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技师 !
洛阳虽早早就有‘建都史’,但洛阳城,却是一个很年轻的城池。
如今的这座洛阳城,隋炀帝登基之后才兴建的。之前洛阳的都城遗址,早已泯灭在历史的长河中了。李牧看过李泰的《括地志》,上面记载,隋炀帝大业元年,二十五年前,刚刚继位四个月的隋炀帝,视察洛阳城地形。随即,征调成年男子数十万人挖掘壕沟,从龙门向东连接长平、汲郡,抵达临清关,渡过黄河后,再延伸到浚仪、襄城,最后到达上洛,用以设置关卡加强洛阳周边防卫。大业元年末,隋炀帝正式下诏营建洛阳城。
当时主要负责营建的,是尚书令杨素、将作大匠宇文恺等,在于洛阳故王城东、汉魏洛阳城西,选址营建。差使役丁二百万人,其中筑宫城者七十万人,建宫殿墙院者十万人,土工八十多万人,木工、瓦工、金工、石工共有十多万人。如此大规模的修建,远迈历代。
隋炀帝好大喜功,一面修筑洛阳城,一面又开凿大运河,征调河南诸郡男女百余万,开挖通济渠,从西苑引谷水、洛水通向黄河,从板渚引黄河水通向淮河,连通水路。前后共计征调了将近三百五十万民夫,如此大规模的徭役,也为隋朝的最终覆灭,留下了祸根。
但不管结果如何,洛阳城和大运河这两件事儿,隋炀帝干得都算漂亮。史书上也是这样记载的,说洛阳城建成时,“制造颇穷奢丽,前代都邑莫之比焉”。从兴建到完成,共计用了十八个月,也创下了历朝历代建城的速度记录。当时隋朝的强盛,从这件事上,可见一斑。同样的事情,如今的李世民,想都不敢去想。
李牧看到《括地志》上这一段记载的时候,曾有疑惑。当时隋炀帝兴建洛阳城的时候,长安城并不是不能住了。看看现在的长安城就知道,经过隋末大乱之后,大唐又定都长安,一切运转如常,说明当时的长安城,必定是可以作为都城使用的。如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隋炀帝兴建洛阳城,必然是有着其他的目的。
他与李泰讨论此事,李泰给了他解答,为了编纂括地志,李泰是下了一番功夫细致考据过的。
纵观历史,洛阳作为都城得到青睐的原因,说起来也非常简单。早在夏商时代,天下分为九州,洛阳这个地方,刚好处在九州的中心地带。周公选择此地建设都城‘洛邑’,便是取这个寓意,周天子占据了‘天下之中’,彰显正统,显示出帝王至高无上的尊严。
另外,把都城建在天下之中,还便于政令迅速通达,地方朝觑和交纳贡赋,对于统治也是非常有利的,从思想上,和实际效用上,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状态。
那么,既然洛阳这么好,为何秦汉、隋唐,开国的时候,非得建都长安呢?
李牧自己研究了一下这个问题,很快,他便从史书记载的蛛丝马迹中,找到了答案。
对于中原王朝来说,一统天下所指的范围,大体就是所谓的‘九州之地’。占据了九州之地,便可宣告一统天下了。秦汉隋唐,这些大一统的朝代,一统天下之后,将会面临一个问题:当占据九州之后,如何抵御外敌?
