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托马斯·沃尔夫系列(套装共2册)(无处还乡+上帝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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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秋天,我住在通往文特诺公路不远处、离镇大约一英里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被人称作“农舍”——“山顶农舍”或者“天涯农舍”,或者那一类的名称——但是,这房子根本不是什么农舍,而是一幢用该国出产的、风化的灰色岩石砌成的华丽房子,仿佛当地潮湿凝滞的空气特质中包含着时间本身柔和、浓重的灰色,永远冷峻、动人地滋润着你——同时使它触及的一切变得更加肥美——青草,枝叶,砖块,藤蔓,人们脸上清新、湿润的气色,以及饱经漫长岁月侵蚀的古老灰岩。

  那所房子坐落在离公路几百码、也可能是四分之一英里以外的地方,人们可以通过一条公路到达那儿,公路两侧高树成行,拱形的树顶遮盖在道路上方;夜里,当狂风在摇曳的树枝间呼啸怒号的时候,那些大树总会使我想起故乡。公路两侧是两所公学的橄榄球场。下午,我放眼望去,可以看到球场上那片清新湿润的绿色,看到小伙子们身穿运动衣和短裤,没戴护膝的光膝盖上沾满了草屑和泥土,他们在争球圈内扭动、竞争、摇摆、争抢,然后脱身而出、一路飞奔、避闪、被人抱住后马上传球,湿润的空气中充满了嬉闹的尖叫声。他们没有我们国内学校球队那种奋不顾身、志在必得、几乎和职业球队一样的认真劲儿;他们沾满草屑和泥土的膝盖,他们的晃动、拼抢、混战,他们的急速脱身、飞奔,他们的气喘吁吁和清脆的喊叫声,这一切都显现出成年小伙子的模样。

  某天下午,就在他们玩球的时候我从公路上走来,橄榄球从他们那里飞了出来,正好弹落在我面前的路面上。我追过去捡球——当我经过那帮孩子打球的球场时常会那样做。有一个球员走到球场边上,双手叉腰等着我去捡球:他喘着粗气,面容通红,金黄的头发乱糟糟的。我把球向他扔过去后,他彬彬有礼地说了一声“非常感谢!”——声音清脆而有礼貌,他把“非常”这个词的音发得跟念“美利坚”一样,这种发音我总觉得不够中听,因为它似乎带了一点轻蔑、疏远和奖掖的感觉。

  好一阵子,我注视着他轻快地奔回球场,其他球员全站在那里等着,双手叉腰,喘着粗气,一副随便的样子。他把球扔到争球圈里,球员们的队形晃动了一下,开始左右摇摆,乱作一团,然后猛地散开,全都满场奔跑着玩起球来。一切都古怪、亲近、熟悉得难以置信。

  我感到,这一切我全明白,而且这一切一向都属于我,就跟我儿时亲身经历的见闻一样熟悉。甚至连大地的组织看起来也很熟悉,我踩上去,感到潮湿、坚实、富有弹性。夜里,高树成行的车道上风声呼呼,听起来粗犷、凄凉、狂野,就跟我八岁那年一样,每到夜里躺在床上就会听到父亲屋后小山上那些大橡树的怒号。

  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人姓库尔森。我和那位妇人谈妥以后,马上就搬来住下了。她是一位中年妇女,高高的个子,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我们站在门厅里谈话。门厅是用大理石板铺成的,直通外面的一条碎石小路。

  那位妇人性格开朗、欢快,看起来处事很老练。她的风韵尚存,身穿一条裁剪合身的格子呢裙和一件真丝衬衫。由于门厅里的空气有些清冷,她讲话的时候一直合抱着胳臂,一只手的指间还夹着一支香烟。一条毛茸茸的棕色小狗走了出来,翘起鼻子看着她,她一边谈话,一边伸手摸着它的脑袋,同时轻轻地搔一搔。我告诉她次日就打算搬过来住,她轻松愉快地说:

  “那就好!你搬过来后就会发现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帖帖的!”接着,她问我是否在大学里工作。我做了否定的回答,并且有些不大情愿、心情忧郁地补了一句,说我是个“作家”,专门到那儿来写作的,今年二十四岁。

  “那样的话,我想你一定能在这里写出非常、非常好的作品的!”她说得愉快而果断。“过去我们这所房子里也接待过几个美国人,全都很友善!我们这儿住过的美国人都很友善,”妇人说。“你肯定会喜欢这儿的。”随后,她陪我走到门口,和我告别。就在他们站在那里的时候传来了一辆小汽车刹车的声音。没过多久,一位姑娘穿过外面的石子小路飘然而来,走进了门厅,她身材高挑,体形苗条,楚楚动人。不过她和母亲一样,眼睛里露出明亮、精明的光芒,嘴角同样挂着一丝淡淡、精明的微笑。

