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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3章 激动人心(二更)

侯府小哑女 我吃元宝 9112 2021-03-28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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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刘氏江山轰然倒塌,已经过去了一年。

   区区一年,只不过沧海一粟。

   就算是短暂的人生,一年时间也翻不出多少风浪。

   许许多多的人,一年时间,生活并没有多少变化。

   但……

   这不包括西京府,以及京城周边的居民。

   一年的时间,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眼界,他们熟悉的家乡,可谓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变化之大,许多老人都说,平生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这辈子没有白活。

   是啊!

   有幸在战乱中活下来,并且活到今日的人,都没有白活。

   亲眼看着残垣断壁,荒草丛生,野兽奔走,活人退避的京城……

   一天一天,荒草被清理干净,砖石一匹一匹码得整整齐齐,倒塌的房屋被夷为平地……马车驴车骡车牛车拉走一车一车的垃圾出城填埋,又拉着一车一车砖石木料进城。

   野兽绝迹。

   害虫除灭。

   人间灯火,时隔近二十年,再次出现在京城夜空。

   灯火璀璨,一街一巷,连成一片。仿佛闻到

   了人味,肉味,烟火味。

   这才是人间啊!

   沉沦地狱,背负枷锁,无数文人墨客叹息不已的京城,重现人间。

   这是何等的美妙,何等的醉人。

   消失多年的读书人,文人骚客,世家儿郎……

   他们再一次出现在京城,不顾尘土飞扬,不在乎暂住茅棚,不理会满地泥泞,道路不通。

   他们吟诗作对,高声呼喊,击鼓而歌!

   引来广大民夫,匠人纷纷侧目。

   “好!再来一个!”

   一歌终了,有好事者高声大呼,分明将这帮文人墨客当做了卖唱调侃。

   言下之意,就是嫌弃这帮人碍事,碍眼。

   不料……

   一群文人不以为意,反而兴致盎然,再次击鼓而歌。

   就像是在为这场盛宴而歌,为变化而歌,为大世而歌。

   兴之所至,直接抚琴作曲,人人争相写词。

   谱一曲传世之歌。

   身处其中之人,每日都能感受到,亲眼看见京城的变化。

   这份变化,有他们的一份功劳。

   对于偶尔来一趟京城的人,看见废墟变凤凰,都能惊掉下巴。

   “那是京城的老城墙,对不对?”

   “咦?我记得以前这里是个破庙,现在建成了酒楼。”

   “不知是哪位豪商有如此大手笔。京城还没建好,就提前修建酒楼。”

   “这你就不懂了吧。人家这是有眼光。最近京城来了很多读书人,其中不乏豪门子弟。这时候修建酒楼,京城独一份,正好用来招呼那群有钱子弟。”

   “言之有理。不愧是胡二,读书多,就是比我们有见地。”

   几个老伙计,相约来京城见识一番。

   当年的莽汉陆沉舟,自从剃了胡子后,人也跟着变得成熟稳重。

   胡二,当年的懵懂少年,为求一口吃的不远百里投靠富贵山庄。

   如今已经是独当一面的军中将领。

   沈小哥,当年可是十里八乡数得着的好人才,脑筋灵活,手艺精湛,还和陆沉舟做了连襟。

   如今,沈小哥成了沈老哥,已经是知名大匠,领着高额薪水。

   这一回,这群老伙计相约来到京城,其他人都是为了游玩,想一睹新京城的风貌。

   唯独沈老哥是公干。

   他身为大匠,来京城负责筹建纺织工坊。

   他们这群老伙计,当年都有幸来过京城一次。

   只可惜当年来京城的时机不合适,正赶上大魏江山风雨飘摇,朝廷决定南迁的时候。

   来去匆匆,忙着搬运物资,京城的风貌只得走马观花,匆匆而过。

   但是……

   关于那段时光的记忆是鲜活的,是彩色的。

   平生第一次到京城,天下间最富贵的城市,即便只是匆匆路过,也留下了一辈子无法抹灭的记忆。

   这一次……

   是这群老伙计第二次来到京城。

   正在建设的京城,就是个大工地。

   但,已经初见雏形。

   朱雀大街,可以并排行驶十六辆马车。

   铺路面的石板,每一块大小一致。

   一样的长度,宽度,厚度。

   走在建成的朱雀大街上,几个人顿时生出一身豪迈气概。

   瞧,这是京城,是他们的袍泽打下的京城,是燕夫人的京城,是他们所有人的京城。

   兴不兴奋?

   骄不骄傲?

