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更远的射程,反而会大大增加对炮身强度的要求。而更为稳定、持久的火药燃烧,则给炮弹提供均衡的推力,逐渐加速。而颗粒化火药便是关键,这是元朝之后才有的一道工序。将粉末状黑火药进行颗粒处理,要做到单粒置于手心燃而不烫。不但能提供更稳定的爆燃力,而且经过滚腊处理之后,也不容易受潮,易于储存。可问题来了,徐良是个铁匠,哪懂什么火药?赵维不提,他更不知道。一次次炸膛之后,生生跳过了浇铸法炮身,而逼出一套“钻膛法”的新工艺来。可是,实践出真知。小钢炮问世之后,应用也有几年了。别说赵维,连普通炮卒都发现,这粉末火药有问题。容易受潮不说,真的就是一响一个屁,降低了小钢炮的威力,都白瞎这么好的东西了。也就是这个时候,赵维终于想起颗粒化的问题了。但是,后世他在鞭炮厂接触的颗粒火药都是现成的,怎么制造,他一点没概念,索性就交给了刘德柔这个火药专家。这家伙研究新式炸药是一个长期工程,赵维就让他得空的时候看看能不能想个法子,把颗粒化解决了。可是,直到这个时候,因为小钢炮的强度够用,解决颗粒化,赵维的主要目的还是防潮,而不是缓爆。而小钢炮做为前膛炮,还面临一个大问题,就是射速太慢。从填药压实,到装弹、瞄准、击发,最费时的,还有清理炮膛内的残药和焦炭。一套流程下来,要五个人折腾半天。正好亦思马因和孙拱两个机械大师的项目已经完成了,而且二人还想好更好的“骗钱”项目。于是,赵维就给他俩出了个主意,你们给我设计一种专用工具,用来清理炮膛。二人自无不可,反正赵维出钱,可是这个工具其实不好设计。残药都在炮膛最底部,被巨大的压力甚至压实在炮管里,得用铲子一点点往下扣。更麻烦的,还是燃烧焦炭沾在炮管上,时间长了就是厚厚的一层,炮弹都塞不进去。二人研究了好久,也没弄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得出结论,这玩意就没法快速。也正是这个时候,机会来了。刘德柔那边也遇到了麻烦,把黑火药弄成颗粒不难,难的是怎么让颗粒的大小一致。老哥试了很多种方法,效果都不如人意。结果,刘德柔是个急脾气,弄不出来,老子不弄了!宁王不就是想防止火药受潮吗?我把火药从出厂就密封起来,直接可以连包装一起塞进炮膛的那种。于是,刘德柔也开始领了一口小钢炮研究了起来,主要是研究封装火药的药量和炮管口径。但是,这事让亦思马因和孙拱知道后,登时就不干了。“我们从炮膛里往出掏都掏不干净,你还要连包装往里塞?还让不让人活?”刘德柔当然不惯着,“我的任务是封装防潮,我管你好不好掏!不然怎么着?咱做个铁皮的封装,连你的残药一起兜出来?”“”“”亦思马因和孙拱当场石化。刘德柔无意之间的一句气话,却是帮他们从另一个角度解决了问题。对啊,我不让残药和焦炭进炮膛不就得了?弄个铁皮罐子把火药装在里面,一起进炮膛。打完之后,把罐子拿出来不就得了?刘德柔也愣了,说出一句更神奇的,”要是把炮弹也装进罐子,那火药自出坊到发射,都不用与外界接触。别说受潮,瓢泼大雨也不耽误打炮!”说干就干,三人又拉了几个大马士革铁匠入伙。于是,大宋朝的第一发炮弹,就这么诞生了。“”赵维听完众人的“心路历程”,整个人都是懵的。这也行!?对于一体式炮弹这种高端货,他想都没敢想过。因为不可能,后膛炮都还没影儿呢,你想什么炮弹?但是,这玩意就真真地摆在赵维面前,由不得他不信。虽然很是简陋,可它确实是炮弹。弹头还是球形的实力铁丸,坐在一个与炮管内径相当的铁皮筒子上,看上去就像一个大号的手枪子弹。因为还没发明出击发药的缘故,所以没有底火,尾部是一个铜钱大小的圆孔,用蜡封死。发射的时候,只要捅破蜡封,用导火绳在外部点火。