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河水淹没头顶时,我似乎沉浸在一个漫长的梦境里。
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你叫什么名字?”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克莉丝。”
“没有血族会取这么愚蠢的名字。”他说,“不如叫嘉纳特,见过石榴石①么。”
我摇摇头。
“跟你的眼睛很像。”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说话的男人是我养父。我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只知道大家都叫他赫帝斯公爵,是一位活了将近三百年的旧血族。他在英法德三国均有规模不小的资产,富有到无法想象。虽然血族王一直在追杀我,却对我的养父极尽笼络,与对我的态度截然不同。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赫帝斯公爵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神,后来才知道,他救我的原因,居然是很喜欢我的眼珠子,想把它们镶嵌在戒面上。打我骂我都忍了,这个真忍不了。听说“赫帝斯”在希腊神话中是掌管冥界的神,象征死亡与黑暗。我养父也确实够黑暗的。
可能快要死了,记忆是被打碎的镜子,反射出不同时期的画面。我站在那些碎片前,看见曾经的自己被蒙上双眼,被迫与一头体型庞大的黑钳蝎战斗。当我千辛万苦地跃到黑钳蝎的甲壳上,猛地刺穿它的头部,浑浊的浆液迸溅了一地,黑钳蝎重重地趴倒在地,我养父却指了指我,侧头吩咐侍卫:“三十鞭。”
我扯下眼前的布条,不可置信地抬头看向他:“为什么?”
他云淡风轻地反问道:“这是我的宠物,你说为什么。”
还看见曾经的自己,被迫换上石榴红的芭蕾舞裙,在黑钳蝎的甲壳上跳挥鞭转。若是我有芭蕾基础,那还好说。关键是我对芭蕾一窍不通,挥鞭转又是芭蕾舞中难度极高的一种舞姿,跳了十多个小时才跳出来,就因为他认为美女与怪物是最佳的组合。自那以后,每次歌剧院有芭蕾的表演,我都默默走远了一些。
这辈子过得乱七八糟的,死了也好。
再见。
我曾经遇见的每一个人。
……
……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观众只在她出场的时候鼓掌,她有什么好的?”
“还能因为什么?”一个女孩轻蔑的声音响起,“当然是因为她那两坨肉够大。我今天还看见她对伯爵献媚……我的天哪,你们是没看见那个场面,好笑极了,伯爵从头到尾看都没看她一眼,一直盯着她的肉咽口水,估计把她当成了肥硕的母牛。哪像我们,老老实实地把自己裹得那么严实。”
“听说交际花都这样。”
“别了吧!大多数交际花的肤色比雪花还要白皙,她的皮肤又脏又黄,像抹了老鼠吃剩的黄油一样。这种人都能当交际花,除非男人们都瞎了!”
这些人是谁?
她们在说什么?
好吵。
“她好像有红种人的血统。”
“天啊,那可真是太恶心了!我奶奶说红种人是世界上最野蛮的人种,喜欢吃烤白人。跟这种野蛮人待在一个舞团里,真是太危险了,不明白经理为什么不把她赶出去。”
“可能她也给经理看过两坨肉吧。”
话音落下,女孩们嘻嘻哈哈地讥笑起来。
好吵。
吵死了!
我猛地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烛光微弱,映照出斑驳的墙面。这是哪里?
床板很硬,没有床垫。很久没睡过这么硬的床了,翻身起床的时候,手肘被硌了一下,几乎是一瞬间,我就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身体,太沉重,太稚嫩了,皮肤黑黄,脚趾头还有一层厚厚的老茧……对了,我不是死了吗?为什么会在其他人的身体里活过来?
不等我弄清楚眼前的情况,房门冷不丁被踢开,三个浓妆艳抹的女孩走进来:“卡罗莉娜,听说你又去勾.引伯爵了。”
听见“卡罗莉娜”,混乱的头脑总算清醒了片刻。两分钟后,根据女孩们的挑衅,和这具身体纷乱的记忆,我归纳了几点有用的信息:
这具身体名叫卡罗莉娜,拉丁裔,歌剧院芭蕾学徒。长相平平,胸褡却鼓得高高的,小小年纪就洋溢着浓烈的女人味。男人们都喜欢她,女人们都看不起她。
至于我为什么会变成她,想来想去,绝对跟还魂、附身脱不了干系。
或许有人会介意自己附身在其他人身上,但我连死亡都能坦然面对,更遑论复活……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
“为什么不说话?”另一个女孩讥诮地说,“现在心虚是不是晚了一点。”
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不太灵活的手脚腕,走到房间里唯一一面镜子前。平心而论,这张脸长得不差,头发浓密,眉毛黑浓,双眼皮褶皱很深,虽然肤色有些粗糙蜡黄,嘴唇却丰盈厚实,泛着粉红色的水光。怪不得男人都喜欢她,换作是我,也愿意更青睐她一些。
拿起梳子,用力把打结的头发梳顺,我一边扎头发,一边回头笑了笑:“你觉得我像心虚的样子吗?”
