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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在末世前十小时

末世之重生御女 雁南征 7364 2021-03-28 12:35

  “你小子莫非是只真猪,睡了这么久还不醒,赶紧起来,不要耽误了学校组织的化妆舞会,要不然有你好看,喂我的话你听到了吗,快起来据消息人士泄露,这次舞会,连你朝思暮想的校花刘琴都会降临本次舞会,所有男光棍这次也都是摩拳擦掌,期待把刘琴这个金凤凰勾搭到到自己的香榻上去,如果我们兄弟运气好的话,说不得还可以泡上她呢?”

  林枫抬起头,见到自己大学时的死党刘定猛拍自己的屁股,对着自己扯着嗓子喊,并带着一脸无耻至极的表情。

  仿佛用了全身的力气,林枫的身子缓缓坐起,但觉得自己的身体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浑身的关节也比过去僵硬了很多。

  这叫他感到很不自然,但自己哪里与过去不同,林枫却一时之间说不上来。

  眼前的一切完全变了模样,林枫心满是疑惑审判日战争,自己不是被头鲲鹏与赤尾神龙联手击杀了吗,怎么又回到了大学里的校园里了,难道阴曹地府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定,是你吗,地府这么多年,你的日子一定过得很苦?”

  按照林枫的记忆,刘定末世初期,便死了僵尸的利口下,自己今日与他相见,自然是与他相聚于地下了,看着刘定,他的心满是苦涩。

  不过他的思绪又继续飘起,心思飞到了审判日战争开始的一刻,与头鲲鹏,赤尾神龙决战的血腥岁月………

  那天,末世第十五年,残酷的审判日战争终于爆,也就是那一天,自己筋疲力的情况下,被赤尾蛟龙的一只利爪洞穿了身体。

  感受到体内的生命力一点点流逝,林枫的脸上反而有了一丝微笑。

  末世苦苦挣扎了十五年之久,一切都要今天终结,以后,自己终于不用再过血腥野蛮的日子了,也许死亡对自己也说也是一种解脱也说不定。

  以后,自己再也不用早出晚归,抱着战刀簌簌的寒风孤独的与怪兽厮杀了…………

  刘定站林枫眼前,诧异的叫起来:“狗屁地府,老大,你今天是睡糊涂了,还是近看聊斋看多了?”

  外面阳光射进来,刺得林枫眼睛痛。

  末世很少阳光灿烂,一般都是狂风怒号的日子居多,难道这里不是阴曹地府,也不是末世,而是真正的大学校园,自己又怎么会来到了这里呢,这一切,谁给告诉自己。

  “今天是几年几月几日?”

  “老大,你还真是睡糊涂了,那好,我就郑重的告诉你,现是公元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点整,听清楚了吗。”

  “什么,今天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林枫现心终于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的重生了,第二件事就是现距离真正的末世,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一点一刻,只剩下不到小时的时间了。

  个小时,自己能做什么?

  ………

  拯救世界,想都别想,上一世,如果不是侥幸遇上了一名进化人类的话,自己早就死末世之初,凭自己这两下子,自己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还想去拯救世界,做梦。

  这一世,自己能不能继续上一世的好运气,并像上一世活的那么久还很难说。

  不过,自己既然重生了,就可以依靠上一世的经验,一步步成为全球强,并完成上一世的终心愿,杀光所有僵尸与怪兽,再建世界。

  “走!”

  “去哪里?”

  “工农村。”

  林枫之所以着急赶着去工农村,主要是他知道一件事,龙蛇混杂的工农村,末世来的时候,那里会有一个很不错的遗迹的连接点松动。

  只要自己及时赶过去,就可以进入里面,得到遗迹认主。

  如今距离真正的末世还剩几个小时的时间了,自己完全可以趁这段时间赶到工农村,末世来临前,得到那个遗迹的认主,那时自己才有真正末世纵横的资本。

  趁这段时间,自己要赶紧赶过去,如果末世来临,大街上将会僵尸怪兽横行,那时他就算想去那个地方,便会极为困难,因此,自己要早点动手。

  上一世,末世后期的强大人类,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遗迹空间,但由于林枫上一世并没有得到那样的遗迹空间,才使得他末世活的很辛苦。

