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无头女尸(下)
沈晨终于知道为什么报案人要赶紧远离现场,沈晨走到被撞的尸体附近,才发现尸体根本没有头!
难怪报案人要赶紧远离现场,如此血腥的事情,报案人肯定是不敢多待一分一秒的。
这种无头尸体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即使沈晨本身经历过这样的案子,但也被现场的这种诡异情况而被惊吓到这样的现场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去碰到。
不过最后电话核实的时候,报案人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很配合警察的各种问话,不过警察仍然没有从报案人的话语中听到什么有利的消息。
沈晨反复的听着这一段录音的内容,报案人的情绪显然显得很稳定,是一个中年男人,他说早上7:00的时候开车从老家赶往城市中心,路过这个路口的时候,偶然看到了路边的东西,仔细看之下才发现了,原来是一具尸体,而且也发现了这个尸体并没有头颅,恐惧之下马上就拨打了报警电话,随便将现场的情况一说就马上赶到市中心上班去了。
而另外一个录音内容则是由另外一个农民所发出来的车辆,直接侧翻在自己的田野之中,农民自然拨打的电话到公安局之中说自己的田地情况。
很显然的是,沈晨从这两个录音之中只能够听到大概的一些细节,那就是事情必然发生在早上6:00之前,而且在这个时间段内不知道还有没有车经过,这还必须调查一下城中心或者附近村口的监控摄像头来彻底进行调查,不过这显然是一些夜晚发生的事情,尸体身旁的血迹还没有完全干枯掉。
工程车终于来到现场,立刻将侧翻的车辆翻了过来,虽然这个时候驾驶司机已经被送到了医院之中,可是破碎的汽车安全气囊以及破碎的玻璃都能够让沈晨发现一个事情,那就是司机当时的情绪已经完全不稳定了,而且精神状态肯定非常不佳,那么就可以确定司机来到这个路口的时间大概在凌晨1:00~5:00这个时间段内,这个时间段是人类最不清醒的时候。
沈晨不断的思考着,只有在精神非常不稳定的时候人才会由于这种情况而车轮打滚,并且根本无法控制车的情况,而导致车翻来翻去,但是仍然要查看一下食鸡的具体状况,或者如果司机在这样的车祸之下还能够活下来的话,那么一定要当面听一下司祭的话,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毕竟现在唯一能够获得更加真实的效果,那就是现在的眼前这辆车了,这辆车上面有各种各样的痕迹,足够给沈晨带来足够多的证据了。
车辆及时被工程车调回,正面之后也仍然并没有离开这一块田地,农民在旁边一直着急的等待,只是警察们一直安慰着他让他多多等待就是了,毕竟现场是不能够破坏的,除非采集完完整的资料之后,才可以将车辆调开这个地方。
车牌上的血迹已经被采集下来,而这个时候沈晨发现了,在车的顶部竟然也有一处血迹,而且这一次血迹的面积正好成一个椭圆形,这个椭圆形的血迹面积,由于在水里面浸泡过一段时间,因此血迹也变得模糊起来,可能比原本之前的血迹面积还要大一点,不过也仍然被采集下来。
这个时候还不能够彻底的检查车辆内部,外围的资料证据还没有收集完全在车胎上能够看到明显的打滑痕迹有一大片似乎被摩擦掉,又似乎烧了起来的橡皮轮胎,这一大片面积都能够证明车辆完全失控了,而且车灯也碎了一大块,是在摔落到田地之中的时候摔碎的另外一片车灯玻璃则是溅了几块泥巴,不过似乎也在上面采集到了几丝血迹,血迹是在右车灯上的,左车灯完全摔碎了。
现场拍照的声音也非常密集,法医不断的收集着现场的情况以便回去提取DNA资料。
沈晨检查着这一辆小汽车的4个车门发现车门完整无损,并没有受到多大的破坏,其中也只是一个车玻璃碎掉而已,另外几个车窗玻璃也完好无缺,只是在驾驶位上的安全气囊完全是变成了好几块,好像完全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似的。
车的后盖箱也因为摔到田地里面之后而被翘了起来,后备箱之中只有几瓶水跟一个毛毯而已,马上就要进行车辆内部的检查了,而在外部却收集到了很多很多的证据,法医已经准备收拾好行程回去了,现场也留了两名警察在原地等待避免犯罪场所被破坏掉。
沈晨也并没有离开,并且也在法医的同意之下亲自去打开了车门,左侧的车窗玻璃完全碎裂,这也是驾驶室的情况,沈晨浆手伸到车门之中去,重新打开了这个原本之前开过一次救司机出来的汽车门。
在车门旁边掉了几块车窗玻璃下来,而之前原本也掉落过车窗玻璃下来,地面上也有好几块这样的玻璃,显然是之前就已经破坏了的,并不是在救援的过程中而破坏的。
能够采集到如此多的证据,对于这些警务人员而言,简直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毕竟在平时的工作之中已经积累了很多的陈年旧案,而且陈年旧案也是因为证据的不足够而导致的拖沓,并非所有的警务人员都希望案子一拖再拖。
沈晨双手戴着手套查看着驾驶室的情况,刹车跟油门的情况是完好的,很显然车辆本质上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虽然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可是这种初步调查也是能发现车辆本身并没有任何失控很可能的问题就在于人的原因之上。
副驾驶上空无一物也完全没有任何坐过人的痕迹,虽然在后来还要进行进一步的鉴定,可是在沈晨看来,自己现在可以做一些足够的判断了,司机很有可能是醉酒驾驶或者是疲劳驾驶这样的情况,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