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三夜,才十来岁大小的白轻溪饿着肚子,可怜兮兮地坐一个金蛹旁边,默默等待。
好他修炼小成,才不至于被饿死,此时却是没有一点力气,只希望荆歌他们能早日出来。
“咔嚓!”
一声犹如天籁一般的破碎声音让白轻溪眼前一亮,登时跳了起来。往前细细打量。
只见那金蛹表层忽然裂开密密麻麻的细小裂缝,里面金光闪闪,看不清是什么。
一会儿后,金蛹开始震动,上面的裂缝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宽大。终于,一声爆炸,金丝四散纷舞,落入地上,转眼便化成灰烬,消失无余。
站地上的,是两个**男子,一个是荆歌,一个是韩阳明。韩阳明的黑色翅膀上遍布着一道金网,将自己和荆歌裹里面。而荆歌一睁眼,便是大叫,想和韩阳明脱离开来,却现自己皮肤和他紧密相连,根本分不开。
韩阳明低头一看,也是惊怒,双手往前捏住荆歌肩膀,狠狠地往外推去。
“哇,好痛啊!”荆歌只觉得皮肤被撕扯得十分剧痛,连忙拨开韩阳明的手掌,然后看着自己的皮肤,惊道:“怎么会这样?”
只见他浑身皮肤都泛着金光,一层金色网状物质紧紧皮肤表层,犹如蜘蛛网一般,网孔呈菱形,所有网孔大小完全一样。韩阳明死青色的皮肤表层也是如此。而要命的是,他俩现赤身**,却是正面紧紧相连,无法分开,变成了“连体婴儿”!
“这也太整人了!”荆歌又羞又怒,面皮一红,犹如女人一般扭捏着。
笑话,如果对方是个女的,还好一点,是个男的,这样着,成何体统?
而韩阳明也是脸色窘,模样比哭还别扭。
“师父,江叔叔,你们——”白轻溪走过去,将他们上上下下地看了个遍。
“闭嘴!”荆歌和韩阳明齐声喝道——
好两人只是皮肤连接,身体还是个是个的,没有生器官也成共享的倒霉事件。荆歌想到自己伤口复原能力强悍,便忍痛祭出飞剑,从胸前一路往下切割,剥了自己一层皮,才将自己和韩阳明分开。这个剧痛滋味,实难以描述。
不过就算再痛,也要割不是?
而他的皮肤上金网覆盖,比原来是强悍许多,这飞剑就这样割还歌不断,只用全力催动真元,才能一点一点地分割开来。
荆歌忍着痛,还要凝神驭剑,虽短短一刻钟不到,却还是将他折磨得够呛。
终于分开了!荆歌体表的皮肤一丝肉眼难见的青光闪烁下,缓缓复原着。
荆歌大口大口地喘气,连光着身子也暂时懒得理会,疲惫却是疑惑:“我的伤口复原速,怎么比原来慢了?”
荆歌身上金网闪现,青光夹杂其,伤口复原的速比原来竟然慢了至少十倍。
韩阳明见状,想了想,道:“应该是肉身越强,受伤修复起来,就越慢!”
荆歌瞟了他一眼,见他身前还着自己的一张皮,不由大怒:“滚你的,还不穿上衣服?”
“你怎么不穿?”韩阳明疑惑道。
“废话,我伤口还没复原,怎么穿?”荆歌没好气道。
韩阳明身上翅膀上也是金网遍布,而他身体和原来却是没什么不同,原本脱落的皮肤也重长了出来。而奇怪的是,他原本阴冷的气质,竟然不见了。现的他虽然看上去依然难看可怕,可感觉上却是和人一般,没有区别。
韩阳明苦笑一声,道:“我储物法宝都没有,哪儿有衣服?”
荆歌觉得好笑,脸色放下来,将手一挥,摸出一件长衫,道:“将就一下!”
韩阳明将翅膀折叠收起,紧紧背上,然后穿上长衫。白轻溪这才走过来,道:“师父,我好饿啊!三天都没吃东西了!”
韩阳明和荆歌对望一眼,皆是无语。
几天后,荆歌睁开眼睛,从入定脱离出来,环顾周身,满意地点点头,自言自语道:“嗯,韩阳明说的没错,时间一长,这金色丝网便会消失!现就只右手上面还有一点了。”
韩阳明也睁开眼睛,道:“破空石被你吸去了一小半,剩下的都被我吸收了。现就再也没有破空石了!”
“是吗?”荆歌眼前一亮,道,“那你现是不是厉害了?”
韩阳明想了想,道:“元婴期以下修士的一般法宝,应该伤不了我分毫!我能感觉我肉身的强悍,只是可惜,这破空石只淬炼了我肉身,对我的修为没什么帮助。”
“怎么会呢?按理来说,破空石会植入一条金属性灵根给你,对你修炼应该很有帮助?”
