在外界巫师来看,这的确是一种可以吹嘘很久的事迹。
说着,格林德沃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这样一把年纪的人牙口居然还不错,陆仁脑海里突然冒出奇怪的念头。“你应该尝尝,德国的美食。明天我们可以来个烤猪肘配酸菜。”
陆仁挑了挑眉毛,看向那两盘菜:黑麦面包配黑乎乎的咸肉,发出奇怪气味的丝状酸菜和黑不溜秋的香肠。
他深吸了一口气,“不如今天晚上尝尝我做的菜吧?遥远的东方的神秘美食。”仔细想想,一个权势堪比皇帝的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好的厨艺?这家伙哪怕失势了也有邓布利多宠着,看那储物室里的食物种类就知道,格林德沃哪怕是被囚禁在城堡里过的生活也相当滋润。
陆仁倒是误会格林德沃了。虽然邓布利多提供了充足的食材,但是他确确实实没有给格林德沃提供佣人之类的辅助性角色,所以大多数时间格林德沃都是自力更生的……
总而言之,自力更生了这么久,手艺还是这样,那确实是没救了。
‘但是格林德沃给我做饭,这感觉可真不错!’陆仁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陆仁也不等格林德沃反驳,或者说是傲娇,他赶忙去厨房,把晚餐端了下来。
“不用了,我吃不惯中原菜。”
虽然喉头上下滚动了一下,但格林德沃还是目光平静地扫了一眼摆在他面前的红烧肉,面无表情地说道。“我个人更喜欢德国菜,没有酸菜让我寝食难安。”
“好吧。”陆仁可没有逼迫老人家的习惯,他摊了摊手表示尊重格林德沃的个人选择。他先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再用筷子夹了一大块冒着滚滚热气,还有汤汁滴落的红烧肉,放到嘴前吹了吹,然后一口把肉吞进口中大嚼特嚼。
肉汁爆开,浓郁的糖香和软糯的肉结合在一起,爆出让人灵魂都会颤抖的味道。陆仁嚼了几口就把肉吞进肚子里。
然后是一勺子米饭,上面淋一点汤汁,味道竟不逊色于红烧肉!
陆仁开始狼吞虎咽,坐在对面的格林德沃可以清晰的听见肉汁在口中爆开的声音,也可以闻到对面盘子里飘过来的阵阵香气,这让他的咸肉三明治变得异常难以下咽。
“停停!这么多肉,你吃的了吗?你怎么能做这么多!”格林德沃痛心疾首的说道,“你这是可耻的浪费,现在的年轻人,没过过苦日子,在战争年代我们都是勤俭节约的,每一粒米,每一口面包都浪费不得,你倒好,一下子做这么多!”
格林德沃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要不是看过格林德沃的电影,陆仁还真信了。但是为了照顾老人家的面子,他还是咽下了“今天吃不了我可以明天吃”这句话,反而邀请格林德沃帮忙“消灭”这些菜。
格林德沃不着声色的把自己做的晚餐清理到垃圾桶里,然后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加入到大吃大喝的行列中来。当然,他嘴一直很硬,一直在说什么“我可不是喜欢吃这些,我是为了减少浪费”之类的话,也是让陆仁大开眼界。
第十八章 傲娇的格林德沃其实非常了不起
“嗝~”格林德沃咽下了最后一块红烧肉,然后把碗中的米饭往盘子里一倒,将盘子里的肉汤混着米饭全部吃光,惬意的陷入了扶手椅中,打了个饱嗝。
“太油腻了,这对一个百岁老人来说简直就是谋杀!但是我可是个勤俭节约的人,见不得浪费,所以才勉为其难的帮你解决了这些烧肉,你可别误会了,我对这些并不感兴趣。”
“还有,下次想办法把肉里面微微发苦的部分去掉,有些影响口感,黄瓜丝切的太粗了,细一些,你这刀功真的太差了。”
“还有一件事,蜂蜜柠檬水做的太差了,柠檬没有腌够时间,吃起来太酸,下不为例。”
吃饱喝足的格林德沃并没有被陆仁的美味料理所征服,他毫不留情的泼出了冷水,房间里的局势也再度被他掌控。
格林德沃也意识到了不妙。毕竟,作为曾经纵横魔法界,呼风唤雨的大魔王,今天他的逼格实在是掉了太多――爱看漫画和小说的死宅、不会做饭的料理白痴还有贪吃的吃货,这三种属性绝对不能和他格林德沃联系在一起!
所以他绝对使用策略:死鸭子嘴硬。
只要我不承认,就没人知道我确实喜欢!
而且这些食物确实非常一般啊!自己只是太久没有吃好吃的食物罢了……想当年,哪怕是在战争状态下,追随他的圣徒们也会想尽办法将供奉给他的食物做到尽善尽美。即使是战败前夕,自己的伙食也是一如既往的精致。
美好的记忆不会因时间而褪色,反而因为长期困居纽蒙迦德城堡而在反复的思念中愈发清晰――甚至被记忆人为的美化了。
不然为什么总有人会认为妈妈或姥姥做的饭最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