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芜沉吟良久,娓娓道来。
二十年前,于芜还不是部落的首领,向往中土大陆的富饶生活,经过数次尝试,成功越过长城,来到雪国。
因为鬼风人长相奇特,所以于芜总是裹着头巾,因为幽鬼族和普通人最为相似,所以,倒也让她没有暴露身份。
中土大陆的生活和习俗让于芜沉迷其中,一发不可收拾,渐渐的,于芜喜欢上了一个穷书生,时常靠在书生的窗外,听他读书。
开始时,书生并未在意于芜,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渐渐的,对于芜也好奇起来。
一日,书生问道:“姑娘也喜读书?”
于芜听到书生说话,内心激动,点了点头。
于是,今后的日子,于芜和书生一起读书,日久生情。
一日,书生问道:“于芜,你我相识已久,可否让我看看你的样子。”
于芜从来不肯摘掉面巾,但觉得和书生相处已久,便试探道:“我长得很丑,见了,怕吓到你。”
书生温柔说道:“我喜欢的,是你的人,不是你的相貌。”
于芜感动,最终摘开面纱,说实话,幽鬼族的长相并不丑,相反,还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感觉,书生只是微微惊讶,便彻底爱上了于芜。
穷书生无父无母,二人拜了天地,结为夫妻。
不久以后,于芜生了个女儿,本以为,此生就如此度过,幸福而又宁静,可突然有一天,书生带回一个老者,说是这个老者在大雪天迷了路,于芜并无异色,烹茶煮酒,招待老者。
岂知,那老者便是中土武圣孙飞虎,一眼看破了于芜的身份,对书生说道:“你的妻子,是鬼风异族!”
书生乃雪国人,知道些鬼风的传说,吓得面色煞白。当时的武圣便要将于芜击杀,于芜祈求书生的庇护,但书生的眼中只有惊恐和陌生。
于是,于芜对书生死心,只好带着女儿出逃,九死一生,遗失了孩子,她遍体鳞伤,终于逃回了鬼风之地。所以,她痛恨孙飞虎,在阿蛮族用斩龙刀做陷阱伏击孙飞虎时,于芜倾尽全力……
余庆听得唏嘘不已,原来孙飞虎还有这么一茬,对于芜的身世也有些同情,虽然她是鬼风人,但和书生相爱,并未祸及他人,不由得感叹世事难料。
过了许久,于芜问道:“除了长相相似,你为什么断定宁初雪是我的女儿?”
“因为她继承了你的血脉,可以保持中土人的姿态,也可以化为幽鬼圣族。”余庆淡淡答道。
于芜遗失女儿前并不知道她有这个特殊能力,但听余庆这么一说,越发笃定宁初雪就是她失散多年的女儿,只是,于芜有些担心。
“之前你说宁初雪是你的妻子,也就是说,你是余庆?”鬼风人对于宁初雪的信息还是掌握不少,知道宁初雪嫁给了华夏国师余庆,这么一来,面前的这个金角大王,就是余庆伪装的?
“是,我是余庆。”余庆也有些惆怅,变成这副模样了,到底还是不是余庆。
听闻余庆承认自己的身份,于芜的情绪十分激动,说道:“既然你知道宁初雪有鬼风血脉,为何还要和她在一起,是觊觎她手中的雪国领土吗?”
余庆微微愕然,随即明白了于芜为何要发火,因为她的身世遭遇,不会再相信中土男人。
余庆回答道:“我在乎的,只是她而已,不管她是不是拥有鬼风血脉,况且,我和她认识的时候,也不知道她是雪国国师……”余庆说着这些话,眼中无限温柔。
这让于芜有些相信余庆的用心,但依然为女儿担心,不想让她重蹈覆辙,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结果余庆继续说道:“而且,我也没什么好嫌弃的,毕竟,我比宁初雪还要是一个标准的鬼风人。”
这话让于芜有些醍醐灌顶,对,就算余庆化妆成鬼风人,也无法忍受鬼风之地的罡风,必然化作飞灰,他是怎么做到的?
于芜问道:“你不是中土人吗?如何是一个标准的鬼风人?”
余庆怅然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想来鬼风探查一番,结果被鬼风烧灼,化成了这副模样……”
“不可能!”于芜脱口而出,但随即又住口,余庆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若是他不化作鬼风人,如何能在鬼风腹地闹腾?
“我也希望不可能。”余庆摇头失笑,看着于芜,“丈母娘,你可知我以前有多帅?”
于芜微微愕然,后退一步,被余庆忽然出现的这个称呼搞得一脸懵逼。
“你,叫我什么?”于芜目瞪口呆的问道。
“丈母娘?岳母?”余庆挠了挠头,“难道是,妈?”
