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我和丁少卿来到市中心的一家咖啡厅里。
咖啡厅坐落在大厦的十五层,坐在窗边可以俯眺S市最繁华地段的景色。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像甲壳虫一样密密麻麻挤在一起,远处高楼仿佛林立在云层之中,给人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在这个咖啡厅里,放着九十年代香港流星金曲,那是四大天王和古惑仔流行的年代,也是丁少卿和他在骊山村的混子弟兄们热捧的歌曲。
从这一点来看,丁少卿似乎是在怀念过往青葱岁月。他偏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身子微微往前倾,棱角分明的脸对着喇叭的方向,眼珠上似乎有亮晶晶的东西。只不过一瞬间,等他把头转回来的时候,那眼里的感动和沉思便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一个精英白领的精神风貌。
“谢谢。”他对送来咖啡的服务员礼貌地点点头,又十分熟练而绅士地拿起糖包帮我掺进咖啡里,再用勺子搅拌了一下,温柔地递到我的面前。“卡布奇诺,奶味咖啡,我想你会喜欢这一款。”
我笑了笑,端起杯子放到嘴边慢慢地品味。口感香滑,入口为甜,久而转苦,是正宗的卡布奇诺,丁少卿能在S市众多的商铺里找到这样一家咖啡馆,不可不谓大海捞针一般艰难。
“其实找到这家店并不难。”他似乎看出我心里的想法,用勺子轻轻在咖啡表现的白沫上一划,漫不经心地说,“这家店的老板和我有一样的品位,我想他家的咖啡也难喝不到哪里去,便进来试了试,然后成了他们的常客。”
品位,自然是指九十年代香港流星金曲了。
“对了,你不是说有事找我吗?是什么事?”他抬起头来问我。
我酝酿了一下心情,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在这个地方跟你说这个感觉有点怪怪的。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你还记不记得咱们隔壁村有个很会制作鱼饵的老大爷?我想知道他的家庭住址,有急用。”
“哦,那个呀……”他轻轻摸了一下头发,沉吟了一会儿,然后飞快从西装内兜里掏出一本便条本,“啪”地一下弹开自动水笔,龙飞凤舞地写了一通。“应该就是这个。”他写完了检查了一遍,才把纸条撕下来交到我手上。
没有一点难度地拿到了梦寐以求的东西,我震惊连感激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不合常理,非常不合常理,如果按照丁少卿以前的性子,绝对会和我谈一大通条件才罢休。现在他怎么爽快得我都不认识他了?不得不说,丁少卿不咄咄逼人的时候看起来还是很有成熟男人味的。
我把纸条折了几下,放回自己的包包里。
“那……”我指指门边,“我回去了啊。”
“我送你,你等我一下。”他说着站起身,走到吧台结了账。
有丁少卿的车子送我,我也不用坐公交去汽车站了,这倒为我节省了很多时间。一路上,我们都像来时一样都没有太多话,气氛一直闷闷的。我用眼角的余光瞥到丁少卿开车的模样,认真,谨慎,一丝不苟,如同他整洁的西装皮鞋,和抹了发油顺贴的头发一样。
这估计是丁少卿在我面前最高贵,大气有绅士风度的一次了,同时也是离我的距离最远的一次。我的心里莫名有些伤感,仿佛丢失了什么宝贵的东西,再也追不回来了一样。
半个小时候,车子开到了汽车站门口。我下了车,对丁少卿摆摆手,“那我进去了啊。”
没曾想,他也下了车,轻轻接过我我手里的包,绅士风度十足地帮我提着,“我送你进去。”
说着,他的另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我的腰上,似有若无的力道透过几层衣服传到我的皮肤,已经是更加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因为没有多大感觉,我自己骗自己的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任由他的手触碰着我的腰,使我们在这个忙忙碌碌的汽车站里像是一对情侣。
我买好票,回过头叫住他,“丁少卿你回去吧,今天下午把你拉出来,已经耽搁你不少时间了,我也挺不好意思的。车子就停在那儿,我一个人过去就行了。”
我不喜欢分别的场合,更不喜欢让别人站在车下,看着我的车子缓缓离开。那个时候我便会有一种无穷的负罪感,仿佛自己伤害了哪颗心,残忍地抛弃了Ta一样。所以有的时候,我宁愿是别人虐自己,也不喜欢自己向别人施.虐的。
丁少卿理解似的点点头,舔了一下干燥的嘴唇,离开了。
可是等车子缓缓驶出车站,开往前去骊山村的那条公路时,我却偶然透过车窗看到一辆十分眼熟的车子。黑色莹亮的外壳,流线型的车身,驾驶座上坐着的那个身影,正是丁少卿无疑。
他怎么跟过来了?我还以为他已经回去了。他这到底是要干什么呢?总不可能跟着大巴车回骊山村去吧!