亦思马因在旁得意地卖弄着,“殿下看这如何?除了解决了火药受潮,还有清理泡膛的问题,它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稳定。”“每发炮弹填装的药量是一定的,不会因为炮卒多添或少添而产生偏差,打的会更准。”“而且,此物还一个最大的妙处,那就是”“快!”赵维抢前出口,“一体式炮弹,最大的优点就是快。”省去了很多个步骤,射速不是原始前膛炮可以比的。按小钢炮的射速来看,打一发炮弹的时间,这玩意起码能射三发。这在实战中发挥出来的效用,可不仅仅是一门炮顶三门炮的问题。对敌方的压制性,简直就是颠覆性的。赵维抱起炮弹,比抱起自己儿子还亲,“好啊!好哇!”赞叹着,“诸公之事,乃为大德啊!”亦思马因等人挣了钱还被人夸着,自是心满意足。孙拱道:“幸不辱命,没有辜负殿下的期望。”刘德柔也是,“松了一口气,那我可以接着研究我的新式火药去了吧?”为了这个玩意儿,他新火药的研究扔了两个多月。赵维一听,却是微微皱眉。摸着炮弹,假意对亦思马因道:“这弹壳是一体浇铸,还是”亦思马因一叹,“是工匠手工造出来的。”略有尴尬,“其实,铸造弹壳自是最好,有固定的模具,在尺寸上不用操心。可是,我们试过,铸造的弹壳还是强度不够,容易炸。”“要是炸在炮膛里,弹壳就卡在里面,炮就废了。可是手工打造,一是费时费力,二是每一发炮弹的尺寸都会有偏差,精度肯定不够。”“你看看。”赵维眉头一挑,“所以说啊!”看向刘德柔,“这颗粒火药还得弄啊!”刘德柔脑瓜子嗡的一声,啥意思?白,白忙活了呗?还弄!?赵维扁着嘴,上前拍了拍刘德柔的肩膀,“现在就不是火药受潮的问题了啊!咱们研究缓爆的问题,非你莫属啊!”刘德柔:“”赵维,“我知道,你行的!”刘德柔,“”刘德柔有种被坑惨的感觉,“好吧,我回去继续搓火药丸子。”————————钓鱼城火器有了新突破的同时,曹琦、血头所率领的民夫队伍在八月二十这天,也到达了后世的自贡附近,距离凌霄城只有不足一百五十里的路程。能如此之快地走完大半路程,曹琦无比庆幸。庆幸是带着血头军出来的。在曹琦看来,这些印第安战士,虽然在行军布阵上不如训练有素的川军,可是论穿山越林,长途奔袭这种事,血头军简直就是精锐中的精锐。这些印第安人从小就在山林间追逐猎物,练就了一身的绝技。曹琦领五百川军护卫在民夫左右,而血头军的任务就是前突而出侦查敌情,以及肃清前路,正是他们最擅长的。这些天,可把曹琦舒服坏了。这些跟野猴子一样的鬼魅战士,只凭两条腿,就把大队人马前方近百里的路况摸的一清二楚。更可怕的是,一路上,曹琦一个活的元兵都没见着。血头军顺道就把元军的游哨和散兵全部解决掉了,大队驻军则是悉数避开。而此时,曹琦和民夫团刚到自贡,凌霄城那边的消息已经被血头军传过来了,甚至沿路已经布置了暗哨,随时警戒。“老天爷哟!”曹琦正对着血头感叹着,“宁王哪找来你们这么一帮子神人啊!”可是,血头本就木讷,根本不吃曹琦这一套,板着脸道:“前面不好走。”弄的曹琦也不得不正色起来,“速不答那老子小,手确实够黑!”张珏预计速不答攻打凌霄城的时间是九月,可是到了这儿才知道,元军的大队人马虽然还没到,张帅预估无错,可是速不答实际上早就已经开始行动了。凌霄城方圆五十里,已经是人间炼狱。,
第145 狩猎时间
