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山,在现代修真界独树一帜,地位很特殊,因为龙虎山的山门内有一位大咖坐镇。这位大咖,世人都称之为“张天师”,亦或者“张祖师”。
张祖师是龙虎山的第三代祖师。
龙虎山的创派时间与元符天宫差不多,都是两千多年前创建的,其创派祖师被尊称为一代祖师。一代祖师的实力和元符老人差不多,都是筑基大圆满。而如今,龙虎山的一代祖师、二代祖师早已飞升修真界。
第三代祖师,张祖师,是三大祖师中最惊才艳艳的存在。
传说这位张祖师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超越了筑基大圆满,达到更强的丹境层次了!张祖师的修为太高,他超然物外,很少现身。有这么一尊大神坐镇龙虎山,哪个敢小瞧龙虎山?道门的强者在张祖师面前都不敢大声说话。
……
筑基境强者,寿五百载。丹境强者,寿八百载。如今飞升之门出现问题,修炼到丹境的张祖师也没法飞升,只能继续待在地球上。根据记载,张祖师今年顶多也就六百岁,他还有两百年的寿命呢。只要张祖师还活着,龙虎山的传承就不会断!
“呼~~”
想到那位传说中的张祖师,林枫就有些头痛。像张祖师那种大人物,一根小指头就能弄死他林枫。
“不知何时,我才能修炼到神秘黑袍人、张祖师那等层次,只有修炼到他们那种层次,才能坐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林枫心中盘算道。
……
白发青年感受到林枫散发出的气息,双眼狠狠一缩。林枫,已经是凝气十二层的强者了。这种强者,哪怕是在龙虎山内,那都是不多见,都是隐世长老层次的大人物。白发青年深深的知道这种强者的厉害。
“道友,我乃龙虎山的穆浩,不知我可曾冒犯了道友?如若我冒犯了道友,还请道友看在龙虎山的面子上,放我一马!”
白发青年低头了。
他可不敢和林枫硬拼。
林枫双眼冷漠,冷哼道:“龙虎山?别拿龙虎山来压我,我还真不怕龙虎山。再说,你杀婴孩修炼魔功,这事就算告到张祖师那里去,没理的也是你!”
龙涛偷抢的婴儿大都是上供给穆浩了。
穆浩平日里都在龙虎帮老巢闭关修炼魔功,很少理会外面的事情,因此他也不知晓林枫的身份。如果他知道林枫是谁,他早就转身逃了,谁不知道林枫是出了名的嗜杀成性,其杀心不比李疯子弱。
“噗嗤!”
白发青年穆浩还想再说两句,林枫却已经不耐烦停了。噗嗤一声,林枫的血色尖刺轻而易举的洞穿了白发青年的身躯,白发青年身上的法袍根本挡不住锋利的血色尖刺。眨眼间,白发青年就被吸成了干尸。
哗啦啦~~
白发青年的滚滚血气涌入林枫的体内,他的血气滚烫的很,而且其内蕴含着磅礴灵力。林枫全身上下都暖洋洋的,好似泡在温泉中一样,非常舒服。吸收了这白发青年的血气,林枫的血气更加旺盛了。
“完了!”
龙涛见白发青年穆浩被秒杀,心底冰凉。下一刻,噗嗤一声,龙涛也被血色尖刺给刺穿,进而被吸成干尸。
“林兄弟,你?”
天哥走到林枫旁边,不可置信的看向林枫,他没有想到林枫的实力如此之强!龙虎帮的帮众看到帮主、三大供奉被秒杀,都被吓的四散逃离。林枫对天哥道:“喊你的人来,把这里收拾一下吧!”
“好!”
天哥点了点头。
“嗡嗡!”
林枫随手一抓,一枚储存戒指从白发青年干尸上飞出,落到他的手心。这白发青年身为凝气七层的修真者,自然有储存戒指。林枫查看了一下这枚储存戒指,里面有一些丹药、八九品的低等法宝。
“嗯?这是?”
林枫对这些丹药、低等法宝并不感兴趣,不过这储存戒指内倒是有一物吸引了林枫的目光。
嗡!
