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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方琳清笑着冲贝小弟道:“这下你无话可说了吧。”
几个人说说笑笑,没过多久便来到了昆吾山的上空。
“这就到了昆吾山了?”李臭骑在木鸢上往下看。
“对啊。你不说还要来这寻找赤铜跟那什么蠪蚳的吗?我琢磨着在咱们要去的几个地方里,还数昆吾山离咱们最近,所以我就带着你们来了。”方琳清道。
“哦。”
“哦是什么意思?我们不下去吗?”方琳清道。
“这个……咱们修道之人应该都清楚,这世间的万物都有灵性。我们倘若先来挖了赤铜、拿了蠪蚳,总得把他们带在身上吧。就算是即可将它们送至咱玄兵门内,不等于是说断了它们的这个……灵根,影响它们吸收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嘛!这样的原料打出来的偃甲……效果会不会差一些?”李臭道。
“呵呵……臭小子。我来给你带路,你不但不谢我,还跟我唧唧歪歪的。”方琳清哭笑不得:“好吧,我错了李家大少爷,是我考虑不周,带大家来早了。”
“嗯,下次注意。”李臭刚说完,便瞥见方琳清那清澈如水的眸子里猛地闪出一道光芒,直吓得急忙改口道:“嗯嗯……方师姐辛苦,方师姐受累,方师姐饶了小弟吧。”
“哈哈,瞅你那贱兮兮的德行。”贝小弟笑道。
“哼!”叶雨在旁冷哼一声。
“呃……若非如此,怎能跟我做兄弟呢,你说是吧,哈……哈哈!”
“行了行了,咱们接下来去哪?李师弟。”方琳清道。
“呃,一切听从方师姐的安排。”李臭道。
“那……还跟刚才一样,先去离咱们近的地方吧。”
“哪里?”
“凤栖梧!”
古有《诗经》云:“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雍雍喈喈。”
相传凤凰最喜枝叶繁茂的高大梧桐,哪里的梧桐最高、最大,往往就能吸引住这百鸟之王成为它的栖息之处。
“凤栖梧!说实话,这名字起的挺不错的。”李臭道:“我猜起名的这人一定是个文人墨客。”
“不,恰恰相反。他们不仅不是什么文人墨客,反而是一群善良朴实的村民。”方琳清道:“在民间曾经流传过这么一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两只凤凰飞至一片梧桐林,发现那里的风景优美、民风纯补,于是便决定将此地作为它们的栖息之所。”
“每到清晨,它们迎着朝阳放声啼鸣、尽情曼舞,引来无数的鸟雀竞相追随。而勤劳的人们也伴着它们的鸣声开始了这一天的躬耕。”
“可惜这充满祥和的生活并没能持续多久。就在某一天,不知从哪里游来了一条巨蟒,霸占了这个地方。”
“它不仅袭击鸟雀,有时还会借着漆黑的夜色游进村子里去吞噬各种家禽,在它狂性大发时甚至还会攻击人类。”
“整个村子笼罩在令人战栗的腥风之中。而百鸟之王只得放弃了这片曾经美丽的土地,再次踏上了寻找家园的征途。”
“花草不再绽放、百鸟不再歌唱。这个美丽的地方从此便失去了往日的光辉。那些平和良善的人们开始怀念起以前的日子来。他们想看百鸟之王的灵舞、他们想听百鸟朝凤的啼鸣,他们更想念百花争艳时的美景。”
“可是他们现在只能想,因为他们一向老实惯了,面对如此巨大的敌人,他们着实有些不敢反抗。”
“太过于老实的人通常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逆来顺受!可是他们身上也有一个可怕之处,一个足以置别人于死地的可怕之处。那就是深藏在内心深处的某个爆发点!”
“平时只要不触碰到这个爆发点,那么这群老实人就像弹簧一样被人慢慢的挤压缩至一团。而一旦碰到了这个点,那么这个去触碰爆发点的人势必会遭到他们近乎疯狂的反击。那种力量,足以使任何东西都能感受到“胆颤心惊”的真正含义。”
“终于,有一个名叫凤哥的年轻人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畏首畏尾的日子了。他站了出来,准备带领大家一起去跟那条蟒蛇算账。”
“凤哥那钪锵有力的话语成功地触到了每个人心中的那个爆发点,于是这些人舞动着手里的扁担、锄头、柴刀、套索等农具浩浩荡荡地杀向了那条蟒蛇的藏身之处。”
“一场激烈的交锋下来,虽然损失了十多个村民,但最终还是以凤哥为首的村民获胜。蟒蛇死了,村子里也回复了以前的祥和。可是只有祥和,大家总觉得还是缺了点儿什么。”
“偌大一个地方,只有人畜,他们觉得似乎少了点生机、缺了点灵气。”
“我猜他们一定是想念那些鸟雀了。”李臭插话道。
“对,没错。在那如诗如画的地方,怎能少得了鸟雀的啼鸣?”方琳清道:“再说,大家早就在不知不觉间都已经习惯了伴着清晨的百鸟争鸣来进行这一天的躬耕。而现在百鸟之王已去,群鸟也不在争鸣,因此众人心里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于是众人做了个决定:就算是寻遍天下,也要把凤凰给请回来。 以凤哥为首的三十几个小伙子分成了数队,正准备离开村子。忽然间,无数的鸟雀不知从哪里飞了过来,在他们的头顶上来回盘旋,不肯离去。”
“村子里的老人们都说,这些鸟雀都是有灵性、通人性的,它们知道了咱们要去请百鸟之王回来,因此特意来这儿充当凤凰的使者,给咱们引路来了。”
“凤哥等人在众鸟雀的簇拥下,不远万里,历尽艰苦,最后终于在一个依山傍水、仙气萦绕的地方寻到了它们。”
“两只凤凰在数道缤纷异常的光芒中幻化成了人类,一男一女。男的俊、女的俏,脸上带着笑容,犹如两层蒙胧的轻纱般,向众飘来。”
“凤哥等人一路上不知想了多少遍与凤凰再次相见时的情景,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真实的场面竟然是这么的令人匪夷所思。”
“最后还是凤哥率先回过神来,他晃了晃袋,努力使自己清醒些,然后使劲儿咽了口唾沫,向两位凤凰神说明了来意(此时此刻在他们心里,这两位应该不只是普通的百鸟之王、而是实实在在的百鸟之神了)。”
“那两位凤凰神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反问道:这里的景色难道不比你们村子里的美吗?而且在这里我能保证你们衣食无忧,不比你们再回到村子里没日没夜的操劳要好吗?再者说,这里有这么多俊俏的姑娘,难道你们也都不动心吗?更何况,你们也亲眼看见了,我俩是神仙,跟我们呆在一起,虽然不能保证你们一个个的都能得道成仙,但最起码的也能保证你们可以益寿延年吧。为什么一定要回去呢?留在这里不好吗?”
