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正午星夙回到了书院,一整个上午都在和楚香凝在街上游逛,分手的时候说好下次一定要去沁阳戏楼看看。
星夙直奔饭堂,吃过饭就径直去演武场练枪,这次上街他看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五香的芝麻饼还是精美的玉器、字画,对他而言都是那么新奇,练枪的时候他时常会走神,心里总想着下次的假期。
“原来你躲在这里,真让我们好找。”还是在黄昏时候,几个人影走进了演武场。
罗叶示意让同伴堵住大门,他则大步上前与星夙对望,“我说过的我这个人做事有始有终,昨天被你逃掉,这次可没那么容易了。”
星夙没想到他这般纠缠不休,冷着脸,后撤半步握住枪杆迎战。
“算你有种,我们北陆人并不喜欢以多欺少,这次我们一对一!”
“你要是输了呢?”
“笑话!我要是输了我就跪下给你磕头认错如何?”罗叶冷笑,“如果是你输了呢?”
“那我就离开书院。”
“好!”罗叶说完长剑猛地刺出,两步便逼到了近前,对于长兵器近身是致命的破绽,星夙急忙后退拉开长枪用枪杆架住攻击,然而想不到对方手里的剑柔韧无比,剑刃盘着枪杆飞射弹出立即在星夙左臂上割出一道血痕。
在这一惊下,罗叶抓住了机会再次逼近,长剑雨点般接连刺出,每一剑攻击的部位都不同,星夙艰难地做出封挡,两人的距离越拉越近。当达到最佳距离时只要寻找到一个不错的时机,在罗叶看来使出杀手剑只需要再近一步。
星夙被压制着被迫做出防御,枪术师傅教授的都是长兵器对长兵器的要门和方法,他慌了神,额头落满了汗,第一次有人给他如此大的压力,他知道自己就要输了,距离越近暴露在剑刃下的空当就越大。慌忙中一个失神右腿被滑了一道口子,身子一斜长枪的走向也偏了半寸,罗叶大笑着飞身而起闪开了枪锋能扫到的半弧,居高临下,快剑手能在对方毫无反应的时候就把人的头砍下来。
糟了!星夙一惊,可也为时已晚,他索性将全身都暴露在对手剑下,枪锋回转迎头跳起。
演武场的大门“轰”的一声被大力踢开,拦在门口的少年哀嚎着滚落一地,这个突发状况致使罗叶不得不放弃攻击。他侧身闪到一侧,刚要破口大骂,却看到最为熟悉的面孔正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
“罗袁!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罗袁握着刀笑着,身后跟着公孙鸿和蔡士轲,门口隐约还站着六七个人。
“听说你昨晚带着十多个人来围攻他,你真行啊?”
“这和你没关系吧。”罗叶强忍着怒气,“我看这个南蛮子不顺眼,想教训他一下这也不可以吗?”
“十几个人打一个还没打赢,你丢不丢人?”罗袁讥笑道,“就算要教训他,也不该是这个时候吧,人家身上明明还有伤呢。”
“你为什么要护着他?是不是因为他在马场救过你?”
“喂,罗叶,你一个手下败将还牛哄哄什么。”公孙鸿嚷道,“我们老大想干什么还轮不到你问东问西,识相的话就快从这儿滚蛋!”
“你!”罗叶最厌恶这个公孙鸿,他武技平平只知道狐假虎威,一肚子气也不好现在发作,撕破脸皮对自己并没好处,何况带来的人手都被打趴下了。
“南蛮子,你运气还真是好。”罗叶狠狠丢了一句转身走了,“不过,你别得意,我对你说过的话以后也都算数。”
争斗就此停息,星夙一时还没回过神来,本想对帮忙的罗袁道一声谢,他掉头也走了。公孙鸿心里憋不住话故意停留片刻,一脸不善地说道:“这一次我们就互不相欠了,你可不要胡思乱想,还以为你很能打,输的可真难看!”
周围都寂静了,星夙才觉出伤口传来的疼痛,他无精打采地坐在地上,紧握住拳头。好想大喊一声,把心中的压抑和失落感都释放出去,可他张了张嘴没发出一丝声音,很快演武场被黄昏退去的夜色吞没。
教授枪术的师傅林染向来不喜欢这个南陆来的学生,教枪的时候也是心不在焉,星夙从来不多说什么,今天他却突然开口了。
“林师傅,长枪如果遇到了短兵器又该如何制胜呢?”
“这个嘛……”林染愣了一下,“善用枪者大半都是马上打仗,枪的距离足能让持有短兵器的对手陷入被动,我平时教授的枪术都很受用,你可曾用心学了?”
“两人若不是在马上交战呢?”
“不在马上?若在市井亦是如此。”
“可我怎么觉得和您说的并不一样呢。枪者占有长度优势,如果距离被瞬间拉近优势就没了,枪的长度反而成了阻碍,只有后退可一退又会被咬住,这时又该如何应对呢?”
