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澄夜还真是小瞧了金泽。
别说是简单的家常便饭,就是让金泽烧一桌难度不低的饭菜出来,他也不惧。
许澄夜坐在轮椅上,轮椅停在一楼厨房的外面,金泽在里面,系着围裙,有模有样地烧菜。
他做饭有个特别的地方,那就是除了切菜的时候,基本只用一只手,另一手抄在口袋里。
怎么说呢,单手抄兜做饭的男人,总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魅力。
他看起来,越发入某人的眼了。
许澄夜眨巴了一下眼睛,手机放在手里,情不自禁地就拿了出来,悄无声息地拍了一张他做饭的侧影。
“一会就能吃了,你还真别小瞧我,我虽然现在不自己下厨了,但做饭这事儿我可特别精。”
金泽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冰箱,他家的冰箱特别有烟火气息,里面乱七八糟地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蔬菜和食品,许澄夜看得心烦意乱,等金泽拿了胡萝卜出去之后,她就转着轮椅来到了冰箱边。
“你怎么进来了?这儿有油烟味,你去外面等着。”
金泽直接放下蔬菜赶人,许澄夜却不理会,径自拉开冰箱门,开始从她动手方便的下一层整理,先将里面的东西都拿出来,然后再按照分类一点点整整齐齐地放进去。
金泽站在一边看着,连火上的锅都差点忘了,要不是有点不对劲的味道传出来,怕是要等锅熬干了他才能反映过来。
余光瞥见金泽急忙转过去处理锅里的菜,许澄夜勾起嘴角笑了一下,忽然觉得和这样的男人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算差。
他们也许会有这样那样的品味差异,可能也没什么共同话题,她梦寐以求的舞蹈事业不符合他的审美观,她也不喜欢参与那些尔虞我诈的商战,但每天晚上回到家里,他们可以一起做点东西吃,一起说说彼此今天的见闻,那也是不错的生活。
金泽的厨艺真的不错,他没有吹牛,等许澄夜吃上他做饭时,心头就跳了一下。
这还是她第一次吃到男人给她做的饭。她自己也下过厨,但厨艺真的只能算是勉强入口,那也是在巴黎时,老是吃西餐吃腻了,特别想念中餐才憋出来的。
从小到大,她吃过佣人阿姨做的饭菜,吃过母亲做的饭菜,但男人烧的菜还是第一次。
“好吃吗?”
金泽坐在她对面,专注地观察着她脸上的表情,希望可以从其中看出一点反馈。
许澄夜这次没让金泽自己去揣测,而是直白地点了一下头:“好吃。”
简简单单两个字的评价,却仿佛是金泽人生中听见最好的赞美,他笑得像个孩子,凤眸弯成月牙的模样,黑沉沉的窗户是他的背景,那里没有拉窗帘,外面万家灯火,他们这个大大的别墅里,尽管只有他们两个人,却也显得十分热闹。
“好吃你就多吃点。”金泽笑吟吟地说了一句,自己盛了一碗米饭说,“不瞒你说,我高中念了一年就辍学进城打工了,一开始是在工地干活,后来太累了,身体受不了,又去端盘子。那间饭店在当时算好的,在厨房里能看见不少大厨怎么做饭,我听说他们工资多,就偷偷去学,虽然后来没派上什么用场,但技多不压身,不是么?”
难得听金泽说起他过去的经历,许澄夜抬眸凝视着他,十分专注。
金泽感觉到她的视线,眼神柔和下来,静默了一会继续说:“你没穷过,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说那时候的事。你从小娇生惯养,可能没见过社会底层是怎么生活。你这样的女孩,在我年轻时候,真的就跟白天鹅一样,我这样的癞蛤蟆,只能在杂志和画报上看看。”
是啊,社会有太多的底层人,他们过得日子是许澄夜想象不到的。许澄夜只见过金泽如今如何的挥金如土,如何的死要面子,如何的大方土豪,但从未见过他穷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吃完了饭,刷碗收拾厨房餐厅的人也是金泽。金泽做这些事都非常熟练,由此可见,他说的那些经历,并非弄虚作假。
许澄夜坐在轮椅上,依旧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忽然就觉得现在的他在她眼里又不一样了。
金泽做完一切,看了看表,时间还早,便推着许澄夜到客厅看电视。
他这阵子一直在医院陪着她,公事大多都在病房里处理,家也只是晚上回来睡一觉的地方,电视就更是没打开过,频道还停留在播放过江城舞团表演的艺术频道。
好巧不巧,今晚他打开电视,艺术频道正好还在播放舞团的演出,正是许澄夜本该出演女一号的胡桃夹子芭蕾舞剧。
更巧的是,镜头切的是近景,苏明娜扮演的女一号和楚洛扮演的男一号正排成一排,互相对视,笑得含情脉脉。
金泽下意识看向了许澄夜,她的目光始终如水,安静地看着屏幕,就这么看完了整整一场的芭蕾舞表演。最后谢幕时,演员们得到了观众们热烈的掌声,主持人也在热情地感谢他们的表演,提到的名字里,有毕夏,有苏明娜,有楚洛,没有许澄夜。
镜头再转到台下,孙老师和林团长高兴地鼓着掌,明显对表演很满意,接下来,他们还要进行全国的巡回演出,各种剧目,女一号的人选,非苏明娜莫属。
苏明娜这一仗,赢得可真是太漂亮了。
许澄夜很安静,安静得有点奇怪,金泽把电视关了,她依然还是看着前面,面无表情。
金泽有点担心。
“那个……”他出声,许澄夜倏地看向他,把他吓了一跳,俊逸的眉微微一皱,突然又舒展开,笑着说,“我给你唱首歌吧。”