林枫随手把这东西从储存戒指内取了出来。
这件东西是一块赤红色泽的符牌,符牌的正面图案是一个有着火红长发的老者,背面图案则是一片滔天火海。林枫看到这块符牌,身躯竟有灼烧感,他体内都有丝丝缕缕的火焰衍生。
一股烤肉的味道从他身上散发开来。
“好家伙,这符牌所蕴含的火焰之力不知比赤阳道人的火焰高明了多少倍,想来这符牌应该就是张祖师亲手炼制!”
林枫低声喃喃。
符牌正面的火红长发老者图案就是张祖师的肖像!
……
林枫的身躯何等坚固,可是仍然被这符牌所蕴含的火焰之力灼伤了。不过在这符牌的影响下,林枫体内的杂质也被灼烧一空,而且其身躯在火焰的淬炼下,更加的致密、坚固,他的灵力都更加活跃,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更快。
“好宝贝!”
林枫笑了。
林枫这次灭穆浩,得到一块张祖师亲手炼制的符牌,可谓是收获颇多。而以林枫的地位、修为,是能承受住灭掉穆浩的后果的。就穆浩的实力,他在龙虎山内顶多算是个中层。龙虎山不可能为了一个穆浩而与林枫撕破脸。再说,穆浩杀戮婴孩来修炼魔功,人人得而诛之。
……
事实和林枫猜测的差不多,龙虎山并未因为穆浩的死而与林枫大干一场。穆浩被灭的数天后,龙虎山的山门那边来了几位天师,他们草草处理了一下穆浩的事情,之后就返回山门去了。
这几位天师并未与林枫多做纠缠。
……
接下来的岁月,林枫又沉浸在修行中。
哗啦啦~~
他体内剩余的凡血凝练成一滴滴精血。
“哈哈,终于成了!”
林枫内视身躯,他终于把自己所有的凡血都凝练成精血。总共是凝练出了八十滴精血。一百滴凡血才能凝练出一滴精血!也就是说,林枫的身躯内,大约有八千滴血液左右。眼下他的血液总量只有原先的百分之一,不过血液品质比先前强了一个层次。
“我只有八十滴血了,接下来就得汲取别人的血气来滋养自己,争取尽快恢复血液总量……”
要想凑齐八千滴精血,那很不容易的!不知得吸收多少生灵的鲜血,林枫才能凑齐八千滴精血。
“慢慢来吧!”
林枫不着急,再说,着急也没用。
……
“去买点好吃的,犒劳一下自己”,林枫起身,拿了些零钱,准备去便利店买些零食。眼下他把自己体内凡血都凝练成精血,心情好的不得了,食欲都比先前好了很多。林枫平日里是比较喜欢吃零食的,虽然膨胀类的垃圾食品没什么营养,可很好吃啊。
……
片刻后,林枫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了很多零食。当他去柜台结账的时候,售货员女孩对林枫道:“嗨,长头发的帅哥,还认识我不?”
“嗯?”
林枫看了这售货员女孩一眼,然后笑道:“是你啊!”,他自然认识这售货员女孩。这售货员女孩就是前些天林枫来京城时,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个景甜。她是李疯子的妹妹李倾城的闺蜜。
“有没有空?待会我下班了,一起吃个饭吧,我请你!”,景甜对林枫道。
“好啊”。
林枫点了点头。
景甜的家境虽然比不上李倾城那种富家千金,可也还是不错的,她家怎么说也算是有钱人,不缺钱。景甜之所以来打工,主要是想体验一下生活。另外,她毕业后就整天玩耍,也实在是玩腻了,想找点活干干。
……
一个小时后,林枫坐在公园长椅上,悠闲的看着夕阳。景甜走了过来,把一个汉堡包、一杯饮料递给林枫。
“你就请我吃这个?”
林枫有些愕然。
景甜也坐在长椅上,然后咬了一口自己的那个汉堡包,之后才开口道:“这是我自己挣的钱买的,自己挣的钱花起来心疼,另外,我最近要攒点钱,买一件很贵的衣服,你就凑合着吃吧”。
两人坐在长椅上一边吃着,一边看着夕阳。
很宁静。
气氛很好。
“喵喵~~”
这时有一只小猫从花丛中跳出,有小脑袋瓜蹭了蹭景甜。
“好可爱!”
景甜忍不住把小猫抱起来,对小猫又撸又吸。 我有一把飞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