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十一卷]
第23节第23章,虚心接受
7作者:fundshi回复日期:2009-08-0416:12:53
夏,你好。我现在美国培训,平时喜欢逛逛天涯,自从看到你的帖子后,现在每天下班回到旅馆,就迫不及待地到天涯看你的帖。
说实话,我一直为丽感到深深地遗憾,我也在问我自己为什么为丽感到惋惜。因为她的美丽吗?我想有这个成分在里面,但更为重要的是,既然夏当时如此的爱着丽,那时的夏——他有没有主动去了解丽的想法,主动去了解丽周围的工作环境,主动去观察丽对自己态度的变化原因,从楼主的帖子叙述中,我没有看到——夏只是被动地去经历了这些。夏和丽的故事,前部分是愉悦的,是开心的;但是后面的故事,楼主更多的是怀着“深深受到伤害”的心来写的。也许我能体会夏那天早上看到自己深爱的丽在自家卧室和陈x偷欢时的心情。
丽婚后没有向夏坦陈自己的过去,为了加薪、为了房子选择和陈B继续保持关系,甚至拒绝和自己的老公亲热,发展到后来丽居然在夏早上刚出门,就让陈x来自己家,并在主人床上和陈x偷欢。——太让人痛心,太让人痛恨!!!这一切说明丽的心理已经起了变化,她心底已经接受了陈x。其实从第一次让陈x得手这件事情上,已经说明了丽个性的软弱。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当然,丽对夏还是很体贴的,除了那事。我想这可以说明丽还是没有完全地偏离夏,丽是个两面派!在发现有不对的苗头后,夏没有及时的把丽拉回来。夏,我认为你也是有错的。
最终,丽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过大的代价,痛心!
8作者:陆味地皇完回复日期:2009-08-0417:40:40
我也来谈谈个人观点
首先我不得不佩服楼主,单看你的手法就能吸引很多人:楼主的老婆在楼主的床上做爱,但是主角却不是楼主。人,当然也包括动物,都是有好奇心的,此段一抛出,就像一块肉散发出的香味,让方圆百里的苍蝇闻香聚会。跟帖者自然群聚,决心一探究竟,点击率也就飙升了。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当然这是以前的看法了),但楼主把他拿来大家分享,分析,引以为鉴,这份胆识和勇气很是让人佩服的。
再来看看丽,都说他有双面性。她也很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个楼主是最有体会和发言权的哈。其实楼主遭遇的情况在中国应该说不在少数,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很多都没有曝光出来,或者曝光了我们不知道。这都是权力腐败的伟大结果,在当时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是无能为力的。换个角度看楼去也是很幸运的,像有的人说的要是等到有孩子了,或者N多年后才知道,那才是惨的。因为只要陈x在位一天,丽肯定是逃不掉他的魔掌的。虽然被抓现行后她说什么是为了家,为了将来,不管他的出发点是什么,其行为已经是不能容忍的了。另外就是说把陈x搞倒,是谁最先说的,魏还是夏,考究。从文革开始以来,我们的价值观念,传统观念就已经被颠覆,再加上小平同志的白猫黑猫,更是推波助澜,虽然有两手抓,但是另一只手已经无力了,这个问题不说了(免得引来政治通缉)。其实楼主在这件事情上也有责任的,因为你缺乏对老婆的起码的了解,而在雪夜读书,当然你也从中受益了,提高了修养和素质。这在当今是很难得了,如今网路如此发达,已经很少有人能静心下来看书了。
接下来看看朱,也是被很多人称道的,有感于你二人的感情的纯真,这点我也赞成。但后来在朱还未离婚的情况下,你二人行了苟且之事,说老实话,有点不地道了。在此我不得不佩服楼主的聪明之处,朱新婚之前,要把最宝贵的东西奉献给夏,但出于对朱的爱护,他最终坚持住了,这点让人钦佩。但性这个东西从广义上讲,不光是动物性的,二者生殖器的融入才叫交合,手足口波等等方式,只要能让你排出,都可以这样称呼的,所以夏只是保存了朱的阴道纯洁(或者说处)。而在朱的老公新婚之夜发现她还是处后肯定是感动的鼻子眼睛水都出来了,虽然他表面上说不在乎,也不奢望,朱老公在这点上也是让很多人汗颜的:自己不是处了,也没有资格和权利要求对方是处,虽然在心底很是希望。后来夏&朱的短暂的性福生活,估计朱老公应该是知道的,但因为没有夏的亲眼目睹,眼不见为净因此也就没有过多计较。但在夏来说,是实实在在的给他戴了大大的帽子,事后虽然你也说是给你和朱的纯洁都友谊抹上了瑕疵,在我看来这不是瑕疵这么简单的问题,虽然你们是两情相悦,但朱毕竟是有夫之妇,这在古今中外都是应该受到唾弃的,尽管你是很合理,但是已经超出了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范畴了。
最后说说文,他其实应该可以做的更好的,可能是成长年代和年龄的原因吧,没有把实情告诉老师,这一点是错了,不然文就会更有机会了,也不会让她妈说出那通话来。总的来说,此女还是不错的,为了爱不顾一切,很有个性,也肯定会幸福。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果和某些人的想法相抵触,可以忽略,也可以大家探讨。
9作者:先迷后得回复日期:2009-11-0418:06:42
楼主对小朱的一番表露,似乎有点激起众异了。
我作为男性,说点我的感受吧。