许澄夜愣住,没料到他要说的是这个,她以为,他可能是想安慰一下她,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罢了。
“你还会唱歌。”是陈述的语气,但带着疑问。
金泽笑了笑,推着她去了一楼一个房间,走进去一看,嚯,家庭KTV,那闪光灯,打开之后闪得许澄夜眼花缭乱。
金泽把她安置好,打开点歌器和电视屏幕,拿起接连好的话筒,屏幕上很快出现他点的歌。
一首很老的歌了,歌手是梅艳芳,名字是《一生爱你千百回》。
许澄夜这样的女孩,平时听得是交响乐,从出生开始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不管是学习还是工作。对于国内的老歌她不甚熟悉,梅艳芳是很有名的,也因此她才多少有印象,但并没听过她什么歌。
当他开始唱这首歌的时候,她才隐约觉得,这首歌似乎在哪里听过,旋律熟悉,带着怀念的味道,却想不起那是几几年的事了。
“日夜为你着迷,时刻为你挂念,思念是不留余地。”
金泽唱出第一句歌词,很意外,居然没跑调,因为声音好听,唱腔竟然也还不错,有点不同寻常的味道,许澄夜的注意力慢慢被转移,开始仔细听起来。
只是,歌唱的是很好听的,这种老歌旋律也好,就是这歌词,听得饶是许澄夜这样的女孩,都忍不住渐渐开始脸红。
“管不了外面风风雨雨,心中念的是你,只想和你在一起。
我要你看清我的决心,相信我的柔情,明白我给你的爱。
我要天天与你相对,夜夜拥你入睡,要一生爱你千百回。”
……
我要天天与你相对,夜夜拥你入睡。
夜夜拥你入睡。
不管是唱的人还是听的人,到这里,都快速地扭开了头,不再继续他们的对视。
音乐结束的时候,许澄夜依然保持着有些不自然的状态。
金泽关闭一切器材回到许澄夜身边,半蹲下来,盯着她的侧脸说:“我英文不好,也欣赏不来交响乐,唱不出什么高大上的歌,这首歌出来的时候我刚好二十出头,当时在做保安,商店里每天都在放这首歌,我天天听着,歌词倒背如流,每天看着橱窗外面人来人往的,我当时就想,等我遇见我喜欢的女人,我就要唱这首歌给她听,她一定特别感动。”
许澄夜恍恍然地转回头,静静注视金泽,金泽的脸像画上那样好看,眼睛修长又深邃,此刻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倒映的全是她的身影,那份凝视,给人存在感,也让人很有压力。
“许澄夜。”
他忽然连名带姓地叫她,她今夜不似平时那么淡定,总是时不时因为他的话发愣怔住,实在丢脸。
金泽抬起手,曲起手指在她柔滑的脸蛋上轻轻抚过,放柔声音说:“你不开心,我知道,我不会让你就这么白白受伤的。这个月你一直在养病,我不想让那些事惹你烦心,但我一直在调查。怎么你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偏那一天出事?我听舞团的人说,苏明娜在你之前先跳了一遍,她没事,到了你才有事,怎么会那么巧呢?”
原来他都知道。
原来他已经在查了,只是什么都没说。
许澄夜抿了抿唇,低下头,眼睫不断颤抖,心里有几千几百个想法,记忆倒退回在巴黎的时候,一张张面孔嘲笑地看着她,仿佛她是个哗众取宠自食恶果的小丑,没有人愿意相信她是无辜的,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异国他乡,无助和绝望席卷了她,回国——等同是在逃避。
她忽然开始有点抵触和害怕,像是怕金泽深究下去,会揭开她的疮疤,又像是担心继续调查下去的结果会让她不断回忆起过去,所以她开始怯懦和退步。
“何必在这件事上浪费时间。”许澄夜紧紧握着拳道,“这个世界,不管你走到什么位置,总会有人时时刻刻准备替代你,没有什么地方是非你不可的。弱肉强食,你下来了,别人就走上去,这是法则。哪怕是在跳舞这件我引以为傲的事上,失败也终究是失败。”
金泽慢慢站了起来。
他弯下腰,脸倾近她,许澄夜慢慢后撤,妄图保持一个安全距离,但他步步紧逼,她很快就退无可退。
然后,金泽就保持着着几乎与她鼻尖贴鼻尖的距离,拉起她紧紧握拳的手,放在自己心口上说:“一开始我也不确定,但这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我看清自己的心了。”他一字字道,“许澄夜,别的地方或许不是非你不可,但这个地方,非你不可。”
她的手被压在他的心脏位置,她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他有力的心跳。
许澄夜情不自禁地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金泽近在咫尺的英俊脸庞。
他无疑是个美男子,虽然学历不高,出身低微,但风趣幽默,又浪漫体贴。他不是那种让女人捉摸不定的男人,一旦他认定了你,就不会让你在感情中患得患失。这样想想,他好像非常完美,那她到底在犹豫什么呢?……
或许,她只是在害怕,又在担心,她对他这样程度的欣赏,可以称之为喜欢或者爱吗?
这份感情的保质期,又有多长呢?
如果他知道了她在国外的那些事,他会选择相信她,继续留在她身边,还是和那些人一样看不起她,弃她如敝履?#####作者的话:这是我写的史上最糙的男主了! 非格调行为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