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的。”她往上一抛,腿一接一踢,再接再踢……踢得又快又高还特别稳,侧踢,左右交叉踢,前后踢,那毽子就像有根线拴在她腿上似的,无论怎么换着花样的踢都不会断线。
“哇哦!”围观小女孩子们忍不住惊呼,所有人都在想,自个儿要有这样一个毽子,肯定也能踢这么好!她们缺的是技术吗?明明是毽子!
“一角钱一枚啦,一枚能踢好几年。”
厂子弟们虽然也缺衣少食,但手里总比农村孩子多几个零花钱,因为他们刨垃圾堆,捡废铁零件,卖报纸牙膏皮儿,多的是“来钱”路子。
一角钱也不算多,狠狠心掏一掏,买一枚吧。
人买了这么漂亮的东西,肯定不能让其他人白玩啊,怎么你也想玩?那买呗!
于是,带着小女孩子间微妙的虚荣与攀比,孩子们掏钱毫不犹豫,买到的当场就踢起来,没买到的赶紧跑回家要钱去,一角钱平时也就将够买两斤土豆,买个能玩一年的玩具,也值了。
卖完身上带的货,珍珍又跑到巷道里揣一兜过来,一个收钱一个给货,忙得不亦乐乎,不到俩小时居然就卖出去四十多个。
“小姨你告诉我我们真的不是在做梦吗?”
“小傻瓜,你摸摸这钱是做梦吗?”
赶美伸手进小姨兜里摸了一把,是纸币的感觉,没错。“小姨咱要稳住,回家才能数钱哦。”可她终究没忍住,找到个黑漆漆的土洞,打着手电筒把钱数了两遍,足足有四块零八毛。
林丰收和超英一直竖着耳朵,听见村里的狗从村口依次往村里吠,“阿弥陀佛可终于回来了,卖不掉也没啥,安全第一啊……”
“全卖掉啦!”
“你说啥?”
赶美“咕唧咕唧”灌下半碗温开水,甩出去厚厚一沓钱,红红绿绿,“妈不信你数数,我们带出去四十八个毽子,一角钱一个……”
“全,全卖完啦?”就连胡姐夫也激动得站起来,先咕叨咕叨算了一下,“四块零八毛?”
“一分不少。”
这下,林家炸锅了!
将近五块钱是啥概念?胡姐夫搬一天砖累得汗流浃背直不起腰来也不过是一块钱收入,要按生产队工分算那一天也只有几角钱……就超英动动手,她们出去一晚上,居然就挣来一块多钱!
这时候,什么投机倒把什么割资本主义尾巴都没有钱重要,有了钱才能吃饱才能带超英看病,这是比命还重要的刚需。当天晚上,林丰收拍板,鸡毛毽子继续做,明儿她跟赶美去卖,以后熟了赶美就不用去了。
她牛高马大力气大,跑得也快,在儿子的健康面前,即使被治安队抓住也没关系,反正她成分本来就不好,还能再差到哪儿去?
珍珍听她声音哽咽,顿时心头一酸,成分啊成分,压在林家人头上的一座大山。“放心吧姐,这样的日子就快结束了,不出五年,咱赶美能当兵,记分员也不敢再看人下菜碟。”甚至那时候都没记分员了。
林丰收可不信,只觉着妹妹嫁人后居然学会吹牛了,大形势是说变就变的吗?他们生产队多少来插队的知青,也没人敢说这种话,“你啊你,真该让渊明好好管管你。”
不由得想起这位妹夫来,已经好几个月没回来了。
唉,可怜珍珍个小女孩子独守空房,既要伺候公婆,还得跟那俩妯娌周旋……说实在的,丰收大姐后悔这门亲事了。
说好的随军都大半年了没个音讯,要不是整天跟那些妯娌搅和在一起,她妹又怎么可能成熟得这么快,简直像变了个人了都!
