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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刺客有毛病_分节阅读_第64节

《这个刺客有毛病》 任秋溟 4414 2021-05-04 03:55

  D-盐之类的东西。

  毕竟商九歌再厉害,也没有办法变出来佐料油盐这些东西。

  这次只是因为答应了何萍要赚五十两银子,但是思前想后只能靠山吃山,而老虎又配合的缘故,所以说才有了如今的收获。

  可惜就是眼前这个男人不收老虎,如果他收老虎的话一切都解决了。

  “那么我们就去集市吧。”盛君千说道。

  商九歌看着他:“你就跟着我吗?”

  盛君千耸耸肩:“反正我也没有什么事。”

  “那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呢?”商九歌问道。

  “找一个人。”盛君千说道:“找一个让我很不爽的人,我一定要狠狠找她的晦气。”

  因为汉语的ta听不出性别的缘故,所以说两个人的脑回路完全不在一个节拍上。

  “那应该是一个很可恶的人了。”商九歌说道:“我有点好奇,谁会惹你这么不爽。”

  “我想那也是一个可恶的人。”盛君千说道:“我听说她在洛城,所以就过来找她,不过也不急,反正我只有这一件事情要做。”

  “好吧。”商九歌点点头:“那你找到他之后呢?”

  “找到之后肯定要狠狠找她晦气啊,最好能打她一顿。”盛君千说道:“不过听说她很厉害,也有可能打不过。”

  “不过就算打不过,应该也不至于被打死吧。”

  “总之我一定要找她晦气。”盛君千信誓旦旦说道。

  “有那么厉害吗?”商九歌看着盛君千,她能感觉到到盛君千真的是很有两把刷子的。

  “不瞒你说,我其实也有点厉害。”商九歌握紧拳头看着盛君千。“如果你打不过的话,我可以帮忙把他打跑。”

  “那真是谢谢姑娘了。”盛君千笑着说道:“不过那个家伙真的很厉害,到时候姑娘离得还是远一点比较好。”

  毕竟那个家伙是商九歌啊,盛君千在心中说道。

  商九歌点了点头:“嗯。”

  “到了。”商九歌说道。

  盛君千点头:“到了。”

  在他们面前,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正是洛城的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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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洛城集市(周一求推荐票)

  对于薛铃和方别来说,黑无和商九歌打斗被踢坏的墙壁,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一件好事情。

  比如说现在,他们就不用一个做菜一个跑堂。

  按照修复墙壁至少需要十天的工期,他们如今堂而皇之地放了十天的假。

  但是刺客永远没有假期。

  目前薛铃和方别手上还有两个任务没做。

  一个就是那个坑爹的找苟杂中的任务,而另外一个,就是刚刚到的这个刺杀宁夏的任务。

  宁夏身边有黑无这个强一品的高手,刺杀她真的是难如登天。

  不过连着放弃两个任务,基本上刚刚到手的一百五十分刺客积分没焐热就要飞掉一半,想想就非常的不甘心。

  但就方别而言,那个少年则显得非常的轻松。

  完全没有把这两个事情放在心上。

  尤其是目前薛铃已经渐渐开始接掌蜂翅的工作之后,方别甩手掌柜的性质越来越浓了。

  而摆在现在薛铃面前最关键的事情就是她现在依旧完全找不到宁夏和黑无的踪迹。

  这两个人明明非常地显眼,毕竟一个黑痩少年,一个美貌的异域女子,但是离开了霄魂客栈之后,就像一滴水滴到沙漠之中,瞬间消失地无影无踪。

  至少通过蜂巢的情报系统,完全没有掌握到两个人的动向。

  薛铃很怀疑,方别有自己独特的情报系统,否则说当初宁怀远的时候,蜂巢的情报只到宁怀远可能在三天后经过洛城,而方别可以直接将宁怀远锁定在城外三里山神庙中,接下来关于空悟高僧的追踪也是,方别先是在街上确认了空悟高僧已经进入洛城,随后自己就带着薛铃马不停蹄地前往那片洛城外的森林山区中,守株待兔等待空悟高僧到来,并且最终还真等到了,那里也成为了最后的战场。

