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温柔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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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总在我们误以为充裕的情况下悄悄溜走,而数着日子过的人却恰好相反。
又是一年九月,北城淅淅沥沥下过两场秋雨就算入了秋。
中秋节那天一早,陈妈买了几十只新鲜大闸蟹回来,哼着小曲在厨房里忙碌。
四川人吃辣椒,所以嗓子清亮,陈妈虽然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但歌声堪比电视里那些唱民俗歌曲的大腕。
宋歌吃过早饭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看书,不知怎的就想起那年中秋。
那年中秋学校放假,宋歌和苏景屹一道去郊区爬山,历经一下午的努力,两人终于在月上枝头时到达了山顶。
山顶有一个小小的八角凉亭,两人坐在亭子里休息,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配着运动饮料吃月饼。
宋歌偏好蛋黄莲蓉,苏景屹却偏爱五仁口味,那时候五仁月饼还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嫌弃和笑话,苏景屹嚼着自己的五仁月饼,突然指着天边说:“宋宋你看,有飞碟。”
宋歌朝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却什么也没看见。
与此同时,苏金银一弯身一口咬去了宋歌月饼里的蛋黄。
“喂!”宋歌怒不可支,挥手就要去打苏景屹。
苏景屹轻巧的抓住她的手,顾左右而言他:“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么?”
宋歌脱口而出:“高三那年圣诞节,那天下了很大的雨。”
“不对,应该是高三那年中秋节。”
“啊?”
宋歌满脸不可置信,迅速在脑子里回想了一遍,还是一脸茫然的看向苏景屹。
苏景屹回想起第一次见宋歌的情景,那是高二那年的校际篮球赛,决赛云城一高对战实验高中。
因为是一高的主场,所以体育馆篮球场边和二楼看台围满了一高的女同学。
按照标准偶像剧的情节,苏景屹的篮球刚好砸中了宋歌的头,直砸得宋歌晕头转向鼻血横飞,于是倒霉小女生和热血小男生的红线顺理成章的从此被绑在了一起。
可惜生活不是电视剧,苏景屹和宋歌的相遇远没有这么狗血。
苏景屹作为主力队员成为对手围追堵截的重点对象,两个人放手苏景屹一个人,这场比赛一路打下来十分辛苦。
比赛还剩最后三十秒的时候,双方比分98比100,苏景屹所在的实验高中落后两分。
此时队友将球传给苏景屹,苏景屹运球至三分线外,脚蹬地,腾空而起,以一个漂亮的姿势投出三分球。
而就在此时,一高防守的高大个却突然出现,手肘照着苏景屹的面门拐了一下。
苏景屹只觉得眼前一黑,篮球偏离既定轨道,撞到了篮板,最后非常不幸的弹飞了。
而苏景屹摔倒在地,手捂着眼睛半天都站不起来。
如果这个球可以进,那么这场比赛的输赢将被改写,只可惜,他们以两分之差落败。
比赛结束的哨声吹响,苏景屹的队友们冲过来,和对方吵了起来,甚至有了些肢体冲突。
苏景屹考虑到客场作战,于是拉开队友,去了一高的校医务室治疗。
苏景屹说:“那时候你因为中暑被送进医务室,跟我的病床中间就隔了一条布帘子。你说中秋节那会儿都九月份了,怎么还会有人中暑呢?”
宋歌仔细一回忆,高三那年秋天余热未消,中秋节那会儿连续一周高温都超过了三十五度,因为过节,整个学校只有高三一个年级在补课。
宋歌为了备战高考,每天晚上十二点睡觉,早上五点钟就起来学习,可能是因为没吃早饭有些低血糖,外加天气炎热,于是在上课时晕倒了。
苏景屹说:“我当时想,这小姑娘可真用功,中暑了还在背单词,一定是个学霸。”
苏景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带了些调侃的意味,好学生分为两种,一种是天资聪颖一点就通,不用怎么努力就能取得好成绩的,如苏景屹。
而宋歌显然是另一种,从小就是用功型学生,天资不如人就靠后天勤能补拙,所以这才勉强能考上高手如云的北城大学。
苏景屹继续说:“那天我被人打成了熊猫眼又输掉了高中生涯最后一场篮球赛本来心情很不好的,但因为耳朵旁边有一道温柔的声音在背着英语单词,我就觉得特别安逸,眼睛一闭就慢慢睡了过去。等我一觉醒来,拉开帘子一角想去看看你的脸时,那张床上却早已空无一人。”
宋歌歪着脑袋问:“那你怎么知道是我的呢?”
苏景屹拿起自己的背包,从夹层里拿出一块胸牌,小小的胸牌上面写着“云城第一高中宋歌”几个字,原来宋歌那天不小心把胸牌落在了医务室。
原来苏景屹对她是早有企图,真是小看了他。
苏景屹笑着说:“那时我想啊,名字这么好听的姑娘,长得一定也不错。哪知道,你长得这么丑。”
“你说谁丑?”宋歌气得头顶冒烟,作势要去打苏景屹。
苏景屹笑呵呵的把人儿揽进怀里,指着天边那轮又圆又大的月亮说:“傻瓜,在我心里啊,你比月宫里的嫦娥姐姐更漂亮。”
宋歌点头,“那是,我还有个外号叫宋天仙。”
苏景屹浅浅的吻着宋歌的额头,“
宋歌至今记得那晚的山顶凉风徐徐,鼻息里尽是淡淡的桂花香气和苏景屹身上好闻的肥皂香,她躺在苏景屹怀里,手握着苏景屹的手,好像拥有了一整个世界。
陈妈端了月饼和蛋挞出来,不禁叹气,这宋小姐又开始发呆了。她这青春正好的小姑娘,每天不是睡觉就是发呆,真是可怜。
“宋小姐,你吃一点吧,过节沾个喜气。”
宋歌合上书,眼睛里没有一丝光亮。
她看了眼盘子里的月饼和蛋挞,做工精致,一看便知价格不菲。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提不起一丝兴趣。
“反正被关在这里不见天日,我要沾这个喜气做什么?”
话毕,宋歌站起身朝屋内走去。
刚开始宋歌开始给方洛好脸色,那是委曲求全,为再次逃跑制造机会。
可被关的越久,她越是能清醒的意识到,方洛只手遮天,自己根本无法逃脱。
时间是一个温柔的杀手,磨灭了她所有的斗志,让她心甘情愿沦为一只金丝雀。
这两年多的时间,宋歌的脾气越来越大,都说是方洛给宠的,顾天诚劝他赶快换一只新猫换换口味,说女人啊还是服帖听话的好。 你的甜蜜,触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