文是一种女性的代表,她们爱丈夫爱家,心无旁骛。但她们的爱是狭隘的,这种爱更接近于控制欲和占有欲。她们毫无怨言地给男人提供衣食的服务,表现出奉献精神,但这种爱是“小爱”。男人真正需要的“大爱”,她们不会给予,这种“大爱”就是给男人信任,欣赏自己的男人,让男人有自己的空间。所谓温暖的港湾不是一口热饭热菜,而是安慰和鼓励,是宽容和支持。
我很害怕这种给男人“小爱”的女人,因为这些给予,男人就好象很亏欠了她们,必须由她们来支配言行。这种爱成了女人的资本,每每在不满时成为进攻男人的炮弹。她们保护男人,因为她们把男人看作是自己的财产,只要这份财产不丢失就行,至于是用绳子捆、用笼子装都可以,只要她们踏实就行,男人受不受的了,不用费心去考虑。
举个同类的小例子:一位母亲极爱自己的孩子,孩子已经成年,但他不能去旅游,因为母亲担心路上不安全;他不能买车,因为母亲担心危险;他不能出去吃饭,因为母亲怕他染上肝炎……孩子忍受着不做这些让母亲担心的事。母亲是没有担心了,孩子也没有自己的生活了。有一天,这个孩子也老了,他终于对母亲说:“母亲,你能不能忍受一次担心的痛苦,让我也快乐地做一回自己想做的事?”这位母亲其实没有把大爱给孩子。
我说这些,只想表达一种思想,爱是舒心的感觉,是依恋的情怀,是割舍不下的需求。如果和那种能让人窒息的女人生活,那种慢刀子割肉的感觉会把痛苦积累,至于何时爆发就看这男人的造化了。
10作者:稻穗麥穗回复日期:2010-07-1309:12:17
朱夏之恋,起意的是朱妍,自然是她采取主动,否则这出戏根本开不了场。但是由于她对夏威夷了解的不够深入,没有透过现象看清楚这个农家子弟的本质。她所喜欢的农村,也不过是那田园牧歌式的风光,有点爱屋及乌。她单知道欣赏那:
架上累累悬瓜果,
风吹稻海荡金波。
不知道这一派丰收景象的后面,农民们脸朝黄土背朝天,付出了多少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她曾经向夏表示:愿意来农村和夏威夷同甘共苦,可惜:
只闻楼梯响,
不见人下来。
1969年,我随父母相应毛主席号召,从南京下放苏北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那时候,我才六岁,还没上小学。队长分配我们做最轻松的农活,可是我们:割牛草,草还没割几根,手就挂了彩;拔秧,秧断;薅草,稻子拔走了,剩下了稗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连三分之一都做不到。看着别人刷刷刷干得风一般快,那块田可能只有几分,但是在我眼中,那地头好像远在天边。
后来在农村呆的时间长了,我们慢慢了解到:其实农村并不缺少劳动力,特别是像我们这种:瞎呆子帮忙,越帮越忙的主。他们真正缺少的是:有文化的人才,有科学技术的人才,信息和资金。
如果没有那几年的农村生活,现在的我就好比如今很多周末参加农家乐的都市人一般:摘摘瓜果玩一玩,吃吃农家饭乐一乐,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走马观花的绕上一圈。就凭这,想要做农民的知心人,有点天方夜谭。
朱妍尊敬父母,放弃了心上人,嫁给父母看中的高先生,结果怎样?新婚之前跟夏威夷的见面,虽然场景似乎很浪漫,很美,但是,我的感觉是:朱妍的心在滴血!
诚然,朱妍跟高先生的婚姻失败有社会风气,伦理道德,个人感情多方面的原因,但是无可否认,朱妍理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楼里已婚女人占大多数,想想看:一个女人在新婚之时,想的却是另一个男人,她的丈夫作何感想?男人虽然不像女人那样敏感,但是不会没有感觉吧。尤其是高先生是个颇有能力的男人,真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多的是。
朱妍离婚,她自己心里好受?父母心中舒坦?还有她的女儿小小年纪就没了父亲,对其成长没有影响?如此结局:是对父母敬还是对家族敬?
建议朱妍去高淳工作,是因为他们的爱情之树还没扎稳根基,哗哗哗的只是对着夏威夷一个人浇水,迟早会把小树给浇死。应该象种小树苗那般,先把根部的土压实,再从旁慢慢的渗水。只有这样,他们的爱情之树才可能生根,开花,结出甜美的果实。
朱夏之恋开始于师范学院,到毕业时已经四年,毕业之时是一个重大转折点。如果用八年抗战来比喻的话,那就是到了41,42年,正是抗战最困难的时刻,重要的是信心,对自己的感觉有信心。有了信心,才会有恒心,耐心,坚持到胜利的那一天。
教师不过常人,有着七情六欲,谈恋爱是正大光明的事。朱夏都是成年人了,亲友的意见当然要听,但是大主意一定要自己拿,毕竟这是自己的人生,决定了就不要后悔。并非要他们私下苟且,朱妍去高淳工作上两三年,了解了夏威夷的家庭情况之后,依然初衷不改,在这种情况之下,夏威夷又接受她的爱情的话,估计朱妍的父母也会接受的。实在不行,才采用先斩后奏的方法,在高淳结了婚再说。他们已经成年,本人同意结婚,完全是合理合法,结了婚,生娃娃是自然的。开枝散叶是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吧。
学历史使人聪明。我之所以花上这么许多时间在这个帖子上,多半是为了我的两个孩子。象钟爱一生说的那样,给孩子们做好把关人。这是我们做父母的责任。有哪个山里的白马王子看上我两个丫头,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俗话说:深山出俊鸟,好花生在小地方。那是充分吸收了大自然的灵气,可遇而不可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