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 法不外乎人情
第497章 法不外乎人情
“皇上希望黎若有什么解释?”黎若端起茶杯。
君廷炜没想到黎若这么淡定,“有什么解释?”他语气里带着不悦,“你窝藏山贼和逃兵,你可知是重罪?”
“不知。”黎若厚着脸皮说道,“请问皇上,不是不知者无罪么?”
君廷烨愣住了,没想到黎若竟然这么不知廉耻,说自己不知!
王春喜也是第一回见到还有人这样和皇上说话,打量了黎若几眼。
“呵,你倒是会说话。”君廷炜心里觉得黎若有趣的来,却又有些生气,“黎若,你胆子也是大,这样与朕说话?”
“皇上问什么,黎若便回答什么。”黎若依旧不慌不忙,“哪有半句错话。”
君廷炜冷哼一声,“怎么,你以为装的这般淡定的模样,朕就会信了你的话?那生产的妇人,就是逃兵的媳妇,你对理疗馆里的那些人,可还真是优待。”
“曹金启奏,已经将马栏山的山贼头子抓住了。”君廷炜不信黎若还能这般淡定,指着奏章,“中了箭,关押在大牢里,朕只要点点头,便要处死。”
“马栏山的山贼,一直以来都是扰乱京城往来的商户。”君廷炜说到,“朕觉得曹大人这回倒是立了大功,黎若,你认为呢。”
黎若脸上忽然出现一丝崩动,对于君廷炜这种说话的方式十分厌烦,不过又是威胁罢了。
“皇上认为是立了大功,便是。”黎若语气里也带了一丝冷意,尽管她极力掩饰,但君廷炜还是看得出来她的火气。“只是我理疗馆的工人,与我有助,与理疗馆亦有助。既然皇上问起,我自然会替他们说话。”
“是么?”君廷炜问道,“那朕便听一听,你要如何替他们说话。”
进来那么久,黎若终于抬起头来,直视着君廷炜,“皇上,马栏山山贼的确有抢夺路过商户的过失,但是罪不至死,而且今日王公公来宣旨,对于理疗馆合作及扩大规模的功劳,与这群人分不开干系。黎若愿意放弃这些赏赐,只求皇上放过马栏山寨子的人。”
王春喜眉头一皱,呵斥道,“黎大夫,怎么直视龙颜!”
黎若闻言垂下眸子,“黎若失礼。”
君廷炜看了一眼王春喜,似乎在责怪王春喜多管闲事,“无妨。”
“谢皇上体恤。”黎若淡淡的谢着,心理却不屑。什么天子龙颜,就连庙里供奉的佛像,都给人看,这天子还是自己封的,还有不能给人看的道理。
君廷炜并不知道黎若竟然是这样想的,他还觉得自己十分优待了她。
其实自黎若医治瘟疫,开设理疗馆后,就暗中派人调查黎若许久,对于她任用马栏山人这一件事早就知道了,只是这群人所做的事情只是小打小闹,知府不管,他便懒得去下旨。
整个大顺那么多事情,难道他要每一件事都要细细盘问吗?只要黎若于大顺无害,于自己无害,便不予理会好了。而且从另一个层面来说,黎若收纳了和归顺了这些山贼,更是有功,如今马栏山还在建设中,这给京城带来多少的税收,君廷炜才一直不予理会。
只是没想到曹金会抓住了逃兵一事,向他奏了折子。君廷炜看了一眼黎若,就是等着她方才那句,开口求自己。
方才黎若看向自己时,他只注意到了她双眸子,干净澄净,明明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悦的冷意,可眼神里却依然是那般纯澈,仿佛没什么能将她影响,她所做之事仿佛一点私心都没有,所说的话就是自己的本意一般。
毫无遮掩。
君廷炜见她这么坦然,本来一肚子的火气,都被这双眸子给平息了。
他本以为黎若会有其他什么狡猾的话术,没想到就这样坦坦荡荡的就承认着,令他始料不及。
“皇上?”黎若见君廷炜一直在看着自己,忍不住皱了皱眉头看向他。
“黎若,这件事也不是小事。”君廷炜不自然的移开视线,“虽然你说马栏山的人有功,罪不至死,但是这理疗馆已经与朝廷合作,传出去任用逃兵和山贼,于朝廷的声誉不好。”
“这件事,不能这样随意的处理。”君廷炜说道。
“那皇上认为该如何处理?”黎若问道。
君廷炜沉吟一会儿,“黎若,按照律法,那山贼死在牢里也不足为惜,而那逃兵,按照军法本就该死。如果抓不回来,他新出生的儿子,年满十五,便要入军营替父受过。”
这个受过,不仅仅是参军那么简单,还要在身上留下耻辱烙印,视情节严重,决定烙印的位置。而有些人,终生脸上都印着逃兵的印记。如果这个逃兵留下的是女儿,则是入军为军妓,如果不留下后代,则要连坐家中长辈。
所以大顺很少逃兵,这个制度实在是过于严苛。
“皇上,你觉得逃兵为什么会逃?”黎若忽然换了个话题问着。
“无规矩而逃的,便是逃兵。哪有什么缘故。”君廷炜皱着眉回答着,不知道黎若问这个话是什么意思,“逃兵,是我大顺的耻辱。重则影响整个军营的士气,可能因此就会输掉一场战役。”
“皇上,黎若有一句话,说出来兴许会惹得皇上不快。”黎若垂着眸子,语气坚定,“但是黎若还是要说。”
君廷炜看着黎若,只听她慢慢说着,“皇上认为,这严苛的军法,是好的治军之法吗?”
“皇上,”黎若说道,“无故而逃,未满兵役的士兵是逃兵,理应处罚。但是若在兵役途中,导致受伤致残,难道这样的士兵,不应该得到提前的休憩和赡养吗?法不外乎人情啊,皇上!这样严苛的制度,只会让其他百姓害怕参军,让士兵畏惧军法。而畏惧,从来都不能成为永久的治国之法!更有甚者,会引起强烈的反抗!”
大顺军营里的规矩,只要未满兵役的士兵,除非死亡,并不能离开军队。视为逃兵,各地知府要追捕,甚至能当场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