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采花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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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
采花宝典
老板是女人的酒楼没有找到,反倒是回到必胜客的客房里喝酒。
事实总是那么巧,霍无影也夜宿于必胜客,他住的这间离我们定的那间客房仅隔了几间。也不知他打哪搞来的几坛子酒和菜,总之摆了满满一桌。
所谓借酒消愁是最不明智的行为,但喝酒时候的那种心情却是很舒畅,尤其还是面对霍采花这个很有意思的采花贼。
我灌了几杯黄汤,便问他:“你脸上的蝴蝶怎么弄掉的?用刀剐的?还有你的头发怎么变黑了?用墨汁泼的?”
他低头含笑:“呵呵,你说话的方式很有意思。这是蝶宫的一种换颜术,出来行走江湖,必要的一种手段。”
我好奇道:“这就是所谓的易容?”
他道:“嗯,这种换颜术是易容术中最简单的一种,服了这种药之后,可以使脸上或身上的疤痕、刺青、胎记等在几个时辰之内消失,药效一过,便会恢复原样。”
抬眼瞧见他脸上的蝴蝶已经若隐若现,我不禁笑道:“呵呵,真快,你的药效要过了。”
他道:“不是,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服了这种药之后,喝了酒便会失效。”
我又问:“那你头发呢?”
他道:“假发。”
说完,只见他将头上的黑发拔了下来,那头刺目的银发也随即散了出来。我忍不住地笑了出来,这假发的做工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与他对碰一下酒盅,浅尝一口,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问道:“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来采花?花神祭来采花?”
“聪明!既然是花神祭,岂有不采之理。”他嬉笑。
“你不怕花神用花盖死你?”我揶揄道。
“求之不得。”他笑答。
我问:“依你的尊容不必去干那勾当,就应该有一大把女人追着你屁股后面跑。为什么呢?”
他自负道:“自己采的花最香。”
呵呵!有道理。
“那你又为什么采花还‘三不采’?那些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不应该是像你这种人狩猎的第一目标吗?”举杯,我又问道。
他听了后,朗声笑起,暧昧道:“啧啧啧!你真的很大胆,竟会问我这种问题。好,我满足你,但听了后可不要脸红害臊。”
我干笑两声,害羞脸红?呵呵,我的脸皮可比那城墙还要厚。
于是他便向我介绍起他的采花心得:
“要想做这行,首先就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轻功绝出;第二,富于计谋,心智要高;第三……”他顿了顿,媚眼瞟动,轻声诱惑道,“第三,一定要精力充沛,仿佛永远都用不完似的。”
我轻啜一口酒,哂笑。做这种事倘若精力不充沛,还真是没法子做,呵呵!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呢?”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啜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一则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居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再则那些深居闺院的大家闺秀们,虽外表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得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我了个去!居然还有这种说法。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接着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巴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同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这种无耻勾当,应该叫残忍才对吧。”我鄙夷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叫艳福。”“你还真不是一般的自恋。呵呵,继续。”我笑道。
“自恋?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们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采花的当下,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嘶声力竭地乱喊乱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种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对于这种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须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得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我了个去!作为这两种人家的千金备感压力。
“禽兽。”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地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一是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身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的劳事作物,牛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终征服后,其强烈的反抗之下给你带来的舒服感却是让人欲仙欲死。”
我不禁嘴角开始抽动,真特么地禽兽啊。
他见我并不娇羞,不禁笑起来:“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欢。”
我白了他一眼,轻尝一口酒,示意他继续。
他点头,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个美人胚子,但脱光了衣服却发现皮糙肉厚,摸起来毫无触感,便顿觉无趣。其三,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她们可不同于那些千金小姐们,才不怕什么丢人不丢人,就算街坊邻居们全都知道也无妨,往往都会大声尖叫,有时候那种声音能赛过杀猪叫,惊天地泣鬼神,震得你耳朵嗡嗡作响,严重的或许会失聪几日。因而这种带刺的‘野花’,能不采还是不采为妙。”
听完他这“三不采”的高调,我不由得轻笑了起来,这男人真是堪称经典中经典,我道:“你可以写一本秘笈了,名曰《采花宝典》。”
“《采花宝典》?哈哈!”接下来便是他经典的总结性发言,“能上这‘三不采’人家作案的,大多为一些不入流的跳梁小淫贼们所为,而对于像我这样达到一定级数的,还去采她们,只会自我贬低身份,极负盛名的高人都是很善于等待的。俗话说:最难到手的,才是最好的。”
末了,还意味深长地用他那双勾魂眼冲我直放电。
“明知花有刺,偏向丛中行?”我很顺口接了下去。
“哈哈哈,也是他告诉你的?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嘴了?”霍无影又笑尝了几口酒。
我低头喝着杯中酒,不语。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忽然道。
我端着手中的酒盅,晃了几下,便一口仰尽,淡道:“夜寻欢是我龙门客栈的掌柜。”
“掌柜?你叫他夜寻欢?!夜夜寻欢,哈哈哈!”他听了大笑起来。
我不禁蹙起眉,想到当初也曾怀疑过他这个名字是假名,而现听霍无影的话,寓意着他真的用的是假名了。
哼哼!假名……
我又喝了一口,道:“不叫他夜寻欢,那叫什么?殷木岑?”
