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再有的一种情况就是,这些土匪强盗皆是小股成群的活动,行踪不定,居无定所,始终处于流窜的状态之中的,而无法将之包围,对其进行彻底的围剿。
这土匪强盗赖以生存之道就是以小搏大的,让你这铺天盖地的网在撒开了之后,却总是会找不准着力点,拿他滑不溜丢的小身板是没什么办法的。
因而,不论是从道义的高度上讲,还是从现实的社会意义上说,这样的江湖势力组织是不会有着好的外部生存空间的,那处处面临着被限制和打击的情况下,它又怎么可能会发展壮大呢?
若是有这样明目张胆的挑战社会的群体,那它就不是纯粹的江湖势力组织了,而是实际意义上的“贼寇”了。
到那时,遭到官府的大力剿杀就是他们唯一的归宿了。
在这样的分析背景下,雍铭定义百年前试图对雍氏一族实施攻击的势力,绝对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一帮人。
但是,他们不一定就是一帮乌合之众。
雍铭在知道百年前,自己的家族曾面临过生死危机的事情后,就从来没有从心中对这帮意图对雍氏一族不利的人有过丝毫的轻视。
这帮人说不定在江湖的各个领域方面,就是个中的高手。
比如,他们当中有的就擅长伪装易容,以潜入对方的地盘实施破坏和侦查;而有的就擅长应付和破坏,于建筑中安装的各种机关装置;那有的则是擅长刺杀近战等等不一而足的。
反正,他们应该是有着各司其职的分工,且是能互相配合,弥补各自不足的。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将这些人聚集到一起,为其所用呢?
他又有着怎样的本事,会让这些人甘愿受其驱使呢?
不过,最令雍铭所挂怀的情况是,这个人究竟是怎么知道只有雍氏的族长才会知道的秘密呢?
一定要注意,这里提到的知道大宋仁宗皇帝留下了一笔皇室宝藏,这个秘密的就仅仅是雍氏的族长,而没有说起雍氏族长的另一个身份,即“雍王卫”的主使。
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仔细想一想,你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雍王卫”虽是守护这个秘密的力量,但不代表“雍王卫”的人就会知道这个秘密。
而这里所说的“雍王卫”的人,是有明确指向的。
虽然,雍铭知道只有在三枚“王牌”都放入到那个神秘装置中的时候,才会知晓那处存放着大宋皇室宝藏之地的具体位置。
但做为“雍王卫”中掌握另外两枚“王牌”的,被仁宗皇帝分别赐姓为“王”和“卫”的副使,却是不知道自己手中的“王牌”还会有着这样的一个作用。
他们二人只知自己所掌握的皇帝亲赐的“王牌”,代表着皇家的至高权威。
对内,在主使的许可之下,可以凭借“王牌”调动“雍王卫”的属官士卒。
对外,在执行任务时,朝中百官无论品阶高低,见到“王牌”都是要下跪拜迎,听令听宣的。
所以,关于皇室宝藏的事情,除仁宗皇帝和具体经办此事的亲信之人外,就只有“雍王卫”的主使,自己的皇子雍昕知晓了。
根据仁宗皇帝的专命,在其后就是雍昕的长子长孙嫡系一脉的后人知晓此事了。
而仁宗皇帝之所以将包含着皇室宝藏秘密的“王牌”一分为三,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确保这处存放皇室宝藏之地的安全。
这样,即使是当时最有权力的势力,哪怕是在其后继位的大宋皇帝,也是不可能知晓“王牌”其内所藏的宝藏秘密的。
因为,在仁宗皇帝设立“雍王卫”之初,就向皇室成员和文武百官明确了“雍王卫”的职责和权利。
“雍王卫”主使及副使,各卫部属官职衔,按照“父死子继,兄死弟及”原则,皆实行世袭制。
除“雍王卫”的主使有权调动“雍王卫”的属官和士卒外,即便是面对皇帝的圣旨,若无“雍王卫”主使之令,亦可不奉旨行事。
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确保在无“雍王卫”主使的决定和命令下,有居心叵测之人会将“雍王卫”的主副使三人齐聚一块儿,从而一举控制“雍王卫”的核心,进而控制整个“雍王卫”。
若“雍王卫”的控制权失落于旁人,则身为“雍王卫”主使的雍昕势必性命难保。
倘若,“王牌”中所藏的秘密被夺取了“雍王卫”控制权的势力知悉,则大宋必将会陷入一场事关王权之位的争夺,整个国家的未来前途实是堪忧的。
所以,即便是知道自己的决定会遭到群臣的反对,仁宗皇帝还是要以坚决的态度来推行和实施这样的规定。
只有颁行如此决绝的规定,才能彻底杜绝在大宋王朝中出现有因忌惮和艳羡“雍王卫”所拥有的权力和实力,而想要据其为己有的念头的人。
此项明文规定一出,正如仁宗皇帝所预料的,结果就是举朝哗然。
不知真相的文武大臣们,以本朝自开国以来,从未有一支皇室禁卫武装能有这么大的权力,此举必将动摇朝纲国本为由,纷纷上书奏请仁宗皇帝将赋予“雍王卫”主使如此之高的权限即刻收回。
然满朝文武大臣当中,只有濮王赵允让是明确表态,力主支持仁宗皇帝此项决定的人。
在濮王赵允让做出这样的表态之后,大臣们对此项决定所持的意见,就戏剧性的出现了两极分化的变化。
最终,以濮王赵允让为首的支持派占据了朝堂争论的优势,此项关于“雍王卫”享有特权的规定,就此正式实施开来。
这里要提到的一点是,之所以濮王赵允让在此事上明确阐述自己的意见之后,朝堂之上原本是一边倒的反对局面就发生了转变,是有着最现实的原因的。
这不是说濮王赵允让有多么大的威望,足以震慑威服满朝的文武大臣,而是因为他的特殊身份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