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里回来好几天了,余馨、楚冰冰和夏雨琪难得过上几天安静的日子。
虽然夏雨琪想尽办法讨好乐乐,可是乐乐对她没有一点好感,对她也一点不亲,毕竟从小抛弃,回来给颗糖,哄上两句,就大受感动,哭得稀里哗啦,趴在怀里叫你妈妈啦?然后大家拍手称快,皆大欢喜,一起颂扬母爱是多么伟大!不管犯过什么错,造下了什么孽,没有母爱是感化不了的?别做梦了,那只是小说和电影里骗人眼泪的庸俗桥段。
余馨跟乐乐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俨然已经把乐乐当成自己的亲女儿了。她像防贼一样防着夏雨琪,不许夏雨琪靠近乐乐半步。想亲一下小脸蛋,牵一下小手,那更是白日做梦!
夜幕降临的时候,凌昊带着她们来到村前的齐河洗澡。
齐河是整个齐河镇的母亲河,如果站在附近山头上眺望,齐河就像一条苍龙掠过大地。翻过大山就是另一条母亲河——淄河。
淄河的西岸便是《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的故乡淄川。
齐河的水很清,清到能清楚的看到鱼儿在水中遨游。齐河的水清凉甘醇,用手掬一把就能当矿泉水喝。河中央最深的地方有齐腰深,每年夏天这里就成了孩童的天堂,凌昊记得小时候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在河里摸鱼、扎猛子。
那时的凌昊皮肤还没有现在这么白,整天晒得黑黝黝的,像条小泥鳅。河里有很多种鱼,凌昊抓了鱼拿回家,爸爸就给他做鱼吃。
那个时候,没有手机,没有网络,家里也没什么钱,可是凌昊每天过得都很开心。现在有了智能手机,有了电脑,足不出户就可以看遍天下,虽然仍是一个穷光蛋,但也过得很不开心了。
如今再次面对这条河的时候,凌昊才猛然意识到曾经那段纯粹而美好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那时的齐河两岸风景优秀,环境优雅,空气新鲜,河水四季不断流,真是令人难以忘怀。这几年古镇大搞旅游开发,可是环境也破坏的很严重,如果不是今年雨量充沛,恐怕这条河又要像往年一样断流干涸了。他们今天也就洗不成澡了。
大河北去浪淘尽,多少喜怒哀愁!
楚冰冰站在水中,弯着腰正在洗她那一头三尺来长的青丝。夏雨琪坐在河边的一块石头上,两只雪白的脚丫拍打着水面。余馨将一个塑料盆放在水面上,再把乐乐抱上去,就把那盆当成小船,让它在水上漂流。
余馨就往乐乐身上撩水,乐乐被逗得咯咯笑个不停。凌昊站在桥上,远远的看着,他突然发现那三个女人各有千秋,一个胸大,一个腿长,一个臀翘,但都没有乐乐这个小天使可爱。
这是人世间最美的画面之一,这么美的田园风光,打个喷嚏都怕破坏了它的和谐。凌昊看着她们那样开心,竟痴痴的笑了。
他拿着个手电筒钻进了河边的小树林,他答应了要请她们吃“爆炒金蝉”。这金蝉就是蝉的幼虫,本地人管它叫“截留龟”。
一到盛夏的晚上,截留龟就会从地下的洞穴里爬出来,往树上爬,凌昊就是去林子里抓这种野味。
截留龟的肉质口感很好,营养极其丰富,凌昊小时候家里很穷,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上肉。遇上夏天吃截留龟,到了秋天就吃烤蚂蚱,也算是大快朵颐了。
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是地里一定能钻出截留龟。
余馨玩得很开心,对着大山的方向呐喊起来。
隔壁东坡村的“虾皮”,是个偷狗专业户,一到晚上就出来瞎溜达,见到谁家的狗在外面,不把狗弄回去,手就痒痒。
据说,虾皮偷狗的本领已臻至化境,别的镇子的偷狗高人挺多封个狗王狗圣什么的,人家特抬举自个儿,自封“狗仙”。
这个虾皮是个地道的流氓无产者,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染上了赌博恶习。输了钱就去偷狗卖,家里没粮了,就出去偷狗吃。
据说这小子的最高记录是一晚上输掉了一百多只狗,本镇的狗不够偷了,就去别的镇子偷,结果被一只疯狗给咬了,差点死掉。
打那以后,镇上的人见了他都躲着走,生怕被他给咬了,得上狂犬病。再加上他本来就是个老光棍,四十多了还没讨上个媳妇,一家吃饱,全家不饿,反正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被偷了狗的人家都不愿招惹这个熊玩意,权当是把狗送去他家锅里渡劫了。不过,狗仙最近胆子是越来越大了,前几天喝醉酒放出狠话,他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偷狗了,他还想偷个女人回家给他当老婆。
凌昊怀疑自家失踪的那条大黄狗可能已经化作虾皮肚子里的粪便了。那条狗高寿二十有五了,比凌昊还大一岁呢,是看着凌昊长大的,凌昊对大黄狗感情很深。
凌昊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让小爷我查出来是虾皮干的好事,非打断他第三条腿不可!
