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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皇帝重生了 第94章

我被皇帝重生了 旺了个汪儿 2992 2021-04-26 10:47

  时间紧,任务重,他在路上遇到旱灾流民又耽搁许久,等真的到了木兰围场,距离围射只还剩下三天。

  还在底下的人争气,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工作,只等他在场地巡视一通,见见被挑选出来的负责围射伺候的宫人。

  太子乐得自在,本想尽快完成,但无奈身体不争气。

  第一晚的昼夜温差出乎人意料的大,他穿的衣衫很薄,晚上巡视千里松林时,在马背上冻得哆哆嗦嗦。

  太子随了皇后,至少这张脸并没有分得几分陛下的好颜貌,长相还可,总是算不得丑的,高高胖胖一青年,生了双细长精明的瑞凤眼,但眸里的光彩完全衬不起眼型,斜着眼睛看人的时候,总是带着一股憨憨气。

  憨气中本就含着天真,生在皇家,能有这种气质,也是难得。

  大概是天生富贵,正宫嫡子,生来无忧无虑,没有后顾之忧,人也变越发富态,没什么架子。

  总觉得眼前的人都是好人,没有坏的,所有人的嘴巴都甜极了。

  这样的人生来就是得了老天独一份的恩赐。但老天爷总也是公平的,前半辈子越是坦荡越要小心后半辈子是不是会横出纷扰来中和。

  太子鼻塞脑热在帐子里一躺就是一整天,他懒洋洋的打着哈欠,婢女簇拥,将时令瓜果切成小块喂进了他的嘴里。

  自有美人小心奉上药茶,美人柔软的腰肢像水蛇,盈盈不堪一握,柔荑按在他的肩膀上,美人能有什么力气,他顺势一捉,女子娇滴滴唤了一声“殿下”,顺着她的力气跌入了他的怀里。

  眼看着就差一点就要与美人的香唇相贴了,总有不长眼的过来搅乱他的好兴致。

  太子斜眼看了一眼入帐的人,来人穿一件绣锦绣云纹广绣蜀锦袍,腰封上挂着芝兰玉佩,他穿红色好看,今日也是一身大红,发束成高马尾,发冠衔有南珠,一身装扮,自带巧思精细。

  用太子自己的话来说,就他能穿出大红色的骚气。

  太子光看这身大红,就认命的叹了口气,他挥挥手让伺候的美人退下,眼巴巴的看着美人傲人的胸・脯隐没在遮光帐子下,他赌气般的在榻上躺平。

  他声音有气无力,“六弟。”

  六皇子路匡稷是丽贵妃所出,他有个同父同母的姐姐,排行行三,文静贤淑,对谁都有礼,待谁都亲切,虽是女子出身,自带飒气。

  太子很喜欢这个妹妹,也很宠这个妹妹,连带着对老六的态度都好了很多。

  路匡稷挥开一把折扇,扇上画着山河大川,他挥动折扇时,那大川河流中星光点点,像是真的在奔腾。

  太子盘腿坐起,觉得有意思,路匡稷瞧出他的喜好,便双手托着那把折扇递了过去,“就是带来给皇兄的,皇兄瞧瞧可喜欢,民间的小玩意,多有意思。”

  太子对六皇子是真的没有什么偏见,哪怕丽贵妃与他母后一直水火不相容。

  但老六可太会做人了,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儿都会给他。

  他对这把折扇爱不释手,招呼着路匡稷坐。

  路匡稷含笑道:“皇弟担忧皇兄病情连夜赶了过来,今日一见,看起来皇兄病好了三分,病气一去,离好就不远了。”

  太子细细打量折扇上的星粉,指腹去摸凹凸面,随口回他,“还成,明儿就可以巡视围场了,要本宫说,这木兰围场太大了,完全可以缩小范围,围起栅栏,没有人真的跑那么远狩猎。”

  “不过,你有心了,昨个儿才从西北回来吧?”

  太子探出个脑袋,像是想起什么似得,终于是从扇子上移开目光,上上下下好好打量了一番路匡稷。

  路匡稷样貌也如他这身红衣裳一样,张扬且招摇。

  他托着下巴瞅他,去西北呆了那么久,他都晒黑了好多,怎么这人还是白如积雪,唇红齿白的模样,说是醉玉楼的欢馆也有人信的。

  他无不邪恶的想,堂堂皇子生就一副女相,也算不上好看啊,甚至还……蛮丢人的……扔到女子群里,一点都不违和。

  路匡稷紧了紧发冠,对太子的打量习以为常,觉得好笑,“臣弟脸上有什么东西?”

  太子将折扇揣到怀里,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什么都没有,六弟弟天生丽质,晒也不黑,本宫很是羡慕,就是……”

  他顿了顿,似是难以启口般的,“就是丽贵妃祖上是不是有蒙古国血统,不然为什么你那双眼皮的褶子那么深。”

  这话就严重了,丽贵妃母家强大,世代忠良,一度成为丽贵妃与六皇子最好的后盾,他一向以这样的家族为荣,太子却言语间戏弄,与蒙古国掺上关系,对于这样的宠臣世家,几朝重臣来说可以说是耻辱。

  他胸膛剧烈起伏,又生生被压下去。

  他生就一张小尖脸,狐狸眼,眼下一粒泪痣,眼中自带深情,看谁都深情,这样的一张脸皮笑肉不笑时,竟然还带着点美人娇嗔,“皇兄最爱开玩笑了。”

  草包太子名不虚传,丝毫没有感觉到老六这波涛汹涌的暗波已经波及到了他的脚面,浪越滚越大,就差一鼓作气,拽着他的脚,狠狠地将他卷入海底,葬身鱼腹。

  太子不觉如何,甚至还真的想和他讨论蒙古国长相的问题,他指着自己的眼皮子,“你看本宫的眼睛,就没那一道褶,不如你有精神。但也还成吧。”

  男人嘛,小眼睛更有韵味。

  他小小得瑟的动作,真的很有小人得志的意味。

  路匡稷挑了挑眉,眼底满是讥讽,不怪母妃从来没将皇后放在眼里过,就这草包样子,他赌父皇绝对不会将皇位交给他。

  纵观诸位皇子,非他莫属。

  但一日坐不上这位子,他就睡不安稳,与其等草包自己落马,不如他推波助澜一通。

  他靠着椅背坐好,身子斜斜的依靠着,他快马加鞭才赶到木兰围场,也累的很,但看着这已经进洞的兔子精神百倍,全程含笑陪太子说完这个话题,翘起的二郎腿晃晃悠悠,红色的衣袍烈如火,与灰色的篷帐交相辉映出诡异的色泽,就在结束时,陡然话锋一转,“既如此,皇兄不想试试蒙古女人吗?听说又劲儿又有味道。”

  人之本性,乃爱色。

  太子已经有了太子妃,年后过门,听说那姑娘剽悍如老虎,管的严,将自家的哥哥弟弟管的服服帖帖,他敬爱女子,因为母亲是正房的原因,对正房妻子自带敬重,他并不打算有了正房之后还在外面处处留情,但他又好色,所以着急忙赶慌想在大婚前玩他个痛快。

  六弟弟这一句话简直是让他乐开怀。

  他一拍大腿,抚掌,正要应了,脑子里的一根筋猛地一跳,他“啧”了一大声,抱着脑袋哀嚎,“不行啊,明个儿总得把该干的活干了,父皇不日就要来热河行宫,出了什么事,本宫这脑袋还要不要了。”

  路匡稷指尖叩着扶手,睫毛煽动几下间,红唇扬起,“这么多年,哪里真的出过事呢。”

  太子还是有点怂,“万一呢……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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