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要拒绝,那不是傻逼么?”
的确不是爱情,两人之间,还只是相互喜欢,关于唯美爱情的幻想,完全被他们打破。每一个少男少女,都有唯美的爱情幻想,在初恋来临之前,每个人都小心地呵护着。
血锋有点儿乱,他不知道谁是初恋,方巧儿?安笑笑?林千辰?可每一个人,都似乎不像。
初恋应该是情动情热之后,将自己最深情的渴望点燃,尽管因为种种原因,不能自由表达和释放,但并不影响最为纯洁、最为热烈的情感,孕育出浓浓的相思和依恋,甚至喷发出足以点燃的激情。
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的初恋,要投入自己的全部情感,可血锋每一次,都深受束缚,都不敢投入自己的全部,在心动情动之后,就会戛然而止,感情释放得多一些的,应该是林千辰。
初恋,是林千辰!
血锋正视自己的内心,才突然明白,面对方巧儿,他总是逃避,安笑笑除了情动,还有一份责任,而林千辰,已经激发出了他的激情……
如果是这样,姜梦柔,他将如何面对?
见血锋情思迷离飘忽,虽然不知道具体在想些什么,但樱子知道,肯定和女人相关,“主人,你可真贪心,在你的女人里面,我怎么也是上上之选,抱着我还想着其他人,有这个必要吗?”
血锋低头,在她胸口上亲了一下。
“有道理,我不想了,在没有准备结婚之前,的确不该为了挑老婆,去浪费大好时光,樱子,我们谈场恋爱吧,我如果同时和别人谈,你介不介意?”
“当然不会介意,不过有些麻烦,和你在一起,我最喜欢用身体交流,你的其他女人,肯定都会吃醋,不过我会尽量注意。”
樱子在血锋嘴唇上亲了亲,将他的手拿起来,轻轻放在胸口。
“我会爱上你的主人,而且会投入全部的激情和生命,因为在你的身上,我找不到不爱的理由。”
“初恋,就是永远。”
这是樱子的心愿,她觉得,这才是最美的情感。
血锋却不会这样想,既然不能自由宣泄,那就多谈几场恋爱,这样,在最美好的岁月,至少可以收获一份,
最美的情感。
尽管恋爱有些晚了,好在觉悟得不算太晚,血锋暗暗有些庆幸,因此作出这个决定,他就不想再等……
血锋不想去等姜梦柔,等到她成人自己才去恋爱,真的没有必要,而且只是单纯的恋爱,并不会导致女孩儿失贞,为什么还要小心翼翼?为什么不去经过自己的努力,收获一份美好的爱情?
他不想拘泥于婚约!
“樱子,如果遇到让你怦然心动,愿意付出一切的人,或者想满足自己本能的需求,你都可以去找别人,我不会怪你。”
樱子用自己的双峰,在他身上蹭了蹭。
“我会的主人,为了不让你失望,我一定要多看别的帅哥儿,或者将自己变成母螳螂,把他们全吃掉。”
方巧儿的手机是震动,已经响了好几次,樱子放开血锋,把她扶起来解开穴道,她迷迷瞪瞪睁眼,见樱子抱着自己,血锋没什么事儿,不禁长长舒了口气。
“樱子,你这个坏丫头,怎么故意吓我?”手机还在震动,她拿起来,“我和血锋马上就到。”
收拾出门,方巧儿忽然反应过来,“开了个房,我什么都没得到,你们干了些什么?”血锋伸手揽住她的腰,“你都把我看光了,装糊涂真的好吗?”
方巧儿满脸通红,腰被血锋主动揽着,她都感动得哭了,“谢谢老公,你还没有这样抱过我。”不得不说,方巧儿很容易满足。
“巧儿姐,你还不够主动,我都差点儿破了他的童子功,你还要多多努力,空间留给你们,我先走了。”
樱子跑到电梯间,挥了挥手,按电梯下楼。
“老公,这个岛国女孩儿真好!”
方巧儿不傻,这么多女孩儿抢血锋,她首先要懂得结盟,不然最先出局的,可能就是自己。
“男人对岛国女孩儿,都情有独钟,没想到你找到这么个极品,好多男人都会嫉妒死,把她的电话给我好吗?”
