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这一异想天开,确确实实给顾婉带来不小的困扰。
这日天气晴朗,顾婉扶着顾宇在院子里走了走,于花园寻了一凉亭坐下,又捧了一盆菊花,搁在桌上让叔父欣赏。
这菊花不是花匠精心培植的,而是宝笙和宝琴清晨去外面采来的野花,虽然无富贵之气,也别有韵味,顾宇甚是喜欢。
顾婉也喜爱,兴致来了,便让宝笙拿了笔墨,细细地把这菊花绘了下来,她工笔画画得极好,一盆野菊灿然开放,设色妥当,栩栩如生,心下满意,正想着提笔落款,没成想,眼前就投下一片阴影,一抬头,看见黄杰作玉树临风状,正站在凉亭的石阶上。
“妹妹真是丹青妙手,可惜,有画无诗,让人遗憾,不如,让为兄题诗一首……”说着,黄杰就漫步走入,俯身拾笔。
顾婉嘴角抽搐,随手把桌子上的画作揉成一团,皮笑肉不笑地道:“这画坏了,叔父,婉儿以后再画给你看,这会儿就不打扰黄公子赏菊。”
说完,也不看黄杰的脸色,扶着顾宇,身后领着两个满脸不悦的小丫头急匆匆回房去,顾宇先是失笑,接着又皱眉,叹道:“看来,不放你们兄妹走是不行了,要是让我家婉儿在叔父家吃了亏,那叔父我,真是九泉之下,也没法和你爹爹交代。”
回过头,顾宇就吩咐把前院和后院的角门锁了,让族学里的学生们,少往后院来,虽然这个时代,风气还算开放,自家兄弟姐妹来往,并无什么避讳,但黄杰不同,他算是外男,又这么大了,哪能随随便便就往后院跑,不说顾婉,就连顾媛,也该避一避。
这一连数日,与黄杰的离奇偶遇急剧增加,不止如此,顾家一众的小丫头们,忽然都倾慕起黄杰来,到处流传他的诗词,他的文章,人人都说他何等的有才华,怎么得族学的教书先上,顾九爷的喜欢。
尤其是黄杰五天前才写完的一本书,是有关现在的察举制,还有,皇权,世家,士大夫和寒门之间的关系的,文章思想深邃,鞭辟入里,文笔也辛辣,相当不错,在迎风客栈宴席之后的诗会上初次展示,才数日工夫,就让黄杰颇有些声名鹊起的征兆,虽然因为时间短,他还远远算不上名扬京城。
顾婉都莫名其妙,完全弄不懂,这种时候,这位不去加深和水清烟水姑娘的感情,不去借机抬升自己的名气,怎么那么多的空闲,竟跑到她眼前来乱转,折腾得顾婉见他便躲,连客气话都不说了。
其实,顾婉是不知道,追女孩子的花销实在不小,尤其是水清烟,真是把一个没有银钱概念的大家千金刻画得入木三分,就是黄杰有顾家做后援,这些时日下来,也被水清烟的大手笔给吓得得心惊胆颤,还肉痛的要命。
如今,他已经不像一开始那般热衷于陪着水姑娘四处游逛,反而有两次借口在家温书,未曾应邀,这才有更多的时间来纠缠顾婉。
不过,顾婉到不担心,那位水清烟,据说是陈文柔手下的大将,陈郡主暗处的产业,大半都是她掌管,若非为了爱徒,陈文柔也绝不会轻易让她出马,别看此人容貌不是顶尖的,脑袋却灵光的很,哄个把男人,对她来说,小菜一碟。
到是顾安然听宝笙两个说起此事,十分不安,好几日睡不踏实,“这还了得!万一有流言传出,婉娘哪里还洗的干净,不行,咱们还是尽早离开算了。”
第二日,顾安然便去顾宇那里告辞,说要和妹妹返回涯州,这一次,许是真有些黄杰胡作非为,顾宇到没有坚持让他们留下,只是交代,务必多留两日,他已经请了顾家本家的几位族老作见证,趁着他还在,先把属于大房的家产分给顾安然。
顾安然推脱不过,又想想王氏的嘴脸,到底默认了——他爹的东西,给自家叔父完全无问题,自家兄弟,血浓于水,这点儿钱财不算什么,可是,他就是不想让王氏那个泼妇好过,非要气一气她不可。
顾安然也知道,自己这些小家子气的想法,若让先生知道,指不定会挖苦他几句,在顾南看来,若被旁人惹到,自个儿并不在意,便视若无睹,若让自己不痛快,那就想法子让那人从眼前彻底消失,最忌讳就是打蛇不死反受其害。
奈何他年轻气盛,脾气到底压不住,偏偏对方是婶婶,看在叔父面上,总不好真下狠手整治,也只能让她肉痛一下便罢。
确定了要离京的时间,顾婉定下心来,读读书,写写字,陪陪自家叔父,整理一下行李。
顾安然则带着礼物去拜访同年,拜会曾经的先生,他在大庸求学三年,知交良友众多,这时节交通不便,人们分离之后,相聚艰难,一旦相逢,总免不了要好好聚一聚,加深下感情。
这日,顾安然照例拎着顾婉带来的一坛美酒出门访友,顾婉坐在家里替叔父缝制一件夹袄,完成了大半,就剩下一点儿收边儿的工作。
闲来正拈针线,宝笙忽然脚步轻快,面色诡异地进门:“小娘子,出事了,有人上门捣乱!”