敌人来自何方?东边、南边是海,敌人不是来自北边,就是来自西边。若是选了‘天下之中’的洛阳定都,等敌人打过来的时候,江山已经沦陷大半。天子,戍守中原,为了抵御外族入侵,位置相对更靠近西北的长安,才是更好的选择。
而当江山稳固,四夷皆服的时候,军事上的压力减小,洛阳城的优越性就会体现出来。隋炀帝时,开皇盛世已达顶峰,国家异常富足。在巨大的财力支撑下,隋炀帝继位初期,无论是吐蕃、吐谷浑、还是突厥,高句丽等,都被打得落花流水,对强大的隋朝,构不成致命的威胁,故此隋炀帝想迁都也是情理之中。
除了好大喜功之外,还有一个现实的理由。
隋朝定都长安城,经开皇盛世,人口达到顶峰。关中八百里秦川面积有限,“地狭人繁”的局面导致关中的粮食,已远远不能满足庞大且不断增加的官吏、驻军,以及新生人口需要,粮食供应变得困难。大唐定都长安十年,近一二年,已经显现了这个问题,而还没有达到隋朝时期严重的原因,是因为隋末大乱的时候,死了一大批人,若是还有隋朝时期的人口数,早就粮食短缺了。
洛阳就不一样了,隋炀帝修好大运河之后,南方的粮食可以转输于洛阳,走漕运,又省力,损耗又小。但转输至长安得改用陆路绕过三门天险,既运粮有限,又耗费耗时,得不偿失。
所以隋炀帝迁都,虽有好大喜功的一面,但也不完全是昏庸之举。
作为一个新建的都城,各种规划都要比数百年前兴建的长安城要更加新颖。街道更宽,设计得更加合理,甚至排水渠都要更畅通。长安城虽然花了大价钱修葺过了,但是与洛阳城相比,仍是比不过。这就像是二手房和新房一样,设计理念的落后,有时候靠装修是弥补不了的。
另外,洛阳城的地势,也决定了它跟长安城的格局不会一样。
长安城是东西城,东城和西城,沿中轴对称。但洛阳城因洛水拦城而过,把城池自然分割成了南北两段。因此,洛阳没有东城西城,只有南城北城,以洛水为界,南城相当于长安城的西城,居住得大部分是平民百姓。南市也相当于是长安城的西市,卖的大多数平价的物品。北城则截然相反,北城的面积,约莫只有南城的一半儿,紧挨着皇宫,是权贵的聚集地,比长城的东城还要奢靡。长安城的东城,有钱就能住,但洛阳城的北城,则不是有钱就可以的,必须得有身份才行。
李世民送给李牧的宅邸,按照草图上的示意,是位于北城立德坊的一处宅院。地处北城,位置都不差,更不要说这立德坊还西接皇宫南临洛水,用李牧前世的话来说,这就是一个二环以里的江景房,如此高端的城中湿地区,还有啥不满意的,还要啥自行车。
一路上看到的宅院,个顶个的奢华,李牧断定,能在这个位置的宅邸,必然不会差了,心情自是极好。想来,李世民也不会给太差的地方,应该是能拎包入住,用不着怎么打理。
愉悦的心情,在李牧找到地方的时候,戛然而止了。
李牧顺着草图,按照标记的歪脖子树右转之后,李世民赐的宅邸出现在他的眼前。
门上挂着一块飞白体匾额,清清楚楚地写着两大字――“天策”。
天策府是在洛阳的么?
李牧满脑袋问号,在他的印象中,天策府应当是在长安城才对啊。莫非又是蝴蝶效应,因为自己的出现,把历史改变了?李牧钻进车里,拿出李泰的《括地志》,翻了几页,还真给他找到了天策府的记载。武德四年,李世民灭王世充,李渊封李世民天策上将,允许就地开府。李世民征辟立德坊,兴建了天策府,一直到贞观元年,玄武门之变后,才正式废除。若是这样说,天策府在洛阳就是正常的了。
废除之后,房子自然也不能扒掉,一直存留至今。看门口的青苔,确实也是好些年没人来过这儿了。李牧伸手摸了一下门,厚厚的一层灰尘和青苔的混合物,又粘又脏。倒是门上的那块‘天策府’的匾额熠熠生辉,也不知是啥材料做的。李牧仰头瞅了会儿,发现了猫腻,不是材料的问题,而是近期有人擦过,不用想了,肯定是李世民故意的。他要把这宅邸赐给自己了,故意找人擦擦匾额,让自己知道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
有意思吗?李牧无语嗤笑一声,幼稚!