血锋自然不会拒绝,顺便把转学资料发给她,“把这个人转到你班上,是我的员工!”方巧儿打开一看,见到云采诗的名字,立即就想起樱子说的那几个人,于是忍不住打开照片,“老公,这个小丫头好漂亮,看起来不到十四岁,你可千万别犯罪。”
那是云采诗两年前的照片,自然显小,血锋搂着她的腰紧了紧,方巧儿立即喘不过起来,可她好喜欢这种感觉。
“爸爸怎么会知道你?他想和你见一面。”血锋自然不会拒绝,“明天看他的时间,我都行。”
两人相拥下楼,在电梯里,兰景光打血锋电话。
“老大,你出去泡妞不管我,多不好啊?都无聊死了,我和老白一起,开着你拉风的路虎定制,去哪儿找你啊?”
“飞哥和升哥呢?”
“飞哥出去陪他家老太太,老洪去医院办出院手续,老大,你身边怎么那么多牛人?小嫂子不用说了,老洪居然是天龙的枪神,你能不能找找老首长,重建天狐小队?我想跟老大和飞哥一样,成为百万军中最牛逼的鬼狐!”
“哪有那么容易打破惯例?一个小队战后不到两人,就自动解散,天狐已经成为历史。想玩儿去后宫,有三个人在那里,秒哥都认识,我把电话发给你。”
“卧槽!档次这么高?老大给我嫖资,我要找郁馨儿聊天打屁,郁馨儿是后宫头牌,国色天香,实在可惜了,要是没在别人面前脱过裤子,我就娶她做老婆,不过只是打屁,不用那么讲究。”
“嫖资好说,让秒哥请你。”
“秒哥是谁?”白无常抢过电话,“老大,秒哥只能你叫,别人要敢叫,毒神可不是吃素的,那几个是谁?”
“三贱客!”
“牛逼大了,这三个混蛋,你居然能捞出来!”
场地在三楼的一个独立餐厅,一共也就五桌。有几个同学在国外,赶不回来,聚会是龙浩然张罗的,在同班同学中,他影响力很大,加上这次聚会,是他承担所有费用,还报销往返机票,所以能来的都来了。
餐厅漆黑,两人并肩走到门口,灯就突然亮了,餐桌在四周,中间用玫瑰摆成心形,装饰着彩灯,龙浩然抱着一束玫瑰,单膝跪地,深情地看着方巧儿,手里还拿着鸽子蛋大小的钻石。
“好隆重哦,当着全班同学求婚,还准备了十克拉钻戒,千多万呢!”
“追了六年多,是应该开花结果!”
“就怕屌丝逆袭,没见是两人一起来么?”
龙浩然正准备说话,方巧儿突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吊住血锋的脖子,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老公,龙少要跟谁求婚呢?是不是尚云姣?”听到这话,原本议论纷纷的人群,立即鸦雀无声。
在大家的印象中,血锋成绩好以外,就是能打,其他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而且还是农村孩子,读书的时候,还不怎么合群,跟龙浩然根本没法比,虽然方巧儿倒追过一段时间,但那都是久远的事儿了。
龙浩然脸色铁青,跪着不是,站起来也不是。
血锋倒是善解人意。
“巧儿,龙少不像是跟别人求婚,应该是知道我穷,所以替我准备了玫瑰,龙少,你不会那么豪爽,连鸽子蛋都替我准备好了吧?这怎么好意思?我还没准备好求婚呢,这可怎么办?”
龙浩然直想吐血!
方巧儿嗯了一声,过去从龙浩然手里接过玫瑰,塞在血锋手里。
“老公,我们不需要这么俗气,还不到十五岁的时候,我的心已经交给你了,再好的玫瑰,也不如你对我的好。”说着挽住他的手臂,就近找了个位子坐下,“大家都坐吧,都这么肃穆隆重,多不好意思?”
龙浩然使了个眼色,好几个同学过来,跟血锋和方巧儿同桌,他也过来挨着方巧儿坐下。 兵王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