霍无影疑惑道:“你竟然不知道他本名叫殷木岑?!”
我抬眼瞥了瞥他,愠道:“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
他被口中的酒给呛住,怪叫起来:“咳咳咳……你该不是除了只知道他叫夜寻欢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吧?”
是的,现在想来,我对那个男人真的是一无所知,而对于一个一无所知的男人,竟然也一起走了那么远的路,真是可笑至极。呵呵呵!我猛灌一口杯中酒,不由得自嘲起来,以笑默认。
霍无影那双盯着我看的勾魂眼一时间没了焦距,貌似在想什么深奥又令他困扰的问题,若有所思之后,但见他又莫明其妙地笑了起来:“要不要抛弃他,换作跟我走?”
“哈哈哈,跟你走?为何我要跟你走?”我听后莫明地狂笑了几声,又灌了一杯。
“这世上少有几个男人能比过我的。”他自负道。
“你不要太自负哦,早晚有一天会栽在女人手上。依我洛半仙的金口,你会死得很惨。”我恶毒地道。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毫不介意,“那就换我跟你走!你要去白虎国做什么?”
“你们采花宫的男人是不是都吃饱了撑着没事做?还是地球上的女人全跑到火星上了?”我揶揄道。
他苦笑道:“为何你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
我抚了抚微烫的脸颊,单手撑着脸,凝视着他,又打了个酒嗝,笑答:“这就是人类与非人类的区别。”
他猛灌一口酒,微微眯了眯那双诱人的勾魂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看,笑眼盈盈道:“嗯哼!我终于明白为何他不要回去?你确实很让人着迷,绝色的容颜,泼辣的性子,风趣的言语,损人还不着痕迹,啧啧啧,迷到我也不想回去了……”
说着他便起身,脸往我这凑过来,我用酒盅抵住他欲要亲过来的唇,皱眉道:“请不要太随便。”
他接过杯盅,喝尽杯中酒,压低了那富有磁性的声音蛊惑我:“曾经只是年少轻狂,其实我并不是个随便的人,至少不曾对女人动过心,但……你却不一样,令人怦然心动,让人情不自禁。”
“哈哈哈……”这真是有史以来我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因为跟我表白的人是一个采花贼。我轻抹眼角笑流出的泪,道:“有一句俗语是这样讲的,叫宁可相信这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你说你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我相信你随便起来不是人。哈哈哈……”
他无奈地望着我干笑。
眼前的他开始慢慢有点模糊,我知道我到极限了,我笑眯眯地趴在桌上玩转着酒盅。
“明天去花神湖泛舟?”他道。
“不去,我要早点回家。”
“只多待一天而已,况且这时节来到临山郡不去花神湖泛舟着实可惜。”他叹息道。
“呵呵。”
“我们单独租一艘画舫?”他又道。
“不要,回家。”
“事后我带你回去。”他道。
“呵呵。”
我眯着眼,蒙眬间看着霍无影的手已经抚上我的肩,他的整张脸也往我面前凑了过来,尚未贴近我,又依稀看见他被人猛地拉开,那人在他脸上狠狠地揍了一拳。
那人的头发是银色的,只听他凶道:“此事我跟你没完。”
嗯?是他?哼哼!他不是应该软玉在怀吗?接着他又说了几句,我没有听清,因为我真的很困,好想睡。任由他抱起我,往屋外走去,窝在他怀里,真的好舒服。
意识蒙眬间,我透过眯着眼微露的缝隙中,隐约瞧见了一只蝴蝶,而且还是只银色的蝴蝶,怎么是在他的右眼角下?我再努力地睁了睁眼,蒙眬间我又看到了我的寻,他的眉间还有颗血痣。寻的脸上怎么会多了只蝴蝶和一颗血痣?
我软软地叫了声:“上官,你回来找我了吗?我等了你五年啊……”我抬着脸看寻。
“嗯。”寻轻应了一声,将我抱得更紧。
我的手刚抚上他的脸,却又无力地垂下了,眼皮真的好重哦…… 花清晨古风言情作品集(共3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