有句话说得好,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绝不废话。尽管这具身体的素质大不如从前,但教训三个小女孩,依然是举手之劳。
十秒钟后,我走出房间,有些迷茫地望了望天花板,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复活之前,我的日程经常被各种人安排得满满当当,很少有时间去思考人生。那时的我很喜欢抱怨没空做自己的事,现在终于有空闲了,却有些拿不准先做什么。
思考了半天,决定先去买份报纸,了解一下这是什么地方。
刚刚那几个小姑娘说的是法语,但说法语的地方太多了,我不太确定这里是不是法国。本以为很快就能走到大街上买报纸,毕竟从我居住的房间来看,这个剧院不会太大。谁知走了半天,我都还在走廊打转,眼前的景象也渐渐变得富丽堂皇,枝叶造型的壁灯流光溢彩,浮雕栩栩如生,装潢比我见过的皇宫还要华美夺目。
看来,我住的地方是这里佣人房的存在……不,可能连佣人房都不如。
半个小时过去,我放弃寻找这座剧院的出口,按照零碎的记忆找到后台。这里鱼龙混杂,应该能打探到我想要的信息。走过去,我看见身份尊贵的勋爵,抽着廉价烟草的舞女,天真烂漫的小学员,借酒消愁的过气女演员……空气弥漫着烟味、汗味、劣质香粉味,还有肥皂刺鼻的气味,是洗衣妇顾着闲聊,忘记晾衣裙,不知道搁了多久,已经沤出一股发苦的馊味。
难为那些上等人了,只能捏着鼻子和舞女说笑。
在地上找到几张没人要的报纸,有的已经印上了鞋印,有的还很完整,随手捡了几张,我倚靠在木柱子上,仔细地阅读起来。
第一张报纸,标题:“巴黎猎魔人协会声称,巫银制品恐无法彻底杀死吸血鬼”。
这可是个大发现,说不定和我的复活有关系。我兴致勃勃地看到最后,却见编者写道:“此事究竟是真是假,巴黎猎魔人协会究竟有没有说过这句话,小编也不知道”。
我:“……”
算了,好歹让我知道了这里是巴黎。
第二张,标题:“猎魔人排行榜再出新排名,第一名永远是他”。
本以为这份报纸也是三流小报,看完才知道是当地比较有权威性的一份报纸,上面的猎魔人排行榜是按照综合数据排名,除了猎魔的数量外,还会参考名望和财富。我的视线落在第一名上,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字母,G。
我不怎么了解猎魔人,只知道第一个猎魔人脱胎于地狱的烈火,他以人性中爱、怜悯和同情为代价,冒险与魔鬼做交易,换来了比血族更为强大的体魄与自愈能力,但他们无法像血族一样永生,也没有血族敏锐的五感。
第三张,标题:“歧视何时能消失,血族猎魔人究竟该不该存在”。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揉了揉眼睛。血族……猎魔人?什么玩意儿?
“吸血猎魔人都该死!”一个肥头大耳的机械师,重重地把啤酒罐子砸在木桌上,“我敢发誓,他们私底下绝对不喝动物血,也只有你们这些蠢货才相信他们不吸人血。”
“上次墙鼠事件,还是G帮忙解决的,没收大伙儿一分钱。没有他,大家早就死了!你说这种话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机械师脸红脖子粗地嚷道:“他那么有钱,在香榭丽舍大街都有房子,怎么会在乎我们那几十个法郎!反正吸血猎魔人都该死!”
“有本事你当面跟他说去。”
“他要是还敢来,我绝对一拳头砸在他的脸上!”
我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男人吵架真有意思,明明毫无底气,却非要装作很有底气的样子。说到最后一句时,机械师其实已经怂了,但他看看周围,还是胆战心惊地把话说了出来。在背后说G的坏话都这么怂,真见到G本人,说不定会当场吓得尿裤子。
想到这里,我不禁对G产生了一丝兴趣。血族猎魔人,有意思。
这时,一个严厉的女声响起:“安静,都给我安静!要吵架去经理那里吵,G先生马上过来,上次墙鼠的事还没有彻底解决,不想在老鼠啃人肉的声音中睡觉,就都给我老实一点!”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女人,身穿黑色长裙,手持黑色手杖,看上去比修道院的管事还要冷漠严肃。
不知是她积威较深,还是她口中的“G先生”起到了威慑的作用,不到片刻,后台就安静得落针可闻。
一群人的脚步声传来。
最先出现在我眼中的,是一个头顶稀疏、八字胡须、戴着圆眼镜的中年男人。这跟我想象的G先生差别太大了,不由有些失望。下一秒钟,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越过八字胡,走到中年女人的身边。
他穿着浅灰色的衬衫,戴着皮手套,黑色硬领斗篷垂至脚踝,露出线条凌厉的皮鞋头。我看不见他的正脸,只能看到他漆黑的头发,瘦削的下颚角,以及小拇指上熠熠生辉的红宝石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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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①:石榴石的英文名称为Garnet。常见的石榴石为红色,但其颜色的种类十分广阔,几乎涵盖了整个光谱的颜色。
这章还是十五个字有惊喜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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