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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化夫君又在装可怜_分节阅读_第21节

  D-的动作,不知怎么,心中突然升起一抹怪异的感觉。

  他这模样,怎么越看越像受欺负的小媳妇呢?

  当归摇了摇头,将脑海里那些乱.糟的念头甩掉,她挥了挥手,语气烦躁的道:“那个,阿临,你转过身去脱衣服。”

  为了维持自己的高贵姿态,不在这个小弟弟面前出丑,当归干净利落的做出决定,让他转过身去。

  “哦。”龙曦临有些诧异的哦了一声,然后乖乖转身,背对着当归脱衣服。

  可是,在他转身的那一瞬,当归就后悔了。

  她怎么就忘了,美人的背影才是最销云鬼的呢?

  看着他背后纤瘦修长的曲线,虽然他年纪尚幼,身材还没长成,但身材的比例,却是在现代最推崇的男神黄金比例,让人完全可以预见到,面前的少年,未来会长成怎样迷人的男子。

  当归憨憨的提起两只爪子,捂在自己的脸上,将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尽数覆盖住,心中默默念叨:我没有眼睛,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如果是在现代,有网络的时代,她一定会开一个帖子,问问网友:遇到一个时刻散发魅力的小帅哥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龙曦临脱好衣服,回过身来的时候,便看见当归用自己的双手,捂住自己的脸的模样。

  那样子实在是太萌太可爱了,看得龙曦临心情大好,唇角情不自禁的勾起一抹笑意。

  龙曦临伸手过去,抓住她两只小手,从她脸上拿了下来,口中说道:“我脱,好了。”。

  眼前的遮挡物被移开,映入眼帘的是一抹绝,色倾城,当归瞬间闭上眼睛,一边用右手捂住自己双眼,一边挥手道:“你这孩子,怎么把衣服脱,完了?快穿上!”

   正文 第261章 看来是他多虑了

  “啊?你问这个做什么?”当归疑惑的眨了眨眼睛,问道。

  这易公子怎么这么奇葩,连她定没定亲也问,这是要查户口的节奏么?

  易轻寒道:“我和墨宴住进来,多少对当姑娘的名声会有所损害,如果当姑娘尚未与人定亲,我可以保证,等当姑娘到了婚嫁的年龄,给当姑娘说一门好亲事。

  若是当姑娘已经定亲的话,只怕这事,还需得向你未来的婆家说明一下,最好让他们派一个人过来,以证明你的清白。”

  当归有些无语,你怕对我的名声有损害,还非要带着你的随从住进来?

  不过,她是来自现代的大夫,让一个病人住在自己家里,这样的事情,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之前她不愿意答应,不过是觉得没有必要,而且也不想平白无故的给自己惹麻烦而已。

  当归看了易轻寒一眼,实话实说的道:“我并未与人定亲,所以,易公子请放心了。至于做媒的事情,易公子的心意,我心领了……”

  当归说到这里,忽地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微微扬头,一脸傲娇的道:“我这么人美心善,又本事,等我到了婚嫁之年,那上门提亲的人,肯定排着长队的来,所以,易公子完全不必放在心上,我不会要你负这个责的,只要易公子到时候按咱们约定的,结算诊金就行,其他的不必操心。”

  易轻寒:“……”

  易轻寒万万没想到,当归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看着她脸上灿若春花的笑容,那种耀眼的光芒,是他以前从来不曾看见过的,他一时看得呆了。

  是呀,这么好的一个姑娘,等到了婚嫁之年,肯定是求之者甚的,看来是他多虑了。

  “啊哈哈……”易轻寒打了个哈哈,笑道:“当姑娘说得有理,是在下多虑了。”

  当归道:“你先去把你的随从扶到这边来吧,顺便把那个躺椅也搬过来,我去我爹那边,多叫一个人过来帮忙。”

  易轻寒点点头,道:“行。”

  当归觉得,易轻寒说得没错,他们两个大男人,和她住在同一屋檐下,就算是来看病的,对她的名声也不太好。

  所以,还是去找个人过来帮忙吧,这样也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当归走到大门口,打开房门,外面的村民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当江和王秋云两个。

  两人坐在当归家大门口的台阶上,一边坐一个,互相背对着,谁也不理谁。

  “四丫!”

  “死丫头!”

