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不愿嫁给屠夫当媳妇
从墓室回来以后,沈琛又恢复了痴傻的状态,王七说那日沈琛入了她的幻境。
也就是说幻境里那个温文尔雅的沈琛也是假的。
因这件事后,王七对海胭脂的态度缓和不少,至少果子肯给她吃了,海胭脂心中却挂念上次吃的人参果,吃了那果子只觉得全身神清气爽,有用不完的活力。
而且她发现她的耳目更灵了,就算是睡梦中,只要身旁有响动,她能立马察觉。
这日,吃过果子,三人摊开面前厚厚的医书,海胭脂哑然:“七哥,为什么我们的书不一样?”
王七的书只有薄薄几页纸,沈琛的要多些,大概小拇指厚。
而她……
这书足有半截手臂那么高,这要是看完的话,至少要半年吧。
王七脸上出现鄙视:“我们三人中,你的资质最差,拜的师父又最蠢,俗话说勤能补拙,你笨点,当然要比我们更用功点。”
沈琛:“小九,要不我们换换?”
海胭脂感动,心想关键时候还是沈琛对她最好,于是将医书塞在沈琛面前,满脸期盼地看着他。
沈琛面色一红:“小九,你做什么?”
“书呀。”别跟她说,他又不记得说过的话了。
然后沈琛将医书塞在海胭脂的手中,挽着她的手,笑语妍妍:“我就知道小九最好了,知道我不喜欢看书,把我的书也给看了。”
呃。
似乎被人摆了一道。
一本书扔过来,海胭脂抬头就见王七目光晦暗的看着她。
“七哥……”
“原本这幻林就是为你准备的,笨鸟先飞,小九你多学习点,不会的就问我。”
王七的声音很好听,跟山间百灵鸟的鸣叫一样,这还是他第一次温柔的跟她说话,海胭脂受宠若惊:“嗯,谢谢七哥。”
“琛哥儿,走,哥带你舞剑去。”沈琛听可以去舞剑了,开心地对着海胭脂做了个鬼脸。
海胭脂觉得自己又上当了。
寻来纸墨,海胭脂将医书中晦暗不明的草药做上记号,又在白色的宣纸上描绘出来,交给茯苓。
“公子,这个字是什么?”这日,海胭脂正在将采回来的草药区分,茯苓指着医书中的字问她。
“你不会?”
茯苓面色一红:“我在青楼的时候,妈妈只教我唱歌跳舞,识几个大字,但……”指指医书上的字面色更红了。
是她大意了,大周以农为主,商为辅,官家仕途皆大富人家才能有进私塾的机会。
就连她,也不过是海府的庶女,本没有机会进私塾,幸有海明堂垂怜,才能同海堂红他们一道读书,教书先生也对她不理不问。
要不是前世学识还在脑海,今世她可能大字也认不得几个。
乡野男孩也整日忙着田间地里,女子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茯苓,从今日起,你每日抽出半个时辰到我这,我教你识字。”
茯苓赶紧罢手:“公子,我就一个丫鬟而已,不用什么学识的,那又不能当饭吃。”
茯苓虽心中也渴望学识,但见海胭脂每日忙着学医采药,每日夜深了还在奋笔疾书。
她于心不忍小姐这么累,得赶紧打住小姐。
“茯苓,学识可能当不了饭吃,可它能提升一个人的思想,脑袋里东西多了,你的眼界自然就高了。”
茯苓摇头,她不懂何为思想,何为眼界?但她见小姐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泛着光。
心想,那一定是顶好的东西。
于是海胭脂白日里拉着茯苓在幻林中采药,夜里抽出一个时辰教她识字。
茯苓学东西很快,只要是海胭脂讲过的她都能一字不差的说出来。
海胭脂打算让茯苓学医,可这家伙看见医术就头疼,所以只好作罢。
……
幻林识草,终于在半年后完成了,临走时王七提议为庆祝她学业初成,在平地上摆上木柴棍,几人烧烤吃。
沈琛自然拍手叫好,于是沈琛与茯苓在家摆摊子,海胭脂随王七去山中采食材。
说是食材,其实全是草药。
阳光打在山石上,有一株草药发出耀眼的光芒。
身长一尺,全身共有五片细长的叶子,通体碧蓝色,顶端开着火红的花朵。
蓝夕。
王七纵身一跃,海胭脂赶紧打住他:“七哥,这是蓝夕。”
王七皱眉:“我知道这是蓝夕。”可有不妥。
海胭脂道:“蓝夕稀有,却没药用价值,只能做观赏植物。”
言外之意就是七哥这个对我们没用。
王七手指翻动,那株蓝夕就到了他手中,而后轻轻一跃来到海胭脂面前。
海胭脂:“七哥,我对花粉过敏。”以为他又要戏耍她,赶紧别过脸。
“这蓝夕虽不能入药,可它的花百年难得,特别针对花粉过敏体质的人有奇效。”
王七说的有理有据,海胭脂哆哆嗦嗦接过,龇牙咧嘴道:“七哥,你可别框我。”
要知道,这半年来,王七诓骗了她无数次,刚开始在果子里下毒,让她拉了半个月肚子。
后来又在洗澡水中下肚,害得她全身长满毒疮,再接着……
数不尽的下毒次数,海胭脂已经疲惫,舌尖变得敏感,只要空气中出现那么一丁点的毒药她都能察觉出来。
这蓝夕,王七确实没下毒,只是:“怎么师父的医书里没有蓝夕花功效介绍?”
王七将蓝夕花插在海胭脂的头上,日光打在她的脸上,泛出点点柔光。
他面色微红:“你师父自认为没用,就将它们剪出医书了。”
无用师叔这人,是个医学狂痴,海胭脂手中那本书原本有半人高,无用师叔纷纷实践后,把对他没有用处的都给删减了。
要不然海胭脂背着半人高的书,没被气死也被累死了。
哦。
海胭脂信以为真,回了山洞就将蓝夕花煎水服下。
夜里,月光扑在地上,四人围坐一起,每人手中握着能吃的草药。
“小九,你因为什么学医?”王七一边替沈辰掏耳朵,一边问海胭脂。
海胭脂拿着草药的手微楞,为什么学医,若是前世她是为了医治千万百姓,让他们能生得起病,看得起医。
今世是为什么?
“为了不被人杀死。”对,为了不被人杀死,若她不肯努力,她现在只是海府倒夜香的庶女连个姨妈子都比不上的丑丫头。
若她不肯努力,说不定海氏将她随便打发个穷乡僻壤的乡村,家里养着两头老母猪,一家人围坐一起,眼巴巴的看着老母猪,指望它能多下几个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