今儿晚上,虾皮又出来偷狗了,他刚踩完点来到河边,下好绳套,放上用白酒泡过的馍馍,正要躲到玉米地里埋伏起来的时候,听到了余馨的呐喊。
他定睛一瞧,卧槽,原来是凌昊前几天领回来的那三个大美女。狗仙馋的都快流哈喇子了,他长这么大见过的最俊的女人是村长家的儿媳妇,那一年就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村长家的儿媳妇一眼,就被村长用打狗棒给揍了一顿,腿差点都给打折了,从那以后他的腿就落下了点毛病,走路都有点不利索了。
说起来,狗仙也是个可怜人。
狗仙的两只眼睛瞪得那叫一个溜圆,如果那两个眼珠子掉到地上,恐怕也能砸出两个坑来。
此刻,他的心思已经完全不在偷狗上面了,一心只想着看点刺激的景色。
三个美女都脱得只剩贴身内衣,河水也就刚刚漫过膝盖,比起以前齐腰深的河水,这水流的冲击力可是小多了。反正也淹不死人,在这里会不会游泳也没啥太大区别,她们就尽情玩水嬉闹。
余馨说:“你俩说说看,昊哥哥说他会看相,说我是千金大小姐,可我为什么对城市生活那么讨厌,反而一来到山村,我就非常向往这样宁静安乐的生活。要是一辈子都这样该多好!”
楚冰冰和夏雨琪当然知道其中原由,可总不能告诉一个失忆的人说,其实你是许家的大小姐,有着上京四大家族之一的背景。说了余馨也不会相信的。楚冰冰只好俏皮的说:“一只鸟儿在笼子里关了二十多年,一下子放归自然都是这种心态。”
夏雨琪也接上话茬:“对呀,等你在乡下住上个把月,你就呆腻了,还是觉得外面的世界精彩。”
余馨揶揄道:“既然你俩那么喜欢城市生活,我让昊哥哥连夜送你们回城里去吧。”
“凭什么呀!”
“哎,是琪琪不喜欢乡村的小房子,就想住城里的大别墅。我可没说不喜欢待在这儿,只要能跟昊哥哥在一起,我去哪儿都行。”
……
狗仙像一条饿疯了的狼一样,渐渐的有点失去耐性了。恨不得现在就冲到河里去。他嘀嘀咕咕的抱怨起来:“他娘的,村里人都说凌日天带着个孩子,家里又穷,这辈子铁定是要打光棍的。全村人已经看他笑话看了三年,他在外面又欠下了高利贷,只能跑到城里躲债,怎么一回来就领回来三个大美女,这晚上怎么分配啊!想我虾皮,也是一代狗仙,早两年要不是实在憋不住找了个小姐,咱也是一个资深老处男,哪一点不比他凌日天强!这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了,最近桃花运怎么这么盛?我实在是太不甘心了。凌日天,你要是今晚不分我一个,我就偷……”
“你就偷啥呀?”
后面突然有只脚踩住了狗仙的背,说话的是个男人,语气很冷,带着一股狠劲,狗仙禁不住打了个冷颤…… 女神的豪门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