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车子停稳之后,第一次的,彭向明居然主动打开车门,走下车来。
高晶晶有些讶异,“怎么下来了?”
过去彭向明几次见她,一般都是提前打个电话,然后车子开过来,她直接上车,两个人或是跑到海上去玩几天,或是跑到某处彭向明租下来的房子里,胡天黑地一番。
直到刚才为止,彭向明还从来都没在她门下下过车。
彭向明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直接伸手过来,拉起她的手,然后轻轻地拥住她,凑上去,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笑着问:“还没看过你这房子呢,今儿正好有空,带我参观一下?”
高晶晶有些惊愕,又有些惊喜。
倒是与她的房子无关,主要是过去彭向明从来都没有对她做出过如此透着亲昵感觉的动作,态度更是没有过如此的自然亲近。
第一次的所谓“验货”,就不用说了,之后的几次,给她的感觉也是,好像自己就是一个他花了钱,所以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姬女。
他的态度当然说不上什么不好,尤其当他调起情来,总是能把高晶晶弄得满脸通红,情趣盎然,但是在过去,高晶晶却总是感觉,自己面前、身边的这个男人,是冷冰冰的,与自己隔着有若天海一般的距离。
双方之间的交流,几乎从不曾有过任何的交心。
让人根本就无从靠近,更别提了解。
但今天,只是出于一个女人敏锐的直觉,她觉得似乎这个男人身上有了一些叫自己看不透的改变――这似乎是好事?但又不好说。
高晶晶对彭向明,当然谈不上有什么感情。
对她来说,彭向明只是一个比较好的卖身对象而已――付得起钱,又好看,至少他趴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哪怕只是看这张脸、这副身材,给她的感觉也是很享受的,不至于让自己恶心。
所以,或许心中偶有萌动,但彭向明对她的“羞辱”,她也完全能够接受。
因为本来就是在卖身。
“好啊!”
高晶晶带着些好奇,当即答应。
于是彭向明拉着她的手,迈步走向她的这座小别墅。
家里有个年轻的女孩子,和一个大约四十岁上下的保姆阿姨,看见高晶晶跟彭向明手拉着手回来,都有些懵。
彭向明特别友善地跟她们点头问好。
高晶晶就介绍她们给彭向明认识,然后才带着彭向明去参观自己这套别墅。
等彭向明一走开,高晶晶的助理跟保姆,当即就眼睛贼亮贼亮的,凑一起议论起来,“怪不得觉得晶晶姐最近那么不正常,原来是谈恋爱了?跟彭向明?”
“这小伙子真是帅呀!配得上晶晶!”
“那当然,他比咱们晶晶红多了!也的确是帅!对了,你不知道,他在圈子里的名声其实有点不大好,据说很花心,绯闻特别多!”
“嗨,这你就年轻了吧?男人嘛,年轻的时候谁不花?不花的都是没本事的,长得丑的!年龄一大也就完了,给他几个黄花大闺女,他也不行了呀!”
…………
别墅不算太大,至少比彭向明此前租来办场面的别墅,是没法相提并论的。
问题是,这里是燕京,而且别墅的位置可不算太偏。
这个位角,这个小区,这种面积,也就怪不得高晶晶要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了――大概溜达了一遍,在二楼的小会客厅坐下时,高晶晶要起身去给彭向明冲咖啡,却被他给叫住了,“不用!你不用忙活,我今天就是过来陪你的!”
高晶晶讶然回身,笑,“陪我?好啊!那咱们干嘛去?”
没想到彭向明居然回答说:“那看你呀,是我陪你,不是你陪我!今天你说了算,你想干嘛去,咱就干嘛去!”
第214章 尽兴
高晶晶愣了一下,“你陪我?”
彭向明点头,“昂!我把手机都关了,除非是超级重要的事情,会有人把电话打到我助理那边,否则,今天我就只陪你!”
“说说吧,你平常都喜欢干嘛去?我陪你去?”
高晶晶眸光微转,抬手抿起耳畔的一绺头发,笑着说:“我……我这人还挺无趣的,我的生活,很枯燥,我……”
但彭向明说:“你喜欢做什么,或者本来今天打算干什么,你就说!”
高晶晶想了想,抬头看看他,又转开目光,终于还是泛起一点想法来,于是说:“其实,我特别喜欢吃小吃!”
“哈?”
“就是那种……找到一个小吃一条街,然后从这头吃到那头!”
她说话时的表情,有一点可爱,似乎是被唤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
彭向明失笑,“那你不怕发胖啊?”
“怕呀!”她有些不好意思,但表情却不知不觉地活跃起来,“你都不知道,我高二那时候最胖,那时候,我126斤!整个一个小胖妞!”
“后来,我成绩也不好,也不太喜欢学习,老师建议我报考艺术类,为了考上电影学院,我才被迫减肥的,到考电影学院那时候,其实我还有100斤往上呢!是开始演电影了,才把体重常年控制在95斤上下。”
彭向明哈哈地笑,打个响指,“那没问题,走,我陪你逛小吃街去!今天咱们从街头吃到街尾!”
高晶晶顿觉喜出望外,终于意识到彭向明是认真的。
“真的呀?你陪我去逛小吃街?”
“嗯!当然!我说话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