  “伊迪丝,”妇人说,声音特别清脆且尖锐,“这位青年是个美国人——明天他就要搬到这里住了。”姑娘精明而欢快地瞥了我一眼,然后伸出一只戴着手套的小手,匆促地握了握——麻利而沉挚地向我致意。

  “哦,你好!”她说,“希望你能喜欢这儿。”说完,她便穿过门厅,走进左侧的一间屋子,随手把门关上了。

  她的嗓音清脆、语气果断,就和她母亲一样,不过听起来有些冷淡、青春、可爱、悦耳。后来我走在路上时,那个声音依然回荡在我的耳畔。

  房子很不错,住在里面的人也很不错。后来我始终忘不了他们。我仿佛已经认识了他们一辈子,了解了他们的全部生活。他们就跟我自己的血液一样熟悉。我了解他们,那种了解深深扎根在我的思想和记忆深处。我们并不常在一起聊天,彼此也很少谈及各自的生活。很难说清——我们同住在一幢房子里的那种感受和生活方式——因为这是那些简单、深刻的生活经历之一,人们似乎早就了解了这些,但却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然而,能解释这一切的那个字眼,似乎总在我们的嘴边,就在我们记忆的闸门口等着,到我们真想说出来的一瞬间,却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空泛的措辞,遥远的声音,好像小孩子对某个富有魔力的乡村所记住的部分幻景一样,那个幻景因那种新奇感,因那种不断迫近、愉快的重新发现感而日夜萦回在他的脑际——可是到我们想要说出来时,头脑里就会有某个东西逐渐暗淡下去,犹如逐渐变暗的光芒,掌心里有某个东西在逐渐消散,就像画中的烟云,我们想要触摸一下,它却永远消失了。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能够觉察月光和神奇的洞察力——“如果有人梦见自己升入了天堂,醒来时发现自己手里有一朵鲜花,这是他到过那里的标志——哎,那又能怎样,那又能怎样!”

  我能琢磨出的最恰当的事实是:在那幢房子里,我有时会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巨大宁静和孤独。可我始终明白,房子里还有别的人。晚上,我坐在自己的起居室里,只听见户外风吹大树发出的呜咽声,看见壁炉里煤块不时闪射出阵阵气态的火光——再就是沉寂、强烈、真实、孤独的沉寂,在夜晚时分,在那所房子里逡巡、等待——我一直清楚他们就在那儿。

  我用不着听到他们进来,或者经过我的房门,我也用不着听见其他的房门启闭,也用不着听见他们讲话的声音:即使我从未见过他们,从未听到过他们讲话,也从未跟他们说过话,都没什么区别——我知道他们就在那儿。

  我历来知道这一点,也知道自己总会碰上这样的情况,现在真的发生了,同时具有期待之事所具有的那种奇异和神秘。我知道、也感觉到他们的存在,我生活在他们中间,熟悉得没有必要见面,没有必要听到他们讲话,也没有必要交谈。那所房子的记忆,以及我和房子里所有的人的默契,以某种方式混合在抑郁岁月的形象中。它是我脑海里经常闪现的一道道鲜明发光的形象之一,伤心而不变,不知何故,它显得固定、超然、持久,显得忧伤而确定,充满了我无法了解的神秘——永远蒙上了黄昏时分黯然、悲怆的微光——在这种微光中,那些喧闹、枯燥日子里的热烈、狂热和精华都已经消失,它本身就像时光一样超然物外,遥远、超脱、永恒。

  隐秘岁月固定不变的形象就是如此:我孤身一人住在一座岁月悠久的老屋里,然而,我周围有许许多多人,他们从不和我讲话,我也从不和他们讲话。他们就像房中的沉寂来来去去,但是我始终知道他们就在那儿。我只要坐在窗边,就知道他们正在房子里走动,幽暗、悲哀、强烈的沉寂驻留在他们心中。我们温和的眼睛里充满了悲哀、宁静和领悟,我们的脸色阴沉,我们的舌头沉默,我们始终默默无言。我想不起他们的面容如何,可是那一张张面孔却和父亲的脸一样熟悉;我们彼此永远相知,我们同住在那座古老岁月——抑郁岁月的老屋里,内心满是静寂、悲哀、确定和宁静。我和那所房子里的人共同度过的生活,不知何故,竟然成了这种隐秘岁月形象的一部分,它时常出现在我此后的生活中。

