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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娶了女装大佬 燕殊 5484 2021-04-24 12:12

  不过很快楚煜又阖上了眼睛。

  长得挺可口,可惜马上就是死人了。

  场上的人看到陆乔,升起了和楚煜一样的念头。甚至怀疑这么不经打的小白脸,到底是怎么通过武举的。

  不光藩王的下属们疑惑,就连朝廷的武进士们也很不解。尤其在得知陆乔是部试一甲一等之后,不解迅速变成了怀疑,不少人觉得陆乔肯定作弊了。

  楚星泽感受到藩王下属们的鄙夷,听到武进士们的窃窃私语,捏紧了拳头,一脸忿忿不平。陆乔却很淡定,自打她弃武从文,类似的质疑就没断过。

  大太监大声宣读了规矩。

  携兵器,不死不休。

  残酷的规则一出,场面顿时静得针落可闻。

  怀疑陆乔的人暗暗幸灾乐祸,呸,叫你作弊,把小命都赔进去了吧,活该!

  陆乔淡然的神情微微变了。

  两辈子加起来,她连只老鼠都没打死过,现在要她杀人?

  没等她做好心理建设,羽林郎们抬上了兵器架,架子上只有唐刀,刀身狭直,单面开刃,刀很陈旧,有的还有破损。

  这种临时比斗,用的当然是制式兵器。

  场上的人皆快步去选刀,连楚星泽也是,先到才能选个好一点的刀,砍杀起来更有胜算。陆乔是最后一个取刀的,刀架上只剩一把裂了七八个口子的破刀。

  沉沉的鼓声响起,虎视眈眈的众人陷入了混战。

  陆乔为了救快被砍到的楚星泽,终究是出手夺了人命。温热的鲜血溅到她的脸和手背上,对方凶狠的眼神渐渐黯淡直到失去光泽沦为虚无。当杀戮是为了拯救和生存,陆乔心里属于现代文明的守则开裂了。

  即便还没有意识到,但她已经变了。

  接下来的事仿佛顺理成章,拥有绝对武力的陆乔麻木地一次又一次用刀锋收割藩王的下属们。

  一共十八刀,刀刀砍在致命部位,或动脉、或心脏、或大脑。

  若死亡不可避免,痛快而迅速是最后的仁慈。

  满地尸骸,一身鲜血的陆乔持刀仰头。刀尖淌血,她直直地看向高台上,那里有一群用人命取乐争斗的权贵。

  俊逸白皙的脸庞被鲜红染得浓艳,像极了传说中开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好看的剑眉紧皱着,黑亮的眸光里含着某种悲悯,让人想起画册上的佛怒战神帝释天。

  场面忽然变得极静,这种静跟刚才听说规则时被吓到安静截然不同,它起源于震撼,归于对强者的臣服。

  楚星泽拄着刀喘息,当目光望到陆乔的背影时,他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心中生出惧意。可旋即他便意识到陆乔对他有救命之恩,自己的惧怕是无稽的,简直形同背叛,因而惭愧地低下了头。

  高台上,楚煜睁开了眼睛,圆圆的杏核眼里闪着浓浓的兴味。其他藩王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觉得底下那小白脸逼人的目光简直要把他们捅穿了。

  皇帝心情复杂,赢了藩王们他当然高兴,可偏偏赢的人是眼中钉的夫君,这就让他很难受了。

  压下满心的不情愿,皇帝宣布陆乔为武状元,楚星泽为武探花,另一个武进士为榜眼。

  大太监尖锐高亢的宣旨声传遍校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高台前挺直的身影上。羡慕、害怕、钦佩交织,唯独没有了嫉妒。

  还没授武将,还没进行伍,还没上战场,就杀了十八个顶尖高手,谁敢嫉妒?

  楚星泽悄悄拉了下陆乔的衣角,提醒她谢恩。

  陆乔闭了闭眼睛,单膝点地,跟着另外两人胡乱地念了几句。

  丢了脸的藩王们一刻不想多呆,可皇帝却下令“请”他们参加琼林宴。藩王们不敢推辞,一个个苦着脸应下来。

  不对,有一个藩王应承得特别高兴,是燕王楚煜。

  琼林宴在晚上,这中间还有三个时辰。

  陆乔浑浑噩噩地跟着内侍们换了衣裳,麻木地穿着红彤彤的状元服打马游街。长安街上排山倒海的欢呼,路两旁的小娘子们扔来无数的花朵香囊,可陆乔一点也笑不出来。

  走到人少一些的偏僻地方,她借口身体不适,离开了队伍,径直跑回了陆家。

  陆家的下人们欢呼雀跃涌上来道贺,陆乔推开人,在下人们错愕的眼神中奔去后院。

  楚歌正跟大管家交代如何庆祝陆乔中状元的事,耳朵一动,人立马站了起来。

  “乔乔”

