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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机场遇宋喆

热血青春 墨子辰 4127 2021-04-07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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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早饭我们几人就启程了,这次跟我们一道走的人不少,都怕矿场这边再生变故,一个矿场换了新主,肯定会引来其他势力的关注,甚至是发生哄抢,为了不伤及自己,都跑了。

  人太多得分为两轮回去,郭东他们今天也会跟我们回去,目的就是带点人过来,时间紧,任务重,他们头批就走了,我跟小吴则是在后面一趟。

  上车的时候慕思还给我送别了,上车前我对她深情的说了一句,“照顾好自己,别太坚强,处理不了的事情就找我,你要是出了事,不论如何我都会过来帮你的。”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恐怕不会有让你过来帮忙的时候,上车吧!车子要走了,别让人家一车人等你一个,”慕思赶着我上了车,等我上到车她再对我挥了挥手,“你也照顾好自己。”

  告别慕思,我们一众人就乘车往边境线去了,这次是大白天,路途很顺畅,中午的时候我们就回归到了云南边界,再加几小时的车程我们就回到了云南市内。

  这次车队带队的还是大魁,为了昨晚喝酒的事他还有点不好意思,下车的时候他摸着脑袋不好意思的对我说;“昨晚我说回去方便一下,没想到到家就睡着了。”

  这理由够溜,方便为啥不在外面方便呢?偏偏跑回家里去,“大魁哥,其实喝酒这东西量力而为,我要是你也会跑,没事的了,我也不是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

  “哈哈,”大魁憨憨一笑,“失敬失敬了,没把李老板您陪好。”

  “这事过去了,”我把背包给打开,然后拿出了十万块钱,“大魁哥,以后还有麻烦你做很多事情,这十万块钱你拿着,给孩子舔点衣服,给媳妇买点首饰吧!”

  “额?十万块钱直接给我?”他们每天带客挣的钱虽然都不少,但这不是他们能居为自有的,十万块钱对大魁来说,够他挣一年的,“李老板,无功不受禄,我帮你们做事也只是分内工作而已,你这钱我不能收。”

  “那有怎么多拒绝的理由?收下吧!”我硬是把钱塞给了大魁,给他钱是看好他的潜力,他以后应该能成为慕思这帮人里面的小头目,先拉好关系,以后郭东他们过来也好办事。

  家庭经济有点小紧张的大魁内心挣扎了一下,还是决定收下这个钱,“李老板,那这钱我就收下了,以后你们这边的事情我一定会亲力亲为,把事情办到最好。”

  “劳烦大魁哥了,那我们就先走了,八点的飞机,”把这个小事给办完,我就跟蓝翔去了机场。

  我们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到市里才五六点,还早,开房休息也不是,干脆就乘飞机回去了,可登机又太早了,只能在机场的肯德基点了点东西吃。

  云南向来都是旅游业搞得比较好的城市,机场往往都是人满为患,我跟蓝翔坐的这一桌,刚才都是有人的,只是走了,位置刚空,又有人过来坐了。

  那人把包袱放在了里边的空位上就问我们,“两位,请问这个位置有人坐嘛?”

  这人真是奇葩,包袱都放进去了,还问别人有没有人坐?我不想跟他多搭话,吃着汉堡就对他回到了一句,“刚才有一对夫妇在这里坐,现在走了。”

  “噢,那我就坐下了,”他屁股一下就坐到了外面的空位上了,更奇葩的是,这逼拿出了本中国的四大名著《金瓶梅》噢,这书好像不是四大名著,只是跟四大名著齐名的大作而已。

  在公共场所看这书他就不害臊?我本来不想多跟他搭话的,可他跟我们坐在一起还看这书,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是一伙的呢!我先礼后兵的对他说;“大哥,你真有品味。”

  他直接把书摆到了桌面上,“怎么?你也喜欢这文?”