  两个人听见房门打开的声音,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异口同声的说道。

  只是,两个人的语气,一个是激动紧张,一个是愤怒生气。

  王秋云从地上跳起来,就要去揪当归的耳朵,口中骂道:“老娘在外面敲了半天的门,你都听不见么?要你这耳朵有何用?看老娘不把它给揪下来。”

  只是,王秋云的手,还没有碰到当归的耳朵,就被当江从后面扯了回去。。

  “你干什么?我说过了,这家里,谁也别想再欺负四丫。”

   正文 第108章 奇怪的发现

  当归的反常反应,把龙曦临给整懵了,让他脱,衣服的人是她,责怪他的人也是她,想起她之前选衣服时的犹豫,龙曦临恍然大悟,心中无比无奈:遇到一个有选择困难症的小可爱该怎么办?

  “你确定要我再把衣服穿上么?”为了不在脱,衣服和穿衣服之间重复无数次,龙曦临沉吟出声:“那衣服上的扣子挺多的,穿起来怪麻烦的,我怕浪费许多时间。”

  当归干脆从床上站起来,快步走到窗前,一边伸手关窗户,一边道:“你快穿上,这天气还冷得很,你别着了风寒……那个,我就是想看一下你胸,口和腿上的伤,你先别忙着把扣子扣完,让我能看到那伤口的位置就行。”

  龙曦临恍然大悟,心中涌起一抹微微的失落,原来她是想看自己的伤……

  “好了么?”当归面对窗户站了大约有五分钟,没听到身后阿临的声音,她也不敢冒然回头,所以先询问一下。

  “好了。”龙曦临乖巧的应了一声,然后目光灼灼的看着当归。

  当归捂着眼睛,缓缓转身,在转身的那一瞬,她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分出一条缝隙来,眼睛在手指后面眨了眨,见龙曦临果然已经穿好了衣服,她这才将双手放下来,背着手,一本正经的走了过去。

  龙曦临将她一连串的动作尽收眼底,唇角情不自禁的勾起一抹弧度。

  当归走到他跟前,伸手捏住他的衣襟,轻轻的往旁边分开,映入眼帘的肌,肤雪白如玉,一点瑕疵都没有,更别提伤口了。

  当归顿时愣住了,怎么可能呢?她明明记得,昨天晚上,他满身是血来着,怎么可能没有一个伤口呢?

  而且,就算昨天晚上他身上没有受伤,但之前,她救他回来的时候,他的身上到处都是血幽灵造成的伤口,那些伤口虽然细小,只要加以调养,就能够满满愈合,可是,那愈合的速度,也不可能这么快啊!

  这才仅仅过了两天半而已。

  当归心中奇怪,拧着秀眉又转到他身后,掀起他的衣服,检查他的背上,依旧是光洁如玉的肌肤,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

  当归有些懵了,她本来是打算等他洗完澡出来,再给他处理一下伤口的,现在看来,倒是没有处理伤口的必要了。

  当归缓缓放下他的衣服,拉着他,让他坐在床沿上,自己则蹲下来,挽起他的裤管,检查他腿上的伤口。

  腿上倒是有几个伤口,不过,都已经结痂了,也没有再上药的需要了。

  可是,昨天晚上,她明明看见他腿上的伤口流着血的伤口呀,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愈合了呢?

  “阿临,你自己处理过腿上的伤口么?”

  当归是一个十分有钻研精神的医者,在发现这种反自然现象的时候,自然想要探寻到底。

  龙曦临点点头,实事求是的说:“昨天我的确是吃了一棵草药,之后,身上的伤口便好了许多。”。

  龙曦临说到这里,顿了一顿,他犹豫了一下,微微倾身过去,在当归的耳边,低声道:“而且,我从小伤口就好得比寻常人快一些,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正文 第109章 他的秘密

  这是他与生俱来的特性,也是他的秘密,就是因为这个特性,他从小是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过着这时间最惨无人道的炼狱生活。