  看到陆乔脸色不对劲,望着他的目光满是黑郁,楚歌的笑容马上变成了担忧。

  他迅速打发大管家去给下人发赏钱,然后关好门。

  “怎么了?”楚歌抱住陆乔,回忆起陆乔曾经安慰他的情形,笨拙地在她背上轻拍。

  陆乔愣愣的,不回答,突然拉开楚歌,反手把人压在了门上。

  柔软的身体撞在厚实的木门上,楚歌发出一声闷哼,簪发的玉钗晃掉在地,满头青丝落在背上。他双手抵着门板,扭头寻求陆乔的亲吻,桃花眼里又水又亮。

  狠狠地要我吧,心爱的人儿啊,能为你减去一点痛苦,是这卑贱的身躯无上的荣耀。

  仿佛回应楚歌的祈愿,陆乔吻上樱色薄唇。与其说是吻,不如说是啃咬,凶巴巴得简直要把人拆吃入腹。

  “嘶啦”,裂帛声响,入眼是白雪一团玉,三尺小蛮腰。挺翘的山峦令人见之忘俗,亦激起无边的狂野。抚山弄峰,探溪入谷,渐闻声颤,痛痛痛,动动动,驰骋山河红痕涌。

  门扉摇晃,尽职的门扇努力挡下水声,院外喧天的热闹与门内的哭吟错杂成一曲靡丽的念奴娇。

  好半晌,雨云吹散。衣不蔽体的楚歌躺在榻上,头枕着陆乔的腿,春情满脸,餍足得像偷吃了鱼的猫咪。

  陆乔拿药油揉他身上的红紫,歉疚地道:“对不起。”

  楚歌舔舔唇,想爬起来,腰酸没力气,只好勉力拉住陆乔的手抱在胸前,沙哑的声音充满欢喜。

  “我喜欢这个,比荡秋千好玩。”他特别渴望地建议,“乔乔,咱们以后常玩这个好不好?”

  陆乔见他是真喜欢,满肚子的内疚化作哭笑不得。

  “不痛吗?”

  “乔乔,”楚歌仰着脸盯着陆乔,认认真真地说:“我愿意用我的痛,换一点你的轻松。”

  陆乔眼眶发热,鼻子发酸。

  对楚歌,她的喜欢是始于颜值,而后是同情,掺杂了一点养成的心态。

  这一刻她真正感觉到了心动。

  陆乔把殿试的事告诉了楚歌,楚歌绞尽脑汁开解。陆乔知道,以后这样的事会越来越多,所以按下心中的不适,尽力接受楚歌的观点。

  两人温存了一会儿,陆乔梳洗打扮,赴了琼林宴。

  琼林宴上,皇帝露了脸没多久就走了,听说是淑妃动了胎气。陆乔应付了一会儿场面,找个借口溜了。

  想单独找她“聊聊”的楚煜扑了个空,竟然找到陆家来了。

  灯火通明的堂屋里,陆乔强忍着困意,听对面的燕王说他的封地有多好多好。

  “燕王殿下,您到底有什么事就直说吧。”陆乔的脑子实在转不动了。

  “好,状元郎是个爽快人,本王喜欢爽快人。”燕王的圆脸上挂着温和无害的笑意,“本王的封地缺一名千牛卫,想请状元郎担任。”

  “谢邀。”陆乔客客气气地道:“我还是比较喜欢长安城,暂时没离开的打算。”

  燕王仍旧笑着,只是那笑有些狰狞。

  “状元郎,你娶的可是清河县主,你真以为这长安城容得下你吗?”

  陆乔心里忍不住吐槽:我娶谁关你屁事,我又不是没有退路,犯得着跑到藩王封地跟着你造反吗?

  藩王们敢公然带人挑衅朝廷,要说他们不想造反,傻子都不信。

  “王爷的好意在下心领了,事关重大,在下还需要时间考虑。天色不早了,不如”

  陆乔还没说完,就听燕王开心地说:“不如我在你家住一晚吧。”

  什么?陆乔看着对面白白软软、笑容可爱的男孩子,觉得他脑子有点不好使。

  他是想害死她吗?一个藩王突然跑到她家里来住,这消息要是传到多疑的皇上耳朵里,陆乔就可以等着被抄家灭族了呢。

  “殿下,我家比较小。”

  “小是小了点,我可以将就一下。”燕王笑眯眯。

  “时间长没打扫,脏得很。”

  “没事,本王的下属很多,让他们打扫。”燕王笑眯眯。

  “我家厨子做饭不好吃。”陆乔快编不下去了。

  “长安的食肆多得很,吃不是问题。”燕王笑眯眯。

  陆乔:好像把他脸上的笑撕下来在地上踩两脚啊!

