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瞬间爆发力堪比猎豹,但李牧一向不喜欢拿这种动物来形容自己。
虽然它可以说是陆地上奔跑最快的动物,可猎豹那不足百分之三十的捕食成功率,实在低得可怜。
而被“死神”盯上的人,唯一的归宿,就只有死亡本身。
这一片齐腰高的草丛,或许对别人来说,是一种困扰,但对于李牧而言,却是一处能将他个人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出来的绝佳战场。
落脚处无声无息,配合着阵阵轻风,于草叶摇动间,所发出的“沙沙”声掩盖下,李牧好似一只幽灵,摸到被他盯上那名墨镜杀手身周两米的距离后,猛然瞬间发力。
一把匕首掷出,整个身体几乎与地面平行掠出,同时另一只匕首挥动。
戴着墨镜的西方人很警觉,发现匕首的第一时间,便及时举起胳膊,以伤换命。
但饶是如此,他的左腿大动脉,还是被李牧给割断了。
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李牧便已夺走了他手里的枪,借势一个翻滚,便离开了这处战场。
而李牧才刚一脱身退走,远近各处立时便响起了几声枪响,俱是朝着方才他所处的位置打来。
砰!砰!砰!
一阵枪响过后,那戴着墨镜的西方男子,还没因大动脉出血而死,却是提前被“同行”们的乱枪给活活打死了。
用一把匕首,换来一把满弹匣的枪,这笔买卖做的值。
战场上,什么最可怕?
答案是——到处乱飞,且在有效杀伤范围内的子弹。
之前那一通乱枪,有一发子弹,好巧不巧的,正好贴着李牧的耳朵掠过。
子弹并未真正与他的身体接触到,但仍是把他耳朵震得嗡嗡作响。
被乱枪盲射出的子弹,无疑是最可怕的,因为谁也不能控制它往哪儿飞,更不可能知道它可能会从哪儿飞过来。
莫名其妙的,就这么把性命丢掉,这当然很可怕。
然而,此时此刻,李牧却并没有怕。
在他的内心最深处,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兴奋。
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再感受过,这种生死一线的滋味了。
熟悉的硝烟味,熟悉的血腥气,这一切都令他肾上腺素激增。
李牧,是一个天生的冒险者、是一个天生的战士。
有人踏上战场会感到恐惧,有人上过一次战场,便不想再去第二次,但他却不一样,他对战场上的一切,都充满了向往。
要么干掉敌人,要么被敌人干掉,一切简单明了。
原本李牧以为,死神小队全军覆没,自己已经对这种生活,感到了厌倦。
但是现在,再度踏上战场,他才赫然发现,这里的一切,依旧令他兴奋。
无数次游走在生死边缘,无数次活着离开战场,这才成就了死神的威名。
来吧!
内心深处,发出了无声的呐喊。
呼气……吸气……呼气……
当再次深吸一口长气同时,李牧又一次动了。
这次,他的目标,是一个留着小辫子欧洲中年男人。
李牧左手握着匕首,右手握着手枪,摸到对方身后五米的草丛时,对方正背对着他的方向,手里端着一把枪左右四顾,缓缓朝着前方探路。
一边走着,对方一边拿着手机,迅速询问什么时候,才会有增援赶到。
增援是一定会到的,只不过……等到他们赶来的时候,最多只能帮你收尸。
好似自然界最优秀的捕食者,李牧把手枪收起,保持着足够的耐心,一点一点,不动声色的朝对方潜行而去。
五米、四米、三米、两米……
当李牧用了十几分钟,最后摒住呼吸,矮身潜行至这名中年男人身侧两米的一瞬间,他猛然弓身前跃。
跨过最后那一米五的安全警戒距离,右手夺枪,左手匕首,好似一道虚空中突然炸开的闪电,在那中年人还尚未张嘴之前,先一步切断了对方的喉咙。
而后,借着转身的惯性,下了此人手中枪械同时,一把匕首上下两刀,断筋穿心,随即李牧转身便走,往那一望无际的草丛、稻田中一钻,就此没了踪影。
藉着地势之利,潜行接近敌人,他用了十几分钟。
但最后的杀人、夺枪,完成这一切,只有短短两秒。
哪怕将最后的离场时间同样计算在内,也绝对不超过四秒。
一把格洛克,一把M1911,两把枪总计还剩下二十三颗子弹。
同样行走在这片区域,搜索着自己行踪的杀手们,总共有没有二十个?