于芜满脸红晕,自己莫名其妙的找到了女儿下落,还莫名其妙的多了个女婿?
余庆又说道:“对了,岳母大人,等我忙完手头的事情就带你去云麓,到时候啊,说不定你的外孙女,都能叫外婆了……”
这下,更是美得于芜轻飘飘的,幸福来得太突然,仿佛现在就想去抱抱那个小家伙,但于芜忽然回过神来,问道:“对了,我还没问,你在巨人部落闹得天都快塌了,到底想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啊?鬼风三十六支异族联兵攻打长城,我来当然是要让鬼风收兵的哇。”余庆忽然想起了什么,一脸嬉笑,“岳母大人,你不是幽鬼族的首领吗?帮个忙呗。”
于芜愣了愣,帮女婿吗?好像是该帮一把的吧,不过,自己的部落又该怎么办?
见于芜犹豫,余庆说道:“岳母大人,你想想啊,若是我能早日完成任务,您也可以早日前往云麓见到小雪,还可以抱抱外孙女呢!”
于芜点头:“是这个道理,不过……”于芜顿了顿,“你要我怎么办?背叛幽鬼族的事情我可做不到。”
余庆松了口气,只要丈母娘肯搭把手就好办了,此刻边走边说,已经到了余庆的住处,余庆四下看了看:“岳母大人,事情机密,我们入内详谈。”
后半夜,于芜裹着黑袍,带着一个黑袍随从,进入了巨人首领大殿。
“呀呀,于芜首领真是厉害,想必那金角大王死无葬身之地了吧!”巨人首领没有入睡,而是忐忑的等待于芜的刺杀结果。
于芜没有说话,她的黑袍随从忽然撇开了袍子,竟然是一个头生金角的男子。
“这位是?”巨人首领忽然一愣,下意识后退了两步,他认了出来,这不就是那臭名昭著的金角大王吗?
余庆笑道:“在下金角大王,和首领你神交已久,今日一见名不虚传。”
巨人首领一脸懵逼,随即看向于芜,思索一番,问道:“于芜首领,难道,你把金角大王给活捉来了?”只有这样,否则无法解释金角大王为何会站在此处。
于芜不太会撒谎,只好含糊道:“嗯。”
得到于芜肯定,巨人首领志得意满,绕着余庆转了一圈,啧啧道:“啧啧,你不是很能耐吗?还不是栽我手中了,说吧,想怎么死?”
余庆笑道:“想怎么死?想把你杀死。”余庆话音未落,斩龙刀惊鸿一现。
巨人首领还未回过神来,觉得喉咙热热的,一摸,全是血,他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又看向于芜,想要说什么,可嘴里全是咕噜咕噜的血。
余庆一刀封喉,巨人首领栽倒在血泊之中。
余庆将刀收起,问道:“岳母大人,只要我取代了巨人族的地位,就可以接近陨坑?”
之前,于芜便告诉了余庆,就算你闹得再大,哪怕自立为三十七支圣族也没有资格接近陨坑,只有取代某一支圣族的地位,才能以首领的身份,接触神石。而余庆,便想在接触那颗陨石的时候,施展第九式刀诀,直接灭了它!
于芜点了点头:“没错,后面,我会联系几个交好的部落为你正名,只是……”
看着于芜担忧的神色,余庆拍着胸脯说道:“岳母大人,千百年来,鬼风之地的异变就是那陨石带来的祸害,只有毁了他,鬼风之地才能恢复正常!”
“那颗坠落的星辰,绝非圣物,你们三十六支圣族被其奴役至今,是该有所了结了!”
余庆从于芜口中,也得知了一些绝密的东西,譬如,那颗陨石会向三十六支部落的首领发布命令,每一年,需要活祭一千名鬼风人,作为交换,陨坑中会出产神虫,作为最基本的食物,供养鬼风人的生活。
这次三十六支联军攻打长城,就是那邪陨的命令,要求百万血祭!鬼风三十六支圣族加上杂鱼,恐怕也才几百万人,这让他们根本负担不起如此庞大的血祭,只好联合起来,去攻打长城……
余庆用奴役这个词来形容陨石和鬼风人的关系,也十分恰当。作为顶尖的部落首领,于芜深深知道那颗陨石越来越贪得无厌,总有一天,会将鬼风各族彻底吞噬,所以,她愿意帮助余庆。
而且,余庆也开出了很好的条件,一旦毁灭陨石,依旧不能解决鬼风之地的现状,那么华夏帝国,愿意分出一片沃土,收纳鬼风各族!
多少年来,鬼风人都向往着中土大陆的富饶生活,特别是曾在中土大陆生活过的于芜,所以,她愿意帮助余庆,去摧毁圣石! 天才商人在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