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踪迹的亲生母亲、一直以来遭受的冷□□、甚至被当成某种报复的替身……
这其中任何一样都足以把一个坚强的成年人击败,偏偏林西言他还看起来那么瘦弱,最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保护起来,一点风浪也沾不到。
下了车。
林西言发现这陆时煜从前带他来过的那个小区。
陆时煜当初图这个地方离公司近,现在发现他的另一个好处――在闹市区,整个市中心最热闹的地方,从任何一个角度往窗外望都能看到亮起的灯光。
万家灯火里,从来都有无尽安抚人心的力量。
陆时煜边按密码开门,边说:“家里的密码是我生日,你知道的吧?不知道也没关系,把你的指纹录上,一样能开门。”
林西言抬头看他。
陆时煜握着他的手录好指纹,推开门、点起灯:“西言,我们到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陆:感动吗?
林:嗯。
陆:你怎么感动的,具体说说?
林:你的手好冷。
陆:你要是嫌冷就直说,干嘛拐弯抹角的?……等会,我手冷不是因为把外套给你了?
林:那还你?
陆:那可不敢。
(dbq我真的不会写小剧场但是我努力了QAQ)
第28章
骤雨04
林西言从前就知道陆时煜很好,哪怕这份好不是给他的,他也很喜欢。一种非常虔诚的,从未想过要占为己有的喜欢。
他只是隐约地记得,这个人曾经好像也给过他什么回应。
他应该在心里反反复复地把那个场景记下来,在无处求救的时候拿出来当作慰藉,给自己在山穷水尽里留一条后路。
那样至少可以告诉自己,还有一个人要等。
但事实上林西言甚至没有期待过,陆时煜会他从困境里解救出来。
或许是因为某种更深刻地困扰着他的困境解除了,连带着拼命要抓住什么的念头也一起消失了。
陆时煜随手把车钥匙丢到玄关的柜子上,钥匙接触到木质的台面发出脆响的声音――声音并不大,只是在林西言听来格外明显。
他在陌生的环境里,一点点小动静都会引起他的注意,这个声音像是一个符号,让他迟钝地意识到陆时煜说的“到家了”是什么意思。
他按过指纹的那只手微微蜷缩了一下,食指和拇指互相摩挲,好像在确认刚才是不是他自作主张的一个幻想。
“你换鞋吗?”转身开了鞋柜,拿出一双新的软拖鞋,“穿这个,舒服点。”
林西言弯下身子去脱鞋――他脚上一双皮鞋穿了七八天,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鞋码偏小的缘故,脚后跟磨得又红又紫,他皮肤还白,就衬得更可怜。
林西言自己下手又没个轻重――可能是怕陆时煜等得着急,硬把不合脚的鞋子拽下来直接磨破了皮,他还若无其事地要去脱第二只。
陆时煜按住他的手,“你放下,我来。”
也不知道陆时煜去哪里练就了这一手脱鞋的绝技,竟然一点也没把人弄疼。林西言脚踩到软布拖鞋里,整个人终于能勉强站住好好走路了。
他像是刚到陌生领地的小白猫,一时还不能适应,说一句才敢动一下。他换好了拖鞋,就停在原地,小心地看向陆时煜。
陆时煜:“……”
他自己可能要变态了,竟然有些扛不住林西言这种可怜兮兮、全身心依赖的眼神。如果我这时候还想着要亲他,是不是很不对劲?
刚才是因为要录指纹才握了一下手,现在再去牵手是不是在占便宜?陆时煜一团乱麻地蹲在地上跟林西言对视,半响才一本正经地说:“我蹲太久了,你拉我一把。”
林西言听话地伸出手要去扶陆时煜的胳膊,结果被牵住了手心。陆时煜反客为主地就着他的手站起来,带他到新家各处看了看,其实也就是指了指方向,说一下什么房间在什么位置。
反正这会也不着急看,先好好休息才是最要紧的。陆时煜带他去了二楼,声控灯灵敏地亮起来,主卧在朝南的房间。
陆时煜从衣帽间里拿出了上一次顾蔓蔓在隔壁商场给林西言买的衣服,还是几个购物袋装着,并没有打开过。
这时候把衣服拿出来,都已经过季了。不过倒是有一套运动服,勉强可以拿来当睡衣穿。
林西言太需要休息了。
他整个人都被疲惫感浸透了,过去的六天的每时每刻都在透支他的精力,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但是又因为撑得太久,他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疲倦到了什么程度。
热水流淌在皮肤上超过两分钟,他才渐渐有了感觉。接着就是被烫得刺痛,大概也并不是水温的原因,而是他这些天积累在筋骨里没有迸发出来的疲乏与伤痛一放松就全被勾了出来,把他的精神全都抽走,只剩下一副没有力气的驱干。
他拎起半只手,动了动手指关了花洒。
整个人往墙壁上靠,腿软地顺着倒下去,这个动作又牵扯到了脚上磨破皮的地方,又酸又麻。
热水一停,浴室里的气温骤降,他的脚底和背后全都是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