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晓亦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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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成风,化成雨,化成云雾缥缈。
这就是我的心愿,我死前唯一的心愿。
估摸着,是我的心愿太过分了。
我没走,游荡在这个世界,去到了我最想去的人身边。
当初认识她,是因为我对她好奇。
我并不知道,好奇跟动心,也就一线之隔。
我陪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却没有告诉她,她的磨难都是我一手造成。
我能看到他们,却碰不到他们。
偶尔我会听到薄子衿跟时念提起我,我看到时念她眉间的愁绪。
无声叹气,她果然还是心软的主。
我常常跟在他们身边,看着他们两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我都觉得愁人。
时念也不知道怎么了,常常会自言自语,好像是在跟我说话。
我听着,只剩下一声叹息。
不是我不想回答,而是我说了,她也听不见。
薄子衿那人,从很早以前我就反感他,如今我死了,也仍旧很烦他。
不单单只是因为我们父母上一辈的恩怨,更多的是因为我单纯的厌恶着他这个人。
他能想到我所想到的东西,生前是棋逢对手,我死了后,是觉得有些孤独。
似乎薄子衿也是这么想的,我偶尔会看到他会呢喃低语,说的话,大致是我走了,也挺没意思的。
那是当然,敢跟他对着干的人也只有我。
说是对手,其实更像是朋友。
我很庆幸,在我要离开之前找到了朋友,找到了喜欢的人。
我也很庆幸,我死后,还有人记挂着我。
在这世上游荡,我还回去看了柏宸。
那孩子,总记着是我救了他一命,拿我当亲哥哥看待,我死后,最放心不下的人就是他。
他比我想象中的要乐观,只是我常常会看到深夜里,他独自一个人坐在房间内发呆。
“哥,我好想你啊”
我也很想他,可我,只能以这种方式看着他们。
我陪着他们一点点老去,陪着他们走向生命的尽头。
这就是我如今,唯一能做的事。
在时念怀孕的时候,我也陪伴在一旁。
看到她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小生命,我也为她感到高兴。
那个孩子,长得很漂亮。
晓晨晓晨,名字也很蓬勃有生机。
长得很像时念,性格却像极了薄子衿。
不管怎么说,这孩子长相讨喜,大抵是因为她是时念的孩子,所以我对她格外关注了些。
时念生她的时候,是三十七岁,而她身体本就不好。
所以在晓晨17岁的时候,时念离世了。
不过奇怪的是,我并没有看到她,她像是一缕青烟,瞬间消散。
看到病床上躺着的人,我心口一窒。
最终,她也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我陪伴她也只能陪伴到这一程路了。
心愿已了,我在想我想守着的人已经离开了,我是不是也该走了?
“霍叔叔”
“……”
我一愣,看向窝坐在床边地毯上的年轻女孩儿,错愕的看着她。
她抬起了头,及腰的青丝拂动,露出了精致的五官。
视线一瞬不瞬的看着我,“霍叔叔,你也要走了吗?”
“你看得见我?”
“嗯。”她点头,“我很早就能看见你了。”
她很早就能看见我?怎么可能?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能够看得见你。”薄晓晨拢了拢膝盖,“霍叔叔,你别走好不好?”
“嗯?”
“妈妈走了,爸他肯定也会选择离开的。”
“不会,你爸爸他也很爱你,他不会那么不负责任的留下你。”
薄晓晨扯了扯嘴角,“他是很爱我,因为我是妈妈生下来的孩子,可是他更爱妈妈,现在妈妈走了,他肯定不会选择留下来照顾我的。”
我微怔,薄子衿对时念的感情确实是深入骨髓。
可我不相信,薄子衿会留下幼女,自己离开。
事实证明,我是猜错了。
当天晚上,就传来了薄子衿的死讯。
他是真的走了,而且走的时候,怀里还抱着时念的骨灰。
薄晓晨的脸上没有眼泪,她只是看着我,咧嘴一笑,似乎是在对我说,瞧,我说的没错吧?
我跟着薄晓晨,跟在她身边,看着她跟被领养的哥哥在一起操持着丧礼。
她一点泪水都没有,旁人都在指指点点。
我听不得别人的污言秽语,也听不得别人说她没心没肺,亲生父母都走了,也不会哭一下。
扬手一挥,灵堂内,灯光灭了,微弱的烛火浮动,瘆人得很。
薄晓晨咯咯的笑出了声,“霍叔叔,你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这么调皮啊!”
