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是两个老人的命根子,刘三婆子想把东西递回去的动作都猛然一停。头一回,刘三婆子难得抬起正眼瞧了四儿媳妇一眼,本来以为儿媳妇都是一些白眼狼,没想到还有一个看漏的。
平常的时候,刘三婆子确实是最偏袒老四家的,但归根究柢还是这媳妇是老刘家的大功臣,光是看在三个孙子的面子上,刘三婆子都得对老四家的另眼相看。但偏袒并不代表真心喜欢,对于老四家的印象,刘三婆子一直都觉得对方有一些没心没肺的。
没想到,这一个没心没肺的儿媳妇才是真正有良心的人,刘三婆子精悍的眼楮都柔和几分:“行啊,难得妳这做嫂子的能有这份心,娘就不再推搡了。”
刘老三对老四媳妇,同样刷新了好印象。不过,他这做老头子是做人公公的,面对儿媳妇向来是说不上几句话。所以,同老婆子一样,刘老三的嘴上虽然说不出太多好话,但仍旧是记在心里。
陆秋却依旧一副不以为然的神色,继续道:“娘,妳早该如此了。要我说还是娘妳太客气了,以前小叔从镇上回来时,可常常花自己的小钱买零嘴回来,那一些零嘴都不用人说,我也知道肯定都是我家这几个混小子吃的。我们都吃小叔子这么多的东西,现在也不过是给一只兔子,这又有什么?别说几个小子可喜欢他们小叔,就是小叔,还是我们当家的亲弟弟,拿个肉什么的,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这蛮不在乎的模样,似乎更显得两边的关系亲切,刘三婆子的老迈脸上,不自觉加深了笑容:“说的也是,老四和老五还是亲兄弟呢,他们两个打小的感情,一直都是不错的,是娘想差了。”
当娘的,不就是喜欢看见亲身骨肉之间,手足情深吗?
当然,老大和老三这两个只有媳妇,没有爹娘的白眼狼不算,刘三婆子对这两个儿子自己都彻底放弃了。
老四家的能有这样想法,肯定也是老四这做哥哥的,心里也有老五这个亲弟弟,不然他媳妇也不会话里话外,都不当成两家人来看。
村里老一辈的,为什么都不想分家?这还不是做爹娘的,一点也不想看到骨肉离心。
瞧着又把公婆哄得乐开怀,朱梅春习惯以后,酸言酸语都省了。不过,小心眼的她,一看到死对头为了讨好公婆,连肉都舍了,心情那叫一个好。朱梅春自己就是一个抠门的,小气巴啦的她,是真不信陆秋没有内心淌血。
这热闹,算是看得心满意足了。朱梅春知道死对头没得到好处,她也就不继续杵着,这天色虽然还不算太晚,但也该去炒菜煮饭了。能这么勤快,还是朱梅春不想当最后一个用灶房的人,所以她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直接抛弃李招娣这大嫂。
完完全全就是塑料的妯娌情。
好在只有遇到娘家时,李招娣脑抽的次数才会比较多,一般时候这位也不是真的等闲之辈。公婆不待见自己,李招娣还算一清二楚,谁叫她不像其它的妯娌这么争气,一个大胖小子都还没生出来。
李招娣一边期盼似地摸了摸肚子,一边倒也没有继续留下来。
察觉到两个嫂子已经走远了,刘醒把先前的关注收了回来,嘴上是状似无意地问道:“娘,小五现在的情况还行吗?”
提起了小儿子,刘三婆子的笑容不自觉地又淡了下来,她的语气忍不住夹杂着一些气急败坏的味道:“你说,我怎么就生了个这么死心眼的儿子?这以后不能科考,我们做爹娘的又不怪他,只要人好好的就行了,可这孩子就是一个劲地钻进死胡同不出来。我们有一句老话说的好,这人想不开的话,药吃的再多都是不管用的,我真怕这死孩子不管不顾地尽糟蹋自个儿的身子骨。”
闻言,刘醒浓眉微微一皱:“小五以前可不是这种性子,要不等一下我去和他聊一聊?”
这小弟,刘醒只匆匆见过两次面而已,刚开始是怕被拆穿,后面是刘三婆子这老母亲顾忌到小儿子的心情,所以并未允许大伙去看他。
倘若真想要去看病人,刘三婆子也要在一旁跟着才行,单独一人是绝对不行!当然,这也仅限于刘醒这些兄弟,儿媳妇若要看人的话,那只有一句话——没门!
