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回 尽合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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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跑了快一个时辰,眼前是一片山地,沈令显然来过,两人在山地里七绕八绕,叶骁感觉到温度渐渐热了起来,当沈令终于停下脚步的时候,他已经热得穿不住外衣,把外袍和裘皮都拎在手里。
又转了一道,面前景色一变,只见与外头已经开始积雪的景象截然不同,小小的山坳内绿树如茵,芳草繁花,围绕着中间一眼白汽蒸腾的热池,煞是好看。
“哇啊!是温泉!”叶骁眼睛一下睁大,露出小孩子一般开心的神态。
沈令轻轻一笑,轻车熟路地到了池边一块平整巨石旁,从马背上卸下东西,拍拍它们颈子,放它们去吃草。
叶骁也跟过去,看沈令在巨石上支了个极小巧的羊毡骆驼绒帐篷,朝向温泉这面的帘幕连着隔水软纱卷起,叶骁笑道,“阿令这要是,跟我露营?”
沈令一笑,把水囊塞到他手里,“西边角上有眼泉水,你取水捡点柴回来。”
等叶骁回来,这边已经布置停当,巨石上展开厚实的毡垫,铺着上好羊绒精纺而出,有两寸来长细密软绒的厚实软毯,絮了棉花的引枕扔在四角,折叠案几上放着食盒,旁边支着水吊。
叶骁煮好茶,沈令正从食盒里把午饭捧出来,食盒是北狄式的,中间有夹层,里头有石灰包,加了水就能一直保温,饭菜拿出来的时候还热腾腾的。
食盒里是一煲红艳艳的胭脂粳蒸饭,配菜是一钵兔肉汤、一碟赐绯羊、一碟金栗、一碟干腌菜糟鲥鱼拌烟笋,此外还有四碟这边绝少的鲜蔬。
“菜不错啊。”
叶骁盘腿坐在帐篷里,双手撑着脸,兴致勃勃地看面前的菜。
“都是我自己俸禄置办的,寒朴些你也多担待吧。”沈令一笑,脱了外袍,领口微微敞着,露出里头一线洁白的颈项。
赐绯羊是拿红曲把羊肉煮熟,然后紧紧卷起,上头压上石头放到酒里腌制到骨头都透着酒香,才算成了,要吃的时候捞起来快刀切成纸一样菲薄,绯红异香,薄薄一片铺在粥上就能一室酒香,是叶骁最喜欢的下酒菜之一。
沈令特意跟五娘学的,用了两个月才腌好,至于金栗,取的是今年北狄延居海开渔最肥的白鱼鱼子,腌制之后打成泥,做成栗子大小,吃的时候或煎或烤,色泽金黄,香得能把人魂魄勾走,在秋市上的价格差不多跟黄金等价,沈令狠狠心,两个月的俸禄只买了这一碟。
最后是一壶凝露浆,却是要筛过之后冷喝,叶骁看这阵仗,眨了眨眼,看到沈令满倒了两杯凝露浆,望着他,一双漆黑眸子柔润生光,满满的只有他一个人。
“叔靖,今日是你生辰,祝你千秋长寿,尊荣安泰。”
语罢,他一饮而尽。
叶骁却怔住了。对啊,今天,是他的生日啊。
他忘记了——他从来没过过生日。
他出生的那天,他的母亲成贤皇后阳氏难产而亡。从此之后,他的生日就成了个忌讳。
别家小孩在生日这天有新衣服穿有寿面吃,父母会拍着手为自家的孩子唱福寿歌,可他不行,他要躲得离父亲远远的,整整一天,不能被父亲看到。
他三岁那年,过生日那天,带他的宫人一个疏忽,他踢踢踏踏跑到父亲跟前,白嫩小手举着一串特别好的葡萄,一心一意想跟父亲分享,然后,他被暴怒的先帝从阳华宫丢了下去。
小小的孩子从三四丈高的台阶上滚下来,落到底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手里兀自攥着那串要给父亲,现下已经烂成汁水的葡萄。
他在生死线上整整挣扎了十一天。
他是在王姬的哭声中醒过来的,睁开眼,他第一句话是,陛下呢?
他的姐姐哭得不可抑制,蓬莱君丹红色的眸子长久的凝视他,然后无声喟叹,轻轻覆上他的眼睛,道,阿骁,睡吧。
然后他就知道了,父亲不喜欢他,父亲恨他。所以他的父亲不允许他跟哥哥和姐姐一样,叫一声阿爹,他只能唤他陛下。
他这一生,没唤过一声阿爹。他生来就没有娘,其实也,不算有爹。
后来年纪大了,他也不过生日,日子一长,就真的忘了,直到今天,他二十九年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人为他庆生。
有人觉得他来到世界上,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叶骁忽然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
他看看沈令看看酒,再看看沈令,过了一会儿才慌乱地端起酒来一口饮尽,然后他忽然定住,直直地看向他的恋人,而对方也看着他,缓缓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
沈令话少,在外人看来清冷沉静,可只有叶骁知道,他笑起来像是月光落在了毛茸茸白色的芦苇海上,搔得人心尖儿上最软的地方发痒。
沈令单手撑在他膝上,倾过身,在他眼睫上轻轻啄了一下,他眨眨眼,又一个吻落在他鼻尖,然后是唇角。
他嗅到沈令身上白梅的香气。这次却是暖的,像是一枝梅花洒满阳光,随意舒展,尽情开放。
沈令另外一手揽着他的后颈,两人额头相抵,他看着沈令眼中满满的自己,听到他说,“叔靖,不管别人怎么想,对我来说,遇到你,之前人生二十八年苦楚,全都一笔勾销。”
他漆黑的眼睛凝视着叶骁微微显出一种深蓝的灰色眸子,他静静地说,“你在这个世间,是我之至幸。三郎,你拯救了我。”
然后为两人斟了第二杯酒,与他杯沿轻碰之后饮下,“第二杯酒,祝你无往不利,永无烦忧。”
然后他字斟句酌地道,“……我想了很久,三郎,我想和你长相厮守,死了之后,奈何桥上我也想和你手牵手。你若先亡,你等我,我若先死,我等你。” 论如何睡到你的宿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