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特查案件
在警察局之中,沈晨完全不能够从这些口语之中找到任何有用的突破点。
所有的口供在一上午就加急处理完了,连续动用了无数的警力,才让这么庞大的一份口供以及各种各样的资料呈现在整个警局之前。
沈晨继续查看其他的资料,除了调查死者的家属以及那一天的活动之外,还查看了以往的活动记录,竟然发现这个死者也就是这个司机完全就干干净净,没有任何的仇人以及仇家,根本不会让别人报复,而且死者生前也做过数次慈善,并不可能报复他人,也没有那种心机,此前几个月的时间里面很少去过医院,也没有任何心理状况问题。
“这就奇怪了,”沈晨说道,“既然社会关系非常清晰,那么可以肯定的是死者的车祸应该是正常发生的,那么应该就是车祸而死亡的,不过由于其醉驾的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他并非他杀,也就排除了谋杀,或者更加可以排除跟之前那个女尸的关系,可是车前的血迹……”
沈晨陷入了迷糊之中,既然是因为醉驾,难道女尸体是被撞死的?可是既然尸体是被撞死了,头又到哪儿去了呢?总不可能这个喝醉了的司机在撞车之后将头颅割下来吧?更加不可能了这个,司机当时是醉酒状态,一个喝醉酒的成年人,虽然可以将一个女性完全压制,但是要是说精准的将头颅割下来,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而且这个事情的疑问也非常之多,究竟这名女子是先死的还是后来因为个头颅而死的?这一点需要法医的鉴定,但是法医现在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鉴定,无意之中增强了沈晨的办案难度,各种各样的不知情以及诡异的现场跟诡异的案情,使得沈晨完全没有任何头绪。
最重要的在于尸体跟肇事车辆的距离非常非常的近,这也完全影响了办案人员的思路,究竟是两桩案子还是一桩案子,使得办案人员们一头雾水。
而且似乎这件案子完全局限在法一支中,没有法医好像沈晨自己就完全没有任何办法去破案了似的,这让沈晨非常的羞愧,因为很多事情完全讲究证据,而这一个案件之中,完全没有任何头绪,也没有任何证据,只能通过法医的一系列验证才能够得知自己说提出的疑问与假设是否成立,只有这一条条的疑问跟假设不断的进行编织,才能够让整个案件清晰明朗起来。
而且法医在这个案子之中汽车关键性的作用,法医的众多理论知识以及从尸体之中调查出来的结果,是这个案子中最重要的证据,无法从死者的家属之中以及朋友的口中吗?得到有用的信息也让这个案子非常棘手,而且无论任何景区都是一样的,只要案子越多那么这个警局的档案也就越容易堆积起来,只要一个案子不在尽快的时间里面解决,那么会有更多的陈年旧案堆积在档案室中。
可是沈晨知道似乎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无法按时间来判断,也无法按照难易程度进行剖析,任何刑事案件都有其根本的原因,这仅仅看起来虽然是一桩车祸事件可是出了世界又隐藏了太多太多的内容了,女人跟这个男人完全互不相识,这两个人的尸体怎么就在这个地方碰上了呢?
多次翻阅了这次的口供记录,以及这个男子的近期情况,沈晨都没有从中得到任何可靠有用的消息,这个男人的形成非常固定,每天就是家里公司两点一线来回走,只有在休息的时候会去城市里的酒吧或者KTV里面通宵一夜,但是之前也有过很多次这样的经历,并且这个男子完全平安回到家里面,唯独只有这一次出现了意外。
沈晨知道下一步就是调查这个女子的身份了,女子的身份一旦出来就可以通过女子的人脉关系网调查到女子最近的情况,并且最好能够从里面找到一点消息,女子的人脉关系网在这个事件之中非常重要,完全能够证明这个女子是不是当天晚上车祸男人所待过的KTV里面的女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最好了。
那么很多事情可以说明,起码可以知道男人跟女子是完全认识的,那么就可以将这两个分开的案子放在一起来了,而且这两个案子是在同一个地点发生的虽然时间不明确,可是只要有稍微的痕迹以及通过沈晨本身的猜想,或许能够得到一支半截,最后法医的认定一旦出来这个案子的脉络就完全清晰了许多。
办案的过程有很多,并不是每一个办案的过程都非常一致的,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刑事案件,有的能够留下证据,有的不能够留下证据,有的却有留在现场的标记这些东西都出现了,刑事案件的解决,因此刑事案件解决的关键因素不在于任何证据也不在于任何标记,在于办案人的思路。
办案警员的思路一旦宽阔起来,就马上能够联想到整个事情的发展以及来龙去脉,而且这些东西只是对办案非常重要的东西,这并不是说想象力有多么好,而是通过一定的证据能够得到事情的脉络,并且进行过现场考察之后,这个案子也更加清晰。
这就是沈晨努力行走着的方向,成为最有力的办案人员,利用自己的思路,利用自己的心理知识,解决刑事案件。
沈晨着力的将两个案子合在一起,两个人之间有太多的关联了,如果这样子还不能够连在一起的话,那么就真的没法说了,这个案子的真实性远,比自己所想象的要多了许多,沈晨在心中已经提出了好几种想法,并且在每一个想法后面都有标记,这些东西都在沈晨的心中不断的形成,就像一个城市的出现一样,在经过不断的建造,每一个细节沈晨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毕竟这是他脑海中的一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