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望过去,占地不是很大,两个大台桌子,其中有高高围起三面的小铁板,里面放着两个煤炉炖锅,估计用来档风,另一个放着各色半成品的菜婉碟,而最边上靠近建造那边还有一个方方正正的黑色铁盘大桌。
而后面,就是秦记食铺的招牌,立在大门旁边,一边还有一块大了许多的黑板,上面写着菜单。
秦瑜有几分好笑看着大伯母夸张的表演,乖乖配合:“您看那弄堂,里面放着几张案桌,所以秦记可以堂食,也可以打包,但是打包需要自己带碗。”
“这香味来自卤料,不过不卖,只会送。”
“具体的菜单您看着黑板,很是清楚。”
秦瑜一一回答后,秦记食铺算是顺利开业。
“妈,我要铁板猪小排,铁板鸡,铁板豆腐……”
秦璿虽然只有9岁,但是认识不少字,黑板上的菜单,他已经能看懂,滴溜溜转动眼珠,他把黑板上所有菜单拥有食材一栏从上到下念了起来,试图让金花一掷千金。
秦瑜的大黑板上就分了三类,一类是今日食材,下面是猪小排等等,后面还有数量,一类则是制作方法,铁板和砂锅,这最后下方则是写着比较细致的菜单:铁板猪小排 2元/份,铁板鸡2元/份,铁板豆腐5毛/份…….白米饭2毛/份。
“你个小次头。”金花没忍住痒痒的手心,一把拍在了秦璿头上,又推了一把,“你去座位上等着。”
“兰芳啊,要一份铁板猪小排和铁板豆腐,两碗米饭。”金花说猪排的时候,简直咬牙切齿。
这2元的猪小排,她能买多少斤肉来着?
还有,一碗米饭2毛钱是什么鬼?她以前怎么不知道秦家那么黑心肠啊。
但好歹,金花分寸还是拿捏的死死的,脸上还有三分热情的笑容,就是有点快溢出天际的僵硬感。
秦妈是明白人,带着金花入座,也不多说什么,把单子记上之后,默默把钱划掉,这才继续招待其他客人。
“1号桌1份铁板猪小排1份铁板豆腐,3号桌一份铁板豆腐。”
收拾的弄堂一共就放了四章桌子,顶上已经利用两边的围墙盖了油布和木板,最里面也有大木板隔开,还挂上了一盏灯,环境其实还算干净。
听着秦妈的吆喝声,秦瑜下意识的动了动脖子,也不犹豫,直接动手,在铁板上刷上一层薄薄的油。
把腌制好一下午的猪小排一块块均匀摊平在铁板上。
滋滋声随着时间一点点变得平缓。
油爆烟弥漫一会后才渐渐散去,几块猪小排边沿都开始滚动起小泡泡。
一股特殊的肉与香料味开始蔓延,这些猪小排从早上就开始腌制,除了正常融入的黄酒、葱、姜、蒜、月桂叶等去腥调味,也特地用蛋清生粉裹匀,锁水保持肉质嫩滑。
看着猪排翻面变得五六分熟,由红转微微的白,秦瑜这才加入洋葱和青椒用铁铲翻炒爆香,等到猪排八九分熟,加入特质的胡椒酱汁,铁板猪小排就在浓厚的胡椒香中完成。
第20章 猪小排 嫩
“这铁板猪小排看起来委实不错。”不远处,围观到现在的路人,忍不住踮起脚尖,想要看到更多。
“2元钱啊,要不是明码标价,我都怀疑这是家坑人的黑店。”另一个说话的男子掰着手指算,“这至少可以买2斤肉了都。”
“镇上那家江宜饭庄一碗红烧肉也只要5毛,这路边摊敢卖2元怕是不想做生意?散了吧,我刚刚听到那小男孩叫店家婶婶,估计本就认识的人。”
也有人对这价格实在恶心,再加上注意力很集中,敏锐发现了秦璿的招呼词。
不过,很快第三个客人也坐下了。
客人也是眼熟,可不就是早上黄丘拉过来的外地男子,依旧夹着黑色公文包,秦瑜记得他的闽南话很标准,因此普通话说起来有些怪异。
“秦老板,一份铁板猪小排,一份铁板鸡,都要辣点,再来一碗汤面。”上前刚坐下,男子就高呼道,“这早上糯米饭里的榨菜还有吗?还听说有卤肉?”他早上吃了糯米饭后,里面的榨菜实在让他念念不忘,再想起那胖子介绍绝无仅有的卤肉,特意下班就赶来,他住的可是隔壁镇啊。
“这卤肉啊,今天只送,您点的超过1元,肯定有。”秦妈把其他两桌饭菜上齐后,才拿着单子来解释,“猪小排2元,铁板鸡2元,我们有榨菜肉丝面要来一碗吗?八毛钱,我们是先付钱再下单的。”
这收款方式是秦瑜定的,毕竟她家价格不便宜,怕有人来捣乱,也省得秦妈多跑一趟。
“哦?这可真不便宜啊。”声音中带着惊叹,要知道现在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十,不错,公文包男子付钱也是利落,“那卤肉可要多送点,我这可不止1元。”
“当然。”秦妈笑容灿烂,这开张比想象顺利,“稍等哦。”
这位公文包男子来自闽南封州,名叫向方,目前是来宜江考察门店计划。
作为封州最大服装皮革厂的市场负责人 ,平日里的薪资待遇可是说非常好,外加一些油水,一个月的收入百来块是完全没有压力,也因此这点钱对他来说确实没什么压力。
早上被黄丘介绍的时候,还有几分质疑,后来只咬了一口糯米饭,就直接征服了向方的胃,尤其吃完后,那股特有的榨菜咸鲜爽口在脑海中盘旋很久,让人念念不忘。
他本就很喜欢吃江南腌制的小菜,也因此对黄丘的话信任几分。
因为客人不多,卤味和铁板很快上桌,酱汁红而诱人的猪小排,暖黄色盖着零碎的葱花酱汁的豆腐,与一碟卤红色的大猪蹄,各种香味扑鼻,又是那么泾渭分明。
紧接着,就一碗盖着榨菜肉丝的金黄色汤面放在他的面前。
可能菜肴的颜色过于浓艳,这一抹清爽金面,反而和它们遥相呼应,极为搭配。
向方眼睛都有些直了,矜持仿佛直接被绑架,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吃。
他也不顾什么礼仪,直接拿起筷子风卷残云般扒了起来。
直到最后一块猪小排放进嘴里,向方仍能感受其中香滑肉质,嚼劲是那么恰到好处,再浅浅喝上一口榨菜肉丝汤,两种滋味融合在一起是前所未有的美好。
他感觉自己的味蕾已经完全沉醉,看着碗里只剩下一点榨菜渣和旁边的猪小排留下的酱汁洋葱,摸了摸略撑的肚子,下意识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
向方本人,平时走南闯北也是吃了不少,自认为是一个有品位有态度的美食家,当然自己定义的。
连这样的人都沉浸在美食的世界里,无法自拔,又何况是隔壁金花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