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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我也没有和林若溪先吃饭。
等到结束之后,我听到了林若溪肚子里传来了“咕噜咕噜”的声音。
“饿了吧?”我问她。
她没有说话,只是趴在我的怀里,伸手捏我的鼻子,捏了一会,又拽了拽我的耳朵。
“媳妇?”
“嗯——”
“吃饭去啊?”
“不想动弹——”
我翻了一个白眼,忍不住心中想道,我妈说的那话就不对,还大点的知道疼人,怎么林若溪这样的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呢?
“可是你的肚子在叫。”
“在趴会,哦~~好舒服哦~~”她就趴在我的身上伸懒腰,我抿了抿嘴,看着她:“不要刺激我好不好?”
“那你就惩罚我啊”。
我无语。
“媳妇,我先下去做饭,一会做好了喊你行不行?”
林若溪眼睛一亮:“小鬼头,你还会做饭?”
“会,麻烦让让好吗?”
“哦”,她就一个翻身,从我的身上轱辘了下去。
我就想穿衣服下床,然而林若溪却拦住了我,她拿过她穿的那件印着哆啦A梦的T恤:“小鬼头,你的衣服不好看,你先穿这一件吧,一会我再给你拿我给你新买的衣服。”
我哭笑不得,接过了那件T恤,在她眼前晃了晃:“你让我穿这个?”
“男女都能穿的”,林若溪眨巴了一下大眼睛,“再说了,就算是女款衣服,你穿我穿过的衣服都不愿意吗?”
我翻了一个白眼:“我对你选衣服的眼光很怀疑。”
“我不管,在我面前,就只许你穿这件。”
我笑了笑,就把那件T恤穿在了身上,上面还带着林若溪身上的香气,别说,还真有点陶醉。
“好看!”林若溪的眼睛顿时亮了。
“随便你”。
我就下了床去做饭了,等做好了饭菜,林若溪才懒洋洋的穿衣起床了,我们两个一起吃过了饭以后,林若溪就从衣柜里面拿出了一件衣服,给我递了过来,我一看那衣服,又是一愣。
“这不跟你这件T恤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啊,衣服号不一样,你的还大点,我比你要省布料”。
“非得要穿这个吗?”
“这个多好看啊,我都穿了好几年了还很喜欢呢。”
——
我在家里呆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走访了一下亲戚,就回顺市去了。
回到顺市之后,趁着一天休息的时候,我在我小鹏哥哥的陪同下,去买了一台三千块钱左右的笔记本电脑,之后的时间,我就开始陷入了疯狂码字之中。
新的作品名叫最冥徒,这一本我抱有很大期待,我觉得经过之前的书,能力提升了很多,可惜写到三万多字的时候,仍然没有收到传说中编辑发来的签约信息——
我的心开始浮躁起来,写到六七万字的时候,就写不下去了,因为开始觉得这书没希望了。
我消沉了一个礼拜左右的时间,又开始写新书了,又写了一本名叫逆猴的书。
顺市的冬天既寒冷又漫长,这里的冬天是指温度,不是指真正意义上的季节,而我,就在码字中度过了顺市的第一个寒冬。
写到第四本太监的时候,顺市的夏天来了。
我在码字过程中,在写书的网站论坛里认识了一个同样喜欢写书的女孩,不过她还在上学,而且还比我小,我们因为聊天投缘,就加了双方的qq。
只是可惜她的空间里面并没有她的照片,我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子。
当然,我倒没有迫切知道她长什么样子的意愿,所以也没有提出过跟她开视频。
之所以和她能够认识,还是因为那一段时间,我有些消沉了,连续三本书,加上去年的伪称火君,前前后后也写了三十多万字了,可惜丝毫看不到一点希望,别说签约站短,就是收藏都寥寥无几。
那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这辈子要完了,我喜欢码字,只有这一个爱好,可是我似乎根本没有这方面的天赋,这就让我甚至感到绝望了,因为除了码字,我似乎找不到别的出头之路。
甚至那段时间我最后一个笔名都叫“绝路迷途”,就是因为钻了牛角尖,觉得无路可走了。
难道真的就在我小鹏哥哥的公司里面,这么一辈子的发展下去吗?那真的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做生意?我似乎没有那个头脑。
所以我曾在网站的论坛里面发过好多辛酸和消沉的帖子,而那个名叫月之心的女作者就是这么认识我的,通过帖子,我们在评论区聊天,她安慰我,说没有什么事是一帆风顺的,后来,我们越聊越投缘,就认识了,就加qq了。