   何止是兴奋骄傲。

   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分明就是主人翁的气质。

   他们都是主人翁,京城也有他们的一份。

   瞧……

   一群从南魏来到京城的狂士,又在当街裸奔。

   也不嫌四周工地灰尘漫天。

   这群狂士是真的狂。

   每日吵闹噪杂,还喜欢指手画脚。

   “这地方不该这么建。”

   “那地方不能那么建。”

   “这栋宅院怎能如此建设,毫无格调可言。”

   “残留着烟火焚烧痕迹的老城墙就是京城的耻辱,所有人的耻辱。为什么不拆了这段老城墙?为什么要修建新城墙?”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真是聒噪。

   上至监工,下至工匠民夫,都对这帮狂士心生厌烦,频频翻着白眼。

   只求这帮狂士能有自知之明,知难而退。

   然而……

   有自知之明的人又怎么可能成为狂士。

   身为狂士,一生行事,何须同尔等解释。

   他们的人生,从来没有知难而退,唯有随心所欲。

   所以……

   面对白眼,他们迎头而上。

   监工不理会他们,他们就去找总设计师吴道长。

   并且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天天跟踪骚扰吴道长。

   被侍卫驱赶殴打,也不能让他们改变丝毫想法。

   吴道长不厌其烦,干脆要求京畿临时衙门出面抓人。

   抓人?

   这事好啊!

   京畿临时衙门成立以来,只抓了一些小偷小摸,还没正儿八经抓过读书人。

   而且是一群自诩狂士的读书人。

   这事可以做。

   抓人!

   赶紧去抓人!

   于是乎……

   陆沉舟他们一行人走在朱雀大街上,就看见一群狂士疯狂奔跑。

   别说没衣服,连鞋子都没有了。

   一群衙役则追在后面,追啊追!

   一个跑,一个追。

   一个衣衫不整,甚至干脆没衣衫。

   一个全套制服,腰佩制式刀具。

   两群人在大街上呼啸而过,引得街两旁的人纷纷驻足观看。

   这一幕真精彩。

   精彩到叹为观止。

   恨不能追上去亲眼见证结局。

   嗯?

   这个想法好像还不错。

   只要有人带头,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然后,就出现了十分荒诞又可笑的一幕。

   衙役追在狂士后面,吃瓜群众则追在衙役后面。

   呜啦啦一大串。

   那场面,看一回,能吹十年牛皮。

   吴道长站在城墙上,正在视察城墙修建工程。

   眼睛一望,乌泱泱的人,你追我赶,穿城门而出,引起大量围观。

   只需一眼,仅仅一眼,看见那群没穿衣服的人,他已经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无能啊!”

   吴道长差点气出心肌梗塞。

   衙役到底是多无能?

   抓不住人就算了,竟然还被牵着鼻子跑,还引起这么大的动静。

   全城围观!

   丢人啊!

   没眼看啊!

   无能之辈!

   “几个鼠辈,一群衙役出动都抓不住。到底是衙役太无能,还是那群狂士太厉害?”

   “定是那群狂士的阴谋。”

   吴局十分笃定。

   他继续说道:“今日这一出好戏,明显是故意的。

   那群狂士,为什么狂?凭什么狂?就凭他们行事惊世骇俗,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就当得起狂士之名。

   别人视为丑事,他们却视为赞美。今天啊,衙役注定会成为陪衬,陪着那帮狂士演一出大戏。

   不仅能轰动全城,还能轰动全京畿,甚至能传扬天下。有了名,利自然是手到擒来。”

   吴道长蹙眉。

   他显然不满这帮狂士,尽耽误事情。

   “照你这么说,为父让衙门抓人,错了?”

   “儿子一开始就说了,对付这帮狂士,不能用传统手段。必须出其不意,方能克制对方。”

   吴道长挥挥手。

   他很干脆。

   一开始,他没接纳吴局的意见,才有今日这出闹剧。

   而今,见识了这帮狂士究竟有多狂,无需多言,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小看了这帮狂士。

   知错能改!

   他果断说道:“这帮狂士就就交给你解决。为父不想在京城大街上看见这群人胡来。

   当然,他们若是愿意守着规矩,为父还是欢迎他们留在京城做客,甚至是定居。”

   吴局拍着胸脯保证:“父亲放心,儿子会尽快解决这帮狂士。看着他们奔跑的样子,儿子甚至有了一个绝妙的想法。”

   数日之后……

   京城前往西京府的官道上,奔跑着一群光膀子男人。

   他们当中,不乏赫赫有名的狂士,还有叫得出名头的世家子弟,甚至还有弱不禁风的白嫩读书人。

   他们在干什么?

   他们在奔跑。

   谁能第一个跑到西京府,无论用时几天,只要是凭自己的双脚到达西京府,夺取第一名,就能获得一百贯钱的奖励。

   区区钱财,自然不能打动这群人。

   真正让他们甘愿参与这场奔跑活动的原因,都是为了名。

   以后每年固定举办此活动,第一名的名字,将永久刻在京城书院大门外石碑上。

   哇!

   永久!

   石碑!

   书院!

   还是京城书院!

   只要有了这个因素,就算没有一文钱的奖励,这帮追逐名利之辈,也会趋之若鹜。

   有了奖励,则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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