但她只能把这些苦闷埋在心里,说出来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有挑拨小两口的嫌疑。
***
为什么说林丰收是个女・强人呢?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她不仅把超英做出来的三百个毽子全卖光了,还催珍珍赶紧给她买铁片托来,鸡毛她已经等不及自个儿去养鸡场收购了。
利民养鸡场她认识,就说是拿来作肥料,其他人肯定不会多想。因为这年代农民最缺的就是肥料,别人只当她病急乱投医,背后笑话几句就是了。
而清河县黑市她卖三天就饱和了,从第四天开始去了市里,横西市那可就更大,更有钱了,不仅有各式厂子,还有煤矿,几个国营大农场,甚至还有个生产建设兵团,反正她胆子大,只要有孩子的地方都去转悠,每天转一个片区,几乎都能卖出去七八十个毽子。
以前不敢去市里,总觉着那是个了不得的大地方,去了就要被无产阶级专政教育,现在嘛,她跑得比谁都熟。短短一个星期就卖出去三百多枚鸡毛毽子,刨除给买铁片托和给季老太的成本,整整还剩三十块的净利润。珍珍那丫头打死也不要一分,说这是超英的劳动成果,应该花在超英身上。
三十块是啥概念,一个星期前的林丰收就是打死也想象不出来,她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他爹,咱带超英上省城看病吧?”
“省城,会不会太远,要不咱先去市医院,明年再多攒点?”
“加上上次珍珍硬塞的,你做了这几个月工,咱手里也有八十八块了,我……不想再等了。”
胡来宝眼眶一热,是啊,早一天治好就能早一天上学,孩子耽误不起啊。况且,每年冬春都是超英最难熬的时节,冷气一吹他立马咳得喘不过气来,面无人色,有时候半夜他总起床偷偷看儿子,他的呼吸那么浅那么弱,弱到他时不时就要把手放他鼻子前探探……“行,我明儿去队上开介绍信。”
林丰收紧紧抱住这个只到自个儿胸口的男人,生活可终于有了盼头。
***
两口子说私房话,谁也不知道正巧让赶美那丫头听见了,第二天下午珍珍还没下课,教室门口就多了个黑溜溜的小脑袋。
赶美用嘴型说:小姨,十万火急。
“咋,你没上课跑出来的?”
赶美一双小破草鞋都烂得没底了,两只脚冻得乌黑乌黑的,“嗯嗯,十万火急,我爸妈明天要带我哥上省城看病,小姨我求求你你就跟他们去吧。”
珍珍正在抖袖子上的粉笔灰,“这不好事嘛,你急啥。”
“小姨你忘了吗,我爸妈不识字!他们要走丢了咋办?我哥……我哥他没我坚强。”说着都快哭了,原来超英以前是做过傻事的,药罐子里熬了这么多年,去年满怀希望上了一趟县医院,结果听见大夫说治不好,他回来一言不发,当天晚上悄悄跑坝塘边,要不是胡来宝半夜醒来发现儿子不见了找出去,可能现在早变孤魂野鬼了。
这孩子,太懂事,眼见着父母日复一日的熬煎,不想再做他们的负累。
“小姨你想想,要是去了省医院大夫还说治不好,我哥得多难受啊,万一……我哥最听你的话,你就陪他们去一趟,好不好?”小姑娘眼窝里亮晶晶的,“小姨放心,路费算我欠你的,我天天在家做鸡毛毽子,等你回来我就还你,好不好嘛?”
当真是骨肉相连,血浓于水,这丫头想得比林丰收周到多了。珍珍其实也一直有陪他们去的打算,“跟你小姨见外啊?”
赶美嘿嘿一乐,现在的小姨比以前的小姨更像大人,让她有种找到主心骨的感觉,“当然不见外,你可是我小姨,亲的。”
“走,既然来了就吃了饭再回去,待会儿咱一路。”顺便去找钱校长请假和开介绍信。
今儿刚好轮到珍珍做饭,她割一块半干不干正在滴油的腊肉,炖上萝卜白菜土豆,再加两把自家做的红薯粉条,那香得,吃进肚子都在往外冒香气,热乎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