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黎悯浑身酒意推开了门。
他一路进门一路丢东西,车钥匙,外套,两只鞋子飞得位置跟象棋的楚河汉界似的。末了,又开始解皮带,解完皮带,开始扯衬衫,我听到声音心里一惊,匆匆忙忙从楼上赶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将客厅弄得一团乱。
我在他身后慌乱地从地上捡东西收拾,等我转身起来帮他脱衬衫的时候,他已经把衬衫扒下来了。
还崩掉了一颗纽扣。可惜我不会缝衣服。还好黎悯不缺买新衣服的钱。
我心说限量版没了,转念一想没了就没了,跟猪撞衫也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事,就把那件衣服收起来,明天送去王妈那里或许可以缝好。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么做,黎悯又不会感激我。
我去厨房倒水,他坐在沙发上,整个人靠着沙发背,仰着脸,似乎在调节呼吸,下颌至脖颈以及中途起伏的喉结拉出一截干脆利落的线条,他抓了两把自己的头发。他头发很硬,我有次和他上床摸到过,都说头发硬的人,心也很硬。
我顾忌着下午发生的事情,怕他又千方百计找我茬,只得低着头收敛了性子给他递水。
他没动。
我说,“黎少,喝水。”
黎悯冷笑了一下。
我说,“黎少,您请喝水。”
黎悯左手微微抬了抬,像是招呼狗一样示意我凑过去,我就上前几步,把水杯递到他唇边。他喝了口水,眼睛睁开一条缝来看我,眼珠颜色比以往要淡,我不知道用什么来形容,莫名地竟觉得这个眼睛看起来很名贵——可能我的世界里钱能衡量一切了吧。
察觉到我在看他,他勾了勾唇,然后我听到他说,“我今天晚上去皇家花园了。”
我表情不变地应了一声,“嗯。”
他说,“知道是谁叫我去的吗?”
我有点不想听,但是金主面前,我没有说不的资格。
他是个合格的金主,他说,“是祝怀叫我去的。”
水杯落地,温水从里面洒出来弄湿了一片绒绒的毛毯。它承受住了水杯的重量,没让它摔碎,这是幸运的,我只要赔一块毛毯好了,不用再多赔一只杯子。
我将手指缩回去,它有点发抖,我觉得需要藏起来,并且很迅速地道歉着,“对不起黎少。”
黎悯笑了笑,这笑声听起来似乎十分愉悦,他站起身子,微微弓着背,赤着上身露出紧绷的背肌,像是一把拉满的弓。
“听到这个名字你的本能反应真是有趣。”他眯眼看着我,“祝贪,祝怀还是像以前一样恨不得你去死。”
心口猛地就一疼,我还真是低估了这混蛋伤人的能力,他那么喜欢看我笑话,我怎么能如他的意?攥紧了发颤的手指,“黎少,我再去给您倒杯水。”
他看着脸上毫无血色的我,察觉了我的转移话题,意味深长地说,“不用了,自己喝杯水冷静一下,收拾好东西,等下来我房间里。”
随后他擦肩而过径自上楼,我对着毛毯上那滩颜色较深的水渍发呆,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 暗里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