其实道理谁都懂,就看你能不能听得进去,那一阵林若溪每天打电话安慰我,但是我就是听不进去,但是同为作者的月之心说的话,我却能够听进去,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经历。
我们都没有签约——
不过,听月之心说,她码字纯粹是爱好,人家家里不缺钱花,听她说,她甚至一辈子都不用干活也饿不死——
说真的,挺羡慕她的,我如果也不缺钱花,也还会写小说,但可能不会有这么拼命,夏天来了,我叔家的弟弟,也就是寒冰给我打来了电话。
其实关于他的事,我早几天也听我妈跟我说过了,只能说寒冰和我有着相同的经历,这个小子,到头来也是中考失败了,我小叔和小婶子的意思也是想让他和我一样,既然不能上学了,就不能呆在家里玩。
所以,他们才会想着让寒冰来我这边和我一起上班,正好哥俩在一起,也能有个照应。
寒冰给我打来了电话,我就在手机里数落了他几句不成器,不好好学习,不过也没有多说,因为我自己当初也是贪玩了。
之后寒冰也是让我小叔给送到了顺市来,我小鹏哥哥这边倒是没什么问题,因为现在正是发展期,正是需要招人的时候。
而加工点里面我们几个人住的那间小屋刚好也是两个上下铺,这下床铺也能刚好够用,寒冰的行李第一天就放到了小屋里,我小叔和我小鹏哥哥以前也认识,就在我小鹏哥哥那里呆了一个上午,还请我们大家吃了一顿饭,之后就离开顺市了。
“哥,这里干活累吗?”
晚上吃过了饭,我就和寒冰在加工点楼下闲逛,他第一次出远门来这里倒是没什么情绪,毕竟有我在这里,还有个伴。
“还行,不算累,明天上班了你试试就知道了。”我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现在还玩地下城吗?”
“不玩了,以后就想着好好挣钱。”
我笑了笑:“嗯,以后咱都是大小伙子了,不能光想着玩了。”
“哥,你当初没好好学习,觉得后悔吗?”
“挺后悔的,不过没用了,你呢?你也挺后悔啊?”
寒冰就摇了摇头:“我倒是没什么后悔的,本来也学不好。”
就这样,我的弟弟,冷寒冰也加入了打工一族。
倒是没有什么波澜,平常人的生活很少有大的波澜,张玲走了,再也没有来过信息,接替张玲工作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姨——加工点里再也没有年轻漂亮的女人了。
我对码字失去信心过一段时间,不过那一段时间我也没有闲着,我想到一个赚钱的主意——摆地摊。
虽然许哥和岗哥都说现在摆地摊的不好挣钱了,但我还是想试试。人活着,就得折腾,闲着那才是糟蹋时间。
这天我休息了,上午我就出门了,我找到了顺市的几家针织类物品批发部,一开始我也怕赔钱,所以就想先进一些小物件做实验,毕竟,本钱少,赔也赔不了多少钱。
我就进了二百多双袜子,男式女式都有,总共花了一百多块钱。
我又买了一块床单,铺在地上用的,第一天出去摆摊的时候,我想叫上寒冰和我一起去,结果这家伙死活不愿意,说是不好意思,就是觉得丢人,我怎么劝都不行。
这可让我很上火了。
不过,既然开弓就不能射回头箭,我最终还是在下午下了班之后,一个人拎着大塑料袋子出门了。
我选择的是我们加工点附近的市场,这里的人还算多,我到了之后,选了一块空地,就开始摆地摊了。
第一次摆地摊,我整张脸都是红的,因为总感觉周围的人全都在看着我,那种感觉就别提了,是挺感觉丢人的,我将那半块床单在地上铺好了之后,才松了一口气。
我又将袜子从塑料袋中拿了一些出来,每个样式的都在床单上摆好,做完了这些之后,我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剩下的,就是等着别人来买,我就站在这摊位旁边就好了。
摆地摊,摆地摊,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最难的地方就是在于“摆的过程”——
半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我摊位经过的人不少,驻足过的也有一些,但我却还没有开张,我默默的盯着经过的人群,每当有人靠近我的摊位,我就会无比热情的露出一个微笑:“看看袜子啊?”
当人家走了之后,我就无奈的翻一个白眼。
就在这时,一道甜美的女声在我耳畔想起:“帅哥,你占了我的摊位了——” 安能年少不轻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