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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挖黄金

  现在还不是艾尼路统治时期,现在民风淳朴,3亿在青海都是一个大数目,而且这些贝并不是什么特别贵重的产品。至于他们的盛情推脱当然就被我挡下了。

  我这样做是要让他们觉得自己钱了我人情,在下次回来的时候带走两只小萝莉的时候都好开口。

  那两只小萝莉就是柯妮丝跟爱莎,这两个一个是音乐家一个天生就拥有感知色霸气,可以说是天生的狙击手。

  我这次不带走她们是因为我要在香波群岛那里停留大概1到2年左右,主要是要等鱼人泰格救走汉库克之后就由我接手保护她们,顺便打劫天龙人,将我的身姿刻在汉库克的心中,在她修炼有成的时候就去九蛇岛带走她。

  我感觉我挺邪恶的,将女帝送回去,让九蛇岛的人作为她的养料养大了之后我就去收成。

  不过做这些事比较危险,带柯妮丝她们去也是负累,至于艾尼路在七水之都丢下他给汤姆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就由我跟美杜莎解决。

  我向在交谈的酉长跟甘福特说。

  “两位,我在寻找黄金钟的时候发现了在加亚国的遗迹中有不少的黄金,我知道这些在你们这里并没什么意义,所以我会将这些东西带走,应该没问题吧?”

  “黄金,那是什么?”

  甘福特不知道黄金是什么,而酉长则知道。

  “那些东西在空岛这里也不值钱的,你喜欢就拿去,除了这个黄金钟我们不需要任何的黄金。”

  嗯,空岛还真是好,堆到成山一样的黄金在这里,可惜因为不知道它的价值,而且太多所以都不会在意这些,不少在这里生活了近400年的空岛人甚至乎连什么是黄金都不知道。

  我之前给你们的3亿贝利在这对黄金中可以说是有1000倍以上的回扣,这样让他们欠我人情又有钱收何乐而不为呢?

  反观娜美的那种贪钱,全都都是一次性交易的,可以说她是一个精明的盗贼,可惜她并不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商人需要注重眼前的利益,不过更加要重视长远的利益,在穿越前我的父母都是在商场里打滚了十几年的老手了,作为他们儿子的我虽然不关心,不过商场36计以及其他经济类的书我都看不少,动机是无聊。

  虽然我的这些毫无经验的手法对着我们那个世界的老家伙完全像婴儿的手段一样,不过在这个世界没这么多奸商。我的手法在这里当然可以使用了。

  我让美杜莎跟艾尼路在这里等我,自己则飞去加亚国的遗迹,在找神之居所的时候我早就已经顺便搜寻了黄金的位置,为了方便我召唤出十万‘骑士团’来帮忙挖掘。

  “夏娜,我的‘骑士团’在战斗力上虽然很差,不过不会感到劳累又不会有危险的他们来挖矿一定很不错,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煤矿挖呢?没的话就找个金矿好了,反正我都不贪心。”

  “你现在就在挖金了还要找金矿,真是贪心不足蛇吞象,还有我的力量竟然一次又一次地被你用在这些无聊地方,你真是历代炎发灼眼的耻辱,不,是所有FlameHaze的耻辱。”

  “喂喂,夏娜,你说得太过份了,还有怎么一次又一次将你的力量用在无聊事上,那次啊?我每次开发自在法都是有道理的,我似乎没做什么怪事?”

  我有乱用夏娜的力量吗?似乎没,不过贪心不足蛇吞象这句歇后语夏娜竟然会,真不愧是接受过万条之巧手的高等教育的人。

  平时看她是一只小萝莉的样反而忘记了她的学习成绩跟我不同,是好到不得了的,藐视所有科目的老师,简单地指出了每个老师的教育问题,跟我这种有兴趣才发挥到头脑的不同,她在学习方面无论是那一样都是天才。

  “你还说没做怪事,你不是经常去用夜笠偷东西吗?堂堂的炎发灼眼,历代都是当时最强者的人竟然要去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哦,你不讲我还真是忘记了,不过夏娜,正所谓行行出状元,看看楚留香,别人得到皇上御赐的盗帅留香的称号,我比他还差得远了,而且我为了将来的海贼事业可以打好基础,我还要去抢劫,本少爷我还真是忙啊!”

  我发自内心地感叹着自己忙碌的人生,我记得穿越前我一直在无聊中渡过的,没想到现在又要萝莉调教,又要收新萝莉,又要训练,又要偷东西,又要抢劫,果然像我这么爱岗(怪黎蜀)敬业(海贼)的人不多了。

  “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你到底是什么职业的人。”

  “很久没听了,夏娜的招牌口头禅,不过我的职业是海贼,不是FlameHaze,而且这里都没红世之徒被我斩。”

  黄金的挖掘工作就在我跟夏娜的吵吵闹闹中完成了。

  我用了3个小时左右才将所有的黄金全部挖掘出来,而那些黄金竟然堆到有一座小山那么高(大概30米)。

  我一扬手中的夜笠,顿时夜笠发出一股白光,在白光中夜笠无风自动,而白光似乎有吸力一样将周围的夜笠都吸了进去,用了大概30秒终于将所有的黄金都吸走了。

  “真是,比吸走一艘军舰还麻烦。”

  夜笠吸走东西的速度是按件而不是按物品大小的,这些黄金的数量比较多所以吸收的速度就比较慢,反之如果是一件的话即使再大的黄金都瞬间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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