  那年,房子里除了我和莫里森、库尔森一家(父亲、母亲和他们的女儿)之外,还有三个合住一套房的男房客,他们三人都受雇于离镇两英里的一家汽车制造厂。

  我之所以在日后永远无法忘记这些人,并如此至深地了解他们,是因为:他们身上全都具有某种幻灭、迷惘、破碎的意味——某种珍贵、难以复原的品质,他们已经失去这种品质,再也无法重新获得。或许这就是我如此喜欢他们每个人的缘故吧,因为在幻灭者看来,它要么是爱要么是恨,没有中间道路。我们所喜欢的那些幻灭者,都是经过绝望挣扎而死去的,他们都是因为热爱生活而丧生的,他们自身的伟大品质促使他们慷慨地舍弃最珍惜的东西。正因为生活对他们太可贵了,他们才甘愿冒险,舍生忘死,因为他们的胸中萌发着生命的种子。只有如此挚爱生活的人才会死去——这样的人才是我们喜欢的幻灭者。

  我们憎恨的是那些因为憎恨生活而死去的人,他们的内心怀有死亡的种子。他们死亡的时候仍在大谈死亡,对这个广大的世界感到失望透顶,但是他们不穿上雨靴就从不走进雨中,也从不用生活的色彩为自己的尸体着色,但却想用自己患有麻风病的手指触摸别人生机勃勃的身体。这是一些年迈而邪恶的人,充满奸诈而冷酷的警惕,用勇敢的面具诱使年轻人进入死亡和绝望的陷阱,自己却不愿冒任何风险。这种幻灭之人就是我们憎恶的人,因为他们表面上死了,但其实并未死去,仍然要在生活的中心传播腐败。

  房子里的幻灭者就是那些已经故去的人,因为他们太热爱这个世界了,在某种程度上被这种强烈的渴望毁灭了。正因为此,我喜欢他们,在后来的日子也无法忘记他们:似乎有某种魔力把他们全部吸引到这幢房子里来,房子本身仿佛是一个吸引迷惘者的磁性中心。

  当然,那三个在汽车厂做工的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吸引到一起的。其中两个还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第三个要老得多,他年过四十,姓尼科尔,战争时期曾在陆军里服过役,获得过上尉军衔。

  他身材瘦削,机警潇洒,就是在士兵中常见的那种外形。不知何故,他似乎具有一种职业军人的气质,一跨上马鞍就像天生长在马背上,或者在骑兵队里度过了一生。他的面容同样具有职业军人的气质——瘦削而饱经沧桑。他说话的时候虽然和蔼、友好,但却短促、尖锐、深刻、有力、不连贯。那张饱经风霜的瘦脸上布满了疤痕,又深又显眼,他的双颊也瘪了下去,留着一撮修剪得很短的小胡须,一笑便露出长长的门牙——一种淡然、憔悴、露齿却迷人的微笑。

  他的左臂已经萎缩、发皱,几乎没什么用了。毁了他手臂的那场爆炸同时也炸掉了他的半只手和两根手指,但是使他对生活产生幻灭、迷惘、破碎感的倒不是他肉体的伤残。事实上,他很快就会忘掉自己身体的创伤;他的体形看起来如此瘦小、憔悴、健康,精力充沛,谁也不会想到他是个伤残者,也不会因他的残疾而怜悯他。不会的,人们在他身上感受到的毁灭倒不在肉体方面而在精神方面。他生活中的某种东西似乎被炸掉了——被毁掉的并不是他胳臂的神经中枢,而是他精神的神经中枢。在他内心的某个地方,存在着一片可怕、毫无知觉的空白和空虚,他悉心照顾的瘦小身材似乎只是裹着这片空虚的一层外壳。

  他时常穿着裁剪合身的衣服,这些衣服在他的身上显得整洁而潇洒。他的精神总是很好,待人极其友善、爽快。他很喜欢笑——会发出特别清脆的咯咯声,来得突然,去得也快。不知怎的,他似乎因某种难解的原因,谨慎、小心地把门锁好,然后把钥匙丢在一旁——在遗失更加珍贵东西的同时,他也遗失了所有道德上的烦恼、困惑和焦虑,这一点大多数人都清楚。

  现在,他似乎只有一个真正的生活目标。那就是让自己开心,经常使自己开心一些,榨取生活可能提供的最后一丝欢乐。在这个过程中,和他同住的那两个青年也全心全意、尽心竭力地共赴这个目标。他们的活力和劲头表明,受雇于汽车厂只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灾难,必须耐着性子忍受才行,因为那份工作给他们提供了开展更重大事业的手段。他们生命中唯一感兴趣的事业就是——追求享乐。

  在他们追求享乐的方式中,能看出他们的精心安排,专注和认真,以及对目标的专心和投入,这些令人震惊、古怪可笑、难以置信,会给见过他的人留下不安、可怕的记忆,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几乎包含了近乎疯狂的绝望挣扎,处心积虑、不惜任何代价在灵魂的可怕空虚中寻求遗忘的意图。 托马斯·沃尔夫系列(套装共2册)(无处还乡+上帝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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