  薛铃越回忆,就越感觉自己和方别的段位差距真的非常大。

  而现在宁夏和黑无的踪迹,薛铃真的近乎盲目地相信方别也知道,但是方别对于此显得兴趣缺缺的样子,现在不用每天当客栈跑堂端茶送水,方别就几乎整日缩在房间里面百~万\小!说,或者就在院子里练剑。

  虽然说这个少年已经向薛铃证明他的生活真的自律到了极点,但是薛铃却并不开心这样。

  而今天,刚好有一个绝佳可以把方别叫出去的借口。

  “方别!”薛铃在方别屋外叫道。

  “有什么事情吗?”方别一边看着厚厚的案宗一边开口问道。

  “萍姐说客栈的食材不够了,让我们去市场采购一些。”薛铃说道。

  因为这确实是萍姐所说的事情。

  “你一个人去不就可以了?”方别淡淡说道。

  “需要买很多东西!”薛铃强调道。

  “但是再多的东西你不是都拿得动吗?”方别抬头,看着窗外的薛铃说道。

  薛铃一时间无语了。

  是的,什么叫做凭实力单的身?

  真正凭实力单身的就是说妹子无论逛街购物买多少东西,自己都能够轻轻松松拎回来的那种人。

  薛铃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懊悔自己选择了金刚不坏神功。

  不对是金刚不坏神功选择了自己。

  “你就说你去不去吧!”薛铃发狠说道。

  方别放下书想了两秒钟。

  “嗯。”

  “那就去吧。”

  洛城集市,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叫卖声此起彼伏,一副繁华大城的样子。

  方别和薛铃背着买菜用的箩筐,来到集市,还没有等去找那些卖蔬菜佐料肉食的地方,就先看到集市一处里三层外三层围了满满的人。

  并且还有更多的人向着那边聚拢过去。

  人的从众心理是可怕的,好奇心也是。

  薛铃立刻看向方别。

  方别也看向薛铃。

  “想不想去?”方别问道。

  薛铃可怜巴巴说了一句想。

  “那你为什么还不走呢?”方别反问道。

  薛铃微微跺脚,然后伸手拉住方别的手,就向着人群人流涌动处走去。

  方别一边被薛铃拽着一边开口道:“等等,我还没说我要去呢。”

  薛铃握紧了方别的手。

  一言不发。

  这是一处很大的空地,而此时空地已经围满了好大一群人。

  薛铃来到人群外围,感觉自己就算运用金刚不坏神功,都很难挤进去,于是就拉住外围的人,问道:“这里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那个人认真说道:“不过这里这么多人,肯定是好事,所以就过来看看。”

  于是这个世界不明真相的群众那么多吗?

  薛铃叹了口气,然后看向在一边老神在在毫无兴趣的方别:“那个,如果我把你举起来,你能告诉我里面发生了什么不行?”

  凭借金刚不坏神功的话,薛铃能够轻松一只手就把方别拎起来,同理,她也能够抓住方别的脚把他举过头顶,这样就可获得两个人的身高优势。

  这样也就可以轻松看到人群中央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不是我举你?”方别看着薛铃说道:“我能举起来。”

  “既然你那么好奇。”

  “但是被你举起来会很”薛铃这样说着,发现自己害羞两个字说不出口,于是气鼓鼓地不说话,而正在这个时候,方别就在原地,啪嗒起跳了一下。

  跳起来,一米高,就可以看到人群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时方别看过之后,脸色瞬间变了。

  抓起薛铃的手,头也不回地向着外面走去。

  薛铃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被方别拉出去走了快一里路,薛铃才挣开方别的手:“那里面究竟是什么?”