  工农村附近的那个遗迹,几乎是后世已知的所有遗迹之完美的一个,任谁得到了那个遗迹,都会短时间内变成很强大的存。

  换句话说,哪怕是一头猪进入了那种稀有的遗迹,也会变成猪八戒那样半神半魔的存。

  上一世,这个遗迹被工农村是被附近的一个黑道大佬所得,并使得他很短的时间内,成为了北方地区排名前十强的自由战士之一。

  风华绝代,显赫一时。

  如果自己得到那个遗迹的话,就可以末世以初活的很好,说不定还可以超越上一世,成为威震全国的十大超级战士之一。

  哪怕上一世后期,林枫离十大超级战士还是有很大的差距,那时自己的高成就,多算是排行一名左右,一个小有名气的强者罢了。

  刘定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林枫的表情仿佛看一个怪物。

  他不明白林枫为什么不去参加学校一年一的假面舞会,须知假面晚会上,可是一个泡妞的好地方,而且学校里的极品美女刘琴也,他怎么会不去。

  林枫这厮虽然嘴上不承认,但他这些年心还是很欣赏刘琴,那个大学有一只花之称的美少女的。

  夜深情浓处,是个容易产生暧昧的地方。

  午夜时分,面具的掩盖之下,原本那些很清纯很淑女的那些女生,也表现出了狂野的一面,变的大胆火辣起来,并主动对心仪的男生出邀请。

  一曲舞毕之后,只要男生们不算太傻,基本上都会抱得美人归。

  林枫一边走一边思,他还隐隐记得,上一世的凌晨时分,四维时代突然来临,很多男生女生还沉寂舞会甜蜜之时,灾难突然降临人间,宇宙的各种有害射线悄然突破大气层,暴露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

  受射线的影响,全球将有三分之一的人类突然间变成僵尸,而全球的动物也同时变成了凶猛的怪兽。

  变异后的僵尸,力大无穷,哪怕弱小的僵尸,也能挥出七八斤的力量,有些僵尸的力量还可以达到一千斤。

  按照末世的计算标准,一斤相当于一个人的力量总和,也就是一个点的力量,七八斤也就是七八个点的力量,一千斤则是十个点的力量。

  可以想象,当你身边的人突然变成拥有十个点力量的僵尸,朝你扑过来的时候,对方利口如锯,指甲如刀,你有多大的机会可以活下来。

  这也是为什么末世刚开始的前半年,被后世史学家称作血腥元年的原因所。

  大批僵尸的围攻之下,没有变成僵尸的近八亿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从八亿锐减到了不足两亿,其他人都死了末世一始,可以想象末世之初的那段岁月有多么的血腥残酷了。

  上一世的假面舞会,整个学校,除了刘琴,学校里的校花,万无一的进化人类之外,几乎所有没变成丧尸的同学们都死了已经变成丧尸的同学手。

  好那一天自己患了感冒,没有去参加午夜举行的假面舞会,要不然自己也铁定死了假面舞会上。

  上一世四维时代来临之时,自己恰巧地下室里养病,才侥幸躲过了这一劫,并依靠几箱方便面,里面藏了半个多月之久。

  后来食物吃光,无奈之下,林枫到了僵尸林立的大街上觅食,并被僵尸群围困。

  如果那一世,自己不是恰巧遇上了一个进化人类,如果不是那个进化人类那天心情甚好,将自己从僵尸的围攻救了下来的话,自己也很有可能末世以初就死掉了。

  而后,那名进化人类是教会了自己一种从僵尸怪兽血肉吸取力量的秘法,这才使自己残酷的末世初期活了下来,并末世后期,成了威震全国,排行前一名的自由战士之一。

  末世第一年,后世人所称的血腥元年,是一个比宇宙射线影响下的四维时代还要恐怖的年代。

  虽然四维空间转化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末世元年却是一个令全球幸存人类永远无法忘记的痛苦回忆。

  如此残酷的岁月,也只有后期残酷的审判日战争开始之后才能与这个的时代血腥程相媲美。

  不过审判日虽然残酷,但那时的人类都变得极其强大,有些绝代强者依靠强大的力量与战技却可以幸存下来。

  但末世初期则不一样,除了少数的进化人类之外,哪怕末世后期已经变得极为强大的那些盖世强者们,四维时代刚刚来临的时候,他们一个个也都是极为弱小的存。

  末世初期,所有人都是随波逐流,艰难求生,并战斗逐步变强,一步步走向全球巅峰。

  能够终存活下来,并活到审判日降临的,也就是很少一部分人而已。

  末世,从来不是一个适合人类生存的时代。

  林枫淡淡的问道:“你不跟我一起去?”