  所以,他出来之后,一直都小心翼翼的保守着这个秘密,生怕被人知道,再次陷入那样惨烈的人生。

  可是,面对眼前的少女,他却是不愿意隐瞒,他想将自己所有的事情都分享给她,让她了解自己,明白自己。

  当归恍然大悟,心中也是十分震惊,原来,这世上真的有那种自愈型的体质,而且,自愈的速度还是如此的迅速。

  不过,知道他是这样的体质,当归彻底放下心来,他这样的体质,再稍加调养,很快就能恢复得很好的。

  当归明白,这种体质的人十分珍贵,更是那些医学怪人最热衷的对象,不过,她一直都是最反对拿人做那些丧心病狂的试验的人的。

  所以,她回过头去,靠近他的耳边,用刚刚他分享给她秘密的那种音量级别的声音悄悄说道:“阿临,你放心,你的秘密,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耳边传来暖暖的软软的痒痒的感觉,龙曦临的心,微微一颤,她真是又聪明又可爱,自己的心事,不消多说,她都能明白,她真是太好了,他真是太喜欢她了!

  当归从他的耳边移开,站起身,道:“我去外面准备准备,你穿好衣服就出来吧,我们一起上山采药去。”

  龙曦临点头答应。

  当归走出房间,在外面找了一圈,找到两个大背篓和一个手提的篮子,只不过,这背篓和篮子的样子都十分的粗狂,而且个头还很大,不管是背背篓还是提篮子,都会比较费劲。

  所以,当归决定,干脆就不拿那些东西,反正她有空间,有花锄。

  而且,这一次她上山,就准备挖点芦荟回来,也不打算采别的草药,所以,只要把芦荟放在包包里就可以,阿临也不会看出破绽来。

  虽然阿临分享了自己的秘密给她,但她却不能肆无忌惮的将自己的秘密分享给他,倒不是怕他会对自己不利什么,而是总觉得他一个小孩子,万一在外面说漏了嘴,那她就惨了。

  古代的人有多迷信她是知道的,如果她的秘密被泄露,那些人肯定会把她当做妖怪来处理,说不定会将她火焚祭天。

  只是想一想,当归就哆嗦得摇了摇头,当不当财神倒是无所谓,她只想平安喜乐的过完这一世。

  当归走到正躺在凳子上,露着肚子晒太阳的某喵面前,伸手将自己的包包拉开一条缝,道:“走了,上山采药去。”

  系统“喵”了一声,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翻身往当归的包包里一跳,转瞬便消失不见。

  这时,身后的房门打开,龙曦临衣着整齐的走了出来。

  当归上前,伸手拉起龙曦临的手,两人一起出了院子。

  “……你听说了吗?老当头这次回来挣了不老少银子,他又疼闺女,为了给他家四丫找个好婆家,这两年都准备待在家里了。”

  两人进山的时候,听到山脚下几个背着背篓挖野菜、打猪草的妇人在聊天。。

  龙曦临听了,眸色微沉,他看了那说话的妇人一眼,幽黑的眸子里,闪过一抹不悦的情绪。

   正文 第110章 哪家的公子

  另一个夫人道:“四丫那丫头也是命好,被卖出去了,竟然还能自己跑回来,我跟你说,就咱们村的,王老柱家之前卖出去的那个铁蛋,就没回来,可怜铁蛋他娘哭得眼睛都快瞎了。”

  旁边一个灰色衣服的妇人道:“嗨,卖出去的人还能回来那才叫怪了,你们就瞧着吧,那买家过不了几天就会回来找当家要人,到时候,指不定得赔多少银子呢,你们说那四丫命好,要我说,她就是个害人精,赔钱货,这都卖出去了,还要跑回来祸害自己家人。”

  那灰衣妇人在说话的时候,她前面两个妇人抬头看见迎面走来的当归和龙曦临,一时都看愣住了。

  这少年是哪里来的?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两个妇人看见当归,忙向那灰衣妇人使眼色,可是,那灰衣妇人说得兴起,根本就没注意到两人对她挤眉弄眼的示意,嘴吧嗒吧嗒不停,一直等到说完才算罢休。

  杏花村里主要以李姓为主,另外还有陈、当、赵、柳四姓各一户人家,赵家那一户,便是当大云媳妇赵小莲的哥哥赵海峰一家,赵海峰娶的是李家的女子,名叫李秀芬。

  刚刚说话的那个灰衣妇人,便是那李秀芬。

  赵海峰兄妹感情比较好,所以赵海峰常常帮村着赵小莲,赵小莲的儿子当大宝去赵海峰的私塾上学,赵海峰不但不收束脩,还经常管吃管住,这让李秀芬十分不满。

  所以,提起当家的人和事,李秀芬便带着一份敌意,而且,她觉得,一旦当四丫的买家找上门来,肯定得赔偿更多的银子,到时候,指不定赵小莲那个贱女人又要跑到他们家,找她男人哭诉要钱。

