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耀之从包里数了一千块钱给我,道:“喏。你的。”
我眼含泪水:“就一千?”
沈耀之拿着钱问我:“你到底要么?”
我连忙拿过钱,说道:“要,要。”
沈耀之将工资单放回保险箱,道:“那没什么事了吧。”
“没了,散会吧。”老大道。
“等等,我还没有签字,怎么我的就这么点呀。”我急忙问道。
沈耀之惊讶道:“呀,老大没有和你说呀。”
“说什么呀?”我紧握着手中的钱。
老大笑道:“差点忘记了,小七,你的工资我帮你领了,那一千是你的零花钱。”
晴天霹雳。
霹的我失去了语言能力。
我一直处于行尸走肉的状态中。
关于我的工资为什么在老大手里这个问题,我得到了以下解释:一入沈家深似海……这是沈耀之对我说的。作为沈家的儿媳妇,钱要交到老公手里面……这是老大说的。
靠,谁是他们沈家的儿媳妇!
再说了,不应该是老婆管钱么?怎么到我这就变了。
我化悲痛为力量,开始一天一次、一次一天的和那个房地产公司套近乎。
这样就可以用公款了……
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呢,我这几天一直在问自己,就因为一个求婚么?
我趴在桌子上一只手转悠着手机,无聊的发霉,没有钱哪也去不了,呜呜。
沈耀之从我身旁走过,我抬眼瞅了眼沈耀之,啪,很自然的手机掉地上了。
沈耀之顿了下,决定继无视我。
我一把拉住沈耀之,幽幽的道:“陪我手机。”
沈耀之低头看了眼躺在地上的手机,从怀里拿出掏出钱包抽出五百给我,我立刻眉开眼笑:“客官,欢迎下回再来……”
咔嚓。
神马声音,我左看看右瞧瞧低头一看,沈耀之的大脚在我的手机上面蹂躏。
我恶狠狠的看着沈耀之,沈耀之一脸平静,我敢怒不敢言,嗷的喊了一嗓子,然后转身跑向老大,边跑边哭道:“老大,他欺负人家,那个手机是人家的生日礼物啦,人家对那手机的感情很深啦,呜呜……老大你要做主啦。”
老大安慰道:“乖,不哭,不是告诉你,那招总用就不管用了么,这都第五次了,沈耀之能忍耐到现在不错了。”
“我不管,那你赔我手机,呜呜。”
“好好,乖,不哭。”
“恩,那个手机买时3600,虽然有折旧费,但是我对她的感情很深的,所以要有些经济赔偿费,咱们关系不错,5000。”我已经想钱想疯了,想出各种名目收费。
“好……”
“……”沈耀之扶了下额头。
沈耀之整理了下衣着,一本正经的走到林宝儿面前道:“宝儿,晚上有时间么?一起去看流星雨。”
整个屋子安静了……
又是一拳。沈耀之再次变身为酷狗。
这俩人挺配的,典型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毕竟林宝儿最后同意沈耀之去看流星雨。
匪夷所思,怎么看林宝儿都不像这么不着调的人。
这还不止,老大居然也跟着凑热闹,说要一起去看流星雨。
看来现在正常的只有我一个人了。 贱偶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