  “不,我对本书的文字不感兴趣,我只喜欢里面的插图,很有古典风格,特别是跟马寡妇的那场邂逅,笔者不但文笔深厚,画笔还生猛,把那场战斗画得生龙活虎。”

  “哈哈,”这逼大笑,好像是找到了同道中人一样,“老弟,看来你对金瓶梅也颇有研究啊?”

  研究个蛋,我只是随手一翻而已,扯多了没用赶紧让他把书收起来,“大哥,此书的内涵跟意义都颇深,且是值得专研的一本读物,但在这种场合,它不适合出现吧?”

  “老弟,其实不然,你这个想法只是对此书的一种误解而已,它自然能流传后世,定有其中之理,噢,忘了介绍了,我叫宋喆,是一家出版社的内容编辑。”

  卧槽,这货还是搞文艺工作的?“都说搞文艺跟搞创作的都有点怪癖,今天我是见识到了,在下李威,我看好了一本书,叫《热血青春》你看能不能帮那作者出版一下?”

  “是墨子辰写的那本么?老弟你看得是电子版的吧?那书我也看了,书中的剧情跌宕起伏,又激动人心,其实那书早出版了,并且在市面大卖,我们公司想拿他的出版版权还拿不到呢!”宋喆回答道。

  “噢,那拉倒吧!”我也不是写书的,懒得鸟他了,可这人偏偏招人烦,他打量着我就说;“老弟,我一看你的资历就不错,如果你写书的话肯定会畅销大卖。”

  “你现在缺的就是个能手把手指导你的资深编辑,我在业内有十年的工作经验,并且曾带出过多个当红畅销作家,像南派三叔,唐家三少这样的超人气大神,都是与我有过合作的。”

  “怎么叼?”说得自己怎么厉害,还鸡巴来跟我扯这淡干嘛?这货不会是知道我身边美女多吧?要知道,编辑赶稿的时候可是会经常往作者家里跑的,“宋编辑,对不起,我不会写文,你另寻良人吧!”

  听了我这句话,他还真就放弃了,可他把目标放到了蓝翔身上,“这位小哥,我一看你就知道,你是咱们云南苗族的小哥,你的潜力也不错啊!”

  “像现在市场上畅销的《苗疆蛊事》《苗疆巫蛊》等知名的网络小说你应该都知道吧?这些书都是你们地道的苗疆同胞写的,书写火了,一年百八十万的收入跟玩似的。”

  宋喆真他妈是把好锄头,挖掘新人的套路玩得是一套一套的,从蓝翔的肤色他看出蓝翔是苗疆的了,还用磨铁上面的畅销书的收入来诱惑蓝翔。

  可蓝翔的回答很打他的脸,“先生,对不起,这些书我都不知道。”

  “不是吧?”宋喆瞪大了眼中,这年头居然还有不知道这几本继盗墓笔记之后最有影响力的悬疑惊悚人气小说?不过《苗疆蛊事》等书籍的影响力还真的不及盗墓笔记。

  宋喆调整了一下心态,他换了另一种方式对蓝翔说;“没关系,不知道这几本书也无所谓,你是苗疆人总知道蛊吧?弑神蛊你知道是什么类型的蛊毒不?”

  “弑神蛊?”蓝翔会蛊术不错,但他的蛊术一般,他摇头说;“宋先生,我还是不知道。”

  就在宋喆无语的时候一个人就走了过来,这人四十来岁,他颇有见解的说;“弑神蛊乃苗疆四大凶蛊之一,与尸蛊齐名,它的杀伤力之大到一夜之间可屠近满城数十万百姓。”

  “秦朝之时苗族疆域受到秦军攻击,苗王大军节节败退,忍无可忍之下一个大蛊师挺身而出,弑神蛊是苗疆禁蛊,他是第一个使用弑神蛊的人。”

  “当夜他就使用弑神蛊屠近了秦军十一城将士,一夜之间这十一座城池变成了了无生息的死城,此后秦军闻风丧胆,甚至是谣传此蛊就算是天神中了也得死,弑神蛊因此得名。” 热血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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