“机遇不可求。凤哥心里也动摇过。可他既然答应了乡亲们要把百鸟之王给寻回,总不能就这么为了自个儿能舒舒服服的过完以后的日子,就把乡亲们给撇在一旁,从此不管不顾了吧。想到乡亲们那迫切而又充满着希望的目光,凤哥只得放弃了之前的念想,毅然的拒绝了凤凰神的好意。”
“那两位凤凰神微微一笑,让凤哥不用回答的太快,可以想清楚以后再说。否则,等得他们做了决定后,凤哥再后悔可也来不及了。”
“凤哥暗暗咬咬牙,仍然坚持着自己的决定。那两位凤凰神相顾一笑,称赞凤哥能抵挡住如此巨大的诱惑,足见其心之诚。既如此,那他们怎么着也不能让众人白跑一趟啊。于是,两位凤凰神做起法术来,瞬间便回到了凤哥等人的村庄。”
“凤哥问他们既然有这么高深的法术,当初为何不出手相助,帮他们赶走那条巨蟒?”
“凤凰神笑道,他们当年从灵山离开之时,曾发过誓,绝不出手干涉人间的一切事务,无论其大小。再说了,经此劫难之后,他们也间接地让村里的村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求人不如求己。与世无争是好事儿,但有时若不奋起反抗,他们就连与事无争的机会也没有。”
“不管怎么样,凤哥等人终于顺利地将凤凰又请回了村子。而村子里的村民为了欢迎凤凰的再次到来,便将村子改名为——凤栖梧。”
“呵,这些村民真了不起。竟然能想出这么美的名字来。”贝小弟道。
“可能是他们住的地方太美丽了,久而久之,他们也都沾上了点灵气了。”丁昊道。
“嗯……不是没这个可能啊。一些山清水秀之地确实容易让人生出些灵气的。否则咱们修道之人的居所怎会大都在景致绝佳之地呢?”叶雨道。
“咦?这个人平常嘴巴叨叨咕咕的没完没了,这会儿本该他畅所欲言,怎么会突然沉默起来了?”方琳清指着李臭道。
“李师弟,别为难。风景再好的地方,也有生不出灵气来的人啊。”贝小弟好像不逗他几下,这话说起来就不痛快似的。
“别闹。我在想一件事儿。”李臭道。
“什么事?”众人同时问道。
“方师姐刚刚说的那个灵山……在什么地方?”
“那是西方胡教的所在之地,离我们这儿远着哪。”
“西方的胡教?那你的那个随传随到的帮手,不也是那儿的吗?”
“嗯,对啊。而且……他是尊称凤凰为圣母的。”
“圣母?你的那个帮手,他是……”
“没错。他是凤凰的第五个孩子。而西方胡教的创始人论起辈份来讲,还是凤凰的后辈,得尊凤凰为外祖母的。”
“啧啧啧,我的天,难怪你的那个帮手法力无边。原来……人家有一个声明显赫的家世啊。”李臭道:“不过……他们不在灵山上好好享受,跑到凡间来干什么?”
“那谁知道。或许是天天享受的过于无聊了,想过过凡间那男耕女织的日子吧。”丁昊道。
“该不会是他们那什么西方的教派前来跟咱们抢人手跟地盘的吧。”李臭道。
“师弟……我说的那都是好久好久之前的事儿了,久的都已经成了传说了。要跟咱们抢,现在也该见些分晓了吧。可是咱们道教自古至今一直是地处中原,而他们的胡教也是远在西方,这两个教派互不踏足彼此的地方、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啊。”方琳清道。
“两个教派抢地盘……你还真敢想。”贝小弟道。
“哈哈……”李臭干笑了一声,指着下面道:“你们看,这儿的景色也挺不错的,哪天等我功成名就后,干脆来此地归隐得了。”
“你以后能否来此归隐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咱们可以下去了。”方琳清笑道。
“这就是凤栖梧?!果然是个如诗如画的好地方!” 盛世奇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