如果只算从火车上跳下来以前所看到的,那肯定没有,最多十几个人。
可谁知道,之后又有没有人跳下来?
所以,对于敌人的数量,李牧只能用猜的。
似乎……应该想个办法,大致确定一下。
杀手、雇佣兵,这两个行当的门槛,都不算太高。
真正的精英自然有,但绝大多数杂牌军,心理素质都不过关。
潜行在草丛中,不多时又发现两名杀手的踪迹,感受着心脏在激增的肾上腺素作用下,跳动得快而有力,李牧同时举起了两把手枪,一左一右。
紧接着,他直接开了枪。
砰!砰!
一名杀手中弹,但没伤在要害,另一人虽然没被打中,但也惊出了一身冷汗。
开枪后,李牧整个人就已贴着地面,离开了原本所在的位置。
砰砰砰!
砰砰!
哒哒哒!哒哒哒!
李牧所放出的两声枪响,仿佛是打响了某种信号,四周一众心理素质不过关的杀手,自从跳下火车那一刻,便一直紧紧绷着的那根弦,到了这会儿,终于断了。
在一片一望无际,处处都长着齐腰高、甚至一人多高杂草的原野间,追杀一个可怕的目标人物,是人都会紧张。
最重要的是,从火车上到现在,同行都已经死了好几个,但那目标人物,愣是连毛都没伤到过一根,这种事放在谁的身上,都是一种巨大的压力。
事实证明,到处乱飞,且在有效杀伤范围内的子弹真的很可怕。
流弹,指的是脱靶射偏后,仍然继续飞行较长距离,且基本超出有效射程的弹头。
被流弹打中,不一定会死,但被这种乱射的子弹打死,无疑会很憋屈。
被一片片草丛遮盖了视野,就这么隔空盲射,当场便有四名杀手,被到处乱飞的流弹击毙。
而除了那四个倒霉蛋外,还有几个运气不好的倒霉鬼,也受了枪伤。
八个!
放了两枪,少了八个敌人,这买卖值!
子弹的杀伤力,远远高于各种影视剧中所表现出的画面。
纵使没被击中要害当场丧命,只是被子弹打伤,也足以致死。
一个成年人的身体里,约有四千至五千毫升的血液,急性失血达到总量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一千毫升以上,便会达到人体代偿的极限,进而休克、死亡。
中弹倒地,虽然有些型号的枪支,只会在人体上留下一个看起来伤势不太严重的弹孔,但在那弹孔下方,骨头、肌肉、神经、血管等等,早已经烂得乱七八糟。
枪伤,可以在短短几秒的时间内,就令人体出血量达到一千毫升。
这么大一片原野,如此空旷的环境,来不及止血、施求,那八个家伙死定了。
只是有些犯愁,剩下那些忍住没出手的杀手,显然一个比一个沉得住气,貌似都不太好对付啊。
该怎么办呢?
想了想,李牧朝着之前一场乱射中,他所记下的几处敌人所在方位之一摸了过去。
一个个来吧,弄死一个是一个。
只是,经过那场乱射,就算再怎么训练有素,这群家伙也是一个个神经紧张,再想像之前那样,悄无声息的摸过去,然后用刀子弄死,这基本是不可能了。
右手持枪,在距离记忆中的方位十几米外停下,李牧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朝着左前方向丢了出去。
沙啦!
石子落地那一瞬间,顿时有一名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一身迷彩服,仿佛如四周环境融为一体的东南亚籍男子,端着手枪便分开草丛冲了过去。
从动作来看,此人显得异常专业、标准。
没干这行以前,他很有可能是某个小国的正规军出身。
只不过……敢做这种有今天、没明天的营生,被死神找上门的时候,就只能认命。
对方冲到石子落地处,发现空无一人,立时便要转身。
但也就在这个时候,李牧的手指,扣下了扳机。
砰!
一枪命中眉心,当场爆头,瞬间毙命。
没机会去搜集子弹等补给,李牧在开枪同时,便以最快速度抽身远遁。
果不其然,剩下的杀手里,没一个是好惹的。
李牧才刚一离开,伴随数声枪响,一连串的子弹,就倾泄在了他之前所停留的位置。
“还真是没人性,看也不看就开枪,万一我是你们的‘队友’怎么办?”
处于这种但凡只要慢了一秒,就要被当场打死的环境中,李牧显得很是轻松。
这里不是C国,再不用那么束手束脚。
与死亡为伍的感觉,痛快! 死神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