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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万元户 第32章

七零万元户 老胡十八 2927 2021-06-20 10:13

  以前,季家都是破了再破,补了再补,最穷那几年还往里头塞过稻草。

  “臭点算啥,大不了多漂洗几道。”老太太背着一篓篓鸡毛出门,几天就给洗得干干净净,直晒到几乎闻不见鸡屎臭才壮进棉衣里。

  ***

  到周末,珍珍提出想回娘家看看超英,老太太自然同意,“别忘了带上那对鸭子。”

  抱的第一窝鸭苗,她专门给林丰收留一对母的,还很贴心的多喂了半个月,喂得又肥又圆,走起路来只看见它们扭肥屁股。

  天天给它们打鸭草找蚯蚓的来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精心呵护的卫红和卫花俩姐妹花就要被送人了,他能不哭吗?一想到以后每天回家再也没有胖鸭子围着他转,他的世界都崩塌了。

  林珍珍实在是想笑,来狗同学,虽然小眼睛小鼻子小心眼的不招人喜欢,可他有颗爱心啊!尤其是对卫红卫花,真是他的好朋友,就连写作业也要把它俩搂怀里放腿上,写着写着睡着了,他宁愿麻着腿也不敢动一下。

  “放心吧,我姐家不会吃你的好朋友,只养它们下蛋。”

  “真不吃它们?”那么肥那么圆滚滚的小身子,肉得多香啊。

  “我发誓,除非它们作死。”抱着卫红卫花,林珍珍憋着笑说,至于它们的麻麻灰鸭子,好像爱上了孵化,不仅不下蛋,不关心一茬茬被送走的孩子,居然又开始孵下一窝了。

  真・流水的小鸭子铁打的鸭麻麻。

  自从胡来宝进砖厂当搬运工后,林家的日子起色很明显,厨房里放着两大缸苞谷碎,中间还藏着五斤白米,那可是净净的一粒杂粮和谷颗子都没有的白米,才拿出来就能闻见米香味那种。

  赶美深深地吸了一口,“香吧小姨?这可是我妈跟人换的新米,给我哥养胃。”

  林珍珍也馋,但她能控制住口水,“嗯嗯,快放回去,每天早晨给他熬一碗稀饭,要有猪肝啥的加进去还能补血。”

  林超英的面色,不止肺虚,还贫血。

  “嗯呐!我爸前天刚从黑市割了一两回来,我哥不愿吃独食,非得跟我们分着吃,你说他倔不倔哪?”

  这就是林珍珍最喜欢超英的地方,他瘦弱,但他心善,他热爱劳动,跟她在支教班见过的想当网红的同龄人完全不一样。可惜就是性子太弱了,又不爱出门,在村里也没啥小伙伴,刚进门就看见他拿着本赶美的课本看,怪可怜的。

  十二岁的男孩子,正是漫山遍野疯跑的年纪啊。

  但现在好了,他脚边围着卫红卫花,嘎嘎嘎的叫着,熟悉他的气味后干脆翅膀一耷拉,坐他鞋子上睡觉了。小伙子就盯着软软的黄绒绒的两小只,不知不觉笑起来。

  第一次被其他生物依赖的感觉,真好。

  “傻笑啥,咋今儿回来了?”林丰收刚下工,杂乱的短发粘在额头,鼻尖上的汗水干了变成一层薄薄的盐粒子。

  “我姐家在这儿,我想我姐了不行吗?”

  林丰收哈哈大笑,“小嘴儿真甜,赶美给你小姨泡蜂蜜水来。”

  “好嘞!”厨房里传来刮蜂蜜罐子的声音。

  泡出来满满一大碗,珍珍喝一口,非得逼着姐姐和超英赶美都来一口,蜂蜜少了,其实不怎么甜,可大家心里都是甜的。

  “去去去,不喝你们嘴巴子。”林丰收嫌弃的推开,顺便说起正事来,“渊明给你写信没?”

  珍珍红着脸点点头。别说,季渊明这家伙还不赖,上个月来了两封信,一封是给家里人的,一封是她的。虽然说的话差不多,可给她的似乎要更琐碎,就连字也更周正些。

  他平时斯斯文文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文化人,谁知写的字却……嗯,小学生就是小学生。

  见此,林丰收倒是放心了,“那你来是啥事儿?”

  “送鸭子。”

  “拉倒吧,这多大点事儿,带个话让你姐夫去呗。”

  林珍珍见瞒不过她,“我想去逛逛黑市,姐你让赶美陪我去好不好?”

  穷日子她实在是过够了,等苹果枣能创造经济价值的时候,估计是季小牛把她从养老院轮椅上叫醒的时候,致富还是得想想其他办法。

  现在打击投机倒把搞得风风火火,可黑市也搞得如火如荼啊,尤其是天将黑不黑那个时候,听说很热闹。白水沟离县城太远了,她要去了就回不来,倒是林家离县城近,天黑了也能有赶美做伴儿。

  “你去干啥?”

  “我就想看看,姐你就让赶美陪我去吧好不好?”

  “妈你就让我陪我小姨去吧好不好?我保证保护好小姨,带她全须全尾的回来,行不?”

  左一声“姐”右一声“妈”的,林丰收被她们磨得没办法,只能答应,前提是让胡来宝干完砖厂的活去黑市接她们。

  清河县虽然经济发展不如北山县,但它离市区近,周边是几座全省闻名的大工厂,比如市链条厂,镰刀厂,剪子厂,虽然生产的只是小东西,可每一件小东西都做精,精到全省乃至全行业闻名,那就是成功。

  厂子效益好,工人工资高,自然就有消费欲望,位于厂区附近的黑市上,卖啥的都有。林珍珍和赶美跟俩乡巴佬进城似的,看见一个个穿的又厚又大、鬼鬼祟祟的倒爷们,真是开了眼界了!

  这不,看她们是年轻小女孩子,有个袖着手的妇女蹒跚过来,“小女同志,要手表吗?最时兴的上海牌手表,戴你那腕子上特好看。”说着,掏出两只手,撸起袖子,哎哟那手腕上沉甸甸金黄闪闪银光闪闪的全是一块块的手表!

  林珍珍只听奶奶说过有黑市,她以为黑市就是小型的悄悄的集市,谁知却是一条光秃秃的巷道,没有摆摊设点甚至连背篓也没一只,全靠身体带货!能在这年代当倒爷的,都不是一般人啊。

  “怎么样?这只是女式的,上海的女同志们人手一只,专柜二十八,我这儿只要二十,便宜八块钱呢!”

  年轻女孩子哪有不喜欢这些的呢?她不说还好,一说珍珍还真觉着自己手腕光秃秃的贼难受……可,奈何囊中羞涩。

  她现在虽然有八百多块私房,可那本质上还是季渊明的钱,她只能代为保管。另一方面,哪怕真是自己的钱,从小穷惯了,总觉着这世上除了奶奶谁都不可靠,鬼知道季渊明的补贴到啥时候就突然断了,她得为自己和蕙兰留条后路。

  所以,今儿只带了两块钱出来。

  她摇摇头,拽着赶美,继续走。

  赶美吧,跟别的女孩不一样,她不爱穿的戴的擦的,唯独盯着那些藏弹弓的看,她小声道:“小姨小姨,那男的有气.枪,打鸟的气.枪哩!”

  珍珍回头,果真有个光头男人大衣口袋里揣着几个黑黑的家伙,看样子是气.枪被拆成几块。赶美要是不说,她还真不知道。

  “你咋知道那是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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