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不合时宜
一个林向晚,一个陈以沫,似乎都用冷态度面对宁霜,这让她无地自容,看来对陈以沫不厌其烦的警告应该到此为止了。
“原来沈奕然是宁总安排的啊。”
“哇,宁总好大方,竟然把自家的头牌都让给了对手!”
“看来华盛这次也是势在必得了。”
众人在面对宁霜的言论上却无一例外,都是好的,跟林向晚截然相反。
宁霜一边微笑回应众人,一边恶狠狠的瞪着陈以沫,看来有的人前途光明不了了。
“请各位选手回到后台准备,离比赛开始还有十五分钟。”
广播再一次公放,林向晚看着对面的陈以沫,露出感激的微笑,只是不知道,宁霜会怎么对付她,林向晚有些许担心。
回到后台,她干脆在卫生间附近站了一会儿,印象中陈以沫总是会在赛前不停上厕所来缓解紧张。
终于,等到了那个熟悉的人影。
“沫沫。”
“你在等我?”陈以沫脸上的惊讶转瞬即逝,没什么奇怪的,自己这个坏习惯很多人都知道。
她眼神未在林向晚身上停留片刻,径直的走到镜子边开始梳理自己的秀发。
“沫沫,我、我失忆了,我不知道……不知道怎么去跟你解释这一切。我自己也莫名其妙……”林向晚喘了一口气,她真的不知道从何说起,失去的那几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全然不知。
“我……顾南亭说我和他已经结婚了是吗?可是我那么讨厌他,你知道的我反对这个婚姻,我怎么会嫁给他啊?”
林向晚有些激动,以至于眼眶通红,陈以沫关掉了水龙头看着林向晚,不像演戏,她认识的那个林向晚也不屑于演戏。
“为什么失忆?”陈以沫转身看着林向晚,却只看到了眼底一片迷茫。
“我、我不愿意嫁给顾南亭,吃药自杀,醒来后……”
没错,林向晚的记忆停在这里。
陈以沫拧着眉,摇了摇头道:“十八岁,吞药自杀,当天送你去洗胃,没过半个小时你人就醒了,活蹦乱跳让我帮你收拾行李逃出国去,你说你要奋起反抗。”
林向晚:“……”
“怎么?你不信我?这就是你真实发生的事,后来你嫁过去倒是挺开心的,一年就生了安安,也算是为了这个家失去了我们的友谊,你说,你还想要我怎么面对你?”
林向晚果然没猜错,她跟陈以沫的确发生了争执。
现在却不知道该不该问。
“想知道我们为什么关系会如此疏离吗?”
陈以沫忍了很久,心中委屈真多年也没说出来,好不容易逮着十八岁的林向晚,那个时候她们互相之间是懂得。
“沫沫,你告诉我,我们究竟怎么了?”
林向晚摇晃着陈以沫的手臂,她渴望真相却又害怕面对真相,会不会也和顾南亭说出来的事情一样让她无法接受。
“陈以沫,我找你很久了,上厕所需要这么长时间?跟对手还聊上了?”
宁霜不合时宜的出现在卫生间门口,打断了二人的对话。
林向晚想要帮忙出头,却被陈以沫制止,毕竟现在,宁霜还是顶头上司。
“宁总,我马上就来。”
宁霜给了林向晚一记眼神,仿佛再说好自为之。
林向晚是有些失落的,不过至少陈以沫松口了,愿意跟她多说话,就像找到了一个主心骨,也许矛盾终将会化解。
收拾好心情,林向晚在转角处遇上了顾南亭。
有那么几秒钟的尴尬,顾南亭开口问道:“刚才看见宁霜,你们碰上了?没事吧?”
顾南亭的眼神上下打量林向晚,还好,看上去一切正常。
自家小娇妻的性子,顾南亭知道,她是能忍则忍,反倒是容易让人误以为是个好拿捏的软柿子。
再加上林向晚是个不肯服输的人,她从来也不会主动提出需要帮助,这就让顾南亭更是一刻都无法将视线从林向晚身上离开。
“顾总,我要去准备比赛了。”话里的意思无非就是让顾南亭让路。
好,他让,如果需要时间,他给!
林向晚拍了拍额头,乱七八糟的事真多。好在李大壮的化妆技术的确精湛,再加上沈奕然本来就相貌非凡,在一系列的承托之下,看上去简直就是完美。
“锵锵锵!怎么样?是不是你心目中模特的样子,这不拿第一说不过去吧!”
李大壮一脸自豪的将沈奕然推到林向晚眼前。
“怎么样小晚,我符合你心目中标准吗?”
林向晚点点头,很满意。沈奕然的出现让她的心情好了不少。
“不错啊李大壮,你这趟出国没白花钱!拿不到第一我唯你是问!”
沈奕然也附和的笑了出来,他阳光灿烂温文儒雅,活脱脱就是少女心中白马王子的形象,林向晚不由得猜想,这样的男人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阿然,谢谢你做我的模特。”林向晚学着男人相处的方式拍了拍沈奕然的肩膀,言语间的客气加上动作的亲昵,沈奕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没给你添麻烦就好。”
李大壮清了清嗓子,谢个屁,该谢的是我们顾总好不好!
“来发个微博,祝我们比赛取得好成绩。”林向晚心中就像是憋了一股气,非得跟顾南亭较劲儿。
明知道顾南亭看到微博肯定会发火,林向晚也要刻意而为之,还安慰自己只是为了拉人气。
“啊,等等,拍照不能少了我吧,我也是付出了辛苦的!不带你们这样玩儿的,让让,我要站中间。”
李大壮好歹是顾南亭的人,吃醋都要帮着喝两口。他跻身在二人之间,刻意拉开了他们的距离。
沈奕然和林向晚有些尴尬,只有李大壮还在欣喜的叫嚣着:“赶紧摁快门,脸要笑僵硬了,记得等会儿艾特我,让我也吃吃你们的流量。”
顿了顿,觉得话没说对,又更改道:“让我吃吃林大设计师的流量,我也小火一把,记得给我特写,带上我的肱二头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