之前说过,元军会赶在秋收之前进攻凌霄城,使得城处的粮食不得收获。而实际上,速不答比想像中的还要果决,正值盛夏便已经有所行动了。但是,速不答的目标不凌霄城,而是凌霄城周边的无辜百姓。他要野清壁清,把凌霄城周身数十里都变成一片焦土。速不答知道,即使九月攻城,凌霄城无法收获秋粮,可蜀地还是有不少百姓拥戴宋军,会主动向凌霄城送粮。这样的事,在以往的巴蜀对战之中,时有发生。而且,凌霄城肯定也会在围城之前,抢收未成熟的粮食。虽然这些都起不到本质上作用,但是速不答用兵,一向是不留余地,要么不做,要做就要把事做绝。所以,自八月初开始,元军就已经开始行动。速不答的先锋营自成都而出,进驻宜宾。一落地,便干起了烧杀之行。所有田亩一律烧光,百姓稍有异议,便杀人立威。这样一来,不但凌霄城别想从外部得到一粒粮食,宜宾百姓也是颗粒无收。这些百姓可不全是叛民啊!大多数都是归顺元朝,只想过安生日子的顺民。可是,速不答可不管那么多,能用杀人解决的问题绝不做二想。用后世的说法,就是心里有病,弑杀成瘾。如今,宜宾附近已经被他的先锋营烧杀得差不多了,且依旧于凌霄城四周用骑队四处游荡,既防止城外往城里送粮,也防城内出来抢粮。曹琦面色凝重,“造孽速不答简直就不是人!!”血头却还是一贯的木讷神色,“像前面那么走不行。能绕过去吗?”曹琦摇头,“不行!人家是骑兵,能打能跑。一但被发现,咱们就难了。”血头眉头难得的皱了起来,“那打过去!!”只见曹琦还是摇头,“也不行。一来,对上骑兵没有优势。二来,这队先锋营很难搞。”“怎么难搞?”“这是速不答的一支探赤马亲军,人数有三千之众,名曰贪狼卫。专门替他干杀人放火的勾当,个个是身经百战的神骑手,且骁勇难驯,善使弓射。”“在安西王府之中,战力仅次于阿难答的亲卫军,咱们几乎没有胜算。”血头听罢,沉默不语。曹琦眉头紧皱,喃喃道:“看来,事不可为凌霄城救不成了。”他们加在一起只有一千出头的人马,连和贪狼卫一战的资格都没有。曹琦做为领军之人,不能让这么多民夫陪着他冒险。却不想,低头不语的血头突然来了一句,“明白了。”人家刚才不是不说话,是在思考,对曹琦道:“在这等我。”说完,回到血头军中,用印第安语似乎在吩咐着什么。曹琦心神不宁地跟了上去。“血头,你要干啥?不可鲁莽!”可是,血头就像没听见一样,继续用印第安语与血头军吩咐。直到,数百印第安战士似乎被其说动,开始发出似野兽一般的呼哨。如果赵维在这,一定知道,这是印第安人狩猎的号子,标致着猎物出现了,杀戮开始了。吩咐完手下战士,血头这才回过头来,对曹琦道:“我不冲动我用我们的方式打他!”曹琦:“”啥方式?曹琦不知道。直到过了一会儿,血头和所有印第安战士褪去汉服,全身涂满油彩图腾,形如野人般的消失在密林之中的时候,曹琦也没想明白。到底啥方式?————————贪狼卫,可以说是速不答的骄傲,整个大元帝国也找不出这样一支强军。曹琦说贪狼卫尤善骑射,骁勇无双,其实只说对了一方面。贪狼卫真正厉害的地方在于,每卒配两马、两甲。一套轻甲,可为轻骑兵。游击远射,奔走自如。一套为重甲,若遇战情有变,可马上换重甲,成为无往不利的重骑利器。贪狼之卒皆为全能之兵,虽是色目人组人,却保持着蒙古骑兵最古老的传统,从不带口粮,随战随补,以战养战。这使得贪狼卫在战场上的战力极强,战术更是变化莫测。可为三千轻骑,日袭数百里。也可为三千重骑,无坚不摧。如果有需要,还能轻重骑兵协同配合,战术多变。也正因为如此,速不答才敢只凭三千贪狼卫就在凌霄城下耀武扬威。不但彻底劫断粮道,而且使城中守军无人敢出城一战。贪狼卫万户阿布其亦是个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将行营就设在凌霄城外的空地上,每日派军出巡。余部屯于城下,点起篝火,烤食劫掠而来的鸡羊。就在宋军的眼皮底下,狂欢作乐。使得城中将士日日得见,却不敢下城,士气更为低迷。这一日中午,阿布其巡卫而归,马上驮着血迹未干的包裹,内里是抢来的财物。而更为显眼的,则是空马上担着的一只猛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