  想到这里,李秀芬又恶狠狠的说了一句,道:“你们看着吧,到时候,那买家打上门来,我们家那个赔钱货的小姑子肯定又得回来找我男人去给他们撑腰、赔钱,哼,这一次,我绝对是一文都不会给的!到时候我就把门关得死死的,绝对不许我男人去他们家帮忙。”

  前面那两个妇人实在看不过去了,伸手拉了拉她,然后往她身后努了努嘴。

  当归听了,倒是没什么特别生气的,毕竟这李秀芬不跟自己一个家住,就说几句闲言碎语,还影响不到她。

  她只是有些意外,那赵小莲当真会为了当家的事情,去求他的哥哥赵海峰出面来帮忙调解,出钱出力么?

  当归并不想与泼妇争吵骂架,她还有自己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在听了李秀芬的话之后,她连脚步都没有停顿一下,便拉着龙曦临继续往前走。

  龙曦临却是冷冷的扫了李秀芬一眼,然后跟着当归继续往前走。

  那两个妇人见两个孩子没反应,以为他们怕事,也许是出于看热闹的心情,其中一个站起来,向当归笑道:“四丫,你这是去哪儿呢?还有你身边这个俊俏少年,是哪家的公子啊?”。

  龙曦临身上穿的衣服是当归昨天在镇上精挑细选的,无论是布料还是款式,都是上乘,再加上他长得好看,这么一穿戴,简直活脱脱一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

   正文 第111章 厌恶

  两个妇人见他们两如此亲近,就觉得当家突然的有钱,可能跟这个富家公子也有关系,说不定以后当四丫真的能嫁入豪门做富太太呢,所以现在对她的态度,自然是比较温和的。

  “我去那边找我爹。”当归看了龙曦临一眼,道:“他是我爹远房亲戚家的孩子,我们都叫他阿临。”

  既然要收留阿临,自然得给他一个合适的身份,所以,当归这一次,算是正是将阿临介绍出来给村里的人认识。

  当江是外来户,村里的人对他老家的兄弟姊妹、亲戚是不知道的,所以,说阿临是当江的远房亲戚,所有的人都不会怀疑这个来历。

  其中一个妇人站起身,上下打量龙曦临,口中啧啧道:“阿临生得可真是一表人才,咱们这十里八村,都找不出阿临这么好看的人来,瞧瞧这小脸俊的,就是女人看了也得羡慕啊。”

  说着,那夫人便伸出手去,想要捏龙曦临的脸。

  龙曦临微微皱眉,一闪身,便躲到了当归的伸手藏起来。

  那妇人哈哈大笑:“哟,还害羞呢。”

  龙曦临对别人肆无忌惮的目光厌恶到极点,不过,碍于当归在跟前,他也不好发作。

  当归知道他不喜欢和那些人接触,便向那妇人道:“两位李婶子,我们就先走了,改天有空再聊吧。”

  全程当归直接无视了李秀芬,让李秀芬好没面子,好歹他们也是亲戚,这碰上了,怎么说也应该打个招呼什么的。

  李秀芬不满的瞪着两人的背影,“噗”的吐了一口口水,道:“呸,没教养的东西,见到人嫂子都不知道喊一声。”

  龙曦临的右手,忽然伸到后面,手指轻轻一弹,一颗细小的石子从手中飞出,石子飞到上面的一处山坡上,将上面的一块石头打落,石头从山坡上掉下来,不偏不倚,正好打中李秀芬的后腰。

  “哎呦,我的腰!”李秀芬捂着腰,一下子就坐倒在地,两个妇人赶忙跑过来扶她。

  当归听见后面的声音,下意识想要回头看,龙曦临却反手拉住她,道:“姐姐,我们得快点走,那生长芦荟的地方可远了,走慢了我怕赶不及回家。”

  当归点点头,两个人加快脚步,往白云山上走去。

  刚走到白云山的山脚下,便看见当江和当二云、当青云三个,抬着一根大木头走下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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