“呵呵,我们都是修魔,何种灵根属性又有什么关系。修魔者只需灵根纯越高越好。我承认,这东西是提高了我灵根纯,却也仅此而已。”
“做人不要太贪心了!”荆歌笑道。
“若不是你分去了一半,说不定我原有灵根将会直接被剔除,植入的纯属性灵根呢!说好是我的,却被你得去一半,你还好意思说?”韩阳明怒道。
荆歌反驳道:“是你撞过来的好不好,现怪我干什么?”
“不跟你说了。”韩阳明口亏,便摆手“停战”。
韩阳明体内,他原本黑色的骨头都呈金色,特别是脊骨,是金得亮。而荆歌体内,因为有地煞炼体,便是黑色夹杂着层层金丝,隐隐出嗞嗞响声,表现得尤为强悍。
试了试,荆歌现自己现拥有不下于二十万公斤巨力,不由小小得意了一把。凭这力气,就是金丹后期修士的护体光罩,也能趁其不备,一拳轰碎。用穿透力强的飞剑的话,甚至有可能轰开元婴期!只是没试过,不敢确定而已。
接下来,也无其它事情可做,荆歌便将元神晶石祭眉心,神识探入其,一点一点的感应吸收。
白轻溪又吵着要吃东西,于是韩阳明就带他到凡人界去了。
荆歌盘膝而坐,意识很快沉寂下去,脑海里观想着一轮明月,将洒向四面八方的月光渐渐汇聚成起来,形成一道光束。然后他睁开眼睛,观想着那道光束从意识世界里突破出来,灌入眼睛。再从眼睛里激射出来!
这便是广寒天书里的“月光凝结法”,此时用以炼化元神晶石,吸收其精神力量便是为适合不过了。
当然,不是真的有月光射出来,而是他的神识,以月光的意境,从眼迸出来,增加威力。
元神晶石上下一震,便彻底顿空,不动了。
一丝丝无形光华从元神晶石里面缓缓没入荆歌眼,转进他脑旋转的舍利之。荆歌只觉得浑身一阵清凉,轻飘飘的都要灵魂离体了一般,十分舒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元神晶石上忽然闪过一道透明光波,荆歌浑身一震,只觉得浑身一轻,不由睁开眼睛,便现自己不知为何,竟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怎么回事?”荆歌现自己竟然没有身体了,只有一种视觉感官。这种感觉曾经他也有过,那就是进入分身的意识小屋,同他沟通的时候。
他变成意识体了。
“这是哪里?”荆歌四处张望,只觉得四处白茫茫的一片,什么也看不到。
意念一动,荆歌往前穿行了一会儿,终于环境一变,他来到一个宇宙,满天都是繁星。
这宇宙空空荡荡,黑不溜秋,无边无际,大到了极致。荆歌四处张望,忽然若有所觉,转身一看,不由瞪大眼睛,心里惊呼:“这东西怎么这么眼熟?”
只见前面一个蓝色星球缓缓旋转,表层覆盖着丝丝白色带透明的烟雾。
紧接着,一个为临近的星球从蓝色星球另一边转了过来,离荆歌视线越来越近。那星球呈银色,上面坑坑洼洼,凹凸不平,散着清冷光芒。
“天啦,这一个是深蓝星!一个是月亮啊!”荆歌狂呼。
那月亮离他越来越近,荆歌瞪大眼睛,只觉得一阵莫名的压迫传来,压得他灵魂都战栗。
这一切看上去都太真实了,真实到让荆歌以为自己真的来到了宇宙之,深蓝星外面。
脑海里自动运起广寒天书,荆歌观想出一个巨大月盘,从模糊到清晰,渐渐的和眼前月盘合而为一!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观想出如此真实的月亮。这让荆歌不由产生丝丝幻觉和深深怀疑:眼前这月亮,是不是就是自己观想出来的!
这一刻,他心里瞬间升腾起一种独有的感悟,只觉得自己对广寒天书的理解,比原来增加了十倍,倍!
“感悟星辰之力,感悟其的意境……”荆歌闭上眼睛,默默体会着一种玄妙的感受。
又不知过了多久,荆歌似有感应地睁开眼睛,不由骇得魂飞魄散,只见自己正处月亮运行的轨迹上,而那巨大的月亮此刻已经撞到了眼前!荆歌甚至看到月亮上面的一粒沙子,轻微的振动!