没办法,不只是刘三婆子而已,就是刘醒都看出来,一家子真正担心这小弟的,估计就只有刘老三和刘三婆子。也难怪,刘三婆子要盯得紧紧的,不是疑神疑鬼,而是只要出了一个笨嘴拙舌,又或者是黑心烂肠的,这对小儿子都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刘醒倒是极为赞同刘三婆子的做法。
别说其它人,光说原主这对夫妻好了,他们是连亲生孩子都无关紧要的人,何况又只是亲兄弟出事?说起来,刘醒和陆秋这对夫妻,都比这一家子的其它人来的还要有人味一点。
“……行吧,既然你想和你弟弟聊一聊,那就好好地聊吧。”刘三婆子颤了颤嘴唇,这次没有打算阻拦。一来是真没辄,二来是对老四的信任。
老四可也比上头的几个要有良心的多了,不怪她最疼底下的两个儿子,他们这样子才叫做兄弟,真当她老太婆瞧不出什么是真心和假意?
刘老三沟壑纵横的脸微微一暗,即使没有老伴的诸多想法,却同样冀望四儿子能带来希望。老人心一横,同样沉了沉声道:“劝劝也好,换一个人来说,看看能不能把人给敲醒。”
反正,两个老人是真没辄。
以前最不用操心的小儿子,执拗起来简直老四混不吝起来更令人头疼。
事关小叔的事,陆秋这做人媳妇的,也不好发表意见。
思索了片刻,她才道:“娘,当家的就和你们去陪陪小叔,我先带这几个孩子去洗漱一下。”
刘三婆子一副随意地摆了摆手:“去吧、去吧。”
小火把还想关心一下伤心的亲奶,陆秋却嫌儿子碍事,毫不客气地把人一起抓了进来。
刘三婆子这婆母,肯定更想解决正事,孩子的宽慰只能让人心上舒服一时,真正的事情并未解决,陆秋不打算让孩子耽误了正事。
陆秋对自己丈夫有信心,在她看来,还真没见过刘醒解决不了的事情。
第23章 刘华 刘三婆子气得是脸红脖子粗。……
媳妇心中如此高大的形象,刘醒是一无所知,否则他硬朗的面庞,就不会是此刻这一副眉头深锁的模样。
事实上,若只是劝个人,刘醒真不认为是一件难题。再不然的话,这位也有本事能催眠一下这便宜弟弟,不过终究只是下下策。
倘若人能够自己想通,那才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斑驳老旧的木门被精瘦的手臂给推了开来,这些日子的锻炼,臂上的肌肉隐隐生成。
事实上,肌肉没有锻炼出来,刘醒的力量也是极为惊人,不过他的控制力不错,不会才轻轻一推门,就把这破门给拆了下来。
屋里头的木窗显然被关的死紧,感觉连点缝隙都没有,一股浓郁的药味几乎是扑鼻而来。
老宅里头,除了老人住的屋子,其它人的屋子格局都是差别不大,作为最受宠的小儿子依然也是如此。平民百姓家里,屋子拢共就这么大,格局再变也变不出花来,顶多是里头的陈设各有不同。
刘华的屋子也很简单,不过就是多了装书的柜子、桌案,以及能够为屋子增添书香气味的笔墨纸砚。
里头的箱笼子少的可怜。
四房能置放杂物的柜子,大多都是媳妇的嫁妆,因此挤得是满满当当。刘华还没娶妻生子,单身一人的他,屋里能置办的对象有限,而且这个弟弟大多时候都是沉迷于书香当中。
古代的书藉都要价不菲,哪怕是普通的杂书,也都是好几十文起跳。刘华书柜上的杂书不少,但一部分是他抄下来的书,一部分则是他用抄书换来的钱所买的。读书虽然很耗银子,但得说一句老实话,这弟弟读书算是省的。
村里人也有几户人家有供读书人,但人家耗的银子足足多了刘家二、三倍。刘华懂得自给自足,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他是不会给家人添麻烦,不像有些户的人家,那真的是扒在家人身上吸足了血。而且,别说学识方面,光是用功方面都不如刘华,也不知道人家读的是哪门子的书。
屋里的气味极为难闻,刘醒英挺的浓眉微微一蹙,无论是原主,又或者是现在的刘醒,哪一位都是相当自我的性子。没有与主人翁打声招呼,刘醒就自顾自地把窗户给开了一些缝隙,一股新鲜的空气直接取代了闷热的草药味,同时照射进来的微光,把刘华苍白瘦削的模样给照的更加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