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刺客有毛病_分节阅读_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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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能够这么不在意生死这种事情啊,天天杀来杀去的。
薛铃认真考虑了一下,感觉这个白衣剑仙已经完全靠不住了,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先杀自己再自杀的事情,和她已经失去了共同语言。
而大石头外那个黄龙鱼,他清楚如果自己身边这个白衣剑仙出去他会面临怎样的惨状,所以就算跪下来求他,许诺出去给他为奴为婢都不好用。
既然这样的话,能够救自己的只有一个人了。
薛铃杀意已决,双手在嘴上张开喇叭,向着石头之外大声喊道:“方别!”
“救命啊!”
商九歌看着突然莫名大喊大叫的薛铃:“方别是谁?”
她然后才想起来,自己好像问过这个问题,方别好像是薛铃路上丢的同伴。
“你确定你的同伴会来救你”商九歌平静问道:“他不是路上丢了吗?”
他明明是被你吓跑的好吧。
薛铃在心中默默腹诽道,
“我确定。”薛铃认真说道。
方别那么靠谱的人,不知道比你靠谱多少了。
“那我们就在这里等你的同伴来救我们?”商九歌认真说道,一边说着,一边还回身坐在了身后那装满财宝的木箱上。
薛铃看得目瞪口呆。
“所以说你一点都不害怕吗?”薛铃问道。
商九歌看着薛铃:“害怕有用吗?”
“如果害怕有用的话,那么我就勉为其难地害怕一下。”商九歌平静说道,顺便双腿都翘起在木箱上面,她脱了木屐,开始静静地抠脚。
少女穿着木屐走了这么远的路,虽然说天赋异禀没有磨出来水泡之类的东西,但是脚还是会挺不舒服的,所以脱了木屐抠抠脚舒展一下,还是挺舒服的。
毕竟,商九歌确实很久没有歇脚了。
只是薛铃看呆了。
她从来没有想过当着别人的面抠脚,无论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这都是礼仪所根本不会允许的行为。
“你在做什么?”薛铃呆呆问道。
“抠脚啊。”商九歌抱着白生生的脚丫子,扳了扳,顺便向着自己拿手扇了扇,感受了一下气味。
“你不知道我从黄河岸边走到这里走了多久,好不容易有个歇脚的地方。”
“对了,你那个叫做方别的同伴在外面对吧,你不早说啊,等他来救我们就可以了。”
大姐你怎么一副完全理所当然的样子啊?薛铃看着商九歌都快哭出来了。
商九歌的清新脱俗基本上算是从头到尾刷新了薛铃的三观,而正在这个时候,巨石之外传来了方别的声音:“莫西莫西,莫西莫西,请问里面有人吗?”
薛铃瞬间扑到大石之前,一瞬间感觉方别果然才是真的最靠谱的那个,曾经因为方别把她丢下单独面对这个白衣女子的不快一扫而空。
“我在我在!”薛铃快哭出来了:“你见到黄龙鱼了吗?见到的话千万不要放过他。”
“见到了啊。”方别懒懒说道。
这样说着,他似乎在地上提起来了什么东西:“里面的人想听你说话,给他们唱个小曲让他们开心一下。”
然后薛铃听到了黄龙鱼再也不复之前的嚣张和意气风发,只有嘟囔的一句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薛铃瞬间明白了方别可能自从他消失之后,其实就一直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潜伏在自己和商九歌身边,不仅自己没有发觉,就连商九歌本人都没有发觉。