似乎上午有人找那位表少爷黄杰,两个人一言不合,在大门口还吵了起来,闹得不可开交,此时人群聚集,不少老百姓都在顾府门前看热闹。
连顾家的家丁仆妇,手头没有差事的,也跑去围观。
顾婉心下好奇,眼珠子一转,先让王大去找老管事,让他注意些,别惊动了正在午睡的顾宇,自己带着俩丫头和王二,也漫步走出去,打算看看这桩新鲜事儿。
一出门,顾婉头一眼,却不曾看门前那个脸色通红的年轻书生,也没看黄杰,她的视线,直接就落在不远处,柳树下,懒懒散散倚树而立的男子身上。
沐延昭居然来了,他何时到的大庸?
顾婉忍不住一笑,她早就知道,有些人天生有一种气场,他所在的地方,永远具有最迷人的风光。
此刻便是如此,大门前明明人很多,华服美冠的贵公子也有几个,偏偏沐延昭一袭旧衣,却仿佛连头戴紫金冠的贵人站在身旁,也掩不去他半分风采。
顾婉忽然觉得很开心,这样一个秀逸俊美潇洒的男子,钟情于她呢!
沐延昭睁开眼,目中忽有一道清亮的光射出,落在她的身上,居然有几分依依之情,顾婉的脸难得一红,轻咳了一声,偷看两眼,良久,才避开他,终于看向顾府大门前的两个主角。
上门‘捣乱’的是个书生,似乎大病初愈的模样,形容枯瘦,背脊微驼,远比不上黄杰意气风发。
顾婉侧耳细听周围的窃窃私语,很快就弄明白,原来这个书生姓胡,自幼苦读,早年在家呕心沥血三载,终于写成一本书,带上京城,准备以此书为敲门砖,欲拜名师,好能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可他读书多年,家里的钱财都耗尽了,父母亲人相继故去,在京城也没有人脉,再加上一路艰难,初到京城,就病倒在客栈,很快,仅有的一点儿盘缠用尽,人也病得起不了身,只能等死。
据他所言,正在他被客栈老板扫地出门时,遇上了黄杰,黄杰无意间翻到他写的满箱书稿,不觉对他起了惺惺相惜之情,主动伸出援手,不但将他接到黄家在大庸的一座小别院中养病,还日日与他探讨学问,两个人很快相交莫逆,胡姓书生也把自己写的书稿,第一次拿出来,请黄杰指教。
黄杰读了几日,却说此书只是一般,很不成熟,其中的观点在大庸也早有人提起,虽然不曾成书,到底是拾人牙慧之作,胡书生听闻此言,顿时抑郁,病情更重,很快便病体支离,眼见着要撒手西去,过了一阵子,就连黄杰也少去看他,也不在延医问药。
十天前,胡书生一口痰憋住,昏死过去,没想到,睁开的时候,自己竟然置身乱葬岗,要不是有幸遇见上京路上,曾见过的一个路人,并得其照料,他此时已然曝尸荒野了。
胡书生牙龇目裂地瞪着黄杰,怒道:“我本当你是好人,却不曾想,你居然如此卑鄙,这本《草堂拾遗》明明为我所写……”
说着,这胡书生慷慨激昂地将整本《草堂拾遗》,背诵了一遍,语声流畅,居然半字不差。
周围的人,本来以为这胡书生就是个上门打秋风的,此时听了他背诵的文章,看向黄杰的目光,隐约有些诡异起来。
黄杰自然不承认,依旧胸有成竹,十分坦荡,只是微微皱眉,略带愤慨:“胡公子,我见你可怜,才收容你在我家养病,是你说闲坐无聊,要我把自己的书稿拿给你看看,好做我第一位读者,我当你是知音,这才任你在我的书房中读书,却不曾想,你居然恩将仇报,污蔑于我,胡公子,你本是才华横溢之人,相信将来必能成一番气象,何必要做这种事!”
黄杰的话,里面透露出一股子浓烈的失望之情,胡书生听后,气得脸色发青,周围的人窃窃私语声更浓,不过,比起毫无名气的胡书生,在大庸混迹多年的黄杰,到底还是更容易取信于人。
立时便有不少人,对胡书生指指点点,还有须发斑白的老先生,长叹人心不古!(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门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