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非注意视盲
沈晨独自一人来到当地公安部门寻找负责人打探案件情况,结果,此刻他却被拒之门外。
门口把守的民警告诉他:请出示你的证件。
他笑了笑表示这名民警还挺负责,不就是需要证明身份的证件嘛,分分钟给你拿出来。
过了几秒钟后,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装有警察中的那个钱包丢失了!
这样的话他就无法立刻证明自己的身份,那样就见不到北城治安负责人。
摊了摊双手看着那名民警说:“那个我的证件丢失了,能否通融一下,让我先见一面你们的负责人,我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协商。”
“你该不会是冒充的吧?”
那名民警听到沈晨的解释后满脸充满了质疑,一个警察怎么会将自己的证件都无法保存好,说出去的话难免会成为笑话。
尽管沈晨尽力的解释着自己的身份,那民警就是不肯通融,让他见到负责人。
而眼下的办法只有一个:他需要一级一级的向上申请,才有机会见到负责人。
但是那样的话时间就会拖得很久,如若是向市中心公安厅求帮助的话,时间照样还是会拖下去。
他在脑海里回想了一下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般的开口说:“是他们!”
沈晨口中的他们指的是:之前碰到那个拿黑色钱包的人和与他发生碰撞的人!
他可以肯定的是,刚刚只和他们两个人发生肢体接触,并没有在和其他人进行接触,况且钱包在兜中放得很好,而且他的口袋也没有出现损坏的痕迹,这样就排除了钱包从兜中掉落的可能性。
那样的话只能说明一点:就是刚才的那两个人偷走了他的钱包!
眼下,这名值守的民警还是不肯放他进去,他只好选择打道回府,顺着刚才来的路线寻找到刚才的那两个人!
……
“怎么办?我们竟然偷了一个警察的东西!”
之前和沈晨发生碰撞的那个人看着那个棕黄色的钱包一时间不知所措。
这个钱包他们是选择归还还是选择拿走?
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如果将这个钱包拿走的话,那么他们就落实了盗窃的罪名,如果不拿走的话他们又该怎样将这个钱包归还给沈晨。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站在那人身旁的另外一个人 看着那个棕黄色钱包此时他的情绪也很是苦恼。
本来想着两人合伙偷一个傻小子,我却不曾想两人竟然偷了一个警察的东西!
而且,这个棕黄色的钱包就像一块烫手的山芋,丢也丢不得,拿也拿不得。
总而言之,他们两个人的表情只能说是无比精彩。
两个人站在那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几分钟后,两个人还是站在原地,周围路过的行人看到他们俩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人群之中竟然有人开口说这两个人是神经病。
沈晨顺着刚才的路线返回到这里,恰巧看到两个人站在街道旁,像两座人形雕塑一般站在那里。
他冷笑一声走了过去看着那两个人说:“哟,你俩还没走呢?”
两个人摇了摇头,此时的他们并不是不想走,是想走却走不了。
在街道上转了几分钟后,由于情绪的过度紧张,他们的小腿竟然产生了了一阵阵麻木感,他们远远的看到了沈晨走了过来,想要迈开步子离开,双腿却又忍不住哆嗦。
这两个人如果是偷的平常百姓的话,他们现在恐怕早已经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但是他们的运气不太好,偷的是一个警察。
在他们认为,偷警察的东西,那么无疑就是撞上了枪口,但假如是偷平民百姓的东西,他们并没有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
虽然这两种性质在他们认为有什么不同之处,但在沈晨这里却恰恰相反,无论他们偷的是警察的东西,亦或者是平民百姓的东西,那么他们所承受的法律责任都是相同的。
警察也没有比平民百姓特殊到哪里去,反倒是警察需要一心一意的为人民服务!
所以说,他们这种偷窃的行为无论目标是谁,所承受的性质都是相同。
“来,说说吧,你们是什么时候偷走我的钱包。”
既然现在已经找到了这两个人,他们一时半会儿也跑不到哪里去。沈晨倒是很好奇对方是如何从他这里偷走钱包?
之前那个拿黑色钱包的男子一把夺过身旁棕黄色的钱包递给沈晨说:“警察叔叔,您大人有大量,更何况我们是初犯,就大发慈悲饶了我们这一次吧。”
听到这个男子的话后沈晨接过那个棕黄色钱包,心中在想:这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是初犯,从他们之间的配合来看,表面上看上去“天衣无缝”,但却仔细想想的话也难免会有一些地方说不通。
“那你给我说说你们是怎么从我这里拿走钱包的?”
沈晨自己认为他的警惕性已经很高,但还是中了他们的道。
两个人犹豫了一下,这才慢慢开口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出来。
他们在街道两旁寻找“猎物”,当发现有价值的“猎物”时,他们就会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去搭讪,或者和“猎物”发生身体接触,如果不能做到身体接触的话,那么他们就无法偷到对方的钱财。
“那么你们的意思就是必须和对方身体接触才有机会下手?”
听到这里的时候,沈晨已经差不多明白了。
摆了摆手示意两人继续说下去。
“我们会采取一些必要的手段,就像你见到的第一种——诱惑式。”
这种手段就是抓住人内心的贪婪,找到所谓的“猎物”将自己的钱包递给他们,并询问他们是否丢了钱包。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就会下意识的摸向自己的口袋,我们就知道对方会让重要的财物放在身上具体哪里。
“紧接着便是第二种方法——执行式。”
当确定“猎物”身上的财产后,他们会稍作斟酌一下,考虑是否进行下一步。
考虑好之后,事先和“猎物”碰面的那个人会向暗处的另外一个人发出消息,这样过后,“猎物”的警惕心就会变得很是松懈,当他和暗处的那一个人发生碰撞的时候,那个人就趁机得手,将东西偷了过来。
“不过你是个例外。”
那个男子看着沈晨继续说:“你的警惕性比一般人要强许多。”
“哦?”沈晨轻咦了一声,又说:“即便我的警惕性很高,但你们依然还是得手。”
和沈晨发生碰撞的那个男人想要偷走钱包时却意外的失手,这个时候之前拿黑色钱包的那个人走了过来将沈晨扶起,而且还在他的身上拍了几下,表面上是现在拍身上的尘土,但实质上却是寻找机会偷走钱包。
等两个人说完之后,沈晨站了起来舒展了一下筋骨笑着对两人说:“故事也听完了,那么就和我去所里喝杯茶吧。”
他们两个人当然知道最终的结果是进派出所。
但是人呢总是抱着一丝希望,他们同样试过恳求沈晨放走,但鉴于沈晨警察的身份,他们知道最终的结果,还是忍不住想要试一下。
当沈晨再次来到派出所的时候,将警察证递给那个之前阻挠他的民警,在那民警看过之后,沈晨带着身后的两个人就走了进去。并且将那两个人转交给当地的派出所由他们处置。
沈晨在派出所之中找到了那名负责人,但是一番询问之下,依旧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走出派出所的时候,他看到了那两个人在里面录着口供。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沈晨不禁想到了一个科学代名词——非注意视盲。
在处理一个相对复杂的任务时,因为注意的转移,而没有知觉到背景中出现其他现象。
难道,这些儿童失踪的案件背后也正是如此吗?
故意转移人们的视线,让人在毫不知觉的情况下,使这些儿童消失踪影,但实质上这一系列的行为都是在人们的眼皮底下所完成的!
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那些儿童又是如何失踪的?
还有待一步步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