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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拐个王爷来种田(3)

  胡蝶刻意压低嗓音在树林里连声叫唤,却并未得到男人的半点回应。

  此地不宜久留,眼下的情势太过危险,于是胡蝶蹑手蹑脚地往回走,她记性很好,还记得离开山谷的那条羊肠小道,但是就怕半路上碰到那种凶残的野兽。

  为今之计,胡蝶恐怕只能碰碰运气了。

  胡蝶折了一根粗壮的树枝,沿着密林深处的山路提心吊胆地摸索而去。走到一半路,果然不幸的事发生了!

  前方的丛林中赫然窜出一只野狼,野狼披着灰黑色毛刺,四肢矫健,灰绿色的眼睛里透出一丝凶残无情的寒光。

  就在野狼扑过来的一瞬间,胡蝶就势一滚,顺着旁边的山坡滚下去。

  滚落的过程中,胡蝶被石头磕磕绊绊地擦出淤青,也差点摔到脑袋。但是胡蝶顾不上自己的外表,只能选择最安全最保险的自我保护手段。

  胡蝶一路滚下去,最后重新回到山谷中。不远处赫然就是杀手横七竖八的尸体。

  然后那个男人从树林里不紧不慢地走出来,他手中拿着一只奇怪的瓶子。

  男人旋开瓶盖,将化尸水倒在这些杀手身上,不到四分之一炷香的功夫,这些杀手的尸体便被药水迅速融化,消失得无影无踪。

  胡蝶瞧得目瞪口呆,实在是太刺激了有木有?

  她以前只是在小说和电影中见识过这种神奇的化尸水,今晚却是有幸亲眼目睹?

  “咳咳!”胡蝶故意发出一点点声响,打算借此引起男人的注意力。

  结果他却是理也不理,径直背着黑色的箭囊,冲着不远处走去。

  “喂喂!恩公,你不能总是丢下我一个人离开呀!”胡蝶赶紧一骨碌地爬起来,然后亦步亦趋地追在男人背后。

  “我跟你说,刚才有一只野狼在山上咬我,幸好我机智,回到这里,重新遇到你。”

  “恩公,我好累啊,你能不能行行好,送我回村子里呀?”胡蝶故意弱弱地问道。

  这男人忍无可忍地反驳道:“我不是你的恩公。”

  “那你是什么?”胡蝶下意识地接口道:“你之前射死那只野狼,将我救出来,当然是我的救命恩人啦!”

  他突然停住脚步,胡蝶误以为他打算跟自己坐下来好好地聊一聊。

  却不料,他从腰间解下一只水囊,径直来到旁边的小河里打了水解渴。

  这一晚,胡蝶跟着男人跑了不少路,现在也是饥肠辘辘,渴得要死。

  趁着男人喝完水,胡蝶赶紧冲着他摊开手心,讨好般问道:“我也渴了。你能不能把水囊借给我?”

  “不行!”男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酷坚毅。

  胡蝶无奈地撇撇唇,只能独自来到河边,用手心掬了一捧水慢慢地喝完。

  这时男人已经用弩箭射死两只山鸡和两只野兔,捡来柴火,燃起篝火。

  然后他开始烤野味,手法娴熟,动作自然,完全不像是什么矜贵的公子哥。

  胡蝶趁势拣了对面的位置坐下,一边烤火取暖一边眼巴巴地等着新鲜烤野味出炉。

  “我好饿啊!公子?我看你胃口也不算大,你就分给我一只山鸡吧?怎么样?”胡蝶嗅到扑鼻而来的浓郁香气,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

  这男人轻描淡写地看了胡蝶一眼,还是没有搭理她。

  片刻后,烤野味做好了,男人撕下一条野兔的后腿利索地吃起来。

  胡蝶坐在对面仔细观察,这人的吃相并不如何粗犷豪放,反倒是带着一种良好的教养和优雅的风范,很显然,胡蝶之前的猜测很有道理。

  那些黑衣杀手,做工精良的弩箭,高超的武功和杀人不眨眼的手法……种种迹象表明这个男人的身份不简单。

  “公子?恩公?你不说,我就当你是同意了。”

  说时迟那时快,胡蝶从篝火上空夺走一只烤山鸡,然后开始狼吞虎咽大快朵颐。

  这货的手艺真不赖。胡蝶一边填饱肚子一边暗自评估。

  男人将剩下的烤野味吃完,又捡来一大堆干柴,将熊熊的篝火燃起来。

  然后他倚靠在旁边的参天古木上,准备闭目养神。

  胡蝶胃口很小,宿主的年纪不大,对食物的要求也不高。一只烤山鸡就将胡蝶小小的肚子填饱了。然后胡蝶喝了点山泉水,便坐在男人对面休憩。

  不远处山谷中隐约响起野狼的嚎叫声,但是胡蝶躲在男人身边,感觉特别安心。

  男人的警惕性很高,如果有一丁点风吹草动,他都会暗自握紧手中锋利的匕首。只是胡蝶没有注意到,只当他是武功强悍的高手,根本不惧外界的风险和变故。

  胡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然后重岚清雅的声音陡然间在耳畔升起。

  “怎么样?初来乍到,这样的古代世界对你来说,是不是比较陌生和危险?”

  胡蝶再次被重岚惊了一跳,她狐疑地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被一团意识云包裹。

  “这里是……”

  “宿主的潜意识,也是我的造梦系统控制的异世界。”重岚尽责地解释道。

  “你不是替宿主设计梦想么?难道你的客户之中还有古代人?”胡蝶忍不住讽刺。

  重岚沉默一下,然后不紧不慢地笑道:“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古代世界也是一种必要的需求,很多客户愿意花钱享受古代世界的造梦游戏哦。”

  胡蝶忍了忍,无奈地回道:“好吧!我确实是初来乍到,恐怕会碰到不少棘手的难题或者难以预测的风险。”

  “没事,我会给你一次复生的机会。但是机会难得,只有一次。你要珍惜。”

  胡蝶心中暗暗诧异起来。这货突然变得如此大方体贴?还真是叫人惊掉大牙!

  这时,一大堆跟宿主有关的资料涌入胡蝶的脑海中,胡蝶迅速沉下心来。

  宿主胡蝶从小就生活在青莲山山脚下,小时候她父母在山里打猎,不幸被潜伏的野狼咬死,等村民上山找到他们时,只剩下残破的碎衣服和沾染着血迹的碎草叶。

  宿主当时年纪还小,并不懂得人世间的艰辛与不堪。然后宿主的舅舅和舅妈将她收养到自己家里,左右也不过是多添一双筷子吃饭。

  但是等宿主渐渐长大,她跟两个表姐一个表弟之间产生越来越多的矛盾和冲突。原因倒是很简单,两个表姐经常挤兑宿主,将繁重的家务活全部丢给宿主来做,然后分享食物的时候她们也是抢占最好的东西,留给宿主的永远都是残羹冷炙。

  宿主原本还想反抗,却被舅舅一家严重警告,如果她不肯乖乖听话,舅舅就可以做主将她嫁给村里最穷的瘸子。据说那个瘸子还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喜欢毒打女人和小孩。

  原主被舅舅的威胁吓倒了,只能乖乖地任凭他们摆布,然后洗衣做饭,喂鸡喂猪,她每天做着最繁苦的活计,吃的却是最粗糙的汤水,有时候米汤里甚至没有一粒白米。

  就这样,原主在艰苦穷酸的乡野环境中长大,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她发育得不太好,再加上原主常年在农田里埋头干活,她的皮肤也被太阳晒黑了,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根瘦弱枯黄的狗尾巴草。

  总之就是各种惹人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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