本想着敷衍几句了事,没想到这个南陆少年非要问个明白,他想了一下说:“枪一旦刺出再想收回很费时间,所以不要轻易出枪不管是攻击还是防御。一招一式都是连接着下一步的攻势,你若是看不清盲目地应对必败无疑。”
“可要怎样才能看清对手下一步的动向呢?”
“这个……”林染挠头,“这就要看个人经验了,需要一点点积累才行。”
星夙没有再问,这个模凌两可的答案并没有言明什么,不过在简单的谈话中他突然发现自己一直苦练的枪术用处并不大,就像昨日与罗叶的对决,距离被拉进任何招式都失去了意义,他如此苦练到底有什么用呢?
不要轻易出枪……他不停反思着这句话,打破常规是达到至上枪术的一个转折,无数人过了中年或是到了行将就木的年纪才醒悟,而他只用了短短一夜。枪术的再造和融合在少年脑中尚未成形,还需要一位绝世高手来点破,而此时此刻的星夙十分迷惑,手里握着最信任的伙伴,却突然生出一种难言的陌生感。
三月十七,沁阳南街。
不大的玉器铺子不时有客人进出,楚香凝在打量一副白玉镯子,她是这里的常客,店老板见她进门便笑着打起了招呼。
“小姑娘,你又来了,怎么,这次凑够钱了?”
“还没有。”楚香凝也不回头,“我只是来看看,这么好看的镯子为什么没有人买走它?”
“现在的玉器已经不值钱了。”店老板苦笑,“北楚出产的红玉让白玉变得分文不值,小姑娘你好眼力,这副玉镯可是一个落魄贵妇低价当给我的。要在十多年前这副镯子至少能卖到三百银毫,可现在……”
“老伯,你能不能把它留下来,我有钱了一定买走它!”
“等你有钱了……呵呵呵呵,你一个小姑娘没生在富贵人家哪里会有钱?我这儿也是小本生意,再过些日子也该关门了。”
“我会唱很多歌,也会弹琴,我长大点了可以去做歌姬。”楚香凝扬起小脸认真地说,但凡做歌姬的大多生活所迫,在红烛香阁为客人伴唱、弹琴,虽然还比不上供人享乐的红尘女子,不过也是件难以启事的事。
不过,小女孩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铿然有声,没有一丝的自卑。
“你还小,可能看到歌姬穿着艳丽的衣服会很羡慕,其实她们是很可怜的。”店老板柔声劝道,“你还小不懂得,这样的话以后不要再说。”
楚香凝忽然想到什么,低下头去,“自打我出生以后我娘就再也没有去过红楼,只去戏楼……可那里赚不到什么钱的。”
“但她一定比过去活的开心。”老头说。
“是,可我娘一身的病都没有钱医治……”
“阿凝。”随着一声叫喊高个子少年走进铺子,他有点怕生似的步子很小,低垂着枪生怕碰到身侧的木柜。
“你来啦,我还担心你又迷路了呢。”楚香凝取笑道,向店老板介绍,“他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在最有名的圣贤书院读书。”
触到那双眼睛店老板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几十年前南晋与南陆部落交锋数次,南陆人的残暴、血腥被传得神乎其神,在百姓心中有如恶鬼。他几乎要破口大骂,可看到少年脸上有点羞怯的表情又是一愣。
“就是这幅镯子,我向你提过的,漂亮吧。”楚香凝招呼他过来看。
玉器在南陆也是很名贵的东西,星夙不敢伸手去碰只是木讷地点点头。
店老板从中发现了财路,在圣贤书院读书八成都生在有钱人家,他立即露出一副笑脸,“这位少爷,两位既然是很好的朋友,在我们北陆男孩子常常会送女孩子礼物的,这副镯子可是上等好玉,价钱还便宜……”
“我、我不是什么少爷。”星夙摸着口袋里的十几个铜元,羞愧难当地低下头去。
“哦,是出来的急忙身上没有带钱吧。没关系,没关系,这副玉镯我为你留着,你什么时候有时间都可以过来。”
“不是,我……”星夙红着脸,支吾着。
店老板皱了皱眉头,“该不会……”
“我现在不喜欢它了!”楚香凝大声说,拉起星夙的手朝门外走,“我们出去玩吧。”
“别急着走啊。”店老板在身后忙道,“若是嫌贵,价钱好商量!”
楚香凝脚步突然停住,回过头叫道:“他没有钱,可他以后会有很多很多钱的,会把你铺子里所有的东西买下来送给我!你不要瞧不起人!”
店老板哼了一声,不以为意地笑笑,“别以为进了书院就能学会我们北陆的精髓,南蛮子不在草原放牧跑到我们北陆来,真是自讨苦吃。” 血染恩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