某种意义上算得上是随身保驾护航,
所以说方别才能够一路跟着他们来到这个曲曲绕绕的地下藏宝室,并且在黄龙鱼关闭了藏宝室之后可以及时出来制住他。
“快救我们出来!”薛铃大声说道。
“稍等一下,稍等一下,让我研究一下这个机关。”方别懒洋洋的说道。
在大概几个呼吸之后,薛铃听到大石开始颤巍巍地移动,直到最终完全将封闭的石室打开,方别一手提着鼻青脸肿的黄龙鱼,面带微笑地看着薛铃:“那个。”
“好久不见。”
三江感言。
从写书到现在,夏殿青葛石,魔法朋克,明日未临,再到这本这个刺客有毛病。
这是第一次三江。
感慨颇多。
虽然说现在三江感言已经不再这么流行的今天,作为第一次上三江的我,依然想要写下这篇感言,以作纪念。
首先当然是要感谢编辑,包括责编若叶和主编绿豆,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和肯定,这本书应该是走不到现在。
然后要感谢的人,是我自己。
感谢自己的不忘初心,感谢自己的负重前行。
其实从写书到现在,我一直都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以至于夏殿青葛石的故事来来回回一百万字写了三四遍都没有签约的笑话在自己身上发生,以至于在均订个位数的前提下我依然老老实实把夏殿的故事推到了最后的结局以至于可以画上一个句号。
简单来说,大概是因为自己喜欢自己所写下的故事,喜欢所写下的那些人物,所以愿意带着这些喜欢,来为愿意听这些故事的人讲述这个故事。
哪怕讲故事的人还很笨拙,但是当自己的故事有人听的时候,就是身为作者最大的幸福。
我始终认为,作者赚钱并不是最大的幸福,最大的幸福是自己的故事有人愿意聆听,有人愿意喜欢自己的故事。
所以无论多么艰难,我依旧愿意给每个故事一个结局,一个收尾,一个可以让故事中的角色走向最终归宿的地方,才算是讲完了这个故事。
其实开刺客这本书的时候,我是抱着扑街的想法来写的,毕竟武侠的大环境大家都看在眼里,但是呢。
作为从小熟读各种武侠小说的自己而言,能够亲笔写一本属于自己的武侠故事,那简直就和朝圣一样的感觉,可以大喊一声:洒家这辈子值了。
这才是我选择这个题材写这本书的初衷。
人生不易。
如果能够做几件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能够成功,就是最大的幸福。
祝愿所有能够看到这里的人能够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
并且感谢你们喜欢我讲的故事。
以及我会认真地写完这个故事。
就像我老生常谈了很多次一样的那句话。
我从来没有放弃过一个自己的故事,无论怎样,都会把这个故事讲完,每个故事都是自己的孩子,从来没有父母舍弃自己孩子的道理。
这个一样,下个也一样。
直到我所谓男人的承诺变成笑话之前。
始终都是这样。
谢谢大家。
第九十二章 胆小鬼
当石门缓缓打开的时候,坐在木箱上的商九歌依然没有放下自己的脚丫子。
她看到那巨大沉重的石门缓缓移开,石门外一身黑衣的少年正提着黄龙鱼,平静望着她。
两个人一时间四目相对。
站着的少年,与坐着抠脚抠脚的少女。
商九歌看着那个门外的少年,表情稍微有些变化,从凝重到慢慢变成轻蔑,然后冷笑一声:“胆小鬼。”
她的声音不大,但是却足够让每个人听到,薛铃回头惊讶看着商九歌,然后却听到身后的方别笑着说道:“胆小鬼也比傻瓜来得好。”
“这么简单的陷阱都能够中招,真不愧是两个天字第一号大笨蛋。”
这样说着,方别拎着黄龙鱼走进来,随手将他扔在石室的地面上:“花生油先生,假如我将你关进这里,你会开心吗?”
“花生油?”薛铃一时间没有懂这个梗。
方别摇摇头:“你不用知道?”