  坐在隔壁花厅等陆乔的楚歌听不下去了,他叫来木棋,让他给陆乔递个话。

  片刻后,陆乔诚恳地对燕王说:“殿下,我家刚办完两场丧事,怕冲了您的贵体,实在不能留您。”

  若是实际困难,楚煜有办法解决。可这种鬼神之事,他可没法子。

  于是,他只能含着怨恨离开陆家。

  临走前,楚煜刻意在堂屋门口站了站。

  他看向隔壁花厅,透过白色窗户纸,隐约可见一抹细瘦的身影。

  哼,走着瞧。迟早有一天我会征服你的夫君,让你独守空闺,夜夜垂泪。

  只可惜,楚煜还没来得及开始实施抢夫君的计划,陆乔就离开了长安城。

  事情是这样的。

  淑妃无端动了胎气,皇帝调查出来的结果是清河县主克了淑妃,化解之法是清河县主必须离开长安。于是,皇帝正大光明地把武状元陆乔调去了北境,无召不得回京。

  怕被说闲话,皇帝大笔一挥赐了陆乔正四品的归德中郎将。要知道往年的武状元最高不过六品下,钟朗熬了许多年才熬到归德中郎将的位置。

  楚歌觉得自己连累了陆乔,羞愧得差点要上吊,吓得陆乔赶紧哄。

  “这是好事啊,正四品呢,我要少熬七八年。而且边境没人认识咱们,你可以穿回男装,日日随我到处走,我们朝夕不分离,多好?”

  听到后一句,楚歌哭肿了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真得?我可以时时刻刻守着你?”

  “当然是真得。”

  陆乔早就想好了,去边境不是件坏事。虽然条件差了点,没有长安繁华,却也没有长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关系,她完全可以谎称楚歌是她亲戚,带他出去玩。

  “我是你的什么亲戚?”

  陆乔把人压在身下,揉着小小鸽说:“弟弟。”

  半月后,陆乔和楚歌将长安城的产业和仆人安置好,托镇国公照顾。陆乔在殿试上救了楚星泽的命,镇国公一家对陆乔满是感激,自然尽心尽力。

  安国公屡屡想侵占陆家产业,都被镇国公顶了回去。徐明哲被楚星泽整治得错过了科举,镇国公夫人设计安国公娶了平康坊的女子,闹得安国公府后宅不宁,传出了宠妾灭妻的丑事,安国公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败落下去。

  而在北境的陆乔和楚歌,却过得很是不错。

  长安城是秋天,北境却已经入了冬。陆乔带着楚歌到北境的第一天,在平野城最好的客栈里,楚歌穿上了男装,是陆乔的衣服。

  黑夜降临,窗外飞舞着漫天大雪。客栈后院宽大的屋里生了地龙,热气蒸腾,烛光很亮。

  清瘦郎君穿了一袭月白色长袍,玉冠束发,腰缠鸦青色荔枝纹犀带,勒出盈盈一握的窄腰。挺秀高欣,齿白唇红,袖口露出一寸纤细的手腕,莹润如玉的光泽让人很想摸一摸。

  “好看吗?”

  楚歌照着铜镜,忐忑地问沉默不语的陆乔。

  “好看,好看得让我想......”

  陆乔用行动回答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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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乔的官职比平野城的知州还高一些,她接管得很顺利。

  入了冬,匈奴犯边的频率很高。每有战事,陆乔都身先士卒。她带的队伍百战百胜,伤亡最少,“战神”一名逐渐传开。

  匈奴大将乌拉卓然不服气,带了三万兵将攻打平野,却反被陆乔打得溃不成军,抱头鼠窜。

  经此一役,战神名号彻底打响,平野成了北境最安全的地方,许多人专门迁来。陆乔因地制宜,在平野实行屯田民兵制。

  无战时,军士就是普通人,种田、打猎、做生意。有人犯城,丢下锄头就可以扛刀卫城。

  与此同时,楚歌居然也有了拥簇者。

  起因是楚歌替陆乔画的地图被其他将领看到了,其精美绝伦,令他们纷纷垂涎。得知是她的“弟弟”楚歌画的后,将领们改为讨好楚歌。

  楚歌肯定不会白给,就问他们要兵器、要粮草等等。他会说,擅算计,有两个将领让他算计把自家城池送给了陆乔,从平级变成了下属。

  因此,楚歌在北境众将领和官僚间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玉雁”。提起他,大家的印象就是:人如玉,雁过拔毛。

  在楚歌孜孜不倦的盘算下,平野的规模扩大了两倍,成为了北境最繁华富庶的城池。老百姓以为“玉雁”是个好称呼,也跟着叫起来。

  在陆乔忙着打匈奴的时候,楚歌忽然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一个绝对不可能的人寄来的,信上写了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还许了一个看起来很不可能的诺。

  ※※※※※※※※※※※※※※※※※※※※

  我没有鸽啊!!!

  我只是卡了重写,你看我这一章写了好多好多啊!

  相信我的坑品啊仙女们。

  我大半夜不睡觉都在写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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