没有任何想法,荆歌只闭上了眼睛。下一刻,他便感觉身体一轻,快如流星一般地被撞飞开来。
不过幸好感觉不到疼痛,让他稍稍松了一口气。
正待疑惑为什么自己会来到这里,荆歌只觉得浑身忽然一阵火热,热到了极致一般,忙转移视线,往旁边一看,就看到一个覆盖整个视线的火球剧烈燃烧着。荆歌念头刚闪过“太阳”一字眼,便是灵魂一痛,视线一片模糊。
片刻后,荆歌再次一震,视线瞬间清晰,却现自己又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起初他还以为是神初星,因为这周围的环境意境和神初星太像了,远方是广阔无垠的森林,犹如一片青绿的海洋。天空湛蓝如洗,飘浮着几朵白云。地面近处,是几座绝壁孤峰,直达云霄。再近,便是一汪清澈辽阔的湖水,光滑如镜,清澈地反映着蓝蓝的天空。
寂静,寂静到了极点,寂静到这里没有一条生命,只荆歌一人此。让荆歌觉得,这里的时代,一定非常非常原始,原始到大陆刚刚生成,所有动物都还海里,没有登岸……
然后,他的直觉才告诉他,这里一定不是神初星。
也不知道原因,他的直觉继续告诉他,这里应该是深蓝星。非常非常年轻的深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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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当将这章上传的时候,我心感交集。日一万,连续坚持三十天,真的好难好难。当初我就不该这么自信,搞得我坚持下来,吐血的心思都有了。真的很抓狂啊。没有那个能力,却强行做到,总会让人虚脱。。因此,十月份,有可能就只保持不断,一天一了。得放松一下。而且要回一趟老家,有很多私事要处理。回老家看望老人?说实话我都不怎么好意思。因为我没钱,穷,连给老人买礼物都很困难。这种丢人的事情还是不要说了。总之这个月如果没有意外,想必会拿到特等全勤。这特定全勤我也很可能写书生涯只拿这么一次了。实是吃不消。不是写手,无法想象这是一件多么辛苦的事情。偶尔几天爆万字,没什么。坚持一个月,还真是难事。像我所佩服的梦入神机一天四,坚持一月,,这种人总是少数。而且人家码字有动力呀,他有那么多支持者,还有一叠叠钞票可以拿。能坚持下来也情有可原。我就不同了。呵呵,成绩这么渣,也没收入。能够坚持还真不容易。我这里也不是邀功装可怜,只是忙活一个月,宣泄一下,啰嗦罢了。我也知道我成绩渣是因为我这书有致命缺点。也有不少关心我的同行劝我把这本书放弃,太监算了。因为我再怎么写,这书成绩提不起来,对于我书能不能签约买断都没什么正面影响。继续耗费脑细胞写下去,根本没有丝毫意义。可我不甘心啊,不舍得啊。不想太监啊。我个人也不是自负,我这本确实是第一本小说,以前从没写过。第一次写的小说,能达到我这种程的,也不算多。我个人觉得我的小说三个要素都很不错。只是口味很渣,不被读者接受。不被读者接受的小说只能说是不成功的商业。我这不敢说是学,但通俗小说勉强还算得上。我也不这本小说上乎成绩了。只想有始有终,编织出一个较为完整的故事情节。总之,问心无愧,没有灌水就是了。我自信我这部小说很失败,失败口味上面,足以致命的失败。其它方面纵然有瑕疵,却不足以致命。说这个好像也没什么用。只是对前途感到很渺茫。即使是特等全勤,也不过一千块,扣税之后只有多。多,打工十天就能搞到手。写小说却要三十万字以上才有。有时候看着我的字数,再看点击数和收藏,总会觉得很伤心。人怎么能失败到这种程?所以我反思,我研究,找出了自己的不足,争取书上来个大蜕变,写一部成功的商业出来。我比较自负地觉得我也有这方面的些许天赋。。。书却依旧遥遥无期。有人劝我准备好,快完结老书,然后开坑。可是,纵然将老书完本,书的开头,就真能得到认可?真的迷茫了。。好迷茫。。。其实前怨灵死的时候,我可以让这本小说完结的。直接让怨灵与荆歌两人同时领悟到怨恨的真谛,然后两人灵魂融合,化成神灵,无所不能,结局不算美好,但总不会死人。但这样前埋下的很多坑就怎么也填不了了。思前想后,还是继续写下去,不想改变初衷。迷茫之后,还是得接受现实。现继续这部很多人都觉得很垃圾的小说,就算勇敢的自我欣赏。然后年底前完结小说。的一年,投稿,通过就继续写。不通过就还是去打工,总得挣钱吃饭,不能学那个叫杨什么东的是。写手这个行业人人都能上,却不是人人都能成功的。好怀念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以为闯出一条出路很容易的自己啊。同时也觉得那时的自己好像个傻·逼。傻得可爱的傻·逼。回老家看看我那些同学,一个个都风光无限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