“……”
我蹙眉,看了她一眼。
这个我从小看到大的女孩儿,似乎有很多我意想不到的事。
她不止看得到我,还能听到我说话,而且一点都不怕我。
我孤独徘徊了几十年了,如今有人能看到我,我反倒不想离开了。
薄子衿跟时念死后的三年,薄晓晨也成年了,薄家的公司被她哥哥掌管着,薄子衿将财产都留给了薄晓晨,我瞧着她那个哥哥似乎心术不正,偏偏这小丫头似乎还毫无察觉,我忍不住提醒她,她也只是大大咧咧的说不在乎。
我跟着她哥哥,知道她哥哥是想要独吞了薄家的财产,因为不服薄子衿的安排,不服薄家的财产都给了薄晓晨,他正想着转移财产,想除掉薄晓晨。
听到他打电话说的话,我不仅责怪起了薄子衿,这人死了也不给自己的女儿安排好后路,她这么小的年纪能懂什么?
我怕薄晓晨出事,着急赶去。
回到薄家没人,去了她的学校,也没看到人。
我不知道她在哪儿,能找的地方几乎都找遍了。
着急之际,似有指引,我凭着直觉找过去时,那小丫头正被绑着,眼睛也被蒙上了。
寒光一闪,我看着那高举的匕首,也不知道怎么了,我只是轻轻一挥手,那两人就凭空飞起,撞到了墙上。
我愣了会儿,垂眸看着自己的手。
“霍叔叔!”
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以前,那扑过来的人非但没有穿过我,而是直接抱住了我。
“我就知道你会来的!”
怎么回事?她怎么能碰到我?
薄晓晨从我怀中探出头来,眼底流露着狡黠笑意,“你是不是好奇我为什么能碰到你?”
“嗯。”
“我看小说里不是有什么配阴婚的吗?所以我就将我们的生辰八字烧到了一起,霍叔叔,我是你老婆了。”
“胡闹!”
她委屈道,“我哪有胡闹?”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人帮我们冥婚的,你看,我还割破了手。”她举着手,可怜巴巴的看着我。
我看着她头疼,这小丫头,从来没有让我省过心。
“我就算不来,你也能跑掉是不是?”
她笑容灿烂,“那当然,你当我是傻子啊!我早就准备好了后路,不过我知道霍叔叔肯定会来找我的。”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霍叔叔需要我啊,这个世界上能看到你的人只有我,现在我又是你老婆,你不找我,还能找谁?”
“……”
我莫名其妙的多了个童养媳,她才二十岁,我已经五十多了。
只是我死的那年,年纪还轻,所以如今保持着死前的模样,看着年轻。
这个跟女儿一样的人,叫我怎么能看得下眼?
“我知道的哦,霍叔叔喜欢我妈妈。”她说,“不过我一点都不介意,因为我也喜欢妈妈,霍叔叔,也可以将对妈妈的感情转到我身上哦。”
“霍叔叔的过去我都知道了,可是我不在乎呢”
“所以,霍叔叔,爱我吧”
“……”
我的过去?
我的过去似乎连我自己都记不清楚了,游荡了几十年,那些记忆已经慢慢模糊了。
我只记得当初是因为叶正良,我母亲才会走上绝路;只记得,我在她死后,几经流转,被叶正良收养了后,秦晓岚的虐待,好不容易逃出来后,我几乎差点没命。
我的一生其实很短暂,不过我也不觉得自己有多可怜。
“啊!我人生的第一次表白啊!你怎么能这么无视我?”
薄晓晨埋怨着小声嘟囔,我拿她没办法,只能率先离开,她在后小跑着追上来,“霍叔叔别走啊,你还没给我回复!”
“诶,不是说鬼不能晒太阳吗?你怎么能在太阳底下走啊?”
“霍叔叔!霍叔叔啊!”
烦死了,叫的我耳朵疼。
“哎哟,好疼!”
我一顿,回过头,看到她趴在了地上,狼狈的爬了起来。
眉心微动,回过了身,“能走吗?”
“不能!”她看着蹭破皮的手心,开始发脾气,“都怪你,没事走那么快,我扭到脚了!”
我是没碰到过这么蛮不讲理的人,生前,我连女人这种生物都很少接触。
“你背我!”她就这么理所当然的仰起头看我,“你背我走,我脚疼。”
“……”
我沉默了一瞬,“我背你走,别人看到的是你凭空浮起来,你会被当成怪物。”
“不会啊,这里这么偏僻,都不会有人发现,霍叔叔,你该不是害羞吧?”晶亮的眼眸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她眼底促狭的笑意遮掩不住。 南风未起,念你成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