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何处相逢非“故人”(四)
据他所说,早年,李琰随他那闲云野鹤性子的舅父游历四海,机缘巧合之下在忻州七岩山得了一雄一雌两匹宝马,一曰纤离,一曰紫流苏。至于具体多早之前,他也记不真切了,只依稀记得,彼时的李琰还是个甚英挺、甚开朗的少年。我当下唏嘘不已,自我与李琰相识之初,他已与这两个形容相差甚远了。诚然,英挺已不足以形容他现在的容貌,正正风华灼人眼,而他的开朗亦被世事的沧桑消磨得不着痕迹了。
岁月当真是把无情的利刃,足可以改天换地,何况将一个人镌刻得面目全非。
再说回纤离和紫流苏,此二马天赋异禀,纤离还是匹小马驹子时就常与山中虎豹混迹,久而久之,便随了虎豹的脾性,桀骜暴烈,吼声如雷,万马闻之无不惊惧。至于纤离这匹小马驹子为何没有成了虎豹的美餐,委实是个谜,大约是与其长年食用七岩山的紫芝有所关联。
而紫流苏则天性敏锐,擅于识途与寻水。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得知之后,甚为喜爱,李琰遂将其中的雄马纤离进献给了秦王,奈何纤离桀骜难驯,终生只侍一主,秦王无奈,只得又将纤离回赐给了李琰。而紫流苏则被李琰赠给了邱思若,后来邱思若和亲突厥,紫流苏便随她一并到了突厥。
这原本是个无甚新意的故事,只是因着邱思若,难免就触及了李琰心上深插着的那根刺。其实,事前我已猜到了几分,能让李琰忧郁成那副模样的,除了邱思若,不作二想。
依着我与李琰之间现今的芥蒂,若有事能令他不快,我免不了要乐上一乐,可于此事上,我绝无半丝幸灾乐祸之意。不论李琰还是邱思若,他们都没有错,错只错在他们生在了那样一个世道,国不强则民不安。
我之所以爱马,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马的忠诚,它们虽不会言语,却比那些善于花言巧语的人更加可靠。这一点在那些有灵性的良驹身上尤为明显。是以,虽隔了多年,紫流苏对李琰这个初初的主人仍有相当的好感,只见它低头打了两个响鼻,径自靠了过去。
李琰举手轻抚着紫流苏的长鬃,神情温和与傅文道:“你擅自出阵便是为了紫流苏?”
傅文垂首道:“卑职自知有违侯爷军令,甘愿领罪。”
李琰轻叹一声,俯身将他扶起,意味深长地在他肩头沉沉拍了拍,有些感激不言而喻。
我自问除了在李琰这条大江大河里翻过船,看人向来很有一套,此番也并未错看了傅文,他果然是个忠义之人。
这时,右边厢那被捆成麻花的突厥人忽然开了口:“你便是李靖的三公子,李琰?”他的汉话虽不甚标准,但在突厥人中已是相当流利。
众人都是一怔,齐齐望向了他。李琰目光淡淡将他从头到脚快速掠过一遍,道:“在下正是。”
得到李琰肯定的答复,那突厥人的眼中有一轮精光闪过,沉默了半刻道:“我一直都想见一见你。” 鸾凤鸣之凤凰泣血