  “不想说。”方别铁青着脸说道。

  “那我去看看?”薛铃指了指远处。

  那里人群依然很多。

  “建议不要看,转身就走比较好。”方别说道。

  “你越这样说我越想看好不好!”薛铃看着方别说道。

  “好吧。”方别看着薛铃,长长叹了口气。

  “有人在卖老虎。”

  “你能猜到是谁在卖了吧。”

  当方别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薛铃脑海中瞬间浮现出来一个人的身影。

  是的,这一刻薛铃真的感觉,那个人无论做出来什么事情,她都不会感到惊奇。

  “我知道了。”薛铃认真说道。

  “但是我还是想去看。”

  PS:我写这一章,其实主要目的就是让方别说出那句话。

  那句无可奈何的“有人在卖老虎。”

  第十四章 当街卖虎者

  洛城集市,黑压压的人群之中,白衣的商九歌正站在人群之中,身边是铺着稻草的架子车,车上仰卧着一只斑斓猛虎。

  猛虎头上插着草标,挂着牌子。

  白纸黑字。

  五十两一只。

  所谓英雄气短,虎落平阳被犬欺,秦琼卖马,杨志卖刀,都是穷困潦倒,被逼无奈。

  但是从来没有人当街卖过老虎。

  商九歌除外。

  因为商九歌如今正在卖老虎。

  五十两一只,限量销售,全球仅此一只,先到先得。

  这只老虎商九歌追了快一晚上才追上,虎酱从来都是追别人的份,从来没有被别人追的这么狼狈,最终气喘吁吁还要被迫和商九歌肉搏,被那花拳绣腿不知道重创了多少记才沉沉倒下,毕竟商九歌不是武松那种选手,可以按住老虎一顿猛揍。

  她更像是轻巧地刺客型,我能打到你,但是你休想打到我,缠斗攻击,一击毙命,最后再把这只老虎背出山林,打算背到洛城去。

  只能说商九歌真的已经很努力了。

  如今这只老虎,刚死不到半天,身体尚未僵硬,更因为是被拳头所杀,浑身上下皮毛没有半点破损,一个爪子差不多都有人头那么大,就这样被放在稻草之上,头上还插着草标。

  可以说虎落平阳到这个地步,真的是不能再衰了。

  但是商九歌却很不满意。

  此时她这个卖老虎的摊位已经挤了里三层外三层,所有人都对着老虎评头论足,啧啧称奇,但是明明五十两一只的牌子就这样白纸黑字写着。

  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出来问价。

  这让商九歌很是气闷。

  “你们就没有人想买吗?”商九歌不由开口问道。

  周围人默然无语。

  五十两一只老虎,想想真的超便宜了好吧。

  光虎皮剥下来就不止五十两吧。

  但是问题是,如今围观的这些人能够拿出来五十两的有多少呢?

  五十两可真的不是小钱,十石粮食就足够买一亩良田了,一两银子差不多能够买两石粮食,也就是说,五十两银子就能够买十亩良田。

  谁能随随便便把五十两现银拿出来?

  就算你能够随便拿出来,就像盛君千一样,他身上当然有不止五十两。

  但是你买这么大一头老虎又做什么呢?

  推着架子车推走吗?

  所以说当街卖虎的事情百年一遇,卖老虎的小姑娘也生得白净秀气,非常讨人喜欢。

  所以说几个里三层外三层一点都不出奇。

  但是。

  谁买啊。

  “这位姑娘,我们只是看看热闹,我们是真的买不起。”有前排的百姓看着商九歌诚恳说道。“毕竟五十两一只老虎,好像不贵,但是能拿出五十两现银的人,真的不多。”

  “就算拿的出,也得愿意买啊。”又有人附和道。

  商九歌感到有些无奈。

  她最喜欢的交易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既然这只老虎值五十两银子,那么就来个人掏出来五十两把老虎推走,她拿了钱去还了何萍,带绯夜剑走人。

  多么简单明了的事情啊。

  但是操作的时候,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了好不好。

  现在看来打老虎反而是整个环节中最简单的一步。

  商九歌看向盛君千,这位青年一直都立在旁边,其实也没有怎么帮忙,但是也完全没有远离。

  “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商九歌问道。

  商九歌是这个世界上最直最快的剑,但是再直再快,她也不能逼着让别人买她的老虎吧。

  “你知道屠夫这个职业吗?”盛君千反问道。

  “知道啊,专门切十斤瘦肉剁成馅,十斤肥肉剁成馅,十斤寸金软骨剁成馅的人?”商九歌问道。

  盛君千捂脸:“水浒传不要看的那么多小姐姐。”

  “屠夫,简单来说就是杀猪卖肉的。”盛君千纠正说道:“与此同时,杀狗杀羊的,也叫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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