  刘定想说老子泡妞要紧,当然不能跟你去,不过他看到林枫神经兮兮,似乎有些神态不正常的模样,又暗自替他担心。

  毕竟两人是大学多年的死党,现林枫变得神经兮兮的,似乎是脑子出了问题,这种时刻,自己也不能重色轻友,不做点什么就独自离去。

  “要去工农村也行,你总要给我一个理由,要不然,平白失去了这么一个泡妞的机会,着实太可惜了?”

  “末世将个小时之后降临,到时僵尸与怪兽将会横行全球,人类至少分之八十的人将会第一个月被僵尸与怪兽吞噬,血腥元年降临…………”

  “靠……你不觉得这个笑话很无聊吗,现是二零一三年,不是二零零二,你怎么还说那个老掉牙的笑话,这个笑话很冷好不好?”

  刘定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这一点林枫也知道。

  毕竟,令人恐慌的末世二零零二没有降临,以至于玛雅人的末世预言成了一个世界性的笑话,所有人都却信,末世本来就是一个传说,永远也不会真正降临。

  可是冥冥,末世危机却一个任何人不曾注意的角落里一步步逼近,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一时一分突然来临。

  那时,舞厅里,学校,工厂里,所有的人或者动物存的地方都生的翻天覆地的大变。

  很多人才没有明白怎么一回事吗,便被身边蜂拥而至的僵尸给撕成了碎片。

  毕竟,一般的僵尸都有十个点的力量,是正常人类力量的十多倍,这样的灾难面前,人类以前所未有的速快速消亡。

  看到刘定不相信的目光,林枫没有理他,而是扭头就走。

  他不怪刘定不相信他,换做自己是刘定,也不会想象这样莫名其妙的事情,这种事,太超过一般人的想象了。

  虽然末世活了十五年,但林枫依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曾经甚嚣尘上的二零一二末世什么事去都没有生,结果末世却二零一三年突然降临。

  如果刘定今天这么走了,林枫也不会将他强行留下,哪怕今天晚上,他被曾经追求过,但变成僵尸的女同学给吃了,也是他的命,与自己无关。

  对此,林枫没有一点愧疚之心,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可以想象,一个人浴血的末世活了十五年,每天早上扛着战刀出去,晚上则拖回一具具怪兽尸体,并一看看看着身边的同伴先后死去的人会良心不安。

  残酷的岁月把他的心早就变得麻木,他心只剩下了杀戮,杀死所有存,或者被其他强者与怪兽杀死自己,末世,有时候,他都快要忘记自己曾经是个人了。

  望着林枫远去的脚步,刘定的眼闪过一丝落寞。

  林枫小睡了一会醒来之后,变的他都不敢相认了,尤其是他的眼神变得极为冰冷,哪怕他随便看上别人一眼,也似乎能将别人的身体冻僵,而他的眼眸深处,有一种久经沧桑的岁月痕迹,这哪里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学生的目光。

  想起过去两人曾经的一幕幕,两人不分彼此的一起学习,吃饭,一起调戏女同学,一起旷课,刘定的眼睛湿润了,那曾经的真挚岁月又怎么能忘记?

  “哎,我说老大,没有我相陪,你小子还不孤单死,等等我,就算去找小混混打架,我也奉陪到底,舍了这一多斤了……”

  见到刘定追了上来,一直脸上冰冷的林枫眼有了一丝笑意。

  他终于选择了相信自己,或者说选择了两人之间的深厚友谊,也许有了同伴的自己,再也不会像前世那样孤单寂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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