我的心一下子吊了起来,像是被人勒住了心脖子,一下松一下紧,感觉非常难受。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在我的心里乱蹿,说是痛苦吧,又暗暗潜藏着喜悦,可是那喜悦里,偏偏掺杂了不心疼。几经折磨下,我再也忍不住了,拍着车窗对开车的司机大声喊,“师傅,停车,我要下车!”
司机依言踩了刹车,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我提着自己的包包夺门而出。
大巴车开走了,丁少卿的车子停在我面前。他解开安全带下了车,就这么站在我面前,整整比我高了一个头。
天色临近傍晚,周围的车辆比之前稀疏了不少,公路旁边有一条江,江中船上的汽笛“滴滴”吹响,给这肃杀的天空增添了不少人气。
我看着丁少卿,疑惑地问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的车?你也要回骊山村去吗?”
他不言不语,面色凝重地盯了我几分钟,突然慢慢地开口了,声音从声带发出来的片刻,竟然带着哭腔。然后,豆大的泪珠从他的眼眶滚落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他抓着我的手臂,手指节苍白,竟然在微微发抖,“晚晚,我对不起你……我不该因为一时生气,连妲妈妈的丧事都不去参加。开始我过不了恨你的那一关,拼了命地制止自己去想妲妈妈去世那回事。我想你身边反正有宋总,他会尽可能地照顾你的,况且你有他就够了,我在那里也只是多个人陪你伤心而已。可是后来,等妲妈妈被抬上了山,我突然好后悔,好后悔。我为什么因为怄气,连妲妈妈最后一面都不去见。为什么因为自卑,连回去安慰你的勇气都没有?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熬过来的,但是我知道,一旦你熬过来了,我就彻底没有陪在你身边的机会了。”
“你知道吗?当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的心里有多么多么激动?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一直在做深呼吸,在做心里建设,我想把自己改好了的一面完美呈现在你面前,我想让你看到我丁少卿也是可以飞上枝头做人上人的,我绝对不会比宋皓差。可是当我真正见到你,在你面前表演这种根本不属于我的绅士风度,冷漠和矜持,我的心好痛,好痛。我想你离开S市就好了,距离能让我们之前重新恢复生机。可是当你不让我送你,我突然就明白,如果我再逃避,就有可能永远地和你疏远了。晚晚,我不求你原谅我不去送妲妈妈最后一程的狠心,不求你原谅我之前对你说了那么恶毒的话,那么对你,我只求你能够永远永远别把我从你的心里完全剔除,那怕是以朋友的身份占据一个角落,我都是心甘情愿的……”
听了他的这番深情告白,我本来想向他翻一个白眼,竟然在我面前演了这么久的绅士,害得我还以为他真的转性了,我以前认识的那个丁少卿再也不会回来了。原来这一切,都是他做做样子而已。
可是我却没能控制住自己发酸的鼻子和眼睛,泪珠像断了线的珠子从面颊上簌簌流下。
这回的哭泣,不是因为伤心,不是因为心痛,而是一种庆幸,庆幸他终于跟我说了这些话,庆幸原来我还能拥有像他这样一个朋友……
我擤着鼻子,擦着眼泪,鼻涕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冒。我站在丁少卿的对面,哭得向个傻逼一样,根本顾不上周围车辆上的人投来的那些诧异目光。以至于在丁少卿轻轻搂住我,拍着我的脊背抚慰我的时候,我都没有想过要去拒绝他。
可是,就在这时,我却从朦胧的泪光之中看到一辆熟悉的车子,和一个熟悉的影子。
是的,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在马路对面停了下来。我透过车窗看到驾驶位上坐着一个男人,他正以阴鸷的目光死死盯着大马路上抱在一起的我和丁少卿。
丁少卿背对着他,没有发现有人看他,可我却是再清楚不过地看到了那个人的脸。
心脏,仿佛像从高处坠落的玻璃一样,碎了一地。 总是差点爱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