“夫君,这里就是天策府啊,陛下当年的府邸吗?咱们住这里不合适吧?”白巧巧撩开帘子看了眼,有些担忧地说道。
“有啥不合适?咱们又不是抢的,是陛下赐的,有陛下亲手画的地图为证。”李牧晃了晃手里的草图,折叠好了交给白巧巧:“收好了,以后陛下若是找麻烦,咱得留点证据。”
白巧巧收了起来,又问道:“你真的打算住在这儿啊?那匾怎么办?”
“以后这儿就是咱家了,匾自然得换了。”李牧叫人搬来了梯子,自己爬上去,叫人帮忙,一起把匾弄了下来。
匾弄下来了,往哪儿放是个问题。毕竟是‘天策府’的匾,意义非凡,扔了肯定是不成的。送回长安去?肯定也不成,李世民能找人把匾擦干净,又搁在这儿,说明他不想把匾拿回去,那他到底是怎个意思呢?
李牧瞅了瞅这块匾,琢磨了一下,吩咐道:“好生保管起来,找木匠……还是算了,等我有空了,亲自来吧,小心着点,抬到库房去。”
锦衣卫们应声,一起动手把匾抬了起来,调头往回走。
“往里头!”李牧喊住他们,拿钥匙开了门上的锁头:“这儿往后就是洛阳侯府了,还往哪儿抬?”
锦衣卫们只好又调头,把匾抬进了院子。李牧探头往里瞅了瞅,见院子里也是青苔满地,回头对白巧巧说道:“娘子,这里头青苔遍布,必定湿滑,你先别下车了,等会儿我就叫人来收拾,明儿收拾好了,你再进来看。”
“我在门口看看又不妨事。”白巧巧怎能不好奇未来的家是什么样的,让金晨扶着她下了车。李牧只好走过来,接过她的右手,金晨扶着她的左手,防止她被青苔滑到了。
白巧巧来到门口,她自己也害怕滑到,不敢往里走,站在门口打量了一下正门,霍霍然一股大气的感觉扑面而来。当年李世民被封天策上将的时,李渊曾明确,天策府位列武官官府之首,在十二卫府之上。天策上将职位在亲王、三公之上。所以天策府的建筑,逾亲王制度。比王府还要高半格,再大一点儿,就不能叫府,得改叫宫了。
“夫君,我怎么有点心慌啊,陛下让咱们住在这里,会不会有点……”白巧巧贴近李牧的耳边,小声道:“好像有点逾制了。”
“所以你得好好留着陛下亲手画的那张地图,千万可别丢了。”李牧听到身后有窃窃私语的声音,回头一瞧,不知何时,这儿聚拢了不少的人,正远远观望着,互相交头接耳。
李牧凑到两女耳边,道:“大大方方的,陛下赐的,别那么紧张,像是偷偷摸摸似的。”说完,李牧转过身来,面对着为观众人,拱手向西方,高声道:“本侯蒙陛下厚爱,得赐这座府邸。往后住在这儿,跟大家也算是邻居了。这儿叫立德坊是吧?大家听清啊,以后,改名啦,这儿以后就叫天策坊,坊门那块儿匾,明天就换了。”
“大哥,你要的东西到了。”人群外传来独孤九的声音,李牧大喜,道:“真及时,快抬过来!”
几个锦衣卫分开人群,独孤九赶着一辆马车进来,马车上搁着一块新匾。
“正好梯子还没撤,搭把手,挂上、挂上!”
李牧吆喝着,几个锦衣卫爬上梯子,把独孤九带来的匾给挂上了。新匾上头,还遮着红绸,李牧随手把绸子扯下来,两个大字出现在众人眼前。
言简意赅,侯府二字。
没写什么侯,直接就是侯府。仿佛看出了众人的疑惑,李牧走到前头,拱了拱手,道:“往后在洛阳,说去侯府,指的就是我这个侯府了,其他侯,麻烦前面加个名头。谁要是觉得不妥,可以过来跟我谈谈,或者直接上书在陛下那儿奏我一本,怎么都行,别让我知道就行。我这人心眼小,谁跟我过不去,我总忍不住报复,报复劲儿大了,陛下还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