这样说着,方别低头拍拍黄龙鱼已经有些神志不清的脑袋,然后看向商九歌。
“方别,蜂巢刺客,接下任务前来剿灭黄河十七盗,没有想到和姑娘撞车了,实在抱歉。”
薛铃看着方别,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少年此时竟然这么坦白,但是商九歌却点了点头,笑道:“原来如此。”
她手仍旧没有放下来,依然扳着脚丫,商九歌与寻常女子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她没有所谓的害羞之类的情绪,坦坦荡荡,风光霁月,漆黑的眸子注视着方别,白生生的脚丫子在风中摇摆。
“我们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只要不互相影响就好了。”商九歌慢慢道。
“那真是谢谢姑娘了。”方别点头说道。
……
……
其实方别并没有真的把黄龙鱼给扔到藏宝室让他自食其果自生自灭,而是把他绑了之后打晕,然后三个人慢慢将藏宝室中的财宝全部给搬了出首发
毕竟当初蜂巢给的任务,除了杀死黄河十七盗之外,更重要的是收集他们所抢夺来的财物,来当做蜂巢的行动经费。
这就是让薛铃有点不开心的事情了,拥有少林金刚不坏的她,一个人能够单手扛起来一个箱子,两只手便是左右各一只,三下五除二,就能够把整个藏宝室里面的所有财宝都搬出来了。
“一共是白银四千七百两,黄金三百两,珠宝古董字画无算。”在聚义厅中,薛铃清点过财宝之后,向着商九歌和方别报告道。
“分成三份,一人一份怎么样?”方别看着已经将脚丫子放回木屐的商九歌,不过无论如何,见面时候在抠脚丫的大美女,这辈子恐怕永远都不能忘记了。
“凭什么?”商九歌看着方别说道:“胆小鬼。”
商九歌看着方别一口一个胆小鬼,充满了挑衅的意味。
“就凭最后不是我出手你们就得全死在那个石头屋里面。”方别微笑说道,对于商九歌胆小鬼的称呼,他完全没有反驳的意思。
“如果我只是休息一下就能够砍开那块石头呢?”商九歌看着方别说道。
“那个。”薛铃看着剑拔弩张的二人,伸手插在中间:“要不,我那一份不要可以吗?”
“不可以。”方别和商九歌几乎同时说道。
薛铃并不知道,为什么商九歌看到方别第一眼就和他特别不对路,明明对自己商九歌还是比较温柔的,见到方别就真的像见到臭虫一样嫌弃,一口一个胆小鬼的。
不过总之,最终姑且还是达成了协议。
因为黄河十七盗的财产是蜂巢组织点名要的任务物品,所以说方别一定要拿三分之二,这个是没有什么好商量的,至于装载这些银钱的载具,到现在为止,那四匹白马还在黄河十七盗的营寨前拴着的,再加上黄河十七盗这里本来就饲养的马匹,以及船只,运送这差不多五六百斤财物算是绰绰有余,三个人更是在在这个营寨深处锁起来的房子里找到了二十来个被囚禁的青年女子,商九歌答应把她们送回官府然后再让官府来安排这些被掳掠的女子,当然,她们也能够帮助商九歌做一些搬运的简单工作,毕竟黄河十七盗这里人迹罕至,想要到有人烟的地方最少还要走一百里首发
接下来就是按部就班的工作了。
对于那些已经被商九歌一剑杀了的黄河十七盗,他们三人选择将其就放在聚义厅,原本薛铃考虑要将这些人入土为安,但是方别说他们离开的时候,要烧一把火将这个营寨付之一炬,否则的话,更会有其他盗贼来鹊巢鸠占,那就等于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了。
而那些先前打晕的,方别也没有补刀,就按照商九歌最初所说的,每人绑了双手双脚然后扔进黄河,能不能活下去,就看水性和运气了。
毕竟对于这些武林高手而言,就算绑了手脚,进了黄河也不是一定会死。
但是经此劫难,他们再敢出来为非作歹就要三思而后行了。
而最后被打的鼻青脸肿的花生油黄龙鱼,由于他本人是四品高手,所以说商九歌亲自动手废了他的经脉内力,然后挑断了手筋脚筋,再将他送到官府,作为首恶发落。
如此一来二去安排下去,等到全部忙完,已经又是黄河落日圆了。
他们用在厨房找到的粮油柴火把整个山寨几乎浇了个遍,再升起一把熊熊烈火,让整个天空几乎都被这把大火染红。
而事情的始作俑者,最终却在黄河边道别。
方别和薛铃驾一辆马车,里面拉着从黄河十七盗这里得来的财物,而商九歌却从营寨里找出来一条大船,足够她和那二十来个女子乘坐,这些女子也不全是大家闺秀,也有不少能够操帆的渔家女子,所以说能帮商九歌不少忙。
“那么就此别过了。”无论如何,终究是合作一场,所以虽然商九歌有点看不上方别,最后还是抱手道别,身后营寨烈火熊熊,黄河落日,一切景色都显得壮阔苍凉。
“就此别过。”方别微笑着说道。
“对了。”在两人都要转身,一个回船,一个上马的当口,薛铃突然开口,看向商九歌。
“我有一个问题,还是憋不住。”
“什么问题?”商九歌问道。
“为什么你一直说他是胆小鬼?”薛铃问道。
真的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